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5期
评论家部分
作者:佚名
程光炜(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读黄灿然的这些诗,时间恍惚退回到一二十年前,或者我们因这些诗的存在而被置于二十世纪中国的现代性的感受之外。我最近看第六代导演的几部电影,也有类似感觉。《小镇》《小城》和《秋日怀友》就是这类文学文本。
我想请读者比较一下它们与朦胧诗和第三代诗的差别,如果做一点这样的阅读尝试,肯定是会很有意思的。
诗人所书写的是一个老中国的形象: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作者观察事物的方式,都给人这样的印象。这当然是放弃了激进姿态,随意批评人借以抬高自己的行为之后的一种平静态度,也可以说是一种诗的表现方式。然而,我们也无法将激进的东西从生活之中完全排除,这个时代什么鸟都有,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但我真的喜欢灿然的这些作品,它们细致光滑深入且有分寸,给你一种秉烛夜谈的感觉。不强迫你,也不对你做什么暗示,当然也不因为自己的丰富而胡弄你的智慧。
姜涛(北京大学教师、博士)
在我的印象中,黄灿然曾是一个调门很高的诗人,下笔之处尽是矫饰、华丽的南方热情。但大约在卑年前,偶然在一本民刊上读到他的一组短诗,却略略有些吃惊:他原来还有另外一副笔墨,冷峻、平白的叙事中夹杂了感伤与幽默,对生活细节的随意书写,却能出其不意地准确、传神。后来,他似乎一直这样写了下来,尽量调低了嗓音,用细微的、甚至是絮叨的声音对世界说话,尽量充当一个慧心的旁观者,漫不经心地穿过他的城市,用简单的语言为庸碌而艰辛的男女,勾出一幅幅尘世的小影。当然,诗人自己也是其中的一员,自我的揶揄和坦白,增添了这些诗作的心理深度,读者的信任感也随之建立起来。
不用过多的修辞渲染,不用基本“普通话”之外的语言,黄灿然的低调与简朴,如今已成为一种个人风格的标志。那些上下班途中闪过的面孔,那些不经意窥探到的隐秘,都被当做进入语言的瞬间,诗人的态度与其说是内省的、分析的,毋宁说是享乐的、放纵的,他的好处不在于发明了什么新的技艺,或增添什么更深湛的人性理解,而在于一种平衡感和分寸感。他似乎总能游刃有余地处理好平淡与意外,狡黠与真挚,主题与趣味之间的关系,不依靠强势的心灵,而依靠南方文人的虚无、颓废之感。这样的诗歌在境界上可能稍显局促,经验的构成中也不乏佯装的因素,但多年来维持的低调,其实已接近了某种智慧。
荣光启(武汉大学教师、博士)
在香港这样一个多重文化、政治、历史交汇的地方,黄灿然的诗作很少表现相关的宏伟主题,也不经营相关的晦涩的叙事,他的目光却始终集中在世俗生活中最卑微也最关注的“人”本身,他的诗歌主题始终是在外在事物的参照下对自我的审视或自我对世俗生活的观察与感怀。
如果将诗歌写作视为诗人的“呼吸”的话,我觉得黄灿然吸入的是现实生活中各类琐屑、平庸的图景,呈现给世界的却是一种朴素、轻盈中不失凝重的汉语诗歌。这个惫冻年出生的男人,一边忠实于自己各样的“世俗角色”,一边在各类世俗场景中将生活默默打量;一边“辛苦”的工作和生活,一边“在委屈中写作”。不过他的“委屈”倒另有其义。诗人“明白”:“委屈是时代的同义词,在委屈中写作方能完美,委曲方能求全”。诗人“把可能的委屈/反刍到胃里”,因为他“深知草儿的价值。”面对破碎的自我和“意义”匮乏的时代,诗人坦言自己“有的是耐性。因为耐性是一种/内省的形式”,诗人“有一颗 /螺旋式的内心,它的尖端、钻入/深处,周遭喷出暴风雨式的碎屑。”
黄灿然的诗作大都很短,也许我们真的可以称之为“碎屑”,但这些外表和形式皆为平常的“碎屑”,之于读者的心灵,却有“碎屑”迸发时的光芒和力度。在日常生活场景中,越是平庸的地方,黄灿然的诗像钻探一样,呈现出“平庸”的深处,在匮乏之处言说出诗人自身独到的思想。
在生活中似乎最没有诗意的地方,诗人依然对其保持着足够的爱和耐心,他确认这种生活的价值,并由之深入思考自身,在一种诗人所陈述的外在图景与诗人内心之间的对照、碰撞中,庸常的日常生活突然显露出一种“意义”。
在黄灿然的诗作中,直接的个人情感的流露相当节约、节制,我们从他关注世界的方式能切实感觉到他内心的爱,他对于世界不是没有充沛的情感,而可能是穆旦在《赞美》一诗中所言的“我有太多的话语,太悠久的感情”,而可能是在拼命地节制。在现实中在诗歌中,他对这种爱的涌动是一再忍耐的。
黄灿然的许多诗作,平静的叙述似乎拉拉杂杂,重心涣散,但诗的结尾往往令人出乎意料,结尾的段落往往能够将前面的诗行完整地统摄起来,使人看到这些诗行没有一句一字是多余的,它们都是在围绕主题紧密而有力地完成了一个意义结构。《孤独》《祖母的墓志铭》《回到山上来》等也许是这方面的杰作。
杨四平廿安徽师范大学中国诗学研究中心副教授卅
诗的悖论性处境就是,诗既不能与时代脱节,又不可能与时代携手并进。时代已经进入新工业文明,而诗宁愿留守在农业文明的平和冲淡中,尽管物质确实寒碜了些?
