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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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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宇晟走进门诊的时候,旁边小护士一见了,飞快地推着另一个小护士的胳膊,像是影迷看到了偶像,几个小护士都转过头来,齐齐对他行注目礼。他其实并没有注意到有人在看自己,径直上电梯去了。一群小护士这才松了劲,一个说:“都说聂医生是本院最帅的医生,果然是真的。”另一个说:“是单身医生中最帅的吧,可惜常医生结婚了,其实常医生比聂医生帅。” “我倒觉得常医生没有聂医生帅,再说聂医生比常医生高,男人高才叫玉树临风啊。不过常医生长得像陆毅,一笑可帅了。聂医生不怎么爱说话,成天板着一张脸,我不是有个同学在心外吗?她说居然从来没看到聂医生笑过,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你有同学在心外啊?那还不赶紧近水楼台一下。都说聂医生还没有女朋友,叫她努力努力搞定这钻石王老五,多好啊!” “近水楼台有什么用,全医院都知道聂医生的爸爸是聂东远。聂东远你知道么?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每天挣的钱数都数不过来。听说他们家连私人飞机都有,这样的钻石王老五,克拉数太大了,一般人谁配得上啊,咱们还是看看得了。” 电梯到四楼停下,心外科和胸外科都在这一层。大厅里很多等叫号的病人,电子屏不停地翻滚,报着挂号顺序。比起住院部,这里要嘈杂许多。聂宇晟很少到门诊里来,本来按惯例每个医生每月都得有三天在门诊,只有科室主任副主任可以例外。不过聂宇晟手术非常多,排得太满,科室主任就说:“不要给小聂排门诊了。” 科室倒没人说闲话,毕竟手术比门诊累。他刚到医院的时候,虽然同事都待他很客气,不过这客气里多少有点疏离。一个富家公子,留美归来,双博士学位,偏偏执意来公立医院上班。虽然他们是全国数一数二的医院,但大多数同事心里是犯嘀咕的,包括科室的方主任,据说还跟院长怄气,并不想要他。但是后来时间长了,大家互相了解了,对聂宇晟倒好起来。毕竟他技术精湛,对病人又细心,一点公子哥的脾气都没有。有一个有钱的董事长爸爸又不是他的错,所以心外科的大部分同事都对他印象不错。方主任对他更是青眼有加,每次会诊都亲自带着他,人人都说连脾气古怪的方主任都喜欢他,聂宇晟果然招人喜欢。 不过最喜欢他的还是医院那帮小护士,虽然他不怎么爱说话,也很少参与医院的集体活动,不过他的人气一直排在全院八卦排行榜第一名,连最易让人亲近的消化内科常医生也常常屈居其下。小护士们最爱研究聂宇晟穿了什么鞋,因为医生袍一穿,只有鞋子露在外头,据说还有人专门用手机偷拍他鞋子的照片,发到医院内部的BBS上去。 李医生正在看造影,见他进来跟他点点头,打个招呼:“我拿不太准,所以让你过来看看。” 那片子明显不是本九九藏书网医院的,也常常有病人带片子带病历转院看病,所以聂宇晟也没多想,仔细看了看片子,倒过去又看了一遍,才说:“还是让病人再做一次造影吧,如果要排期手术的话。” 李医生说:“病人家长听说我们的造影比原来那个医院要贵一千多,有点不太乐意。” 聂宇晟又看了眼片子,明明是小孩子的心脏,现在的家长对孩子都恨不得赴汤蹈火,这种家长倒是罕见。于是问:“病人呢?” “在外面候诊室,我让护士把他们叫进来。” 谈静做梦也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聂宇晟,一时之间都傻了,聂宇晟明显也没想到,所以也怔了一下。