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3期

麦克斯.比尔博姆

作者:艾伦.莫厄斯




  
  译:虞建华
  文:[美]艾伦·莫厄斯(Ellen Moers)
  
  一、
  
  漫画上的青年比尔博姆总是穿着硬高领,戴着手套,提着手杖,丝质礼帽恰到好处地朝一边倾斜,钮孔上别着一朵花,礼服大衣饶有品位地突起,配一条上宽下细的裤子。在十九世纪九十年代,这些都是最入流的时尚公子的基本装束。但也能看到异乎寻常的打扮。弗兰克·哈里斯注意到“某种与众不同个性的象征——飘拂领巾,浅黄色手套,绣花纽孔等一些变异,给传统增添了一丝奇谲的情调。”罗伯特·希肯斯特别记得“一种非同一般的大衣……别出心裁地只用一颗小纽扣在一个意想不到的地方把衣服扣在一起。”但最令同代人印象深刻的是年轻的时尚公子的行为举止,不是一式一招,而是一整套行为规范,待人接物异常得体。
  比尔博姆的演讲比较正式,手势不显夸张,孩子般的圆脸上总是挂着冷静、世故的智慧,同时又表现出一种可以在新生儿面容上感觉到的略含嘲讽的机智。“我俩虽然年龄相同,而且在某些方面我的阅历比他丰富,”威尔·罗森斯坦谈到他在牛津与麦克斯见面的情景时写道,“他的生活似乎浓缩成了一种完美的形态,而我的则不然。他的言行举止也是如此,无可挑剔。”虽然年轻的比尔博姆并不势利,而且十分乐于交结朋友,但人们注意到了他冷峻的自制力,甚至对他望而却步。“当你同他单独相处时,简直是座狮身人面像,”王尔德曾经问阿达·莱弗森:“难道他摘去了面孔,留下的是面具?”
  对于九十年代的同代人来说,这位年轻人是个成功的时尚公子。他向来神情自若,落落大方;从没人见他刻意追求效果。他似乎一直具有最令年轻人羡慕的那种气质:一种完美精湛的个性。霍尔布鲁克·杰克逊甚至认为他这种气质与生俱来。但如果考虑传统,他这种已被广泛认可的花花公子作派,其实是一种奇特的新变体。独此一家。
  在社会上当然并不流行。比尔博姆是个不折不扣的中产阶级。他是幼子,出生于伦敦一个富裕且充满慈爱的大家庭,没有压力迫使他随父经商,也不必在贵族阶级中力争立足之地。事实上,他在作品中写到上层阶级时,总带着专为讨人喜爱的老古董保留的那一丝嘲讽。就英国渊源而言,比尔博姆甚至比不上迪斯累里,因为他父亲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才从德国靠波罗的海的地区移民而来。他的异族背景在形成个性方面无疑产生了影响,但在他的文学作品中却不见一丝痕迹。能够感觉到,而且显然更重要的倒是另一因素:麦克斯出生时他父亲已经六十二岁。他父亲朱利叶斯·比尔博姆体验过二十年代的巴黎和三十年代的伦敦生活,他的其他几个儿子比1872年出生的麦克斯年长许多,传染给他一种本不该属于他的与过去时代的亲近感。他把这个时代亲昵地称作“维多利亚中代”。青年比尔博姆的花花公子作派,并不攀附在阶级的梯子上,随社会地位或上或下;他从容不迫,缓步走回过去的时代。他母亲的客厅里悬挂着他外公的椭圆形画像,身穿十八世纪的服装,这一景观曾令威尔·罗森斯坦不无感叹:“祖父辈这么早就已发迹,真不多见。”
  比尔博姆安静地度过了他的幸福童年,在查特豪斯公学毕业后,进入默顿学院。在那里,他开始专与某一类人接触,那些他希望与之为伍的,与家庭文化气氛门当户对的人: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的主要文学艺术家。其中的大部分人,他是以赫伯特·比尔博姆·特里的同父异母兄弟的身份结识的。特里早于麦克斯三年在1890年进入牛津,作为演员和剧场经理已经小有名气,认识大多数值得认识的人。比如特里与王尔德的关系不错,在1893年上演了后者的《一个无足轻重的女人》。但是比尔博姆依靠自己的能耐,很快以独特的个性而为众人所熟识。他的才干为他赢得了进入《黄皮书》第一系列的荣耀,而当时的他还只是个本科生,年仅二十二岁。
