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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洞房花烛夜……

  洞房花烛夜并不容易。

  我们不可能将洞房花烛夜列入家庭事务清单,与清洗地板、给沙发打蜡,给房间挂上美伦美奂的油画,给院子里的鲜花浇水之类的事情列在一起。洞房花烛夜是决定夫妻开始性生活,是从有耻到无耻的第一步。不管一个新婚的人怎么说,洞房花烛夜总需要胆量。它不需要孔子老子庄子,它需要墨家精神,它适合英雄和烈士,适合真正对性生活充满向往上天入地不顾死活的那类人。我不是那类人。性生活在我这儿的知名度可参照大家熟悉的比例衡量:

  针眼:骆驼

  雪花:南极

  所以,时至今日,我从没有过性行为。在我的朋友之中,凯凯樱桃裳儿都结婚了,凯凯和樱桃还有孩子了,而我连一个男朋友也没谈过,就直接跟吴锦恒见面,决定结婚了。我过去与凯凯裳儿樱桃之间有着道德和贞操观念的差异,因此对婚礼当晚的同床共枕行为不无犹豫。如果在洞房花烛夜,眼睛闪闪发亮,面颊绯红,那是性欲在觉醒吗?如果和配偶四目相接使自己产生从未有过的魅力,那是两情相悦的信号吗?如果自己发现自己对丈夫特别有吸引力,从而使自己的身体像蛋糕上的冰霜一样融化,那是性欲膨胀吗?尽管我的女友们结婚后都变得很世故,但是她们大多数人还像结婚前一样纯洁。性生活有过,孩子也生了,但是她们还是对性生活一无所知。也许,那是因为大多数人只有非常有限的性经验,如果有什么差错,他们很容易责备对方而不是责备自己。也许,吴锦恒的前妻就是个头发没光泽,面部浮肿,乳房松弛,子宫下垂的女人,跟这种女人睡觉,吴锦恒的性功能不发生障碍才怪呢!如果换上了玛丽莲o梦露(哈哈我?),那情形一定会不同。

  还是先来一番描述吧。我没有戴胸罩--我经常不戴,甚至连妈妈也奈何不了我--我上身穿及胸橘黄色三角背心、露肚脐(肚脐形状很漂亮),下身是一条橘黄色拖地长裙,脚穿一双橘黄色丝制拖鞋。我带着梦幻的色彩,踩着轻快的步子从主卧室的楼上走下。这幢大房子东西独立成套,我和吴锦恒住在大房子的东半球,老芭比娃娃住在大房子的西半球,两边楼层有着同样的过道,在中央上下相对的回旋梯,将房子划分为匀称的两部分。回旋梯在四周绘满壁画的中央大厅下升起来。我正是从这回旋梯上走下。吴锦恒抬头看我,觉得我很像仙女下凡。在吴锦恒看来,只有在电影里才会有人这么惹人注目的款款下楼,光艳四射,令他窒息。在现实生活中他还没有这种体会。可是我做到了。我在慢镜头中走下楼来,笼罩在水晶吊灯的金色光线中。在他见过的女人中,我不仅是尤物,还是最会安慰人的可人儿。我的美不是商品。我散发着久违的女人气息,宛若梦中的仙女(田螺姑娘吧?)。

  吴锦恒拼命点头。

  客厅等房间在楼下,我一眼就知道那间会客厅是吴锦恒留给我的。里面放置着两架贝切斯顿大钢琴,还有许多空着的搁板,可供我放音乐书籍资料和录音设备。那些高大的拱形法兰西式门,对着前后花园大大敞开,无论天气多热,这间房里永远保持凉爽和舒适,空气通畅,可以嗅到海风飘来的清新气息。

  我,并非如仙女那样,凭空出现,无所依附,挥着翅膀御风而来。我来自某个地方。我有根。具体说来,我妈妈是满族人,我来自北京旗人最密集的居住区,并在我情窦初开的时候就学会了许多满族人的生活习惯。满族人婚礼上要跨过一个大火盆--妈妈坚持让我跨过。我试着看看放在远处雪白地毯上用隔板架起的火盆。是的,就在洞房花烛夜,就在离我们婚床不远的地方,我必须在吴锦恒的扶助下腾空而起跨过火盆,完成那传宗接代的一跃--这是妈妈惟一的要求。显然,当我陶醉在爱情的幸福中,当我急切穿越处女进入成熟女性的天堂时,根本不会感觉到火盆里滚烫的煤块,那时我会完全感觉不到!

  直接穿过大厅,这里是我有生以来住过的最大卧室。里面全部是奶油色。墙上装饰着奶油色绸锻。地板上铺盖着又厚又软的奶油色地毯。巨大的床上罩着数米长的粉红色绸缎华盖,还有罩着绸面的梳妆台。头顶上挂着一个枝型吊灯闪亮着,有两把垫满绸缎的沙发坐椅和与之相称的一对靠背椅。

  我们喝了波尔多葡萄酒。不知道吴锦恒什么感觉,反正我已经有些醉意朦胧。我的身体在轻飘飘地摇摆,任凭它把自己摇摆到什么地方,摇摆到床上也不错……我已经决定摧毁自己的肉体,剥夺自己的贞操,把自己从有耻的人生路上解放出来,变成无耻之人,就像面包屑让鸽子伴着咕咕声吞光一样。

  吴锦恒搂着我的腰。"瑞丽……"吴锦恒是个大个子,他的手很容易就从腰下伸向我的乳房位置,搂起来紧紧的,正合适。他的丝绸睡衣摸上去手感特别,一种滑溜溜的感觉这时从我手指上流过。穿着如此优雅睡衣的男人,我就是要跟他做爱吗?

  我突然撇开他站起来。

  我说:"我没胸。"

  吴锦恒审视着我。

  "你很漂亮。"

  我眯起眼睛:"我并不漂亮。"

  "不同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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