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8期

作为存在主义思想家的鲁迅

作者:启 良




  更何况,鲁迅同尼采亦不一样。尼采反传统,反的是基督教和苏格拉底以降的世俗文化,但对苏格拉底之前的文化传统,尼采非但不反,而且极力予以歌颂,并以之作为传统文化的替代。因之在尼采那里,从应然的层面说,不存在断层的问题,更不存在因对传统文化的批判而失去价值之根。因为苏格拉底以前的传统同样是西方人的传统,酒神取代日神,不过是用前一个传统取代后一个传统。而在鲁迅这里,却没有这样的条件。因为在他的观念世界里,没有一个类似于“酒神精神”的传统。他的《狂人日记》中的“狂人”同尼采《查拉斯图拉如是说》中的那位“疯人”,都是传统的掘墓人。“疯人”发布“上帝死了”的消息,“狂人”告诉世人,一部中国历史可用“吃人”二字概括。然而“狂人”的命运则不如“疯人”。“疯人”宣布上帝死了,但还有酒神信仰。而“狂人”总共才有一个传统,推倒了,只能是一无所有,无所依凭,无所安生。于是,横在鲁迅眼前的便只能是一个巨大的虚无。他被这虚无包围着,不知何去何从,没有定所,亦没有目标,如同阿Q和《野草》中的那样“过客”。“过客”精卫填海式的无目的奔走,阿Q临死前认真地画着圈圈,都是处在此种精神状态之中。
  传统也好,现代也好,既体现于历史与文化,更体现于生活方式。因着尼采和老庄的学说,鲁迅对于现代文明压根儿有一种拒斥的心理。他的价值之根在乡土,在儿时的记忆中,而对都市有一种本能的拒斥情绪。他特别厌恶北京,总感到那是鸟笼,是高墙围起来的监牢,是灵魂的沙漠,人性亦显得极为丑恶。愚蠢的“俄国歌剧团”竟然可以在这里照样跳舞,照样唱歌。在鲁迅看来,在这“没有花,没有诗,没有光,没有热,没有艺术,而且没有趣味,而且以至于没有好奇心”的城市唱歌跳舞,简直不可思议。在这“沙漠”里,“倘使我是一个歌人,我怕要收藏了我的竖琴,沉默了我的歌声罢。倘不然,我就要唱我的反抗之歌”。
  而且在鲁迅看来,“沙漠”(北京)已经很可恶了,而住在这里的人竟然比“沙漠”还要可恶。同样是看戏,在北京遇到的人和乡里遇到的人,简直有天壤之别。在北京剧场里,那位“胖绅士”目中无人,没有人情味,哪像儿时在乡里看社戏,小伙伴偷了“六一公公”的豆子吃,“六一公公”非但不怪罪,还一脸的得意,为自己的豆子有城里孩子喜欢而骄傲。
  不过,此种乡土情怀,随着社会的变化,同样在鲁迅的心目中被粉碎了。在他儿时的记忆中,小镇、田野、河流等等,一切都是美好的。可成年之后再回去看时,似乎一切都变了,不仅自然不再美好,而且人心亦大不如前。茴香豆固然还有,但故乡已经不再是自己的精神家园。原以为憎恨北京,憎恨城市,可以在故乡情里找到精神补偿。而现在,城里和乡里都被败坏了,再也没有安身之处。《在酒楼上》的一段话,足可反映鲁迅无家可归的感受:“觉得北方固不是我的旧乡,但南来又只能算一个客子,无论那边的干雪怎样纷飞,这里的柔雪又怎样的依恋,于我都没有什么关系了。”
  
  (四)
  
  思想是沉重的事业,必付出沉重的代价。因而任何思想者都有必要为自己留一条后路,而不要将自己逼到一条绝路,特别对那些深层次地思考人生问题的思想者来说,尤应如此。庄子是悲观的,但悲观中有着乐观。他相信人在物我两忘的时候可以求得大自由。而且在庄子这里还有一个理想之世,即“至德之世”。尼采是悲观的,但尼采同样可以从他自己的学说里寻求解脱之道,即上文所说的“酒神精神”。还有的思想家也是悲苦的,但他们可能通过宗教而求解脱。
  可是在鲁迅这里,只有悲观而没有乐观,只有绝路而没有退路,只有向着痛苦的深渊坠下去,而没有任何救助的办法。一方面,对于中国古人所说的天人合一、物我两忘,鲁迅是不相信的,因而也不可能从传统的人生哲学里获得解脱之方。另一方面,他虽主张“摩罗诗力”,主张尼采的超人学说,但是他的“超人”只有社会义,没有人生义。他赞颂“超人”,是从历史观方面而立论的,希望有一批英雄人物能够挽救民族之危难。至于在人生观方面,鲁迅则是没有“超人”意识的。更为重要的是,鲁迅是中国人,生活在一个宗教观念淡薄的国度,他几乎不可能依靠宗教而解脱思想的苦痛。
  
