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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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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那个时候,我多想象你一样,沉迷于眼前的景色,或当下在做的事情,什么也不去想,什么也不用想。 可是,那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是何等艰难! 一时之间,我无法忘却与我相恋两年的男生。 如今,我要努力回想,才能记起初相识时,你的模样,因为那个时候,你也只不过是我眼前那道风景中的普通饰品而已。 我匆匆看着你,匆匆与你擦肩而过,我们几乎成了彼此生命中一个毫不起眼的过客。 你还记得那天的情形吗,你是真的没感觉到有一位陌生女子从你身侧经过吗? 我多么希望你记得。 但是,如果你已经忘却,我会替你记得。 虽然,那时的景象经过岁月长河的洗涤,越发模糊,但,我会竭尽全力将其记住。 这记得,是为你,也是为我,更是为了我们短短的相聚。 有时,我在想,如此深情记得的人是你,那该多好,你一定会用你的丹青妙笔,将其画成一幅美绝美央的图画。可是,在这里不断回忆的却是我,我的笔拙,只能化成文字来叙说。 然,千言万语,又怎敌得过一幅没有声音的画面来得动人? PS:今天,我发表了我的第一篇短篇小说,虽然是在一本不出名的杂志上,但我依然高兴,所有的成功,都是从第一步走起的,不是吗? 我相信,你会替我高兴。 简乐 二00三年六月十四日 我将信纸叠好,装进一个空白信封中,在信封上原本要写收件人地址的地方,写上:九十四。 这是我写给他的第九十四封信。 我正要将信封放进铁盒子里装好,卓可欣推门进来。 “又在给那个男人写信?”她用脚勾住书桌前的矮凳,慢慢拖至面前,然后坐上去,一副不以为然的模样。 “已经写完了。” 我将盒盖盖好,放回抽屉。 “如果我是那个男人,知道你这样怀念我,一定会感动至深,以身相许。” “他永远不会看见。”我说。 从写第一封信开始,我就没有打算将信件寄出去,更何况,天涯海角,我能将信寄向何处,斯人又在何方? “所以我说你无聊嘛,写了信,又不打算寄出去。”卓可欣脱掉拖鞋,将脚搁在我的大腿上,伸了一个懒腰,“有这个精力,还不如写稿拿去发表,赚取银子,然后请我大吃一顿。” “像你这种情商为零,只知道满足一张嘴的人,永远不会懂!”我白了她一眼。 “我是不懂,所以才能开开心心,无忧无虑。”她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之后,眼里开始泛泪,“不跟你说了,我得回去继续睡觉,瞌睡虫还未完全从我的躯体里离开。” “去吧,懒虫,记得关门!” 卓可欣拖着沉沉的步子,返回对面房里,将门重重关上。她是听了我的嘱咐,记得关门,不过关的却是她的房门。 翌日是周末,我履行之前的承诺请卓可欣吃大餐。 “可别挑贵的吃,我只有八十元的稿酬,而且还没拿到手。”我提醒她。 “知道,知道。” “不过就算我请你吃山珍海味,你也没有福气消受。”看见她一副不耐烦的样子,我突然想气她一下。 前段时间,我患上重感冒,卓可欣陪我去医院看病,排号候诊时,她用走廊上停放的医用秤量体重,这一举措的直接后果是,她又下定决心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瘦身。 “大不了吃完后多运动,把多余的卡路里消耗出去。”她满不在乎地说。 我早该知道,她嚷着减肥,只不过是喊口号而已。 当享用美味时,她会说,大不了过一会儿去健身房做运动;真到了吃饱喝足,需要做运动时,她又会说,还是下一顿少吃一点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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