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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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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是住在长安东门平民区的一个小女子。父母早早地下了岗,在居民区的门口招了个小摊卖早点,她似乎过早地就洞悉世事,还是读初中的时候,天不亮她就起来帮父母摆摊,卖豆浆烧饼油条,炸油条的油翻滚着,熏得她眼疼,别说衣服,就连书包上都泛着一股挥之不去的油条味,周围的同学都叫她油条妹,不是嘲笑她迟迟未发育的平板身材,而是她无论如何勤洗衣服都洗不去的油条味。读书用功又有何用? 她的父亲掏出家里所有的存折,上面的数字让她绝望,“我们家就只有这么点钱,怎么供你读大学?“ 她终于灰了心,报读了中专,老师痛心疾首觉得痛失良才,可她还那么小,就己经明白命里无时莫强求的道理。毕业以后分配在酒店在实习生,这壁丽堂皇的地方出入者非富即贵,她冷眼看着周围的同事做着栖高枝的美梦,然后看着这些所谓的有钱人觥筹交错嗤之以鼻。是的,她痛恨他们,痛恨一切比她富有的人,因为他们的富有剥夺了自己的权利,他们的存在讽刺着自己的贫穷.一开始,她是瞧不起袁鸣秋,纨绔子弟,仗着有点权势,对她抛出了橄榄枝,难道她就应该欣喜若狂吗?然后就等这跟那帮同事们一样的命运,打发点小钱成为这些人的过眼云烟、她是不屑的,甚至是痛恨的。所以,她从来都是冷眼看他,对他极尽嘲讽,毫不留情。直到被他缠的有些喘不过气了,她才发狠想吓退他,“你敢娶我吗?你父母会同意你跟我结婚吗?不结婚谈这些做什么?” 她以为他会知难而退,没想到他二话不说就拽着她回了家.直到那一刻,她才发现自己真的动心了。她一直以为像袁鸣秋这样的人,与她,一个在天,一个在地,是决然没有交集,所以她才那么决绝拒绝他,他固然是好的,对她极尽温柔,可她总觉得这一切都不像是真的,如同她断然不会相信仙度瑞拉的童话一般。只是当他真的抛却了所有,她才有了点真实感,仿佛从虚无的云端降到了地面。她终于肯相信,终于敢相信,眼前这个男子,_是属于她的。 其实,那段日子,她相信,她是爱他的。或许一开始已经爱了,只是不敢,可那段她终于可以与之平视的那段日子里,她才肯敞开心扉,勇于承认,自己是爱他的。 在之后的日子里,她总是怀念起那段日子,跟自己从小到大的梦想竟是如此接近。其实,她要的并不多,就好像那段日子,岁月静好,天下太平,他不是那高高再上的高干子弟,她也无需仰视才能企及他的视线,她与他不过只是俗世里的平常小夫妻,各自忙碌,各有苦乐,她每日等着他回来,看着洗尽尘埃,已是心满意足。 是什么时候开始变了呢?是他骨子里的那股不甘愿?_是他不经意间流露出的那种距离感?是他获得成功后那得意志满的神情?她终于明白,他终究不是安于蛰伏的命,当初的困窘不过只是龙困浅滩,他终究有一天会回到属于他的世界去。可她怕.怕身后的流言蜚语,怕眼前那些带刺的眼神.她逃避过.从不愿意抛头露面,她不喜欢跟他一起出席那些社交场合,那些饭局,那时的她尚且自卑,听不懂他们说的那些话,就连看着谢道年,她都会从心里生出深深的戒备与抗拒,因为她知道自己离那样的一群人很远很远,仿佛一举一动都渺小地不值一提,稍微说多一句,看着他们的眼神,又觉得露了拙,丢了人。是的,她就是那么自卑,所以才去读书。可心不静,处处都是尘埃。她没有办法,始终追赶不上他的步伐。 直到后来,那场市十瞩日的婚礼,她从那些复杂的眼神里找到了答案,原来飞上枝头的麻雀,成为凤凰,不在于它能飞多高,而是它能否承受这样的高度。一开始,她安慰自己,只是不愿患给袁鸣秋丢脸,她开始学穿衣打扮,开始学着用这些名牌把自己武装起来,她要学会的不过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以袁鸣秋太太的方式生活着。 她看着周围人们的眼神.不再是清澈地犹如一滩清泉,她看着他们,终于不会那么一览无遗地表达自己的鄙夷与不屑,她只是冷漠,用冷漠伪装虚弱无力的内心,然后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人人都在扮上流社会.她以为只有把自己扮演成了名媛淑女才能站在他的身旁而不会逊色。