谈静有点慌乱地坐下来,换手让孩子坐在自己膝盖上。聂宇晟看了看病历,病历封面上的名字年龄什么都是由病人自己填,他认出谈静隽秀的字迹。写着:孙平,六岁,男。说是六岁的孩子,因为太瘦弱,看上去顶多有五岁的样子。头发稀稀疏疏,又黄又脆,所以剃得很短。不过长得跟谈静非常像,两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是母子。孩子大约因为心脏供血不足,所以嘴唇发乌,有明显的紫绀症状。不过眼珠黝黑,一对宝石似的眸子,有点怯意地看着面前陌生的人,不一会儿就转过脸,小声叫:“妈妈。” 谈静哄着他:“乖,我们不打针。” 李医生扶了扶眼镜,说:“我们还是建议再做一次造影,现在看来血管的情况并不清晰。这造影还是一年前做的,拖到现在真不能拖了,再拖下去没手术的机会了。” 谈静嗫嚅:“我知道。” “知道就别再拖了。”李医生说,“手术风险是有,但是治愈率也很可观。你回去跟孩子爸爸商量一下吧,越早手术效果越好,别再拖了。” “好。”谈静低垂着眼睛,“谢谢您了。” 等他们一走,李医生就直摇头:“真作孽,一看就知道没钱做手术,再拖下去,这孩子完了。”说到这里他突然想起来,“哟,这造影的带子怎么忘了拿走。”他急着叫护士,“小陈,快去把病人追回来,她忘记拿带子了。” “我去吧。”聂宇晟随手抽走带子,径直出了诊室。他看了一眼电梯,转身朝楼梯走去。果然,谈静抱着孩子,正低头下楼梯。 “你带子忘了。” 谈静没做声,将孩子放在地上,然后接过带子塞进背着的包包里,重新抱起孩子。 “法洛四联症,肺动脉狭窄、室间隔缺损、主动脉骑跨和右心室肥厚,法洛四联症是最常见的先天性心脏病之一。唯一可选择的治疗方法为手术纠正畸形,不然活不过二十岁,你儿子肺动脉狭窄情况严重,很难活过十岁。” 谈静抬起眼睛看着他:“你想说什么?” 他站的地方比她高,他本来身高就比她高很多,所以只能看见她发顶,蓬松干枯的头发随便梳成马尾,用皮筋扎在她脑后。他不是没有想过总有一天会重新遇见她,他也想过她总有一天会变成一个平庸的妇人。现在就是这样,平庸的几近令人厌烦,曾经让他迷恋的象牙色肌肤黯淡得像旧塑料,头发早就失去了光泽,还有她紧紧抓着包带的手,指关节粗大,皮肤粗糙得远远超过她的年龄——原来她只戴九号的戒指,那样纤细柔软的手指,握在手里几乎让人心碎,现在这双手,几乎让他没法认出来。想必一个病弱的孩子,一个不体贴的丈夫,才会让她变成今天这个样子。 他忽然生了一种痛快的戾气,几乎是冷笑,一字一句地说:“这就是报应!” 她有点定定地看着他,像是下意识似的,将孩子搂得很紧。她像是没有听见,又像是听见不敢信的样子,喃喃地问:“你说什么?” “我说你儿子的病。”他伸手指着孩子泛着紫绀的脸,一字一句痛快地道出,“他这病,就是你的报应。” 他以为她会说点什么,甚至会破口大骂,他曾经见过有些女人骂街,那歇斯底里的样子令人生厌。如果她真的破口大骂,他一定会觉得痛快极了。 可是她什么都没有说。那双跟孩子一模一样点漆似的眸子,只是迅速地蒙上一层水雾,含着泪光,仍旧有点定定地看着他,就像是根本不认识他。这么多年,或许他们早已经相互厌憎,巴不得对方不再活下去吧。他有一种杀人之后的痛快,像是手术台上,利落地切除病灶,剥离肿瘤。她曾是他生命里的肿瘤,现在他终于可以将她剥离得干干净净。 她只用含着泪光的眼睛看着他短短的片刻,很快就低下头去,大约是怕他看见她哭。她一贯如此要强,她抱着孩子,转身就走了。 楼道里并不明亮,她一步步走到那暗沉的底下去,再看不见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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