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3期

不应该被遗忘的出版家李小峰

作者:散 木




  出版教科书成为众多书局的首选,李小峰也请鲁迅写作《中国文学史》,鲁迅却表示:“我久想作文学史,然第一须生活安静,才可以研究,而目下情形,殊不可能,故一时实无从措手。且现在法律任意出入,虽文学史,亦难免不触犯反革命第X条也。”(1931年6月26日致李小峰信)还有人请鲁迅重操旧业,给它们一些好销的小说。鲁迅说:“出版社呢,让我写些国民党不禁止的好卖的小说,但那样的小说我绝不能写。”(原胜《紧邻鲁迅先生》)总之,此后鲁迅和“北新”是隔膜了。鲁迅曾说:“近年以来,北新书局与我日见疏远,因为种种事情,冲突之处颇不少。”(1930年9月3日致孙用信)“北新为绍介文学书最早之店,与弟关系亦深,倘遇大创,弟亦受影响,但彼局内溃已久,无可救药,只能听之而已。”(1932年11月3日致许寿裳信)不过,当“北新”实在无法维持时,鲁迅从不去“添乱”,即“每当它封门受压迫时,先生从不肯在这时期去索一回版税”,又据李小峰的回忆:“北新也从不因先生不来索取而不送版税,仍按月照常支付。” (《鲁迅先生与北新书局》)后来,鲁迅坦率地对李小峰表示,“北新”“近来好像已不为读书界所重视,以这么多年的辛苦造成的历史而至于如此,也实在可惜”(1933年1月2日致李小峰信)。到了1934年2月,国民党当局在上海厉行查禁和审查制度,“北新”受到查禁的书中就有鲁迅的《而已集》、《三闲集》、《伪自由书》,“北新”只好易名“青光”苟延残喘。此后,鲁迅也与李小峰逐渐疏远。此前的十余年中,二人曾会面、通信多达七百余次(见《鲁迅日记》中的记载),后来呢?李小峰回忆说,鲁迅曾扶持过的“北新”,“因遭一再封门,一再迫害,经理李开臣(即李志云)被判徒刑(五年,缓期执行)后,却有所顾虑,渐渐离开先生的领导,退而出版大、中学校参考书及儿童用书,以期避免与现实政治相接触,无怪‘先生以为这是大大的失策’”(《鲁迅先生与北新书局》)。这样,李小峰及其创办的北新书局因出版鲁迅等新文学作家的著作而声名鹊起,也因与鲁迅等的友谊破裂而开始失去光环。
  
