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2期
鲍伯.狄伦六十岁了
作者:大卫.雷姆尼克
鲍伯·狄伦(Bob Dylan),1941年5月24日出生在加拿大边境明尼苏达州的一个小矿村,是美国民谣乐坛最伟大的精神领袖,作曲家和诗人。他自幼喜欢弹钢琴和吉他,深受美国民谣先锋伍迪·格思里的影响。狄伦在乐坛闯荡数十年,启发了不少后辈新秀,作曲才华也屡获肯定。畅销单曲包括《随风而逝》、《大雨将至》等。他曾是“肯尼迪终身成就奖”的获得者,并凭借为电影《完美男孩》(Wonder Boys)所唱的《事情有所改变》(Things Have Changed)一曲荣获2001年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原创歌曲奖。
出道还没多久,鲍伯·狄伦就预言,他唱歌是为了真和美,说话则是为了别的。在跟媒体接触时,他表现出搞怪的天赋:恶作剧、奚落人、故意歪曲又滴水不漏,而且惯会装神弄鬼。他曾告诉琼·贝兹(Joan Baez)①,他写《战争的主人》(Masters of War)的唯一原因是指望它大卖。他不愿意承认自己的中产阶级背景,却以自己是忠实的民谣迷而洋洋得意:哦,从十岁开始他差不多每年就要从家里逃跑一次;他在各种游乐场表演;他无父无母,在时代广场强买强卖。这个出生时叫罗伯特·艾伦·齐默尔曼(Robert Allen Zimmerman)、举行过成年礼的犹太男孩后来假装健忘地说:“好多年后,那时我已经录了好几张唱片了,我开始到处看到‘鲍伯·狄伦是个犹太人’这样的废话。我说,‘我倒还从来不知道呢。’又过了一段时间,我暗想,哦,哇哦,也许我该调查一下呢。”在新闻发布会上,他以萨尔瓦多·达利(Salvador Dali)和欧文·科里(Irwin Corey)教授的集大成者的形象出现;当满屋子的英国记者真诚地请教这位《变迁的时代》(The Times They Are A-Changin')的作者对年轻人有无什么特别的忠告时,他变出一个巨大的电灯泡并建议每人手里都拿一个。
鲍伯·狄伦故意给我们造成了一种不可捉摸的形象,这比靠耍手段赢得爱慕和辜负大家的期望来得好些。描述他歌词的新奇是一码事;要清楚地指明为什么会如此新奇就是另一码事了,比如,他为什么偏偏在犹太虔敬教徒的电视马拉松节目中拿口琴“屠杀”犹太名曲《来,我们一道喜乐》?(Hava Nagila)②作为一位创作者和音乐家,狄伦一直是一个探索者;在舞台下他也依然故我:他跟肖洛姆·阿莱赫姆(sholom Aleichem)的儿子学画画,跟加利福尼亚福音教会学福音,跟艾伦·金斯伯格(Allen Ginsberg)学布莱克。而在台上,他会把比利·桑顿(Billy Sunday)的歌灌成唱片,严惩所谓背叛了基督之路的某位观众,要不然,他又会大讲牛郎才会讲的笑话,连谢基·格林(Shecky Greene)都会脸红;他还会一下子变得沉默倨傲或者像他早期的偶像巴迪·霍利(Buddy Holly)一样浑身急颤,大跳罗圈舞。对于那些对他知之甚少的观众来说——那些号称喜欢他的几首表达抗议的摇滚民谣并认为他唱得有点滑稽的人——他的怪异可算是盖棺论定了;他已经是古代史了,已经不像彼得·曼克斯(Peter Max)和彼得·亚罗(Peter Yarrow)那么重要和持久了。但对于那些在他1975年《音轨上的血迹》(Blood on the Tracks)专辑多年之后的作品中还发掘出无数让他们真心崇拜热爱的歌曲和演唱的观众来说,哦,对他们来说,直到狄伦真正变得疲塌平庸,直到一两个月前,他在奥斯卡颁奖典礼上感谢汤米·莫托拉(Tommy Mottola)以及哥伦比亚唱片公司的家伙们的时候,他们才真正感到了担心。
