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2期
整体·载体·主体
作者:黄正平
示范、活动过程中集体成员问的相互影响等对学生进行教育。学生参加课外、校外活动必须坚持以自愿为原则,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特长来组织:活动的主题要鲜明,有吸引力和感染力;活动要有针对性,内容要有知识性、趣味性和思想性。
三
唯物辩证法认为,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德育是培养人的品德的活动,是学生在教师引导下的自身活动中,经过内在的矛盾斗争,形成正确的思想观点、政治立场和良好的道德品质的过程。因此,德育应以学生主体性的充分发挥作为最根本的出发点,坚持主体参与、主体体验、主体内化、主体建构。
主体参与。所谓主体性,是指在尊重学生主体地位的前提下,通过调动学生主体积极性的手段,以达到发挥学生主体作用的目的。苏霍姆林斯基说:“只有能够激发学生去进行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只有强调学生的自主自动,使学生的思想处于积极活跃状态,主动参与到各种德育活动中,增强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才能取得德育的实际效果。自我教育就是要学生能自己提出任务,主动采取措施,自觉地进行思想转化和行为控制。只有自觉地把客观要求与影响内化成自我需要的人,才能达到自我期望的思想境界。这种思想境界一旦与原有的思想水平构成矛盾,就会成为自我教育的新内容,就能成为良好品德形成的内驱力。所以,学校德育应当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但在目前的学校德育中普遍存在忽视德育的主体性,偏重道德的外在规范及其社会约束性,忽视学生自律精神的培养,缺乏对人的关爱,把人自身的精神世界、内在思想放在自己的理论视野之外,而成为一种目中无人的清高的德育。在这样的德育中,学生被当作改造和塑造的客体,听话和服从是对学生的最高要求,没有学生的主体参与、情感共鸣、思想活动和创造精神,只有被动地聆听、机械地接受,不厌其烦地因循千篇一律的程序。这种德育培养出来的人可能掌握了特定时空、特定情境中的行为规范,在具体的时间地点是一个有道德的人,但很难有内心世界的真正塑造,并没有促进德性的成长。
主体体验。体验是学生道德生成的基础。通常人们把外界事物、情境所引起的“我”的内心感受、体味或亲身的经历,称之为“体验”,包括对过去生活、现实情境和未来希冀的追忆、体味和想象。从道德发生的意义上看,只有当人从内心体验某种价值,产生认同、敬畏、信任的情感或产生拒绝、厌恶、羞愧的情感时,才谈得上道德学习和道德教育的实效性。因此,学校德育要尽量让学生的每一点认识都从丰富鲜活的体验中产生。让学生在体验中选择新的观念来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抵制消极影响,并最终实现德育素材内化和道德情感升华。由于学生道德素质的建构是在体验中发生的,道德体验是道德主体在道德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产生的主观感受,以及由此而产生的道德情感。因此,学校德育要在学生道德实践的基础上,追求体验者内外全面的、深刻的感悟,达成道德成长需要与外在期盼的和谐,突现德育的渗透性、实践性、主动性和内在性,真正实现知、情、信、意、行的整合。
主体内化。内化是指德育过程必须遵循人的理性观念形成的规律,经过多次甚至无数次的从感受、体验、实践到反思、理解、领悟的循环往复的过程,才能逐步实现。德育实效性如何,关键是看学生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难点在于思想道德的内化,即如何顺利地将德育要求转化为学生个体的思想道德素养。学生个体将外在的要求转化为自己内在需求的过程是一种精神的转移过程,表现为对信念、价值观、态度、习俗等等的接受或适应。这种转移看不见,摸不着,它需要的是一种感染,一种精神的传递。因此,透过外部深入到学生的内心深处,激发其内在需要,促使其内化是增强德育实效性的关键所在。马克思说过:“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高尚的人格是靠严格的自律来实现的。惟有自律,才能使外在的社会规范内化为主体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可见,外部的各种教育影响只有通过受教育者的自觉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才能转化为主体的自身素质,变被动接受的“要我”为主体进取的“我要”。因此,在学校德育过程中注重学生的主体内化至关重要。
主体建构。学生的品德培养需要价值引导。但是,如果我们把德育看作简单的“灌输”,把学生视作被动的客体,是管理的对象,贮藏知识的容器,这就势必导致学生个性心理处于压抑状态和德育效果的低迷。因此,教育工作者必须树立正确的学生观,把学生看成是独立的主体,坚持价值引导与主体建构的统一。所谓“主体建构”是指受教育者的精神世界是自主地、能动地生成、建构的,而不是外部力量模塑而成的。强调主体建构,就是在德育工作中要关注学生的生活世界,在德育的内容和方法上要考虑学生的智慧发展水平,要着眼子学生成长的内在动机的唤醒,使道德学习和道德实践成为主体内心的自觉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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