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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我来深圳的最初经历。虽然故事并不动人,可是相比那些劳心劳力的疲惫的奔波和碰壁,还是给了我春花秋月般的温情和感伤。喔,那些青春奔波的日子,如今仿佛还在眼前晃动。一年后,那套让我自豪、同时又令我蒙羞的西服,被我悄悄扔掉了。若干年后,我成功了。或者说,几近成功。只是,成功的辉煌并不长久。在不长的时间里,我经历了从攀登辉煌到跌落泥土的痛苦循环。十年时间,是不是也可以视作一个小小的轮回?如今,我重又沦为流落街头的失业男人。与过去不同,时间在我稚嫩的脸上已写满沧桑。来深圳近十年,我辛苦创办的公司终于倒闭破产。曾经于繁华市区买下的整层高档写字楼,也在一夜之间江山易主。很短的时间,我上演了一出由青蛙变王子,然后从王子复又沦为贫儿的人间喜剧。如今,站在深圳春雨霏霏的街头,湿淋淋的寥落心情像横卧桥洞下面衣衫褴褛的乞丐一样孤单。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心头一直荡漾着一个像寒星一样飘零、挥之不去的念头。我告诉你,我一直想的,一直想要做的,是要悄悄离开。离开这座留下了我青春和生命记忆的城市。只是事到临头,又改变主意。每当我来到火车站,或者飞机场时,却又实在有些不舍。事实上,我买过两次火车票,却在列车将要启动的五分钟前悄然跳下车。我也曾经站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巨大的“深圳”字体下孤独徘徊。那段时间,我抑郁寡欢,弃儿一般无助地出没在湿漉漉的车站。真要告别深圳,为什么这么难?难道离开一个城市,会如此痛苦?

  还有就是,哎,忘记跟你说了,我的女朋友也弃我而去。不过,她其实也没什么错。在这个时代,没有人会有什么错的。换了我,或许也会像她那样选择的。

  那些破产日子遗留的纠缠和压力,像副热带沉闷的高压一样控制着我的日常生活。我的心里,一直有个声音在喊:走吧,走吧。那段时间我颇费踌躇。想得更多的是,我应该选择留下,还是选择离开?越这样想,你的内心就越孤独。但是,不管怎样,我终是要走的。我要离开这座城市,去做一次旅行。我要走得远远的,去到任何一个陌生的地方,任何一个地方。这就够了。

  离开就是主题。哪怕离开十天,半个月。一件事物,一个人,或许只有远离,你才能回头尽情观望。才能平和冷静清理杂乱的思绪。

  噢,初来深圳的朋友们,此刻你们在哪里?我们有过共同的忙碌,有过穷困潦倒的奔波,有过长久不懈的拼搏和奋斗,有过欢乐与哭泣交汇的聚会。因为命运冥冥之中神秘的眷顾,在若干纷至沓来的偶然里,在这烦躁不安的城市,我们相识,相交,相忘于江湖。

  毋庸置疑,在一座青春的城市里,友谊应该是一首温暖嘹亮的歌。因为这个缘故,我们的友谊,更像是各自心底珍贵的压箱货,多年以后翻出来,仍能让人温馨莫名,百感交集。

  现在,朋友们,我要暂时告别这座城市了。能够相信么?我随意买下了一张北行的列车票。没有特别的愿望和目标,只想跟随列车,飘荡出这座一经诞生便不停奔跑的城市。走吧,走吧。这冷漠坚硬的声音,像寒冷的北风灌满我的意识。只要走出这月台,就可以走出这座城市……

  列车轰然疾驶,渐行渐远。车窗外是迅速后退的小镇、密集的灰色工厂、翠绿的田野和池塘。繁华褪尽。远方是苍茫的时空。乘坐了几天的火车?身边是萧萧春寒,是火车铁轮与轨道相遇的单调撞击。

  某个深夜,我昏睡初醒,记忆恢复了功能。哦,那些熟悉的朋友,像沼泽地里的水泡,一个一个冒出来。水泡跳着,水汽笼罩。唐爱国?

  想起他,一道温暖的忧伤,立刻从心头滑过。我掏出手机,耐心调出他的电话号码。最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跟他联系了,不知是否一切安好?

  “喂,爱国啊。”火车上噪音很大,我捂住话筒说。

  不用闭上眼睛,我都能够想象出他接电话的模样。这家伙皮肤白皙,肥头大耳,头发乱蓬蓬,一双漂亮的眼睛,身长一米七八,有些不可思议的天真。唯一有些遗憾的,是他的右手腕的那一大片伤疤。他的年纪比我稍长。他喜欢歪着脑袋接听电话。当年喊他“疤哥”,他很不高兴的。这个古怪的名字,是在参观张曼联的连锁企业时不小心脱口而出。刚说这话,我就很后悔。曼联含笑问:“叶蝉,你喊他八哥?”

  有人回答:“八哥?嘿嘿,不是鹦鹉吧?”

  鹦鹉?据说,八哥是鹦鹉的俗名。没想到疤哥跟八哥谐音呢。幼时在乡下,常常可以看到一群一群黑色的野鹦鹉,在村子周围的老树头盘旋。乡里人说,只要给它的舌头剪一个岔,鹦鹉就能像人一样利索地说话。唐爱国瞪了我一眼,但是晚了。一个好绰号,一秒钟都不要,即可深入人心呢。顿时,笑声四起,淹没了他的抗议。大家笑着。我将注意力放在张曼联的身上,她年轻,成功。并且因为成功,而更显得仪态万方,不怒自威。像她这样年轻的成功者,在深圳有很多。这正是这座城市吸引人、激动人之处。深圳的报纸常常大篇幅宣传她。她是内地许多放弃前程、投奔深圳的人的梦想和楷模,是人们景仰的对象。虽然才认识,可是她的亿万身家,她的庞大连锁企业,让每个人惊叹。唉,奇迹有时并不一定是天空怒放的焰火,而是身边的婷婷玉人。曼联出手豪爽,待我们极好,邀请我们尽情玩乐,观赏,吃喝,享受所能享受的一切。

  那次聚会,——我忘记说明了,是因一桩特别的缘由而聚集。——这个情况,后面会慢慢说到。现在我只想说,那次相聚和见面,我们都很开心。

  那一年,唐爱国还在一家期货投资公司做投资咨询和投资理财工作。他对财经和金融的分析极具前瞻性(可能还有盲目性,嘿嘿)和挑战性,不过,正如他自己说的,他胆子有时真是太大了。他最著名的战绩,是在期市里,短短一个月,为客户赚了七百万。然而,最沮丧和失败的一役,也在短短三个半月后发生。那一次,他亏掉一个客户一百五十万。为此付出的代价是丢掉了饭碗。其实,公司赚赚赔赔是常有的事,那位客户却是个讨厌的上海人。事发后,上海客户准备了详细的清单证据上诉到公司总部,说他的交易指令令人生疑。公司总裁本来不太关心这类常规事件,可是那次不知出于什么考虑,居然将他和他的上司——他的部门女经理一起撤职,这才平息了上海客户的愤怒。

  唐爱国虽然讨厌那小鸡肚肠的上海客户,可对总裁的不仁不义也心怀不满。活在这个世界上,谁不犯点错误?总裁居然听信小人之言,轻易就让他失去改正错误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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