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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条件?你现在无权和我们说条件!”梅雨媚根本不想与他讨价还价。

  “你有什么条件?”常富波见蒋红兵又垂下眼睑,看了梅雨媚一眼后问道。

  “这个条件其实也不难。”

  “什么条件,你先说给我们听听。”

  “让瞿佳娟到监房来,我要过夫妻生活。”

  “妄想!”梅雨媚听蒋红兵提出这么一个条件很是愤怒。

  “梅庭长,请息怒,我这个要求并不过分嘛,我是一个限制了自由的人,但在你们还没有给我定罪之前,我还有人身权利,有性权利。”

  “瞿佳娟是谁?”常富波问梅雨媚,梅雨媚告诉他说是文化局的一名干部,蒋红兵的情妇。

  蒋红兵见常富波与梅雨媚交换着意见,不禁笑了,他说:“你们今天安排,我明天就讲,一定倾吐一个痛快。”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要求你的妻子宋芳来,而要求瞿佳娟来?退一步讲,要过夫妻生活,也应该同宋芳啦。”常富波问。

  “宋芳?她是一个娼妇,我的至爱是瞿佳娟,你们必须答应这个条件!”

  “蒋红兵,你很聪明呀,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你向梅庭长吐露了一点小信息,让她隐约知道你的心中还隐藏着很多秘密,然后你一步步诱惑着我们,在我们欲罢不能时,你便提出了条件。”

  “不错,你说得很对,其实我这个要求一点也不过分,浙江省有一个叫郑雪梨的女青年,新婚丈夫罗锋犯下命案,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了罗锋死刑,郑雪梨认为她有生育权,便向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浙江省高院提出了一个要求,希望借助人工授精怀上丈夫的孩子。不知你们怎么看待这个问题,我认为是可以的,对法律我不太懂,但我平时也看过一点,我认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禁止的权利,就不能剥夺。生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不能随便剥夺,罗锋虽然被判处了死刑,剥夺了政治权利,但剥夺他的生育权却没有法律依据。从人道主义立场上看,一个人即使判处了死刑,也应享有基本的人权,现在科学发达了,让郑雪梨怀孕不是不可以的,另外,他们是夫妻,他们的婚姻关系还存在,只要是夫妻,就应享有生育权。我还是未决犯,更应享受夫妻性生活。”

  常富波听后,不得不佩服蒋红兵的博学,他笑了:“蒋红兵,你还真会找依据呀,你知道吗?罗锋被判了死刑,他的生存权都没有了,还谈什么生育权?”

  “不对,虽然一审判决下来了,但还没有最终裁定,死刑还没有最终生效之前,罗锋还是一个‘人犯’,而不是‘犯人’,在终审判决还没下来之前,正常人有的权利罗锋应该都有,只是他处于被羁押状态,他的权利受到了限制,但没有被剥夺,另外,就是终审判决下来了,死刑犯在行刑之前还有很多权利,法律也允许他写悔过书、与人通信、留下遗嘱、捐献器官等等,还可以会见一些人等等,我还想到,死刑犯可以捐献器官、遗体,那么他捐献精子给妻子又有什么不可以呢,虽然死刑犯捐献器官是为社会带来福音、造福社会,郑雪梨是传宗接代,但这又有什么不可以?现在不是讲人文关怀?你们对执行死刑不都开始改变了?古代是腰斩、绞刑,后来是枪决,你们现在不是采用什么注射方式?常院长,好好考虑我的要求吧!”

  常富波发现蒋红兵的话很有道理,也很有煽动性,他朝蒋红兵点点头,见蒋红兵笑了,忙说:“我点头不是同意了你的要求,这个要求太重大了,我一个人做不了主,我必须汇报后才能答复你。”

  “谢谢你的这句话,说句内心话,我对生与死并不看重了,到了这个时候,经过长时间的思索,我决定在死之前当一名清道夫!”

  “清道夫?”常富波与梅雨媚几乎同时说出这三个字。

  “对,清道夫!为中国的反腐做一个清道夫,为净化德沙的官场做一个清道夫,这是我进监房后的思考。”蒋红兵停顿了一下后继续说,“感谢你们的人文关怀,我可以告诉你们,你们出去后,找找旧城改造的指挥长赵阳,看看他会怎么面对你们。”

  “赵阳?”常富波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心里暗暗一惊,怎么?他是蒋红兵作为“清道夫”的首位人选?他心里虽是暗暗一惊,但表面上仍无事一般,说道:“蒋红兵,我很想知道你为什么选择瞿佳娟,而不是宋芳?”

  “从进监之前,我就没有想过宋芳这个荡妇。为什么会是这样?你们可以去问问宋芳,她会告诉你们一切的,我可以告诉你们,她的孩子,就是人工授精的结果,不过,那精子不是我的。”说到这里,蒋红兵声音开始低沉,“我爱瞿佳娟,这个女人给了我生命的另一半,入监后我才更深地体会到这一点,如果早知有这么深切的感受,我或许不会做出这惊天劫案来,我应该选择离婚,然后与我深爱的女人结婚,我的病态与面子制约了我,我每每想到瞿佳娟,我就后悔自己寻求那种飘逸的感觉。不过,现在既然已经做出了,我又不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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