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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省、调适与其他

作者:韩石山

写的,用在字词上。不是说用在字词上就写不出好文章,总是不如用在句子上收效大些。从这个意义上说,《围城》似乎不能叫好小说,它的句子给人以陈旧感,像是旧小说,民国初年的章回体小说。而它的长处在于,人物新,意境新,尤其是那些精妙的比喻,奇思妙想,启人心智。
  《红楼梦》人都说多好,要叫我说,也就那么回事。说它用的是白话文,因而有多大意义,勉强还能说得过去。可是它比《金瓶梅》迟了那么多年,它的白话文水平,远没有超过《金瓶梅》。全书叙事冗繁,没有多少生气。一个又一个的宴饮诗会,一会儿吃螃蟹,一会儿赏菊花,真的你看了就不烦?我看过一遍,连一句有趣的话都没记住,那时候年纪不大,感兴趣的是“贾宝玉初试云雨情”这些事。我总疑心,那些吹捧《红楼梦》如何如何的,要么是人云亦云,要么是假充斯文。至少许多老同志说《红楼梦》好,怕是听了毛主席的话,毛主席说《红楼梦》是写四大家族的,大概他们认为,就是写蒋宋孔陈这四大家族吧。明明只写了荣宁二府一个家族,怎么能说是四个家族呢?
  鲁迅的文章怎么样呢?也不能不说说。他的思想之深刻,见识之超卓,都没说的,要说文章多么好,就未必了。一是行文干涩,不丰腴,没什么灵动之气,基本上是从古文脱出来的。读他的文章,和读唐宋八大家的古文,感觉上没有什么不同。说他是新文化的领袖,新文学的开山祖师,实在是名不副实。要说他是中国最后一位古文大师,还差不多。借新文学之名,行古文学之实。大体上还是旧文人的路子。他的文章,包括小说,也是在字词上用功夫的。看鲁迅的作品,你很难看到一段情绪饱满、酣畅淋漓的话。他的文学主张就是练字,比如他说,写完之后,至少看三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词、句删去。删来删去,就剩下几条干巴巴的筋,丰腴没有了,酣畅也没有了。文如其人,他的文章就像他那个人。早期的作品中,还有些充满激情、愤世疾俗的句子,比如《纪念刘和珍君》等作品。后期的杂文里,就少有那样感情充沛的句子了,只剩下冷嘲热讽和杀伐之气。不过,我仍承认他是一位优秀的作家,只是说他是当不起一个新文学开山祖师这样的称誉。
   现代作家中,文章写得最好的,一个是郁达夫,一个是徐志摩。好在情感丰富,意绪飞扬,句子清爽滋润而又新奇风趣。郁达夫的小说也就那么回事,他的散文和游记,真是太美了。徐志摩的文名叫他的诗名掩盖住了,实际上,徐志摩应当说是一个优秀的散文家。从写作数量上,也是散文多。最近我给花城出版社编一本《徐志摩集》,就以散文为主,让人看出他的散文家的真面貌。前几年,曾应一家出版社之命,编《徐志摩全集》,也是把散文放在前面。想把散文写好的人,真该多看看中国这两个最优秀的散文作家的作品。不看郁达夫的游记,你就不知道这个人多会写文章;不看徐志摩的散文,你就不知道这个人有多大的才气,也不会知道他真实的思想品质,真实的社会理念。
  看得多了,、你就会琢磨出一些大作家的好作品是怎么写出来的。是随意写出来的,不经意间就写出了好的句子,好的文章。比如鲁迅小说《祝福》里,写到祥林嫂后来成了乞丐,有这样一句话:“她一手提着竹篮,内中一个破碗,空的;一手拄着一支比她更长的竹竿,下端开了裂;她分明已经纯乎是一个乞丐了。”这段话里,“内中一个破碗,空的”,我当老师时,给学生上课讲到这儿,常有学生提问,韩老师,鲁迅为什么不说内中一个空的破碗,偏要说内中一个破碗,空的呢?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好给学生说,这是定语倒置,为了强调空的,所以把它提出来放在后面。祥林嫂此时一无所有,纯粹是一个乞丐了,仅有一个破碗,里面还是空的。说是这么说了,心里并不踏实。