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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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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反反复复,她比去年夏天刚搬进这套寓所与我合住时,胖了许多。 所幸,她浓眉大眼,配搭乌黑的自然卷发,胖一点,只不过更像洋娃娃罢了。 我与卓可欣漫无目的在寓所附近的街上游荡,不知去哪里就餐。 “要选一个餐厅能够刚好花掉八十元钱又不超支,简直是太难了!”她忽然说道。 “没有人叫你一定要吃掉我所有的稿酬,你可以只吃五元钱的盒饭。” “我多么难得才等到你发表一篇文章,不好好吃一顿怎么行?况且这是有上顿没下顿的,还不知你的下一篇文章什么时候发表,也许又要等上一年。” 她认定我发誓要当一名爱情小说家,是痴人说梦。 “你别小看我。”我不服气地说。 “我并没有小看你,这不过是事实。” 我正要开口反驳,却听见有人叫着卓可欣的名字。 “谁在叫你。” 我回过头去,看见一名西服、衬衫、领带全副武装的男子走在我们身后。 已是初夏,在这个时节还穿着套装西服的人,除却保险公司业务员、房地产经济,IT精英,就只有律师。我几乎能断定,这名男子是卓可欣在律师楼的同事。 “林文夕,你怎么会在这里出现?” “刚与委托人谈完一个案子。”戴金边眼镜,穿西服的男士回答。 “对了,为你们介绍一下,他是我的同事林文夕,她是我的室友简乐。” “简小姐,你好,久仰大名。”说完,他伸出右手,与我相握。 身为律师的他,可能经历过太多正式场合,所以不知私下里交往,无需这么严肃。我与他正式而又别扭地握手,然后考虑是不是也要回一句:久仰大名。 “你们在逛街?”他问。 “简乐的小说发表在杂志上,所以请我吃饭。” “恭喜你!”林文夕对我说,而后看了看表,“的确到了用晚餐的时候。” “你也没有用晚餐吗?要不我们一起?”我觉得礼节上,我应该叫上他。而我更认为,礼节上,他应该说还有事要办,或者说已经吃过,以此回绝。 毕竟,我们只是初次见面。 “那好。”他居然一口应承。 “可我们不知道去哪里。”卓可欣耸了耸肩,将手摊开。 “如果不介意,我带你们去一个地方。”林文夕说,“不过,那个地方我也没去过,只是在杂志上看过介绍,好像就在这附近。” “被杂志介绍的餐厅,一定有它的特别之处。”卓可欣兴奋地说。 “并不只是餐厅,杂志上说,那里地方不大,但很别致,白天是中餐厅,晚七点以后是酒吧,二十四小时营业。”林文夕说。 关于餐吧的种种,他倒记得很清楚。 “店主很有生意头脑。” “对。” 听见他们你一句,我一句讨论得热闹,我完全没有心情搭话。被杂志介绍的餐厅,价格一定不会便宜,更何况无缘无故又多出一个人来。 我悄悄将手伸进包包里探了探,还好,我带了卡。就算现金不够,也可以刷卡支付。 一直以来,我都不会在身上带太多现金。 “简乐,你怎么了?”卓可欣拍了拍我的肩。 “没,没什么?”为了掩饰心里的不安,我侧过头去问林文夕,“那个既是餐厅又是酒吧的地方叫什么名字?” “Cherry Blossom。” “樱花?” 这一刻,我想到我的Cherry Blossom man,有这么凑巧的事?我们住所附近有一家餐吧,居然与我为记忆中那个男人取的名字同名。 我突然很好奇这家餐吧,也没有心思再去介意突然多出来的林文夕。 樱花吧的确没有让我们失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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