  四、“北新”的结局
  
  抗日战争爆发后,“北新”在“孤岛”上度日如年,后来李小峰夫妇去了广州,在“北新”的广州办事处编辑书籍。广州沦丧后,他们又返回上海,此后于1943年,李小峰、赵景深潜往安徽,继续艰难地维持自己的书业。
  这期间,1938年8月,中国出版史上的一件大事发生——上海“复社”首次出版了《鲁迅全集》。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中国出版界的“老大”——商务印书馆竟与《鲁迅全集》擦肩而过,其中主要的原因,就是北新书局不肯让出版权。当时经各方协商,“商务”出版鲁迅的全集已万事俱备,与几家曾出版过鲁迅著作的书局大多妥善解决了版权问题,如生活书店即把鲁迅几本译作的版权按契约办理了解除手续,天马书店也妥善办理了《鲁迅自选集》和《门外文谈》的版权事宜,只待求得“北新”放弃它已出版的鲁迅著作的版权,“商务”即可开印,然而李小峰不肯出让。为此,许多鲁迅生前的好友想方设法进行调解,郁达夫就愿意充当说客,表示“关于周先生出全集事,伊(李)当然不能阻挠,我自然要和他一说”(1937年8月2日致许广平信),后来,李小峰果然“允交还一部分著作之单行出版权”(1938年8月12日许广平复李小峰信)。章川岛等也居间调停,但终于无果。为此,一些鲁迅的旧友对李小峰十分不悦,如马裕藻就曾致许广平信,对“唐俟(鲁迅笔名之一)遗著,北新如此无情理,殊觉不快”。
  不过,应该承认,“北新”出版鲁迅著作厥功甚伟。它先后出版新文学书籍达320种之多,其中包括鲁迅的许多著译。在鲁迅逝世之后,“北新”还出版过鲁迅的《集外集拾遗》、《书信集》(普及本)等。至于《鲁迅全集》,李小峰也似乎有意为之,即“出版全集,似可与单行本并行”,并且“敝意鲁迅先生著作之在北新继续发行,与尊(许广平)示所云与政府接洽及加以整理两点,固毫无抵触”。最后可能是因为鲁迅生前与他的官司以及“北新”的颓势,使得许广平他们不愿再由李小峰来出版《全集》了,所以,许广平以“鲁迅先生生前原有汇集全部著作交与一家印行之意,此次为实行此意,已商经各书局同意,将出版权完全收回”为由,向他提出收回版权的意见,将“北新”出版的鲁迅著作“由鄙人加入全集另行印行”。对此,李小峰的态度则是:“以鲁迅先生生前对北新之关系及十余年之苦心维护,及北新对鲁迅先生始终保持最高之版税及最近沪平两地版税之按月致送,并无脱期及拖欠等项而言,论情度理,想(许)女士亦决不出此”(1938年7月15日致许广平信)。对此许广平加以说明,“倘贵局单独保留单行(本)出版权,则不特已允交还出版权之各书局必多责难,且与此意之实行亦有妨碍”,“况全部著作交与一家印行,除发售全集外,当另售单行本,为免互相竞争,各方均受不利起见,亦以收回全部出版权较妥”。当时,许广平还希望他不要对《全集》的顺利出版设置障碍,即“台端与鲁迅先生友善,必不愿见此事功败垂成而乐予玉成也”(1938年8月12日许广平复李小峰信),但李小峰似乎并没有松手。
  李小峰经营书业,有他的自身考虑和利益,这是不奇怪的,而且他在与鲁迅“对簿公堂”以后,基本上遵守了对鲁迅及其家人支付版税的诺言,李小峰所说“对鲁迅先生始终保持最高之版税”也是事实。当然,书局也因出版鲁迅著作获得了厚利。公道地说,作为出版家的李小峰,一直没有忘记“北新”创立的初衷,虽然由于出版环境的变化,他不得不将经营方向有所调整,但他对新文艺书籍出版做出的贡献应得到充分的肯定。
  抗战胜利后,“北新”的业务也得以恢复,在各地相继设立了许多分店,当时李小峰还与其他书店联合,组织了“五联”(除“北新”外,还有“广益”、“大中国”、“新亚”、“中联”),仍以出版教科书为重点。
  新中国成立后,李小峰作为著名的出版家,曾被邀请参加了1950年在北京召开的出版会议。1953年,“北新”与几家私营书店合并组成上海“新通俗出版社筹备处”(简称“新通联”),随后易名“四联出版社有限公司”,李小峰任常务董事,并任副社长兼代总编辑(顾颉刚任总编辑)。1955年,在“三大改造”运动中,该社被“改造”为公私合营的上海文化出版社(后为上海文艺出版社),李小峰任副总编辑(后为上海文化出版社编辑部第一副主任)。
  1956年,李小峰加入了农工民主党,后当选为市政协委员。1958年5月,李小峰被错划为右派分子,至1962年调至上海出版文献资料编辑所。此后,他撰有《新潮社的始末》、《鲁迅先生与北新书局》等回忆文字。1963年,李小峰退休。1971年9月3日,李小峰在“文革”中含冤去世。
  值得一说的是,李小峰于出版家之外,也是一位著译家,他的著作多达45种之多,如通俗文学作品《徐文长的故事》、新文学作品《梦》等,此外他译有《疯狂的心理》(与潘梓年合译)、《伦理学》、《人类征服自然》、《蛮性的遗留》等西方名著以及《纺轮的故事》、《浪花》、《旅伴》、《两条腿》等外国童话作品。李小峰还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中产生的性学翻译家,他曾译有《结婚的爱》(正、续集)、《性教育》、《健康的性生活》等,这些译著在当年曾影响了许多青年,而在他主持“北新”期间,也出版了许多健康的性学书籍,如《性生活的转化》、《性欲与性爱》、《性之生理与卫生》、《女子的性冲动》、《性教育示儿编》、《儿童的性生活》等。
  
  参考文献:
  [1]张静庐.中国现代出版史料.北京:中华书局,1955.
  [2]李小峰.鲁迅先生与北新书局.出版史料,1987(2).
  [3]李小峰.新潮社的始末//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五四运动回忆录:续编.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
  [4]蔡漱六.北新书局简史.出版史料,1991(2).
  [5]鲁迅.鲁迅全集.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
  [6]鲁迅,许广平.鲁迅、许广平所藏书信选.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87.
  [7]许广平.鲁迅和青年们//鲁迅博物馆.鲁迅回忆录.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
  [8]周国伟.鲁迅著译版本研究编目.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6.
  [9]李中法.关于李小峰.新文学史料,2002(1).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所)
  (责任编辑:鲍莉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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