是呀,有什么必要把“空的”二字移到后面写呢?等到自己也写起东西时,就明白了,这是大作家的即兴创造,不经意的创造。很有可能情况是这样:写到祥林嫂成了乞丐了,先写她的相貌,再写她的装束,乞丐的装束自然是手中一根长竹竿,再就是篮子和碗。写了“一手提着竹篮,内中一个破碗”,忽然想到,这样写还不够劲,还该对这个碗作点修饰,便顺手加上“破的”。这样写了也觉得怪怪的,再一想,也挺新颖的,本来要打外弯勾,把“空的”划到“破”字前面去的,也就罢了。一个新的句式,就这样出来了。同一篇小说里,鲁迅还用了一句“一见她的眼盯着我的,背上也就遭了芒刺一般”,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从成语“芒刺在背”稀释而来的,等于是把成语“芒刺在背”还原为白话文了。这个用法,告诉我们,写文章要尽量避免用人们习见的成语熟语,可称之为“语言的陌生化处理”。因为习见的成语熟语,最容易露彩,让人看出你的底儿。一陌生化处理,知道的,佩服你的机警;不知道的,那就白落一个精辟了。这都是文学语言的小技巧。最重要对文学语言的兴趣,有了兴趣,自会悟出其中的玄机。有了兴趣,等于是有了一把钥匙,能进得了门,也能登得了堂。
  有兴趣,你就能洋洋洒洒地写下去,闲话废话都能说得有滋有味,没有兴趣,总像挤牙膏似的,一点一点往外憋,憋出来的肯定不是好文章。写文章,尤其是写小说,写散文,说白了就是说废话,所谓的语言艺术,就是废话的艺术。正经话,谁说都一样,没有艺术可言。只有废话说得好的,才叫会说话,才叫懂得艺术性,才叫文学语言。章克标先生写过一本自传,叫《世纪挥手》,原稿一百万字,编辑给删成三十几万字出版了。章老写信给编辑说:“一部书当中,一定要有许多废话、荒唐的话、无聊的话、可有可无的话、乱七八糟的话,才能成为一部好书。这是你我对于文艺观点立场的根本不同之处,是无法调和的。这次我完全依了你的办法,但我的意思也要向你说明作保留。”这位编辑,委屈归委屈,还是很大度的,把章老的话在《编后记》里引了出来,并说“老人的观点确是一家之言,而且也确实代表了一个流派。”还是不理解!我倒觉得,章老是确实懂得文章之道的。再想想,一个百岁老人,能写出一百万字的作品,运用文字是如何的娴熟,写作的兴趣是多么的浓郁。光凭这一点,就可说是个会写文章的。
  光有兴趣还不行,还得有信心,否则你只能是个小作家,成不了大作家。有真本事,才能有大信心。怎么才知道有没有真本事,或是有太多的真本事呢?那就只有比较,拿你的作品和那些名家的作品比较。这个办法从理论上讲是行得通的,实际上是行不通的。因为没有人给你作这种评判。不是你周围没这样的人,是有了你也不相信。说你好,你不信;说你不好,你不服气。在这上头的,我的看法是,最好能有机会接触一些真正的作家。如果你真的有本事,你就会发现,你和他们一样,或是比他们更像个作家。这样一来,信心也就有了。当然不是说,你专门去看一个作家,刁难人家一番,以此来证明你的高明。那就太卑劣了。
  在我的写作生涯中,最让我长信心的,是参加了中国作家协会办的文学讲习所,一九八O年四月办的,学了半年。现在叫鲁迅文学院,我们这一茬学员习惯上仍说“文学讲习所第五期”,是接着上世纪五十年代丁玲办的中央文学讲习所算的。就是粉碎“四人帮”之后的第一期。
  我的写作经历很简单。中学时就开始写小说,投过稿,没采用。一九六五年考上山西大学历史系,第二年文化大革命就开始了,一九七O年毕业,分配到山西省汾西县教书。一直在乡下教书,直到恢复高考的第二年,才调到县城中学代高考复习班。“文革”中就写过一些作品,不多。粉碎“四人帮”后,写作仍不多,也就几个短篇小说。到了一九八O年,中国作家协会要办个文学讲习所,通知我去参加,山西就我一个人。
  这次学习,真让我见了世面。往常说的那些大作家、大学者,见了一大批,丁玲、曹禺、秦兆阳、吴组缃、季镇淮、王朝闻、茹志鹃、张光年、冯牧,可说当代的文坛名家,能见的差不多都见了。那时候国门刚开,偶尔有海外作家学者来北京,也请来和我们座谈,记得有聂华玲、李欧梵等人。
