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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街头徘徊,无法确认自己是否应该继续留在这城市里。来这座城市有好些年头了。不瞒您说,我混得真不怎么样。唉,原本是可以混得很好的,如果我不那么少年气盛,不那么疯狂……可是,谁叫自己那会儿就那么任性和大胆呢?赫拉克利特说,一个人的性格就是他的命运。多年前,我和那些独自跑来闯深圳的年轻人一样,在家乡没有做好任何应付陌生世界的心理准备,就像一只快乐的迷途小鹿,一头扑进这座细长的滨海城市。这里,满城生长着像火焰一样的簕杜鹃和四处奔波的年轻人。那些炎热的夏天,我常常早起外出寻找工作,每天头顶烈日,在弥漫热气的马路上行走,不顾汗流浃背,像一只神话故事里迅跑的小动物。那会儿的我,才二十五岁。世界思想史硕士研究生刚刚毕业一年。我年轻,愉快,莽莽撞撞。我敢说,那些年如果你有幸在深圳,你也许见过我。我剪一头秀气的西装头,浑身汗水湿透,细细的脖子,挂着一根浅蓝色细碎花纹的廉价领带,不知有多土气。可是那会儿我认为自己是时尚而得体的,且与这个城市保持一致。我满怀豪情。我的西服,不用说也是廉价的。我还记得那是一件满大街都能见到的蓝西服,穿着它,我感觉自己仿佛与这个年轻城市融为一体。就像学生凭校服就知道属于哪所学校一样,人们也能凭我的西服认出我是深圳人,特别是,初来乍到的深圳人就是这个样子。这种感觉,我喜欢。

  那些天,我天天寻找工作,又渴又饿,替自己今后的饭票担忧。我必须尽快找到一份工作来养活自己。我太笨啦,念书的时候竟然会去买什么阿迪达斯白袜子!(不能怪我,那会儿我像许多学生一样喜欢足球),我左脚的白袜,走路就往里缩,已被我的脏手拉扯成了黑袜。最后,它自顾自跑到鞋的最前沿,挤成一团,把脚趾头顶得生疼。奶奶的,如果它是士兵愿意待在前线倒也罢了,可鞋尖,不过是臭烘烘的所在,像没有修建门窗的厕所。当时,我正被一个白白胖胖的香港老板洪先生斥责。洪老板长得白皙,并且富于喜剧性,不像我想象中严肃一本正经的香港人。这家伙傲慢挑剔,语气暗藏着尖锐。他斜窝在大班椅里,瞅着我的西服,心不在焉地说:“叶蝉?你是叶蝉先生?拜托!以后不要穿这样的西服。呃,不要这样来我的公司。好不好?”

  我一脸惊愕,装作乖巧地听他训话。第一次被人尊称为先生,却同时被人鄙夷地训斥,心里真是寒暑并至。我想要辩解,却被打断。哎,脚趾为什么这么疼呢?仿佛指甲深陷到肉里。我偷偷地将左脚轻轻抬起来。这样痛感才轻微些。

  洪老板说话大大咧咧,却是个好人。他爽快地聘用了我,与我悲观的判断大相径庭。一直沮丧莫名的我,顿时喜出望外,差一点,就给他鞠躬了。

  他的公司规模庞大。在福田区八卦岭一幢旧厂房改造的写字楼里,他领着我看现场。所有员工都在紧张伏案做事,仿佛训练有素的人,统统的对我们视而不见。洪老板对我说:“你看,我的公司员工,全是精英。”

  “啊,好。”我赶紧点头。

  他傲慢且自豪地说:“不优秀的,我一个不要。”

  他有资格这样说的。深圳有全中国(也许是全世界)最好的人才市场,每年全国各地富有才华的年轻人潮水般蜂拥来到这里。好点的企业,都能够在这样庞大的人才群里,挑选到自己需要的各类人才。这样选拔出来的人才,还能够不优秀么?听了他的话,我有些热血沸腾了。喔,优秀?我激动地说:“哎,洪老板,我、我想明天就来上班。”

  “明天?不希(是)啦。下周吧。你七天以后再来吧。”

  “是不是太长了?”

  “一周而已。”他有些生气,“你为什么这么多要求?”

  哪里有要求啊?我只想早点上班罢了。他不会明白,我上班的渴望背后,潜藏着一个令我汗颜的理由。

  “一周!没得商量。”他伸出一根挺拔的粗指头,斩钉截铁说。

  我靠!我有些头晕。当时,我已经穷无分文了。饥饿的肚子,日夜向我抗议。一周?漫长的一周,我将怎么度过呢?一周……整整七天,到哪里去寻找足够的面包和水?唉,洪老板不会明白我的焦虑和渴望的。

  回到他的办公室。他舒舒服服躺在大班桌的后面,操着香港口音的普通话,伸出那根直挺挺的粗指头,说:“听清楚啦?明天不行。要想上班,一周以后。如果你不来,我去法院告你。”

  当时我一定傻呆呆的。那是,那是第一次跟香港人打交道。我没弄明白,还没上班,他怎么倒就要去法院告我呢?

  他不耐烦了,爬起身来,将我推出他办公室,说:“走啦,不要像卖菜的小贩,在这里跟我讨价还价啦。”不管我是否仍站在门口,他居然毫不客气,嘭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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