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8期

张丽华:井口红唇

作者:张继合



先是陈叔宝的老爹陈顼病死;接着,亲哥俩动家伙——陈叔宝的脖子上挨了弟弟一锉刀——差点儿出人命。但政权还算平稳过渡,陈叔宝刚刚即位,就颁布了一道冠冕堂皇的诏书:“朕以寡薄,嗣膺景祚,虽哀疚在躬,情虑愍舛,而宗社任重,黎庶务殷,无由自安拱默,敢忘康济……”这些漂亮的废话,像一缕轻烟,转眼就散了,陈叔宝根本就没往心里去。他躺在舒爽的卧榻上养伤,依然品着美酒,搂着美女,做着美梦……
  陈叔宝可经不起折腾。虽说他是宣帝陈顼的大儿子,又当了13年的东宫太子,可他人软货囊,轻佻放荡,即便披上龙袍也不像皇帝。怨谁呢?陈霸先的孙子没有半点英雄气概——退化了,串种了。陈叔宝从小就藏在一群娘们儿怀里,像小猫小狗似的被抚摸着、温存着,漫说舞枪弄棒、跨马征杀,就是天上打个响雷,他都浑身吓得哆嗦。据说,有位大臣进献了一幅隋文帝杨坚的肖像,画中人目光炯炯、咄咄逼人,陈叔宝立刻吓得小脸儿煞白,他赶紧捂着双眼,结结巴巴地嚷道:“快拿开,我不想看见这个人!”
  哪里是不想?分明是不敢。这种胆小如鼠的家伙还能主政江南吗?陈叔宝接班的前一年,铁腕人物杨坚刚刚创立大隋。杨坚雄踞长安,以让陈叔宝畏惧的目光,远眺南陈的千里平川和青山绿水。
  敌人磨刀霍霍,眼看就要来了,陈叔宝还沉浸在醉醺醺、香喷喷、乐颠颠的宫廷盛宴上。他在位七年,没干别的,天天就是毁灭性地折腾,似乎稍一松劲儿,眼前的荣华富贵就“突儿”的一声,飞走了。
  《陈书》记载了他纸醉金迷的帝王生活。至德二年(584年),也就是陈叔宝登基的第三个年头儿,新皇帝传诏,在光照殿前大兴土木,为吃喝玩乐修建豪华场所。“临春”、“结绮”、“望仙”三座高楼拔地而起,每座楼都有几十个大房间,雕梁画栋,精工细琢。门窗、墙围、悬楣、栏杆,清一色的沉香、檀木,这些珍稀的木料,比黄金还贵。
  钱,在陈叔宝眼里就像遍地乱滚的土坷垃,伸手则来,撒手即去。三座高楼,极尽奢华,“饰以金玉,间以珠翠。外施珠帘,内有宝床、宝帐、其服玩之属,瑰奇珍丽,近古所未有”,“其下积石为山,引水为池,植以奇树,杂以花药”。工程告竣,连陈叔宝都眼前一亮。本来,陈霸先父子非常简朴,南陈后官从来没这么排场过。史官的记录说,“临春”、“结绮”、“望仙”这三座楼阁“香闻数里,朝日初照,光映后庭”。
  皇帝美了,老百姓可倒了霉。为捞钱,南陈官吏刮尽地皮,“税江税市,征取百端”,“刑罚酷滥,牢狱常满”。陈叔宝的屁股底下,是一座随时都可能爆发的活火山。
  陈叔宝不仅把国家糟蹋成这样,还养了一群马屁精。他最待见都官尚书孔范,而孔范心里早就揣着小九九,跟孔贵人结为了兄妹。他深知皇帝是头“顺毛驴”,便明目张胆地吹捧、拐弯抹角地逢迎。陈叔宝对此很受用。每有大臣进谏,这家伙便跳出来“挡横”,明明是桩缺德事儿,只要他舌头一搅,似乎就流芳百世了。陈叔宝喜欢歌功颂德、天花乱坠,他娇气的耳朵再也离不开孔范的甜言蜜语了。
  红灯高挂,内廷开席。孔范毕恭毕敬地给皇帝斟了一杯美酒,满脸堆笑地说:“朝中将领,个个儿都一介武夫,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他们可都没有深谋远虑的本事。”陈叔宝是个大外行,只顾稀里糊涂地点头。恰在此时,有个叫施文庆的哈巴狗出面保奏,说:“孔大人乃旷世奇才,国之栋梁。皇上应该把他当成心腹股肱……”一席谗言,激活了陈叔宝的心,他竟像蚂蚁搬家一样,把军权挪到了孔范手里。
  其实,南陈的实权派并非孔范、施文庆等这几个跳梁小丑,而是把持后宫的贵妃——张丽华。
  临春阁,住着陈叔宝;结绮阁,迁入张丽华;龚、孔两姐妹,搬进了望仙阁。此外,陪伴陈叔宝的还有“王、李二美人、张、薛二淑媛、袁昭仪、何婕好、江修容等七人”。《资治通鉴》里说:“(陈叔宝)左右嬖佞珥貂者五十人,妇人美貌丽服巧态以从者千余人……”这群花枝招展、油头粉面的狗男女,醉眼迷离,淫声浪笑,夜以继日地挥霍着大好时光。陈叔宝甚至把这些嫔妃当成“陪酒女郎”,命她们“夹坐”在那些狂吃海喝的大臣当中,还恬不知耻地自称为“狎客”,他连起名字都带着一股“青楼气”。
  “上有所好,下必尤之。”在陈叔宝的导演下,南陈宫廷变成了一座酒气熏天、吆五喝六的大饭店,“君臣酣饮,从夕达旦,以此为常”。这帮衣冠楚楚的酒囊饭袋,全都疯了。
  张丽华躬逢其盛,自然是狂欢的主角。她刚倒进陈叔宝的怀抱,随即就取代了其他后妃,成为“擅宠专房”的“女一号”。陈叔宝刚刚登基,就加封张丽华为贵妃——在皇帝那些小老婆里,这个级别已经相当高了。
  