  在比尔博姆九十年代的作品中,花花公子作派,摄政期风格和时尚崇拜三大主题总是地位显赫。事实上,正是作为这三方面的预言家和传播者,他才赢得了早期的声誉。有一位来访者注意到了恋旧思潮的再现,比如王尔德对摄政期风格淡淡而长久的兴趣,比尔兹利对布赖顿楼阁装饰布局的赞叹,G.S.斯特里特关于摄政期伦敦的怀古散文,剧场上演的关于早期时尚公子生活的剧本(诸如克莱德·菲奇的《最后的花花公子们》,其中比尔博姆·特里饰演德奥赛),以及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越来越多的关于摄政期的回忆录和传记等出版物。他在坐落于意大利海滨拉帕罗港的麦克斯爵士的住宅客厅里,向他询问关于摄政期风格在十九世纪末回潮的现象。他答以礼貌的一声冷笑。摄政期风格普遍回潮?“我觉得就我一个。” 自萨克雷以来,比尔博姆之后,还没有人像这位崭露头角的散文家那样,被这一少有人问津的文学体裁深深吸引,而对他来说,发现新主题是个大运气。年轻老成的麦克斯在处理历史素材方面得心应手,能让人耳目一新。“通过表现历史来表现自己的能耐,算不上善待历史,”他在1895年接受阿达·莱弗森采访时说,“但从希罗多德到弗劳德到我本人,最好的史学家都未能免俗。”
  在比尔博姆的第一部著作《麦克斯·比尔博姆作品集》中,除了《花花公子啊,花花公子》一文外,另有一篇题为《乔治王四世》的长篇散文。文章以口语体写成,散漫芜杂,对摄政王的生平故事以及他所点缀的那个时代,做了全然不顾史实的重构。比尔博姆文章的中心论点是,乔治“从实际意义上来说,其实是个好君主”,并以此展开论述,对萨克雷进行反驳。他仔细听过萨克雷关于乔治四世的讲座,不敢苟同。依比尔博姆看来,萨克雷“在错误的时间,以错误的姿态,用错误的方式评述了这一主题。”既然现在维多利亚价值观本身受到了置疑,那么世纪末由年轻人拨乱反正的时机已到,应该倡导再一次欣赏乔治王朝最后时期时尚的精华——才思,机智,敏锐性,品味和风格,尤其是风格。
  这篇文章中本质上属于麦克斯的新的部分,就是读者永远无法弄明白比尔博姆的立场:他到底立足与摄政王朝,还是中期维多利亚时代,还是十九世纪九十年代。他故作斯文地玩弄着反语,脚底抹油。《笨拙周报》觉得萨克雷的神圣形象遭到了辱弄,刊登了一篇故意用浮华做作的“黄色长毛绒语言”写成的怒气冲冲的戏拟文章《关于乔治四世的一点谬误》。“关于乔治的话都是我的本意,”比尔博姆回答道,“但我不选择用一本正经的方式进行表达。”
  《一位好王子》可算一篇小杰作,写的是坐在手推童车里的皇家婴儿,收集在同一本作品集中,一般被当作关于乔治四世散文的补篇。在这篇文章中,比尔博姆对维多利亚时代的人们进行嘲讽,指责他们塑造皇家婴儿低能的形象,对已逝去的摄政王朝毫不体恤,做出的反应令人震惊。在《迂曲文稿》的《德辛氏》一篇中,萨克雷唤来了斯特恩的幽灵,让他煽情地表达瞥见皇家婴儿时的感触:“在圣詹姆斯教堂,安坐在摇篮中,一个可爱的小婴孩;一条镀金的中国式栏杆横在他的面前,我凝望着熟睡的小天使,不禁激动泪下。”萨克雷反讽的关键部分是,他知道那个婴儿就是未来的乔治四世。而比尔博姆抖出了真相:他的那位小王子其实是后来的温莎公爵。
  《作品集》中再后的一篇文章《可怜的罗米欧》,是比尔博姆复兴摄政风格个人努力迈出的又一步。这是一篇赞颂巴斯的“伪花花公子”罗密欧·科茨的怀旧回忆文章,引入了一种新的讽刺技法,抬出过去以对现在进行贬斥。怪异,奇想,以及所有童话故事的元素都为九十年代的文学所钟爱;比尔博姆对这类手法嗤之以鼻,进而又对当代更可悲的矫情做作表示不屑。他也在更大的范围,在一部小说中,运用同样的讽刺技法,对故意调侃,以及对并不真正了解的邪恶进行表现等流行做法进行嘲讽,认为正是这些方面,使得诸如《道林·格雷的画像》之类的书籍荒诞不经。在《作品集》出版那年为《黄皮书》系列写的长篇童话《快乐的伪君子》中,比尔博姆明显故意戏仿王尔德的这部长篇小说。他运用一则摄政时期的幻想故事,以取得滑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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