  这寂寞又一天一天的长大起来,如大毒蛇,缠住了我的灵魂了。
  然而我虽然自有无端的悲哀,却也决不愤懑,因为这些经验使我反省,看见自己了:就是我决不是一个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英雄。
  只是我自己的寂寞是不可驱除的,因为这于我太痛苦。我于是用了种种法,来麻醉自己的灵魂,使我深入于国民中,使我回到古代去,后来也亲历或旁观过几样更寂寞更悲哀的事,都为我所不愿追怀,甘心使他们和我的脑一同消灭在泥土中,但我的麻醉法却也似乎已经奏了功,再没有青年时候的慷慨激昂的意思了。
  
  这段文字出自《呐喊》自序。多么消极的态度,多么寂寞的人生!他蛰伏在S会馆抄古碑,遇不到什么问题和主义,眼看着生命暗暗的消去。这就是为《新青年》撰稿之前的鲁迅的心灵史。
  就是在这样的心情下,鲁迅同《新青年》结了缘,写出他第一篇呐喊的文字《狂人日记》。他因寂寞而呐喊,但呐喊却没能驱除他的寂寞,反而使寂寞加重。因为他反抗寂寞的办法,一是摧毁一切,做彻底的破坏;二是对生命存在的思考。而这两者都只能使他更为悲观,甚至走上不归路。“狂人”看历史,只看出“吃人”两个字来,这是何等恐怖的事情;人与人只是吃人与被吃的关系,这又是何等恐怖的世界。在这样的世界里,人如蝼蚁,人血可以做馒头,生命还有什么意义可言呢?
  学者们看《阿Q正传》,都认为它是一篇启蒙文章,是对国民性的揭示。尤其对于“精神胜利法”,更是给予一种正面理解,认为是鲁迅对那些文化自大主义者的嘲讽。实际上,阿Q这一文学形象是很难从中国人里面找到原型的,按照中国人的思想传统和生活态度,也是不好理解的。因为中国人自古以来对生死问题、人的存在(being)问题就没有深入的思考,自然也就不能理解鲁迅创造这一文学形象的真实用意。其实,与其说这是一篇揭示国民性的作品,不妨说它是一篇存在主义小说。虽然我们不能说,中国的鲁迅同法国的萨特没有区别,都是存在主义者,但有一点是应该认识到的,即只有从存在主义的角度看这篇作品(当然还有其他一些作品,包括《狂人日记》),我们才可能读懂鲁迅以及他的阿Q。
  阿Q无名无姓,更没有号,而且还没有籍贯,即便常住在未庄,也不能算是未庄的人。他生活在这天地间,但却无法找到定点,而且他也没有找的意识。他没有历史,没有未来,有的只是当下无聊“事件”的星星点点。他是乐观的,但也是荒谬的。尤其是他的那些荒唐事,让读者读来,无不觉得可笑而又可怜。这是何样的人生?鲁迅为什么要描写这样的人生?答案只能是:这是荒谬的人生,超越死活的人生;或者说这样的人生既不为生,亦不如死。更可笑也是更令人苦痛的是,对于这样的人生,阿Q居然还能乐观地对待,活得还有滋有味。面对痛苦的人生,苟且偷生并不为悲,至少不是大悲,只有把悲剧看作喜剧,把理当偷生的生活不作苟且的对待,那才是真正的悲苦。
  这是鲁迅笔下的阿Q,也是鲁迅自己的心灵写照。原以为呐喊可以吐出心中块垒,可以减轻内心的苦痛,没想到越是呐喊,越觉得自己的荒谬和苦痛。然而他又不能不呐喊,就像那位“过客”,口苦舌干,疲惫已极,但却又不能歇息,必须继续走下去。为何要走,他自己也不明白;或者“像一匹受伤的狼,当深夜在旷野中嗥叫,惨伤里夹杂着愤怨和悲哀”。
  
  (五)
  
  鲁迅是坚强的。他虽然深感人世的险恶和生命的悲苦,但却并未因此而沉沦。然而对于他来说,不沉沦又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这个世界上,一切都腐烂了,发着恶臭,哪有希望所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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