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6期

与菲利普·罗斯谈话

作者:[美]萨拉·戴维森




  答:这固然非常有趣。我也爱看自己喜欢的小说家的传记。可这与我刚刚在说的不是一回事。我说的是一种原始的满足感,知道了作家是不是真长成那模样,真干过某件事,人物是不是真的如何如何,仿佛就能产生这种满足感。这种反应实在太原始,与我认为读小说真正能带来的乐趣相去甚远。说到底,作者的确力图施展符咒,而这很恼人——就像你在跟一个小孩讲故事,却总是被他细气的声音打断:“可是,真有过这回事吗,爸爸?”
  
  问:我倒真那样问过,说实话。
  答:(爆发出一阵大笑。)嗯,那你当小孩时就已经是个记者了。在我看来,当成年人反复这样发问,以至对除此之外一切可能有趣的东西都毫不关心时,这个问题便跟闲言碎语的魔力有关,而跟小说的魔力无关了。
  
  问:《欲望教授》是用现在时态写作的。有什么原因吗?
  答:没有,没什么“深刻的”原因。只不过在一开头它创造了一种我喜欢的音律。对我而言那是一种新的调子。假如会对读者产生影响的话,我不知道会是怎样一种影响。
  
  问:是不是创造了一种身临其境之感?
  答:有么?人们确实是这样说的。我倒不清楚是否当真如此。我觉得用过去时态写的小说,读者照样能觉得身临其境。传达出这种感觉,靠的终究是把握材料的功力,而不是靠把时态折腾来折腾去。关于此处的现在时态,我没有觉得有更多什么大不了,只不过它赋予文章某种音调和旋律,让我觉得赏心。读上去觉得恰到好处。
  
  问:至于用第一人称写作呢?是不是这样你感觉最自在?
  答:我似乎多半是以第一人称写作。对我而言,这是获得自由风格的办法。我可以运用说话一般的腔调和韵律,很具表达力,很能感染我自己。即使只在单个句子里,我也能忽而高声,忽而低语。还能亲俚的言谈和偏爱的正式谈话之间游移变换。并且当然,正是“我”才是最亲密的人,能信任满满地说话,能把秘密讲给我们听——性爱的秘密,仇恨的秘密,爱情的秘密,家族的秘密,部落的秘密;耻辱的故事,尴尬的故事,蒙羞的故事,以及丢脸的故事。如果我对你说,就像所有被羞耻感折磨的大人和小孩有时会做的那样,“我有一个朋友,昨晚在第四十二大街上他碰到这么一件怪事,现在说自己得去看看医生。”你可能会对我这亲爱朋友的悲惨遭遇听得上心,也有可能不,无可无不可。然而假如我说的是,“你瞧,萨拉,我们俩并不很熟,可是昨晚我在第四十二大街上碰上一件特别奇怪的事情,我一定得跟谁说说……” 那么,我想,我一定抓住你的耳朵了。
  当然,如此运用第一人称很明显是造成一部分读者迷惑的原因,让他们弄不清我究竟在讲谁的故事,也弄不清我到底希望他们的注意力专注于何方。有人告诉我说,能被误作真正在说话的那个人,而非讲别人故事的口技师,应该觉得高兴才对。可是,想想吧,假如你是埃德加•伯根【注:Edgar Bergen, 美国著名口技表演者及广播喜剧演员。是下文中傀儡麦卡锡 (Charlie McCarthy) 的配音者,并以此非常闻名。】,某一天你上街去,结果有人上来就想往你脑袋上钉钉子,因为他们以为你就是查理•麦卡锡,你的脑袋肯定是木头做的。这个你可不会喜欢吧。
  
  问:你有没有感觉自己在翻来覆去地写同样的人物?
  答:我感觉自己在《乳房》、《欲望教授》以及早先的《普特诺伊氏症》里面一直在写那被称作“巨大的,让人疯狂的”主题——欲望。那是一块大得够分量的馅饼,我认为,足够让我从中切下三片来。
  
  问:《伊人好时》 (When She Was Good) 似乎是一个全然不同的主题。
  答:《伊人好时》写的是一个年轻女人面对父亲与丈夫的软弱和失败,失望得狂暴,她内心燃着怒火,想要把他们改造成更好的男人。这本书讲述的是道德野心到了极端的情形,以及随之而来意想不到的危险——顺着这条路,又有了《放手》(Let Go),虽然在那部小说中是两个男主人公悲哀地发现他们的力量和美德都是那么地有限。《我的男性生活》里的唐诺普也是一样,在这个问题上给上了一课。这三本书若是集在一起,《他们好时》(When They Were Good) 说不定马马虎虎可以做个统领的标题。而《他们坏时》 (When They Were Bad),我想,则可以统领那三本从欲望馅饼上切下来的书。
  
