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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儿子

作者:苔萨.哈德莉




  苔萨·哈德莉,四十七岁。英国剑桥大学学士,英国巴斯巴大学学院硕士,英国西部大学博士,专门研究简·奥斯丁(Jane Austen),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伊丽莎白·博文(Elizabeth Bowen),金·莱斯(Jean Rhays)和凯瑟琳·曼斯菲尔德(Katherine Mansfield)。现为巴斯巴大学学院英文和创作写作(Creative Writing)讲师,与丈夫和孩子们一起居住于英国卡尔迪夫。
  苔萨从小酷爱写作,幼时即开始编造小说和戏剧,小说由母亲配图,戏剧由弟弟表演,直到进大学文学系才停止创作。据她自己说:大学教人眼高手低,怕写不好而不写。剑桥大学毕业后,她做过酒吧店员,餐厅招待,小学教师,家庭妇女,同时重拾写作。近四十岁应聘到大学任教,而后终有长篇小说问世。作品专注于揭示人的内心冲突和变化,提出对传统观念体系的挑战。
  出版有论文“亨利·詹姆斯与欢乐的想象”,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第一部长篇小说“家中的意外事件”,英国凯普和美国豪尔特出版,2002年三月,获监护人首选书奖(Guardian First Book)。第二部长篇小说“一切都会好”,英国凯普和美国豪尔特出版,2004年一月。
  短篇小说《母亲的儿子》发表于美国文学杂志纽约客2004年9月号。如同苔萨的其他作品一样,小说在不足万字的篇幅中,揭示了众多复杂的内心。母亲年轻时同已婚男人同居,后又分离而形同路人。可是获知前男友又要结婚后,无数往事涌上心头,引起她心灵的震荡和混乱。不过这种情绪的动荡,是通过许多日常琐碎的对话和动作,用不动声色的笔触表现出来的,如不厌其烦地描写做饭打臭鸡蛋,以及窗外天气变化,读来就像感到人物心里的波动和辛酸。
  小说写了五个人物,无一单色,个个性格都复杂。母亲是个用功的学者,却跟有妇之夫勾搭,内心重独立和自尊,感情又很软弱。她的前男友,极重诚实和真理,却好采花,跟婚外恋同居,又想孩子。儿子是个正直单纯的人,可是无法躲避诱惑,又为此而内疚,觉得有愧于女友。他的女友,人极美丽,可喜欢在肚脐眼上挂环,外表轻浮而内心诚实。夺人之美的安妮,聪明却长得不好看,会迷惑男人又对万事都不认真。读过作品,很难说里面哪个是好人,哪个是坏人,应该学习谁,或者批评谁。现实中的人性本来就如此复杂,需要细致地感受和分析才有可能去理解,这也才是文学作品的存在价值。
  表面上看,作者好像在揭示家族的血统遗传。母亲曾经与有妇之夫同居,所以儿子交女友也朝三暮四。这是苔萨作品的一个重大主题,她的两部长篇,也都描写家族血统遗传对几代人行为的影响。可是任何家族的血统遗传都不是独立的,共性只在个性中得到表现,某个家族的血统遗传,一定表现出全人类在人性方面的某些共性。如苔萨小说中的人物,总是不满足于平静和温饱,而追求风暴和变动,哪怕为此而粉身碎骨。这实际上是一个价值观的问题,快乐生活的定义是什么?很值得读者深思。
  与此相关,苔萨在她的两部长篇和这个短篇中,提出另一个价值观的问题:做个好人意味着什么?作者问,按照传统道德体系,循规蹈矩的人,是不是就做了好人?绝对纯洁的人,是不是就是好人?所谓的好人,是不是就是真的好人?苔萨的结论是否定的,她认为做那样的好人,本身就是欺骗,欺骗别人,也欺骗自己。
  总而言之,这篇小说在文学技巧和思想价值上,都值得我们仔细琢磨,也许有借鉴的意义。
  ——译者按。
  有人告诉克莉斯汀,艾伦·阿姆斯特朗又要结婚了,新娘子的年龄比他小了一半。克莉斯汀觉得,她才不会在乎呢,她已经很久没有跟艾伦讲过话了。他们之间早已没有任何必要,为安排儿子的事情而商讨什么。汤姆斯长大了,他可以决定自己的生活。事实上,那人在喧闹的晚餐聚会上告诉她这个消息,刚一说完,她就几乎马上丢到脑后,只顾跟别人聊天说笑。只是到了第二天下午,当她在自己家里坐下来写作的时候,才又想起这件事来。
  当时她正在做笔记,准备一个有关女性小说家及现代主义的讲座。莱斯、伍尔夫以及博文几人的书籍著作,在面前堆满。有些书翻开了,倒扣在桌面上,有些则折了页角留做记号。忽然想起有关艾伦的消息以后,她的心思就从二十年代巴黎和爱尔兰的种种场景中脱离出来,环顾四周,面对自己这个伦敦的现实居室,似乎感到有些惊奇。