总观黄灿然的诗,新工业文明与旧乡土文明之间的冲突与裂痕十分明显;我们能强烈地感受到诗里流露出来的落寞惆怅,乃至还能听到诗行背后那低弱的声声叹息。
黄灿然擅长写地方志、人物志、情爱志。哈贝玛斯等人所说的介于市民社会和国家体制之间的公共空间,是其“即景”式的叙事场域;而市民阶层所遭遇到的文化尴尬,是其事态情节冲突的焦点;而且,诗中始终有一个若隐若现的观察者,机警地体察着周围世界所发生的一切,且在情感认同上与他所关心的人物同悲同泣。有时,为了保持观察效果的客观、理性、准确,这个观察者尽量位于高处、暗处、僻静处,这样就既有现场感、距离感,又有纵深感。黄灿然乃至以杜甫自喻,要写出我们这个时代的现代“史诗”;只不过,他不是用咏叹调,而是用宣叙调;不是用热抒情,而是用冷抒情;不用意象结构,而是用事态结构。还有,黄灿然仿佛是从福柯的“知识考古学”出发,以小人物今昔巨变、人是物非的历史,来透视苍海桑田、落花流水的时代史和民族史。
往内里挖掘,黄灿然诗中的“反现代性的现代性”,主要源于对时间神话的恐惧,并为人作为历史“中间物”而悲哀。但是诗人没有完全绝望、乃至说是拒绝绝望的根据,是他依然相信:只有孤独的、纯净的、高洁的、善良的灵魂,才是时间巨人、国家神话和世俗抒情所永远击不垮的东西,而其他一切仅仅是些枯枝败叶而已?覡
最后,这应提及贯穿于黄灿然诗里的那气韵,由它带来的流畅感,既没有以往先锋诗一味追求雅言而造成的梗塞,也没有有些诗人因膜拜口语而导致的淡乎寡味。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黄灿然的现代汉诗出色地完成了前辈诗人梦寐以求的将新格调与新内容结合在一起的百年诗学梦想。
张立群(首都师范大学中国诗歌研究中心博士生)
如果仅仅从生存的地域来看待黄灿然的作品,那么,我们势必会因为他作品所展现的风格而感到一丝惊讶:因为,无论从他者的视野,还是惯常的记忆,居于香港的诗人往往会被人想像为由于长年接受都市生活气息的熏陶,以及文化交流的便利,而易于表现一种城市经验以及“现代性”乃至“后现代性”洗礼之后的自然反映。然而,从最早接触黄灿然诗集《世界的隐喻》到后来的《五人合集》,再有此番阅读“黄灿然诗选”中的新作,所谓“诗人的印象”已可以定格为一种“叙述性”,而且,这种“叙述性”是以自觉的身份融入惫拱年代诗歌的主流写作之中的。
但更为引人注意的却是这种“叙述性”在可以归入一个“类别”之后的“个人化色彩”。对于黄灿然而言,将主观的情感融入一种客观平静的叙述,并不断通过对第二、三人称(尤其后者卅的强化使用,来体现一个冷静观察者的“距离感”甚或“置身事外”,或许正是这种叙述给阅读者的第一印象。然而,在一首首诗终于以“卒章见志”的方式完成之后,客观的描写终因“我”的介入而得到一种“揭密”之后的“解脱”,我们最终获取的却是一种扑面而来的彻悟和沧桑:在《小镇》《小城》《回到山上来》等短制中,黄灿然已经通过近乎纯粹的方式将这种风格发挥得淋漓尽致。而事实上,作为一种生活的感悟,在“上了年纪,渐渐达观”之后,“回归”廿即《回到山上来》卅也确实会“心境平和”、“身体舒畅”,然而,那种“莫名的喜悦”可以给人的深思的却在于变换人称之后的“我会想起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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