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4期

论师德与学校安全

作者:颜良重

态度传授给学生,把学生培养成既会“做事”又会“做人”的全面发展的人。为此,教师必须在育人思想上,树立以人为本的意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要充分尊重学生的独立人格、尊严和自由意志,反对育人方法的简单、粗暴;要用民主、平等的方式解决学生来自学习和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建立融洽和谐的育人氛围;要对学生高度信任,尊重学生不同的个性发展倾向,向每个学生提供使其天赋得以充分发挥并取得学习成功的机会;要帮助学生摆脱不良束缚和压力,引导学生正确对待批评和嘲笑,教会学生释放失败带来的压力的方法。只有树立以学生为本的育人思想,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才会自觉地站在学生的立场上,根据学生的思想认识水平来审视他们的学习、生活及其行为习惯,并采取恰到好处的方式方法,以避免引发安全问题。
  3.在工作态度上,树立服务意识
  教育是一种公众服务。从某种意义上说,教育工作者归根到底是为学习者提供有效服务。教师以体力和脑力的消耗来满足学生获取知识、学会做人的这种特殊需求。在新课程改革条件下,师生之间更多地呈现出相互平等、相互尊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在新型的师生关系中,爱心是教育工作的起点,是良好服务的思想情感基础。有了爱心,教师才会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重视教育消费者权益的思想,树立服务意识,从学习、思想、情感、生活、安全等各个方面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服务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满足学生的合理要求。
  4.在行为作风上,强化自律意识
  育人不但要通过言传,更要通过身教。叶圣陶认为,“一个学校的教师都能为人师表,有好的品德,就会影响学生,带动学生,使整个学校形成一个好校风,这样有利于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对学生的成长大有益处。”爱因斯坦说:“学生对教师尊敬的唯一源泉在于教师的德和才。”身教重于言教,因此,教师要比其他任何职业的人更严格地要求自己,更注重自己的道德行为。教师要在职业行为上自觉依法执教,保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进而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教师要在工作作风上坚持廉洁从教,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处理好奉献与索取的关系,加强自律,以过硬的工作作风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5.在安全教育上,树立责任意识
  教师对学生负责,就是对社会、对民族、对国家未来负责。正确认识和对待教师的责任,提高责任意识、责任能力,是加强教师道德修养的核心内容之一。为此,首先要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水平及教学水平,使教师对学生充满爱心,视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己任,克服单纯教学观点及责任扩散现象。其次,要提高教师的责任能力。教师的责任,从责任对象上看,包括帮助学生发展的责任、协助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责任、与同事合作的责任、与家长沟通的责任;从责任内容上看,有德育责任、智育责任、体育责任、安全责任等。在安全教育上,教师必须首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教师安全意识强了,就会有安全的责任意识,眼中就会有学生,心里就会紧绷一根安全的弦,从而做好学生安全的预见、防范、教育和引导工作。
  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文明程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既不可一蹴而就,也没有终极目标。教师树立了“五个意识”,职业道德规范的落实就有了保障。教师依法执教,热爱学生,有效地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人生观,珍爱生命,热爱生活,健康成长,那么校园的安全工作就有了坚实的基础。
  (联系地址:福建省大田县教育局 366100)
  [责任编辑:周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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