鲍伯·狄伦的生平故事已经被讲述了无数遍,虽然没有一次讲得特别到位。这一缺失实在让人难过。这么多年来我已经读了一大堆鲍伯·狄伦的传记材料和评论,摞起来真要摇摇欲坠了(现在又添了无数关于他的网站),平心而论,有的提供了些有趣的原始材料(《归家无路》中罗伯特·谢尔顿(Robert Shelton)的早期访谈),有的则别具一种疯狂耀眼的光彩(格雷尔·马尔克斯(Greil Marcus)在他的《隐形的公众》中对《地下室磁带》(The Basement Tapes)的分析),但总体来说,却没有一本像彼得·古拉尔尼克(Peter Guralnick)写猫王那样完备权威的鲍伯·狄伦传。但不必担心,在鲍伯·狄伦六十大寿的“祝寿季”里(他5月24日整六十岁),那一大堆书的高度又有了新的增加。霍华德·桑恩斯(Howard Sounes)写了一本传记《沿着公路前行:鲍伯·狄伦的人生》(Down the Highway: The Life of Bob Dylan),幼稚和耸人听闻并陈。(看起来这本书最引以为傲的就是那些最无聊的东西——无数次婚姻、女朋友、过分注意外表的习惯——无所不包,就是闭口不谈他的音乐。)再有就是鸿篇巨制的《歌舞之神III:鲍伯·狄伦的艺术》(Song & Dance Man III: The Art of Bob Dylan),作者叫迈克尔·格雷(Michael Gray),一位英国评论家,对于鲍伯·狄伦是不是受到民歌、布鲁斯、启示录、英国民谣、布莱克、济慈、猫王、瞽目威利·迈克退尔(Willie McTell)、电影里的俏皮话、童话故事、童谣,还有上帝才搞得清楚的一大堆东西的影响,是不是这些东西造就了他,又具有何种意义有数不清的点子(可不是每个点子都经过了深思熟虑),所有这些点子集成了这么一本洋洋大观厚达九百页的大书。(书名中的“III”指的是第三版;看来点子逐年暴长。)
新书中毕竟还是有一本优秀、明晰之作,题为《百分之百的第四街出品:琼·贝兹、鲍伯·狄伦、咪咪·贝兹·法利尼亚和理查德·法利尼亚的生活与时代》(Positively 4th Street: The Lives and Times of Joan Baez, Bob Dylan, Mimi Baez Faria and Richard Faria),大卫·哈伊杜(David Hajdu)著,比利·斯特雷霍恩(Billy Strayhorn)传记《燃情岁月》的作者。哈伊杜的书聚焦于青涩少年鲍伯·狄伦刚从中西部来到纽约时的关键性时刻,以及他是如何以他峭拔、不可思议的天才通过学习、吸收、化为己有,从而最终成型为他自己的。“你知道狄伦刚到格林尼治村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吗?”“葛兰西兄弟”乐队中的利亚姆·葛兰西(Liam Clancy)有次说起来。“他还是个十几岁的孩子,我唯一能拿来跟他相比的就是吸墨纸。他来者不拒,吸取一切。他的求知欲简直无限;他完全是张白纸,准备好了吸取进入他视野内的一切东西。”如果你读了这本书,你至少会对狄伦的特异之处有个基本印象:一个十九岁的小家伙,在很多方面都平平,但是却有一种天分,不出几个月就会带他走上创作和表演之路,而且注定要在美国音乐和语言方面留下持久而深远的影响。他属于那批最具原创性的美国人中的一员——惠特曼算一位,穆罕默德·阿里算另一位——他们为自己设想出一种角色,戛戛独造,然后真正成为这种角色。
哈伊杜并不讳言在狄伦的野心和期望中有时会有酸涩的冷酷存在。他在那段早期岁月中受惠多多——有他可以演出的夜总会,有他可以睡的地板和沙发,有填饱肚子的面包。他的一位女朋友为他从商店里偷东西,另一位教给他什么是政治。但他作为报答写的歌却并不总是充满感激的。作为接受方,是没人会喜欢《那不是我,宝贝》(It Ain't Me, Babe)或者《犹如滚石》(Like a Rolling Stone)的。甚至贝兹,在把狄伦介绍给六十年代早期的广大民歌听众方面比谁都不遗余力的贝兹,都难逃最终被抛弃的下场。那是一个创造力狂热迸发的年代,有时神智清醒,有时则不然。直到多年以后,狄伦才全盘承认他欠下的诸多积年旧债并以他的方式一并偿还。他偿还的方式不仅仅表现在与老朋友重修旧好上,更重要的是进一步推进他的美国音乐革命。
