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2期

当今生态道德教育低效的原因分析

作者:马颂行

对后果负责,会产生强烈的负罪感和愧疚感而停止行为,反之,就会大大降低行为者的责任感。由于责任分散因素的存在,在对非生态道德行为的约束、控制过程中,有关权力部门时常出于“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保护资源又不是我一家的事”等想法,而放松了对非生态道德行为的控制。社会大众,就更是如此。对于生活环境恶化、资源透支、社会发展滞后等问题,人们较普遍地认为不是自己所管得了的事,从而减轻自己应负的责任和心理压力,听之任之。
  
  三、混淆了“人类中心”在存在论和价值论上两种命题的区别
  
  随着“资源问题”“生态问题”“环境问题”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的提出,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重新成为了人类思考的一个焦点,这种思考也引发了对“人类中心主义”观念的反思和批判。于是当今生态道德教育中存在着把走出“人类中心主义”作为其目标取向的现象。然而正是这个思维方式的不确切定位,导致生态道德教育很多方面不能自圆其说的尴尬。比如:人要服从自然界的利益吗?生态道德真的能走出人类利益的中心吗?答案显然与目标取向是矛盾的。因为当人类决定将人类道德扩充为更为广泛的生态道德之初,与其说是因为人类对生态系统共同利益的关切超过了对人类子系统利益的关切,还不如说是为了更加根本的人类利益而惠及生态。以人类为中心的生态道德,其实与人类对圈舍中的家畜家禽爱护备至并没有什么区别。在人类关爱下的家畜家禽获得了较同种野生动物远为优良的生存、繁衍条件,但最终沦为人类的口腹之食,却是它们存在、繁衍的全部意义。当代人类所倡导的生态道德无论可以升华为何种程度的崇高信念,它从逻辑上和实践上都无法摆脱以人类利益为中心原则的支配。生态道德教育中存在的这种对“人类中心”无所适从、似是而非的原因在于混淆了关于“人类中心”在存在论和价值论上的两种命题的区分。那么人类是不是一个中心或者说是一个什么样的中心?
  首先从存在论的意义上看,世界是没有或者无所谓“中心”的。根据已有的科学知识可以知道,茫茫宇宙是无限的,它并无中心;我们人类生存的地球是以太阳为中心运转着的;而地核则是地球自己的天然的物理中心……这一切都与人类中心无关。相反,对于宇宙大自然来说,地球上人类的存在,无论从空间、时间还是绝对力量上看都是微不足道的。正因为如此,我们在任何意义上都不能肯定人是世界存在的中心,否则便是一种极端的无知和危险的狂妄。其次,从所谓“人类中心”的真实涵义来看,只能是指“人是人类全部活动和思考的中心”这样一种现象。即:对人自己的关照是人类一切活动、思考和情感的中心;人的尺度是人类判断一切好坏、善恶、美丑、利弊得失的标准的中心;人的自我实现和全面发展是人类一切价值理想、追求、选择、创造的目标中心等等。不论人们是否自觉地意识或把握了这种现象,它在客观上都是人类存在和活动所特有的普遍的事实。由此可见,“人类中心”观念主要是人在自然界面前的自我权利和责任意识,是一种价值观念。
  如果充分注意到存在论与价值论两种命题之间的根本区别,那么我们在生态道德教育中对于“人类中心”就会有一个清醒客观的判断:一方面看到“人类中心”仅仅是一个价值命题,不可用它来否定或取代普遍存在的命题——世界本无中心;另一方面承认“人类中心”作为人类的价值原则,总体上是必然的、合理的,不可简单予以废除。
  (联系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子陵中学 3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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