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1期

马湘兰:我爱你,但与你无关

作者:忽如远行客



的青。鉴赏这一点,男人的眼光比较毒,何况还有手感和直觉。所以,马湘兰把自己保持得再怎么青春,门前的车马还是渐渐稀落起来,就像一个过气的明星,靠人们的怀旧情结外加一点窥视欲来聚人气。而王先生呢,不知是不是因为岁数大的缘故,已多年不来此地。
  那个乌江少年的到来,绝对是惊爆冷门。他原本游学于斯,比50岁的马湘兰小一半还拐弯。第一次见面,他竟然好像真的爱上了她,小儿无赖般地撒娇撒痴,留连着不肯离去。
  估计马湘兰也觉得他荒唐,可又拿他没脾气。正在这时,忽有讨债的出现在门外,声如哮虎,煞是骇人。有人怀疑这是马湘兰找来的托,如果是,我觉得这招儿挺高明,倒不是想讹少年几个钱,这是最好的却敌之策。想想看,换成个虚情假意的,还不屁滚尿流赶紧溜掉,同时暗自得意:你哪只眼睛看出我是个冤大头来的?这一招儿既可帮马湘兰撵走小白脸,又不伤彼此情面,可谓两全其美。
  不料,这少年眉头都没皱一下,真的就掏出了三百缗来。不细说这是多大的一笔钱了,反正在我居住的这个中等城市,大致可以付个小户型的三成首付。我想此时的马湘兰应该喜忧参半,这少年,好像是来真的了,曾经沧海风尘憔悴的她,如何与这青衫少年谈情说爱?自己想来都好笑。但是,哪个孤单女子,能经得起被爱的诱惑呢?她终于,和他同居了。
  乌江少年给马湘兰买了房子,置办了首饰,海誓山盟,软语温存,用胡兰成的话叫“日日待她如新妇”。更骇人听闻的在后面,他竟提出来,要娶她为妻。
  数百年之后的今天,我觉得这少年真是酷毙了,如此地离经叛道,冒天下之大不韪。何妨就跟与他做一对狗男女,纵横江湖,双宿双飞,就像杜拉斯和她的小情人,去去男性主场里的浊气?
  但是,马湘兰拒绝了他,话说得很实在:第一,我门前车马如此,嫁商人且不堪,况且你这年轻人?第二,外面的人听说我与你相好,以为我像汉朝的馆陶公主宠幸那个年轻的卖珠儿,绝倒不已,何必再添口实。第三,有谁听说过半百青楼人,才执箕帚做新妇呢?
  这些话,她是笑着说的,消解了应有的严肃性,有点辜负少年的一腔痴情——虽然是为他好。归根结底的原因,还是对他不够爱,不会昏头昏脑,不会无所顾忌,亦不肯拿不再年轻的身体与心灵去赌明天。她跟他说话的口气里,是透着一丝长辈的慈祥的。
  锦衾角枕上的缠绵依偎,肌肤与发丝的辗转相亲,仍然抵不过远方那若有若无的面容。当他如海市蜃楼般浮现,这世上所有的男子,都变得无足轻重,隔着红尘三千丈,她的灵魂踉跄着,朝他飞奔。
  少年仍不肯走,还是他的老师闻讯赶来,连打带骂的,才算把他弄了回去。尽管我对这少年极有好感,但不得不说,相对于开场的明快鲜亮,这个结尾实在晦气——还被老师拉回校园,什么跟什么嘛,又不是早恋的中学生。
  少年离去,她独立苍茫,站在原地,就像一棵坚持不肯老去的树,无视风霜年年催逼。
  这是等待的姿势,不是等待一个人,而是等待时间,等待时间深处的无限可能。“保容以俟悦己,留命以待沧桑”,周汝昌这个句子曾让我的心折得一塌糊涂。沧桑之后,万籁俱寂,我能否听到你的心声,揭晓命运给我预设的谜底?
  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王先生70大寿,马湘兰下定决心,要完成将近30年未曾兑现的吴中之游。
