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997年第3期


建国初期发生在香港的一场特殊斗争

作者:刘晶芳

银行已为华东局有关部门掌握,中国、交通两行已与国内总行建立隶属关系外,其余行、局接收困难。6月8日,总行决定由项克方、闵一民、庄世平、张锡荣、孙文敏5人组成金融工作团核心小组,在专办处统一部署下,入港进行实际接收工作。工作团到港后,贯彻了中央的原机构、原人员、原封不动地接管海外机构的精神,很快争取了各行的主管人员。经过数月艰苦细致的工作,总计接收9行局资财约5240万港元。至此,最难接收的银行系统亦告解决,全部接收任务基本完成。
  1950年12月31日,专办处结束工作,返回北京。应接收财产中尚未收回的,主要是两航被冻结在香港的71架飞机和部分器材。1950年底,军委民航局广州办事处派人到港,协助两航物资的内运工作。在近半年时间内,经过香港地下党、工会和两航留港职工的共同努力,又运回了器材约3000箱。1951年4月27日,香港政府再次颁布《禁运物资管理条例》,禁止两航物资移动至仓库或机场以外的任何地点。5月18日,美国操纵联合国通过对中朝两国实行禁运的决议,两航物资的内运渐趋停顿。1952年7月28日,英国枢密院推翻以前香港各级法院的判决,将央航的40架飞机和零件判给美航。7月29日,香港警察强行接管两航资产,包括71架飞机和庇利船厂及新亚仓库。8月1日和8日,港英当局先后将央航和中航的全部飞机和器材移交给美航,美航随即将全部飞机用航空母舰强行运走。1955年4月22日和1956年3月12日,香港高等法院复将两航仓库的产权判给美国西伯勒公司和陈穗岐。对两航财产被劫夺,外交部曾多次向英国政府提出强烈抗议。作为相应措施,上海、天津、广州军管会征用了英国在当地的全部财产。此后,索赔两航资产成为中英间长期的外交悬案之一。经过从1952年7月到1985年10月的长期交涉,1987年6月5日,终于签订了两国政府《关于解决历史遗留的相互资产要求的协定》并立即生效。英方向中方提供380万美元,作为对少数几个索赔项目的补偿。
  接收国民党政府在港机构和资产的这一场重大斗争,对于建立新中国的经济基础和建国初期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前后接收的飞机、轮船、机器、交通器材、矿品、银行资金、棉花和其他物资,总计达港币2亿元,在当时折合人民币约1万亿元(旧币,1万元兑1955年发行的新币1元)或小米10亿斤。其中许多物资都是新中国的交通和工业建设所急需的。两航起义的飞机和运回国内的大量设备、器材和油料,为中国民航事业奠定了物质基础。香港招商局起义归来的船舶共15艘,且多为40年代中期建造的设备较为先进的船舶,成为建国初期一支相当重要的水上运输力量,在打破帝国主义的封锁禁运,发展新中国的船运事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香港的金融机构由人民政府接管后,香港就成为新中国海外金融工作最重要的地区之一,成为新中国对资本主义世界贸易的一个重要枢纽,成为吸收侨汇的一个重要桥梁,其业务量占当时全国总额的80-%。
  据1950年底统计,起义机构的4855名员工中,80%以上参加了新中国的建设事业,其中有3420人回内地工作,540人留港工作。他们大都是经验丰富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材,许多人成为新中国民航、交通、金融、外贸等各项事业的重要骨干。
  在香港回归指日可待的今天,回顾这场异常艰巨复杂的接收斗争,想到当年英国以及港英当局的种种掣肘,我们愈益感到国家强大的重要,愈益体会到香港回归的伟大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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