狄伦在明尼苏达州的希冰长大,这是靠近加拿大边境的一个矿业小镇,森林里有熊,天空中有北极光,还有一个宽三英里深五百英尺的铁矿坑。“冬天,一切都寂静无声,一动不动,”狄伦有次说起来,“这种情景足足会持续八个月……你可以体验一种进入幻觉的经历,什么都不干,就朝着窗外看。”他父亲阿贝·齐默尔曼(Abe Zimmerman)帮忙经营一家还算成功的家庭式电器商店。作为一个歌手,狄伦从小就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存在。五岁时,他就毛遂自荐在一次母亲节的庆祝活动中演唱。“他跺着脚来吸引大家的注意,”他妈妈贝蒂·齐默尔曼(Beatty Zimmerman)回忆道。“鲍伯说,‘如果大家都保持安静的话,我就为我奶奶唱一首歌。我会演唱《某个星期天早晨》’喔,他就这么唱了,整个房间闹成了一锅粥。大家拼命鼓掌,于是他又唱了他另一首保留曲目《真的就是真的》。”
作为一个十几岁的男孩子,狄伦弹吉他、钢琴,唱歌,充满不怎么安分的激情,深夜信号好的时候收听遥远的大城市电台的音乐节目自娱自乐并深受影响。他组建了一系列乐队——“影子导火索”,“黄金和弦”,“埃尔斯顿·耿”以及“摇滚爵士迷”——而他总是灵魂人物。他参加新秀演出并跳舞,无论是在家长教师联谊会还是狩猎旅馆。据他当时的女友埃科·赫尔斯特罗姆(Echo Helstrom)说,他并不太在意被忽视或是喝倒彩。“鲍伯是那种对大家是否喜欢他的音乐完全忽略不计的歌手,”她说,“他生活在他自己的世界里,那打搅不到他。有那么一种卑鄙小人,表现得像是在喝彩,其实是在嘘你。”狄伦充满梦想、性格内向,但绝对不到黄河不死心。他跟他的乐队密友约翰·巴克伦(John Bucklen)谈论过怎么成名,但只有他是认真的。“他一直在算计,”巴克伦说,“计划好每一步,他必须得怎么做,你怎么才能成为明星。”他对大众偶像很有鉴别力。他在看了詹姆斯·狄恩(James Dean)的《无因的反叛》或是巴迪·霍利在德卢斯的演出后,马上就能把他们,把他们的形象、角色溶入自身,成为“鲍伯·狄伦”的一部分。据赫尔斯特罗姆所说,他在中学时就给自己这么命名了;他听早期的猫王,于是猫王也成了他声调和词汇的一部分。当他离家去上大学的时候,他妈妈曾请求过他,“别再老是写诗了,别再这么干了。到学校里去干点建设性的事吧……去拿个学位。”根本没门。中学的年鉴要大家写一下自己的雄心壮志,狄伦写道,“成为小理查德第二。”
如果说狄伦的中学时代是摇滚入门的话,那么他的大学生涯——在明尼苏达大学边缘逛荡的一年——就是他民歌学业的突飞猛进期:他的教科书不是当时在排行榜上正走红的金斯敦三重唱或者别的那些做过净化处理的音乐,而是那些植根于英国民谣、山地民乐和布鲁斯的更加粗砺刚劲的音乐。狄伦当时开始住到犹太兄弟会所Sigma Alpha Mu——他参了军——但他把时间都花在了明尼阿波利斯附近的丁克唐恩,那儿以波西米亚的小中心和一家叫“十点钟的学者”的咖啡馆著称。狄伦从一到那儿开始就每天那个钟点到咖啡馆去,他在那儿碰到一大帮学生和混混,他们乐意听他演唱,而且把新的声音介绍给他。狄伦听到了奥德塔(Odetta),而且“就在那时就在那儿,”他说,“我跑出去拿我的电吉他和扩音器换了把普通的吉他——一把平头的吉布森吉他。”真实性是丁克唐恩那帮人珍视的品质,而且,为了听到这种真实的声音,他们追捧由国会图书馆以及像约翰和艾伦·洛马克斯(Alan Lomax)这样的音乐学者编辑的唱片,正是洛马克斯在路易斯安那监狱里发现了胡迪娅·莱德贝特(Huddie Ledbetter)③;还有一位名叫哈利·史密斯(Harry Smith)的奇怪的驼子,他编辑的《美国民间音乐选集》——1952年由Folkways唱片公司发行的全套六张唱片是当时所有民谣歌手的圣经。在这套《选集》中,狄伦听到了德克·博格斯(Dock Boggs),瞽目莱蒙·杰斐逊(Lemon Jefferson),卡特家族,尊敬的J. M. 盖茨(J. M. Gates),昏昏欲睡的约翰·埃斯特斯(John Estes),还有几十种怪异含混的声音歌唱着火车失事,洪水,信仰,背叛,以及像《草叶集》里描述的那样一个富庶、快乐和悲剧性的美国。一部并不真正存在的圣典;史密斯编辑出来,所有的民谣歌手们都在学习和相互传唱。“那可真是民间音乐的宝库,就在那套独一无二的唱片里,”狄伦曾经说,“那全都是诗,每一首歌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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