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997年第3期


建国初期发生在香港的一场特殊斗争

作者:刘晶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2月23日,香港高等法院驳回了“美航”接收两航的申请,并解除了对两航资产的“临时禁制令”。这一重大胜利,使其他各机构员工情绪高涨,纷纷清点物资、赶做清册,等待接收。
  但到4月初,即专办处成立时,由于中英建交谈判没有结果,形势逐渐发生变化。5月10日,英国枢密院对香港高等法院发出“枢密院令”,要求扣押两航飞机和器材。此后,港英当局更肆意与我方为难,从而为国民党特务的破坏活动提供了方便。一时间,接连7架中航飞机被炸,3只起义渔船被夺。台湾当局则继续将财产“转”给美国,或利用历史上的美援(如善保会五渔船是美国援助的)、美债(如招商局海玄轮是借美国的钱买的),怂恿美国出面夺产。受时局变化影响,起义机构员工的思想也波动起来:一些原与国民党关系较深的人和台湾当局勾勾搭搭;中间分子愈益动摇、观望,并准备后路;一般人员也开始疑虑不安,对个人前途顾虑增多;积极分子则因为接收团迟迟不能入港接收而万分焦急。如不抓紧时机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已归新中国所有的财产就有得而复失的危险。
  而对这一严重形势,在调查研究、深入思考的基础上,雷任民审时度势,决定把原定的正式入港接收变为采取灵活方式进行接收。对此方针,香港工委的一些同志一时想不通。雷任民向当时主持华南工作的叶剑英汇报后,由叶出面做通了工委同志的工作。思想统一后,即报告周恩来总理,请求批准。6月初,周恩来复电表示同意。
  新方针的具体内容是:(一)条件好,能接收的,不声不响进行接收,将来补办手续。(二)重要物资器材抢运回国。(三)将来准备开展业务的,由国内上级机关派人协助开展业务,达到实际接收。(四)条件不好,不能立即接收的,亦加紧联系。这一新方针体现了积极主动的精神,打破了一度存在的僵持等待状态。同时,雷任民还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一系列正确的政策和策略,如统一领导,突出重点,区别对待,两手准备,等等,保证了接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专办处团结依靠广大员工,成功接收两亿港元资产,抢运大批物资器材回国,为建国初期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1950年初,在工作团的主持下,接收工作已开始进行。2月间两航资产解冻后,虽因港英当局阻挠,未能实现飞机北飞,但部分器材和物资已陆续内运。首批内运的是中航存于澳门的无线电器材,共有2477件。3月14日,中航5977件重要物资,包括飞机修理厂的主要设备,由“狄克帝国号”轮船运回天津。央航物资也于3月26日运到天津362件。专办处接手后,两航及其他系统的接收工作更加迅速、大规模地开展起来。
  
  (一)抢运两航器材物资
  鉴于“狄克帝国号”离港后曾遭到国民党军舰侵扰,以后采取了伪装和分散装运的办法。中航方面陆续于4月3日运出116件,5日运出3692件,8日运出飞机汽油3600桶。4月下旬,雷任民在广州约见何凤元、陆元斌、陈耀寰同志,听取了两航护产斗争情况的汇报,研究了下一步工作。随后,4月26日和5月6日,分别将央航物资316件和中航物资4件运到广州。5月12日,两航最大的一批3452件器材装上“海后”轮。但在开航前2小时被港英当局执行“英皇枢密院扣留令”阻止,两航物资内运被迫暂时中断。
  
  (二)组织招商局13艘海轮归、航
  招商局海轮起义后,因当时珠江口外岛屿仍被国民党军队占据,无法立即开回广州,被迫暂时停泊香港,成为台湾国民党特务进行破坏的主要目标。特别是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后,特务活动更加嚣张,一面不断策划暗杀起义领导人,殴打船长、经理,劫持轮船,一面大搞政治策反,收买拉拢船员。港英当局的海事处也与国民党配合,于7月初通知起义各轮一律到港外锚碇。随着珠江口外万山群岛的解放,招商局上海总公司派驻香港直接执行接收任务的董华民与吴荻舟、陈明、刘若明(陈刘二人是上海市军管会派到香港策动招商局起义的)商议,认为香港广州间已可通航,13艘起义船只应迅即开回广州。经请示专办处和华南局批准,自7月25日至10月20日,经过近三个月的艰苦斗争,13艘海轮终于胜利返回祖国。
  
  (三)完成资委会在港机构等资产的接收
  国民党政府在港贸易机构共有5家。除前述资委会国外贸易事务所和中国纺织公司香港办事处外,还有中央信托局易货处、中国植物油料厂、中国石油公司驻港代表处。其中纺织公司在1949年9月13日起义时,中信易货处和石油公司在1950年2、3月间,都已将财产移交有关部门,但接收中国植物油料厂的斗争十分激烈。
  朝鲜战争爆发后,台湾当局派大批特务到香港进行破坏。他们首先选中护产斗争最薄弱的植物油料厂下手。他们持英国驻台湾淡水领事签证的伪授权书,骗取了中植的银行存款,还会同香港警察闯进中植办公室,妄图强行“接收”。香港地下党发动积极分子和员工同他们进行了顽强的斗争,并通过律师向港英当局强烈抗议,才保住了财产,随即夜以继日地突击抢运,终于在10天之内,把轮船8艘、机器7000余件全部运回广州。
  由于港英当局的阻挠留难,资委会在港资产被长期冻结。但1950年9月初,我方利用朝鲜人民军节节胜利、新中国参加联合国呼声很高的有利时机,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解冻资产的要求,获得解决。从10月23日起,经过10天的突击,也完成了物资内运的任务。
  
  (四)完成香港九龙海关、粤汉路办事处和交通部购运处的接收
  广州解放不久,香港九龙海关原税务司(英国人)就表示愿意向新中国靠拢,并把管理权移交给原任副税务司(中国人)。因此,包括1950年6月内驶的35艘缉私舰在内的价值554.8万港元的财产,顺利回到人民手中。
  粤汉路港九办事处是为广州到香港一段火车的服务需要而设立的,在九龙尖沙嘴拥有房地产。该办事处主任陆以铭率员工起义后,广州铁路局即派员赴港,接管了日常工作。
  交通部购运处的主要任务是为国内铁路和桥梁建设购买器材。由于起义已经酝酿成熟,我方已控制了全部交通器材,又鉴于两航和资委会公开起义引起了法律纠纷,所以采取了秘密起义的方式。1950年6月,完成了七千余吨铁道交通器材的内运。
  
  (五)完成各金融机构的接收
  1950年1月底,中国人民银行即派员参加政务院接管工作团,负责接管有关金融机构。但除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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