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3期

英国摄政时期的花花公子作家

作者:艾伦.莫厄斯




  “绅士们所穿的晚礼服的样式,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凌乱的步伐,保持了某种庄严和典雅。紧身的马裤或短裤,夹在掖下的绸三角帽,这在当时是非常普遍的衣着;娇好的身材,配上优雅的步伐,甚至比漂亮的脸蛋更让人赞叹。说起话来滔滔不绝,满嘴都是俚语的是那些穿着裤子和翻领的人。”
  而布尔沃自己的风格更倾向于那种多尔赛要完善的“蝴蝶派花花公子”风格:一头“漂亮的卷发”,衣着华丽,以至于几年后成为议员的麦考莱直嘀咕:“我想,布尔沃肯定是赚大钱了……他的礼服价格相当于其他五位议员礼服的价格。”
  他还在巴黎呆了八个月,很有收获。在那儿,他“和住在圣日耳曼街区最有名望的老贵族来往密切,并且在一流的社交聚会上明显受到礼遇。”在那儿,布尔沃听从一位深谙世故的老妇人的建议。这位老妇人对他的衣着品头论足,嘲笑布尔沃想和她调情,称他是她的“科仑式英雄恰尔德·哈洛尔德”。这位女士,巴黎社交界,伦敦社交界和剑桥的浪子哥儿们都是创作《佩勒姆》的好素材,更不用说布尔沃自己那花花公子的形象了。布尔沃的孙子记录道:“他的写字台就放在镜子前的一个落地柜上……”
  佩勒姆是个花花公子,厚颜无耻、矫揉造作,具有自恋情结,属于粗暴的、后布鲁梅尔蝴蝶派风格。他只不过是特里梅因和特里伯克所提到的花花公子的化身。他的矫揉造作激怒了读者,一半是因为他采用最无耻的笔调来描述这些行为。佩勒姆矫揉造作的核心是自恋。不管从哪方面来说,布尔沃都是写自恋这个主题的权威作家。(迪斯雷利曾经描述另一个当代人是“我所见过的最自负的人,不过,”他又补充道,“我读了西塞罗和布尔沃·利顿的作品后,觉得他还是稍逊一筹。”)佩勒姆吹牛道,“所有的人,不管是对手还是朋友,都一致认为我是一个完美的傻小子,对自己百分之百的满意。事实上,他们没怎么说错。”
  在佩勒姆叙述方法的背后隐含着自恋的主题。尽管他在故事的主要事件中,只是轻描淡写地提到了自己,但是每一个场景,他都把自己安排在中心部位。他以旁观者的身份观察自己。每一个细节描写都符合赫兹利特对花花公子人物的定义:“不管发生了什么,他自己都是主角;引起读者同情的痛苦,不管多么剧烈,主要是因为有他在场;他全然若无其事地、端庄得体地操作着一切,就像在上演一幕私人戏剧。”所以我们看到佩勒姆在整理“我最好看的卷发”,我们看到佩勒姆“打着呵欠,伸着懒腰,欣赏我的戒指”,我们看到佩勒姆在打扮“我自己和我的胡子——两件很实在的事情”。我们看到佩勒姆沉溺于花花公子最关心的事情——自己的衣着打扮。佩勒姆在这个话题上很费心思,几乎用了整整一个章节(就是有名的第二部第七章,因为卡莱尔的指责而变得臭名昭著)来阐述他对于男性着装的一些繁文缛节:从色彩和剪裁的大道理到燕尾服的燕尾、衣领、指环、鞋带等细节都一一加以陈述。最重要的是,我们看到佩勒姆穿戴得整整齐齐,打扮得香气迷人,在镜子前一个人自我陶醉:
  “天哪!那块玻璃多难看哪!偏偏正好就放在我对面!我在这儿时,为什么就不能它把移走呢?噢!顺便问问,罗斯维拉小姐,你经常照波希米亚镜子吗?我倒是有一面,在不开心时照照;它会让我容光焕发,面部红润,重新激发我的情绪,高高兴兴打发完一天里的剩余时间。唉!罗斯维拉小姐,我比在加勒特公园见到你时,脸色苍白多了……”
  步布鲁梅尔后尘,佩勒姆开始对所有的一切作出细细的划分,什么适合花花公子,什么适合普通人。“射击是项最野蛮的娱乐活动,”他叹息道,“只适合军人和王室公爵那样一类人;仅仅只是出去散散步,就没劲透顶了……”;“骑马也是男人一项剧烈的运动,”他在另外一个场合抱怨道,“只适合让女性的肌肉练得更结实些。在场的有哪位绅士把精油瓶借我用用,好吗?”至少从理论上讲,他认为任何一种剧烈运动,都让人讨厌。还有难闻的气味、粗糙的食物、饮酒过多、“那种老年浪子”喧闹的狂欢宴会,也同样让人恶心。只要能保持花花公子的那种随意和泰然自若,佩勒姆宁愿去参加一两次决斗。但他最喜欢做的事情还是在沙龙里谈谈话,聊聊天, 调调情,跳跳舞。他的舞姿非常轻盈,非常优雅,“踩了蝴蝶翅膀,都不会掸落一点蝶粉。”
  佩勒姆特别瞧不起那些不入流的人们,看不起那些不好的习惯,就像在剑桥时他极力回避赛马那一伙人。“说实话,整个地方龌龊不堪。男人一加仑一加仑地喝酒,几百克几百克地吃奶酪。穿着赛马服,说着俚语,打赌赛马,输了就骂爹骂娘,对着你抽烟,对地板上吐痰……”他很少接触下层社会的人,但主要是根据道听途说,他把他们描述为“低等人”,“半野蛮人”,“残暴的贱人”,“庶民”,最好的称谓是“无名粗人”。他总是觉得很少有人能欣赏他的高尚雅趣。有一位巴黎熟人问佩勒姆,“你有布莱奎特表吗?”
  “表!”我回答道,“你觉得我带过手表吗?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么粗俗的东西;除了做生意的人要计划好去会计室九个小时,吃饭一个小时以外,还有谁有可能想知道时间做什么呢?你会说,方便约会呗。没错,(此刻,我正在摆弄我美丽的小圈儿)可是,如果一个人值得交往,花点时间去等他,那又算什么!”
  佩勒姆的矫揉造作之风很奇怪,偏向于肉欲主义,但不是那种“淫荡”派粗俗的、浪荡的性欲,而是唯美主义者那种女子气的、纵情享乐的性欲。在佩勒姆身上体现出来的这种倾向,超出了布鲁梅尔的范围。佩勒姆仿效后来二、三十年代更走极端的花花公子,这些人往往被称作“花花公子”和“蝴蝶派花花公子”。佩勒姆受邀去和一位美食家吃饭,他会带上一套特制的餐具——一把薄薄的勺子、一把小叉子和一把很钝的刀子,防止自己吃得“太快”,这是让他感到最难过的缺点。“不能做到这一点,”他说道,“最不开心了,因为一般应该有五分钟的时间,可以全方位地享受乐趣,但自己往往一分钟就匆匆吃完了。实际上,这不仅是简化享乐的罪过,也是一种缩短享乐的罪过……”他非常小心翼翼,追求安逸达到精细的程度。他很不情愿去陌生人家或乡村酒店,害怕他那十分敏感的神经和高雅的情趣受到简陋环境的亵渎。他大发脾气,抱怨“一间很不舒服的盥洗室,没有壁炉,只看见一只黄色的陶器杯子和面盆,一条浮松布毛巾,粗糙得我都不敢拿去碰我的脸——我的皮肤可禁不起这么粗糙的蹂躏。”
  佩勒姆在家里感到最安全,因为家里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他这样一个优雅的人安排的,十分方便。但有些便利仍然让人觉得是一种奢侈:
  那些日子,我过得十分舒适。我自己设计了一个浴室,有两个小架子横跨在浴室上,一个上面摆着每天日志,另一个上面放着我的早餐和餐具;这样我习惯于躺在那儿,达一小时之久,同时享受阅读、吃饭和沐浴的三重乐趣。
  佩勒姆对雷金纳德·格兰维尔爵士在伦敦的奇异公寓非常感兴趣。尽管雷金纳德·格兰维尔爵士有些拜伦式的愤世嫉俗,但这不排除他有某种品味。格兰维尔的房间里有珍珠母做的支形烛台,银子做的门把手,深绿色天鹅绒的软垫代替了地毯和椅子。在佩勒姆看来,最重要的是,“到处都有镜子,让我神魂颠倒。”这样的装饰,要是让埃森傣见了,也要着迷的。佩勒姆再一次对浴室情有独钟:
  
