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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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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妙,想吃什么尽管说,我要带你吃遍每一个角落。做我女朋友是最幸福的,当然,做老婆就更不用说了。”许知元热情涨起来了,自信涨起来了,温情涨起来了,昵称从他嘴里蹦出来,如豌豆那般脆。紧接着他话题一转,说:“我跟我爸妈讲了你,他们都挺高兴,说找机会见你。” “噢?这么快?”朱妙似被那脆豌豆硌了牙,十分意外。她几乎没考虑过和许知元的关系,只是由于他的鬓角与胡子,由于身体的欲望,和他滚到了一起。这同时,悬而未决的还有方东树,还有程小奇,还有许多无法死心踏地的浪荡情怀。 “我觉得你挺好,和你在一起很幸福。他们比较尊重我的意思,不会干涉。”许知元这时候表现得有些粗糙,他没意识到自己有点一厢情愿。 “我暂不想跟家里讲,结了婚,我才会告诉他们。”朱妙深知男女关系的变化莫测,她不想成天向家里汇报自己的感情动态,带上最终锁定的那个就足够了。她不愿把长辈扯进来,将原本两个人的事,变成大伙的事,这不符合她的性格。 许知元有点扫兴,自己埋头狂吃。朱妙觉得打击了他,又好言相进,作了一番合情合理的解释。许知元说:“没关系,我们是需要时间。”接着又说他总是失恋,被女人抛弃惯了。恋了三年的大学同学已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一年前却被一个呆博士拐了。紧接着又恋了一个,没多久无缘无故地分了手。最后一个追了整整两个月,连手都没拉过,只见过一次面,那女的让他守身如玉地等她三个月,他却在离三个月还差二十八天的时候,和一个杭州女孩子上了床,没有得到原谅。 “你第一次给了谁?”朱妙对许知元后来所交的女人不感兴趣。 “不说这个吧?” “怎么,不堪回首吗?” “五年前刚毕业,来南方没多久。被一个老女人拿走了。” “感觉怎么样?” “不怎么样。几乎忘了。” “多老的女人?职业?漂亮度?” “唔……她当时是个记者……一般……已婚。” “通奸过多少回?” “不多,就几回。” “就几回是多少回。” “其实只见过四五回。” “我问的是做过多少回。” “记不清了。” “数不清吧。可以理解。” “你有完没完啊。” “仍有联系?” “偶尔通个电话什么的。” “她是谁,我认识吗?” “难说。这个问题,打死我也不会招。” 毕竟是初试云雨,许知元哪有不记得的道理。那一年,许知元帮某公司拍广告产品,在一个旅游山庄停留了半个月之久。林芳菲作为广告词的撰写者,也一直跟队拍摄。林芳菲说不上漂亮,气质尚可,初看普通,再看仍是普通,但不会坏人心情。许知元接触后才知道她是《 东方新报 》的头牌时政记者,觉得她很牛,又对他分外照顾,心里很感谢。许知元刚从学校出来,英姿勃发,单纯阳光,只当林芳菲是个大姐,对他关心,未往其他方面想。第二天晚上,她请他在山庄的简易咖啡厅里聊天,话语颇为投机,送她回房间时,他又应她的邀请进来“看一看她以前的作品”。他糊里糊涂,或者内心里也渴望发生点什么,活了二十三年,不知女人啥滋味,如今有一个女人在面前晃动,引诱,自然而然地闻香而进。对于许知元来说,孤男寡女,在那样荒芜的深山里,酒店那一室橙色的灯光分外惑人。连续这样聊了三次,第四次,林芳菲被许知元很在意她的那种眼神意外地心颤,那样地被他注视,使她觉得自己很美。方东树从不曾那样注视她,她和他一开始就好比一对老夫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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