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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只用了一晚上的时间,他就决定了:去S市发展。那是个大城市,是省会,那里的人比这里多十倍。

  有人就有机会。这是马同林说服自己的理由。

  他把店给了二狗,这让二狗心花怒放:没费一丝一毫力气,也没破费一分一厘的钱,就白白接过了这个月收入七八千的店铺,他觉得自己真是烧了高香扎正了祖坟。但他的表达方式仍然是千年不变的,一边傻笑一边跟媳妇说:"看同林兄弟,就知道照顾我。"

  这次受了这么大的恩惠,二狗媳妇激动得有点难以自持,恨不得献身给马同林。

  "哥哥,好好干,等兄弟在那边混好了,就把你叫过去发大财。"他给二狗留下这么一句话。

  他并非没有牵挂,他有家,有老婆有孩子,但他决定放下。

  他给老婆留了两万块钱。他老婆接过钱,一声没吭。这是个再传统不过的女人,没什么本事,自己也不会赚钱,但洗衣服做饭收拾家务都没问题,还给他生了个儿子。

  他爱她吗?马同林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他结婚的时候已经流行自由恋爱了,但那仍然是一件相对来说比较新潮的行为。他恋爱过,但是最后还是和现在的媳妇结了婚,那时候他父母都还活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了他的婚姻。

  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他觉得这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

  他就这么上路了,带着他全部的身家--十五万块钱。并不多,但他觉得够了,他已经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

  那是1998年的夏天,法国世界杯正进行得如火如荼。

  "常回来。"

  临走,他老婆跟他说了这么一句再普通不过的话。他没有回应,只是抱了抱儿子。

  这都是过去的事了,这些事马同林并不经常想起来,虽然那都是和自己有关的事,而且时间过去得并不久远,但他觉得过去的就过去了,何况那些日子和自己现在的状况早已是千差万别。

  显然这一切太快了,他不喜欢,但他适应了。

  宋青把车停在了路边,两人下了车。

  眼前是一大片灰色的平房,夹在周围林立的高楼之间,显得极不和谐,仿佛是美人平滑的脸上的一小片雀斑。

  这是坐落在市区的一个村子,S市的城市规划者显然没想到这个城市会发展得如此迅速,短短十几年的时间,原本那些城市的边缘地带,已经发展成了市中心,而地处郊区的村子,也被划进了市区。

  城市建设势必涉及拆迁,但那个时候,大规模的政府拆迁行为还没有在S市通行,因此这一个一个地处市区的村子就被暂时保留了下来,被统一冠以"城中村"的名字,像一块一块的补丁,缝补在城市这件外衣上。但是,村子里的原住民已经不多了,随着城市的建设,生活水平的提高,他们大都随着子女搬进了楼房,空出来的房子则租给了来这里打工的外来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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