  20多年来,她屡次说要去他的城市看望他,不知道说了多少回,有次甚至要定下死约:中秋前后,纵风雨虎狼,亦不能阻我吴中之兴也——还是没能成行。人与人见面,可以如此地容易,也可以如此地难。他70岁的这一年,不能再等了,她买楼船,载婵娟,顺流而下,为先生祝寿。
  这时,他们已经16年不曾见面。
  无论是16年,还是20多年,都是很长的一段时光,这样缓慢地酝酿出的一个庆典,自然隆重到了极限。在歌舞场中已经混成阿姐的马湘兰,还有本事营造出另一种奢华:她带了15个能歌善舞的佳丽,住在王先生的百絮园里,为他缓凝丝竹,慢度新曲,朝歌夜弦,累月为欢。
  王先生本人这样写道:“绝缨投辖,履舄缤纷。四座填满,歌舞达旦。残脂剩粉,香溢锦帆,泾水弥,月姻煴,自夫差以来所未有。吴儿喷喷夸盏事,倾动一时。”
  马湘兰是这场盛事的主角,那些日子里,她容光焕发,眼神明亮,似乎有着无穷无尽的能量。她拼尽全部的气力,为他呈上一次华美的绽放,哪怕从此后萎谢了,也是心甘情愿的。
  有一夜,很晚了,曲终人散,年轻的女孩都已回房休息,马湘兰一个人靠在化妆间的椅子上,还没有卸妆,微微有点疲惫。这时,王先生进来了。马湘兰的欢喜如焰芯似地轻轻一颤,正待说什么,却见他从镜子里看着她。她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镜中的自己,眉目潋滟,乌发如云,难怪他眼中有激赏之意。她心中怦然,等他的下文,他微笑着,开口了:“卿鸡皮三少若夏姬,惜余不能为申公巫臣耳。”
  翻译成白话,就是:你今年二十明年十八,真像传说中的夏姬,可惜我不能做她的情夫申公巫臣啊。
  他在开玩笑,但是过了。夏姬是春秋时人,史上最为放荡的女子之一。名妓李十娘曾刻了个印章曰“李十贞美之印”,余怀跟她开玩笑说:“美则有之,贞未必也。”十娘泣曰:“君知儿者,何出此言?儿虽风尘贱质,然非好淫荡检者流如夏姬、河间妇也。苟儿心之所好,虽相敬如宾,情与之洽也;非儿心之所好,虽勉同枕席,情不与之合也。儿之不贞,命也,如何?”余怀赶忙道歉,敛容谢之曰:“吾失言,吾过矣。”
  余怀一句“不贞”,激起李十娘这么大反应,郑重其事地发表了一篇贞与不贞的告白,特别强调,她不是那放荡的“夏姬”。可见风尘中人,未必就自甘下流,莺声燕语的背后,亦有自己的坚持。
  余怀与李十娘只是好友,说错了,可以更正。王稚登则不同,马湘兰用心爱他那么多年,密密匝匝的情意,连缀起半生光阴,却原来,在他心中,自己不过是夏姬一般的人物。而且,他很是自负高洁地说,惜余不能为申公巫臣耳。
  也许,他对她的救助,只是日行一善,这些年的通信,是闲着也是闲着。他根本瞧不起她,这不是错,他的错误在于,这么久之后,他才让她知道,使她不能在真相之前戛然止步,把一个华丽谢幕,变成了黯然收场。
  马湘兰应该没说什么,所以王稚登很不当回事地写进了文章中。我猜,他一定忽略了一种破碎的声音,不只是她的心,还有她的容颜。她那惨淡经营、不肯老去的容颜,在那一刻支离破碎了。
  江湖上再无常青树,马湘兰在于史无载的某个夜晚老去。
  亦只能萎谢了。她回到秦淮河畔,大病一场。有一日,她意识到自己大限将至,就平静地燃灯礼佛,沐浴更衣,端坐而逝。
  噩耗传到王稚登那里,他悲痛之余,挥笔写下一首挽诗:
  歌舞当年第一流,
  姓名赢得满青楼。
  多情未了身先死,
  化作芙蓉也并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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