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郡守

 

如庵主

  三十年来住此山,郡符何事到林间①?

  休将琐琐尘寰事,换我一生闲又闲②。

 

 

 

 

 

  [作者简介] 如庵主,南宋初年浙江天台山僧。生卒年、俗姓籍贯及生平履历均已失考。大约公元11lO年前后在世。在天台山国清寺外立一小庵,不问外事,精进修持,数十年如一日,时负重名。郡县各级主官征聘他去主持大寺,均辞。此诗加载《五灯会元》。

  [说明] 此郡守当为时任台州知府的某人,具体所指待考。不管这位郡守是谁,只要他能赏识人才,愿意量才用人,大概也能算是个可以的地方官了。只是如庵主数十年来自甘淡泊,不预外事,怎么会应其之召去出任僧官或主持大庙呢?枉费了郡守的一片好意,这是无法勉强的。诗写得很简洁,明朗,断然绝然,干脆痛快。大彻大悟者自当如此。想必,那位爱才如渴的郡守大人,对如庵主只会更加敬重、钦佩了。参见明瓒《辞召诗》。

  [注释] ①郡符:指郡府征聘的公文、文件,类似现在通行的聘书。林间:指如庵主所隐居的山林间。②琐琐:琐碎细小。尘寰事:既言尘世、俗世之事,也泛指本庵之外一切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