  问:当人们告诉你他们喜欢你的书,你的书对他们意义重大,你感觉如何?而面对批评,以及媒体上的指责,比如说你仇恨女性,你又作何感想?
  答:仇恨女性?曾经有拉比【注:Rabbi, 犹太教教士。】跟我说我是个反犹太主义者,还有个来自曼哈顿西区的老派爱国者撰文说我实际上是反美派,而最近,一个同性恋者写信来,说《欲望教授》意在激怒同性爱人,指责我写的是一堆“异性恋垃圾”。我猜这是因为你总没办法一直糊弄过所有人吧。有些人看似在一边默不出声,其实他们从没停止窥探,想瞧瞧你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狗杂种。
  至于媒体上怎样评论我的作品,我已经多年绝缘了。从1972年起,我就再没读过关于我作品的评论文章,而且每出版一本书,我都会离开美国一段时间,简直把这当作一项工作。我发现书面市之后作家最好的去处——至少对西方作家而言——是铁幕后面的国家。最近几部书的出版,我都是在布拉格庆祝的,跟那儿的作家朋友们去餐馆吃饭,顺便说说,“情境反讽”在他们身上还真不浪费。我曾经花了十年——或者十二年的时间来关注媒体上对我的批评和指责,似乎已经足够了。我认为他们的意思到现在我已经明白了。
  
  问:写一部书的过程当中,你觉得需要局外人的客观意见吗?
  答:每当我写好自己看来某本小说的最后一稿,就会把稿子送给五六个人读,这其中有我的朋友阿伦•埃舍,他也是我的编辑,还有其他的朋友,这些人的文学鉴赏力和品味我都很尊重。很显然,我不愿写完一本书就顺手丢进一片空茫茫,而不听听他人怎样理解它。等这些人读完,我就带上一支铅笔,一个便笺本过去,花上两三个钟头听听他们各自有什么话要说。因为书还是稿子的模样,所以他们通常会更坦率,更直接,要是我呈上的就是一本装帧成册的成品,再也没法修改,就很难收到这种反馈了。他们所给予的不仅仅是评论,在此过程当中他们会把书描述给我听,而那正是最棒的一点——听到与你在一直以来向自己描述这本书时不同的语言,发现在别人的头脑里它会形成怎样的印象。
  这种过程也许并不能如何改进我的书,但它满足了深层的需求——对于耐心、严肃、真正经过思考的回应的需求——如果得不到满足,它简直要摆出乞求的姿态。比起出版能带给我的,这种过程给予我的甚至更多。对我而言它已经取代了出版的位置。根据从这种谈话中听来的中肯意见,我把稿子修改好,交给出版商,从此不再过问。
  
  问:你有没有不工作的时候?
  答:没有,我一般都在工作。大概一年三百四十天吧。旅行若是一年超过了三个星期,我就不喜欢了,而除开写作,我长期坚持、又能免除我烦躁心情的活动,只有旅行这一项。可是即使在旅行中我也会感到心烦意乱。
  
  问:写完一本书的时候,不会感觉累吗?
  答: 不,我会感觉兴高采烈。难的是开头,不是结尾。当你着手写一篇新东西时,一切都还那么粗糙,没有成形,也不知焦点何在,而跟上一本书收尾的最后六个月相比,反差太强烈了。那时候一切都那么得心应手。一切都如此井井有条,头一天所读所做所闻所说,都直接滋养了第二天的写作,这心情多妙。而从这种状态转到另一部作品垦荒般的开头——做什么感觉都不对劲——真是不大愉快。我自己的做法通常是先写上六个月的垃圾——一般是“异性恋垃圾”——然后绝望地放弃,把自己忍无可忍的一百来页扔到一边,挑出十来页尚有生机的,再使劲儿想想这生机究竟何来——于是沿此路直行。我发现,刚写完一本书的头几个月里,再动笔写的无非像一页页已逝的老伙计从坟墓里还了魂。要从某一种看和写的习惯里抽身而退,实在困难得很。不过我也发现,只要一路向前,六到八个月之后,又能安抚下那些鬼魂,可以开始写出新东西来了。
  
  问:你为什么乐意教书呢?
  答:教书让我每星期得以走出家门一次(也走出写作一次)。并且,要长期坚持跟人谈自己读过的书,大学教室是我目前找到最好的去处。假如我不仔细研读一本书,不思来想去,好在课堂上讲给学生听,那么这本书常常就会被淡忘;讲授一本书,就是我把握它,从中汲取最多养分的办法。而且我喜欢学生们。不管他们还如何缺乏经验,但他们还没有被腐蚀,这就不仅仅足够抵消经验的缺失了。他们读小说的样子就好像小说真的很重要一般。
  
  问:你对待自己,对待自己的作品,似乎都是非常严肃的。
  答:是的,的确。
  
  问:除了写作,还有什么事情让你觉得愉快?
  答:住在我觉得美丽的地方;同爱的人一起生活,拥有贴心的朋友,让友谊保鲜,知道父母一切安好,听音乐,读书。都是简简单单的事情,但我想我们大多数人都会珍爱吧。
  好了,我得走了——回美丽的地方去。谢谢你。这场采访不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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