  我们这个班一共三十二个人。都是当时出了点大名或小名的青年作家,像现在还活跃在文坛上的蒋子龙、张抗抗、王安忆、刘富道、叶文玲、陈国凯、叶辛、陈世旭、竹林等,还有写《芙蓉镇》的古华,已经去世了的贾大山。当时已评过两届全国小说奖,三十二个人里,就有十几个获奖者。论名气,我是最不行的。起初见了班上这些名家,也是一愣一愣的,觉得他们怎么写得那么好啊!在他们面前,你只有感到羞愧。到现在我也没获过一次全国性的奖励,连省一级的都没有。
  真是一伙人精!河北的贾大山,是第一届小说奖的得主,我们学习的时候,他的短篇小说《取经》就选在中学课本上,前几年这篇取下来了,又选了他的另一篇《花市》。这篇《花市》,就是在文讲所时候写的,刚写出来还让我看了。
  不光是写作上,平日的言谈举止上,也能看出这些人的聪明。那时候毛主席去世不久,毛主席语录的影响还很大,不知怎么一来,讲习所的这些学员,兴起了一股仿造毛主席语录的风。甘肃的王萌鲜,编的一条最像,是这样的:“青年作家某某来信转去,请政治局的同志们一阅。中国作家协会文学讲习所,不习文而习舞,港台音乐,每周两次,资产阶级思想侵蚀我们的文艺队伍,已到了何等猖狂的地步。可见我在一九六四年的两个批示,并未引起全党重视。徐刚何许人也,查出告我。”那时刚开放,讲习所里每到周末都办舞会,常有外面的人来跳。徐刚是讲习所的所长,二个大好人。知道了这个背景,“毛味”就出来了,大气磅礴而又幽默风趣,关怀备至而又肃杀至极,你听了五体投地而又五雷轰顶。不是深得毛文体的三昧,绝难编得这么出神入化。贾大山也编过一条,更绝:“小叶的文章很好,闻上也很香,香有什么不好呢?女孩子家嘛,总是爱美的,一万年以后也是这样。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信。”小叶是说叶文玲,一个很有才气的女作家,当时还年轻。
  我虽说是个中常之材,也不是没有自己的本事。
  原先我对自己的写作没有多大的信心。我所以写作,最直接的动机,就是把自己从吕梁山里解救出来,把妻子和两个孩子从老家农村解救出来。和这些朋友相处了半年之后,我就觉得,写作这个活儿,我还是能干得了的,可以很气派地说一句:“斯亦不足畏矣!”
  为什么呢?让我来算一笔账。这三十二个人里,最大的五十岁,最小的二十五六,大都是三十大几四十出头,我三十三岁,属中间偏下的。这是从年龄上说。从学历上说,绝大多数是中学生,大学本科毕业的,也就四五个,我是最年轻的。再就是,我当过十年中学语文教员,当时不觉得怎么样,回过头看,还是有品位的。学识上,训练上,总要高些。这一点,很快就显出来了。
  那时在班上,常开讨论会,三个组,每个组都要推举一个发言的。我们组总是让我发言,说你是中学教员,你说吧。有一个星期,学了《活着,可要记住》,一本苏联作家写的中篇小说,写一个逃兵如何回到故乡,如何在妻子的掩护下住了下来,最后被处死了。学完又要讨论了,我们组又让我发言。我们开讨论会,外面的编辑也有来的,一教室的人。
  讨论会之前,我作了精心准备。人要珍惜机会,给了机会就别放过。要说就要说出新意来,陈词滥调的话趁早别说。分析了这篇小说人物描写的成功之后,我说,人们总以为美丽的姑娘最值得写,最具有文学性,其实不然,少妇才最具有文学性,心理生理都成熟了,最容易写出人性的美来。并且断言,一部世界文学史,就是一条站满了裸体少妇的长廊。我的这段话,后来被同学们称之为“少妇论”。《活着,可要记住》的主人公叫纳斯焦娜,书中有俄文原名,我学过六年俄语,一看就会念,发言中说到纳斯焦娜就用俄语念,听的人佩服得不得了。
  后来还有一次,是讨论《红楼梦》。听吴组缃等几个先生讲了之后,又看了些资料,什么曹雪芹自传说,什么顺治董鄂妃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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