  这间屋子装修精致,一派柔和的玫瑰色调。做工最为精细的浴室,用最白的大理石,做成贝壳形状,由两位希腊神特赖登支撑着。据后来格兰维尔向我解释道,这个房间里还有一架机器,不停地吹出一股轻风,轻盈的窗帘来回飘摆,屋里散发着味道迷人的香水芳香。
  
  佩勒姆是香水的业余爱好者,赞成男女都用香水,他自己就是在一家香水店外邂逅他的未婚妻的。他的注意力一直不集中,直到叫来一位仆人,“送来一些科隆香水,照看我的鬃毛狗”。他建议甜点心可以有香水味。“在甜食店(是气仙们的精致发明)里,我们模仿玫瑰和茉莉花的形状,为什么不模拟它们的香味呢?自然界要是没有了香味,将会是什么样子?”
  这样的品位被认为缺乏阳刚之气。小说才出第一版时,布尔沃还不怕这样的字眼来形容它。他一遍又一遍地用它来描述佩勒姆矫揉造作的风格。当然,佩勒姆与很多人调情,有很多绯闻,但他对情感和婚姻生活的嘲笑,最后都像传统的男主人公那样,以婚后的幸福而告终。为了维护他自己的矫揉造作风格,他拿着棍棒或戴着拳击手套和一群恶霸作斗,很得体地保护着自己。在整个争斗中,他保持了女性的纤弱。他抗议道,一看见这些“男人模样的青年,……我的身体显得更加柔弱,从头到脚直发抖。”布尔沃急于表明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装腔作势,而且大部分是很可笑的。佩勒姆身上小女子气十足,足以让卡莱尔风行一时,而更加清醒的布尔沃却紧张地拿起了修改之笔。
  就是布鲁梅尔对小说也不满意。布尔沃难免在小说中刻画了一位大花花公子的形象。这位公子被描述为没落的花花公子:佩勒姆在从巴黎到伦敦的路上(在伦敦,他的名声要比布鲁梅尔大),碰到了这位流落在加来的“拉塞尔顿先生”。布鲁梅尔认为这画像不准确,不能赏心悦目。他不同意布尔沃关于服装的看法。黑白搭配,在今天看来,似乎是永恒的、大势所趋,但是在那时成为时尚,主要是因为《佩勒姆》带来的影响。杰西船长曾经穿着一身正式的黑白晚礼服出现在布鲁梅尔的面前,而穿着蓝色服装的布鲁梅尔见了,却觉得应该“温和地”谴责他的穿着。“亲爱的杰西,”他抗议道,“我很伤心,恐怕你读了《佩勒姆》吧;可是,对不起,你看上去就像只喜鹊。”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