  屋顶很高,满眼白色,空荡荡的,摆了些茂密的室内植物,墙壁顶角一端,开个从地板到屋顶的拱形大窗户。克莉斯汀独自居住的这个公寓单元里,卧室,洗澡间,厨房等几间屋子都很小。只有这个中心房间特别大,而且跟其他房间都隔开。她坐在这个房间里的樱桃木长桌边工作,有人来访时,她就把书和纸张都推到桌子一头,空出另外一边来。
  时值三月,窗外暗淡的灰蓝色云层,被风堆积起来,仿佛构成一条依靠着湖泊的岸,而那湖泊则是亮闪闪的柠檬色天空形成的,平静而透明。而对面那座石头房子的正面,在快速流动的光线照耀下,不断变化,就像是转换着各种表情。
  克莉斯汀的公寓单元在二楼,这座房子是一大排房子中的一个。这些房子都是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建造起来,给画家们用作画室的。所以所有的房子都装有相同的巨大窗户,透进北面寒冷的光线。其中有些房子曾经花费巨额,重新修整过,就像她的这座一样。而另一些则依然残破,倾斜,显得奇形怪状,许多窗户用破布或者编织窗帘甚至缎被面蒙盖起来。
  外面的天气状况和光线,总是无可阻挡地充满着她的房间。她的窗上装有一个白色的长型窗帘,可是她并不经常关闭窗帘,因为她愿意让窗外的景色生动地投放到另一面的墙上。她曾经觉得很难选择图画来装饰室内墙壁,最后克莉斯汀在墙上挂了曼德利安两幅油画的印刷品。其他的好像都不够合适。
  就在她刚刚想起艾伦的时候,门铃响了。她便穿着袜子,跑到传话机边。
  "是妈妈吗?我是汤姆斯。"
  她为两个人煮好咖啡,发现她的手有些神经质,取咖啡杯的时候,动作极缓慢,好像在丈量尺寸。但那并不是发抖,对于她这样一个完全能够独立的人来说,碰上一点事情就两手发抖,难免是太傻了些。但两手确实有点神经质,是因为儿子来访,急着把咖啡端回房间吧。她的儿子,她惟一的孩子,伸展着手脚,坐在窗前那个低矮的白色扶手椅上,等着她。她把牛奶和糖,放到托盘上,也暗喜自己买了一包巧克力饼干。她还拿来一个烟灰缸,除了汤姆斯,别人都不准在她的公寓里吸烟。
  不知为什么,身高两米的汤姆斯总是喜欢坐在这个扶手椅上,把头靠在椅背的头枕上面,并且把长得出奇的两条腿水平伸开,几乎就像是平平地躺着。他也总是交叉着两个脚腕,眯起眼睛盯着自己的鞋子。今天他穿着一双两截接合的旧鞋,没有穿他专门买来上班穿的粗革皮鞋。身上那件没有熨平的卡其布黄衬衫,一半扎在裤子里,一半露在裤子外。
  克莉斯汀一贯痛恨别人穿制服,可她总是发觉,儿子穿着上班必须穿的制服和领带,是那么的英俊,她为此而几乎感到不大好意思。不过她也喜欢看儿子穿着他那些有些折皱磨损的旧衣服,年轻和俊美从那些衣服里确切地透露出来。汤姆斯样子有点特别,鼻子有点歪,嘴巴有点大,但是她知道,并不只是她一个人认为汤姆斯长得漂亮。
  他的褐色头发,推在耳后,弯弯曲曲地垂在肩膀上,因为他懒得去理发。他的皮肤细腻敏感,发着光亮,他的面部最近才脱去童稚的幼嫩,而开始显出粗旷的线条。在他厚重的眼睑下面,那双绿色的眼睛闪烁出褐色光斑,透出懒散而迷人的一瞥,跟艾伦的眼睛一模一样。过去二十年间,她跟艾伦见面顶多不超过五六次。这么长时间里,如果她还会偶然想到艾伦的话,那就只是因为发觉汤姆斯与艾伦的相像,让她感到很吃惊。
  "我听说你的父亲又要结婚了。"
  "谁告诉你的?"他的话音里隐隐显示出一丝焦虑,怕她不高兴。
  "一个认识劳拉的人,可伶的劳拉。"
  劳拉是艾伦的第一任妻子,很多年前,在艾伦跟克莉斯汀来往的整个期间,劳拉还一直跟艾伦保持着婚姻关系。劳拉总是欢迎汤姆斯到她家里去,即使在艾伦第二次离家出走之后,后来又是第三次,再以后他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了。汤姆斯跟他的同父异母兄弟姐妹都很亲近,妥善地处理了整个复杂的亲情问题。
  "啊,我想劳拉还行,"汤姆斯说,"我想至于爸爸还会做些什么事情,现在她已经都无所谓了。"
  在晚餐聚会上,别人告诉她的情况,可不是这样。
  "我听说,他要结婚的那个姑娘很年轻,足可以做他的女儿。"
  汤姆斯忍不住微笑起来,扩展着,有些神秘兮兮,他很容易被逗乐。"你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见过那姑娘么?”