  人小鬼大
  
  周国平是哲学出身的作家,他有一种看法,深获我心:“对一般男人来说,女人就是尘世的天国。凡是不爱女人的男人,必定也不爱人生。”大概张丽华就是陈叔宝的天国。虽说是混蛋皇帝,但并不妨碍他做性情中人。魏征在《陈书》中批注道:“(陈叔宝)被伤卧于承香阁下,时诸姬并不得进,唯张贵妃侍焉。”看来,俩人还挺投脾气呢。
  男女相爱,生生死死,也算没白活一回。可惜,陈叔宝的儿女私情,已从卧室里跑上了朝堂,甚至闹到祸国殃民的地步。陈叔宝的愚蠢和张丽华的机心,铸就了这段千古孽缘。
  刚开始,十多岁的张丽华,清水出芙蓉,“微葩嫩蕊”。小姑娘简直成了一件漂亮玩意儿,陈叔宝天天把她拽到自己的大腿上。眉目传情,撒娇使性,还能办公吗?张丽华渐渐地当上了皇帝的贴身秘书。
  难道陈叔宝就乖乖地让一个小丫头牵着鼻子走吗?除了被宠信、招偏爱之外,张丽华还“人小鬼大”,的确有出色的素质和过人的手段。她和陈叔宝一同处理军国大事,“于膝上共决之”,仰仗的并不全是粉面桃腮。
  首先,头脑灵活,心细如发。
  张丽华出身贫苦,没有背景,更没有靠山。凭什么在钩心斗角的后宫立足?当然是头脑。她进城第一个活儿就是伺候人,跟牛哄哄的后妃打交道,必须要会察言观色,眼疾手快,事事都办到主子的心坎上。幸亏她天生丽质,走了一条终南捷径。对少女来说,脸蛋儿就是最要紧的财富,但张丽华绝非那种空腹花瓶,她的心智条件应在中等以上。
  《陈书》里说,张丽华“才辩强记,善候人主颜色”。皇帝整天忙着花天酒地,哪有心思答理百官的启奏?那些婆婆妈妈的事儿全由宦官蔡脱儿、李善度先过筛子。自从张丽华黏在了皇帝的大腿上,朝中奏章,居然无一遗漏,件件有着落。这个小人儿思维敏捷,头脑灵活,一旦蔡、李二位公公记不清了,她便轻启朱唇,一条一条准确无误地背诵出来。这还不是秘书的材料吗?
  其次,笼络人心,经营名望。
  三个女人一台戏,何况是粉黛如云的后宫?想在女人堆里落脚,比占山为王还难。张丽华这位少年贵妃,天生会来事儿。人前买好,是拿手好戏;拉拢姐妹,堪称无师自通。对于一个穷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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