只是,那些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才会觉得内心一片虚空,像一个无边无尽的黑洞,她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到头,这样犹如芭比娃娃的生活,每一日都在消耗着她的精血,她曾经深以为然的爱情,她会有种错觉,自己亦是凉薄的,爱情无非只是幻觉,而如今她与他.不过是金装披着那对木偶上演着一出叫佳偶天成的童话而己。 直到他出事的时候,她才惊觉,自己的第一反应竟不是他会如何,而是自己该如何?她竟有种解脱的感觉,仿佛终于可以脱下这繁冗的戏服做回自己,她太累了,累得都忘了倒底是什么让自己变得那么累,她终于可以不用伪装做那个养在深宫里的蔷薇。 去医院的时候,她就觉得自己已经不是自己了,很早之前就不是了,之前的自己多么怀念那甘苦的岁月,那么怀念那狭窄空间里的两人世界,可从什么时候起,她就变了?她想的竟是,如果没有爱,那么有许多许多钱亦是好的。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终于开始信仰这些死物,房子,车子,存折,珠光宝气的日于.原来这些才是真的,纵然他们没有生命,可却能给她安全感。 她那么缺乏安全,爱着的时候觉得危险.迟迟不敢靠近,拥有的时候觉得虚空,迟迟不敢袒露内心,直到失去的叫候,她都不敢去抓住,生怕又是一场空。所以,她索性做了一回薄情的负心人,在那群人眼里,她看到了他们的鄙夷,是的,那种拜金女子现实人生毫无情义可言的鄙夷,她不在乎,她对自己说倘若这样能保存尊严,总比低到尘埃的空等来的安全。她终究还是不信他的,从头到尾的不信,爱可以不由心,可理智却始终提醒她,眼前这个男人即使一无所有,即使身在炼狱,他都不会完全地属于你。云就是云,泥就是泥。 第六十一章 第二天一早,谢道年一出门就看见了袁三的车停在了自己家门口。 他走过去.敲了敲车窗片到车窗摇了下来,露出袁三憔悴的脸。 “大哥,我是不是特没出息?” 谢道年打开车门,坐了进去,看了看职满烟头的烟灰缸,也没说话。“我们有多久没去大院后面的山坡了?” 袁三楞了楞神,很快反应过来,踩了一脚油门往南门的方向驶去。 这座六朝古都.处处都隐藏着秘密。所谓的大院后面的山坡,是属于谢逍年与袁三关于童年与青赤的所有私密。 对于住在大院里的子弟来说,高墙里面的世界也有等级之分,比方说拉帮结派. 军委大院的孩子们看不起政府大院里的孩子,而政府大院的孩子们却因为住在市中心,得了地势偏偏又瞧不起那帮在南门边上在郊区山地里策来滚去的部队子弟,然而对于身处闹市区的这此男孩于而言,那片依山傍水的小山址.是禁地却乖是向往。 是哪一年呢?或许才刚刚十一二岁吧,经不起挑衅,一拨孩子就浩浩荡荡地冲进了南门的郎队大院里,诀斗的地点定在大院后面的小山披.三十多个孩子打得不可分交,可这此细皮嫩肉的高干于弟哪里轻得起依着地势之利的那群成天见惯了部队拳脚功夫的孩于的拳头和砖头,没几下就溃不成军。 “当年你那股狠劲,我到现在都还记得。”路并不远.谢道年着着记忆里熟悉的山玻出规在眼前,突然感叹道。 袁三下了车,径直往山上走,情绪似乎比刚才振奋了许多.拉了一把谢道年,“大哥,还记得那个山洞吗?” 怎么会忘记呢?谢道年的额头滴着血,他原本就没打算参与这场斗殴.一直拉着袁三不要去,可没想到到了现场却控制不住场面.分明是年少轻狂的年纪,明明是劝架后来不知被谁推了一下,也忍不住加入了这场混乱的事斗。只是不知道是被谁扔的砖头砸中了额头,血就一直往外冒,袁三着着谢道年的样子,这个当时比他还要矮一头的男孩于不知逍怎的发了狂,两眼免血.一只手拿着砖头,一只手抓着他,把谢道年护在自己的身后,生生杀出一条血路.住山址的深处走去。 走着走着两个人就迷路了,打斗的声音惭惭消夫.天包也暗了下来,两个孩子这才有点后怕,下山的路却怎么也找不到了。 “当年还是你发现的那个山洞,头都破了,流了一脸的血.居然还能看见前面有个山洞。”靠三想着想着就不由自主地笑出声来。 “进了山洞才发现其实你伤的比我还重。”谢逍年显然也回想起了当时的情景,他真的不知道,直到就着夕阳的余光才发现袁三的背后居然被人出了长长的一道口子,衣服都破了,因为穿的是深蓝色的校服,竟一时没有发现其实血早就把衣服浸湿了。 所谓的山洞应该是当年杭战时期废置的防空洞,一直走进去了二十多米,发现还有一道铁门,锁已径生了锈,可见这里已没有人来过了。 两个人就在这个空置的防空洞里待了一个晚上,一直等到远处响起了呼唤的声音,才浑浑噩噩地清醒过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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