  "她还行,我怀疑她明白她在做什么。这么说吧,我想,不是她的聪明才智吸引了爸爸。"他又补充说,"我以为你今天会到学院去呢,我只是来碰碰运气的。"
  "星期四我通常都在家里工作。你今天为什么没去上班?"
  "我打电话去,告诉他们我病了,我很久没有请过病假了。我心里很乱,太多事情了,觉得需要一点时间好好想想。而且我想,也许该来看看你,谈谈我遇到的一些事情。"
  克莉斯汀觉得被感动了,儿子很少来找她谈论他自己的麻烦事。实际上,他就好像从来没有过什么麻烦事。他是个和气易交往的孩子,他直率而随意,不是容易激动的那种。
  汤姆斯在椅子上坐起来一点,于是他的两膝就直立起来,拱到他的脸前。他在自己的咖啡里放了两勺糖,搅动着,一边吃着巧克力饼干。
  "是关于你爸爸和那个婚礼么?"
  "上帝,当然不是。老实说吧,那根本不算什么事。我替爸爸高兴。"
  "那么是工作上的?"
  他做了个怪脸。"还有别的事。"
  汤姆斯一年前从牛津大学毕业,而后一直在一个劳工议员的办公室里做助理。那是个女议员,不大重要的一个。他的工作只是做做影印,归档文件,或者对议院来信做出标准回答。他的理想,是通过这份工作,最后能够引导他做更大更好些的工作,开始他的政治职业。不过那还只是一个理想而已,正在经受检测。汤姆斯自己也还不很清楚,政治职业真就是他所愿意从事的。克莉斯汀认为,对于从政而言,儿子可能太守法,意识也太清醒了些。另一方面,她又很为儿子的现实而骄傲。他不动声色地思考,寻找方法去获得权力,改造现状。
  "我自己给自己惹了麻烦,"汤姆斯说,"跟安娜。"
  "哦?"
  他拿出他的烟草,从口袋里取出卷烟纸,把平坦的膝盖头当作小桌,卷起烟来。
  "我似乎已经跟另外一个姑娘有染了。"
  "啊,汤姆斯。"
  他告诉母亲,他在办公室里遇见这姑娘。最初他觉得并不喜欢她,认为她太自我中心了。后来他们一起做项目,对她的了解也增加许多。他跟她谈话的感觉,是跟任何别人谈话所从来没有过的,她非常的聪明,长得并不好看,远不如安娜那么美。
  "她体态有点大,"他说,"不是胖,曲线鲜明。黑头发那么乱糟糟的,也很长。"
  汤姆斯低头卷着烟草,头发便垂下来,覆盖着他的脸。克莉斯汀无法看见他脸上的表情,但是她能够听出他声音里的激情。她辨认得出,那是感情迷乱的头一步。在谈论自己的恋人时,提到他或者她那些极普通的琐事,也会用一种神往的语气。
  "最糟的事情是,"他把头发甩到脑后,直视着她的眼睛,说道,"也许,不算是最糟的事吧,但是她们两个名字相同。不完全一样,她叫安妮。"
  克莉斯汀忍不住喷出笑声来。
  "我知道,"他说,"真不怎么样,是不是?"他跟着她,也笑起来,"那两个安。"
  "你告诉安娜了么?"
  他摇摇头。"我先以为,那什么事也没有,你知道,不必要惹她生气。"
  "但是结果并不简单。"
  他耸耸肩,摊开两手,做个无助的姿势,盯着从嘴里叼的卷烟冒出的烟。他怎么会懂得?这种事情他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
  克莉斯汀觉得很想保护安娜,虽然她过去有时认为,对于汤姆斯来说,那姑娘有点太甜,显得单调了些。她能如何想象这个新的姑娘呢?不那么漂亮,有点过胖,聪明,不大靠得住。她自己从前就完全是这样的,所以她马上就有一种警惕,似乎是在对抗一个敌手。
  "她不一样,"他说,"她很有趣,她能逗我笑。她对一切事情都不那么认真。"
  "那么对于欺骗安娜,你怎么感觉?"
  他喝了一口咖啡。她看到他露出一种羞愧的神色,缺乏自信,不敢乱讲,他是个没有经过训练的说谎者。
  "这种事情会发生,"她安慰他说,"我们不能假装事情没有发生。即使我们是完全的绝对的贞洁,我们也并不能控制,在我们的想象中会发生些什么。所以做个好人,可能只是另外一种谎言。"
  当克莉斯汀开始跟艾伦交往时,他有可能会离开他的妻子和家庭。事实上,有段时间他确实离开了。所以他们两个人住在一起,汤姆斯就是在那段时间里怀上的。但是情况并不好,他们两个经常发生激烈的争吵,而且艾伦非常想念他的孩子们。最后,他独自回到他的家去了。那些风暴,在克莉斯汀生命中,跟艾伦或者后来跟其他人,曾经发生过的那些风暴。每当她回顾自己青春岁月的时候,她所最怀念的正是那些风暴,而并不是那些所谓的快乐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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