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3期


新和县加依村民族乐器制作文化发展研究

作者:董金菊




  【摘要】文章建立在对加依村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结合新和县领导介绍加依村的有关情况,针对加依村民族乐器制作文化发展的现状及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能在促进加依村民族乐器制作文化发展方面,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加依村;民族乐器制作;文化发展
  
  2007年10月份笔者在阿克苏地区新和县进行了比较细致、深入的实地考察,由于笔者在加依村的实地考察过程中对加依村民族乐器制作非常感兴趣,再加上加依村的民族乐器文化给笔者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回校后决定就加依村的实际情况做此调研报告,希望能对加依村民族乐器制作文化的发展提出一些有意义的见解。
  
  一、加依村民族乐器制作文化发展的现状
  
  位于天山中部的前沿山脉——雀勒塔格山南麓,塔克拉玛干沙漠北缘,渭干河西岸,古丝绸之路天山南路北道中段的新和县是古代龟兹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新和县总人口15万人,是一个以维吾尔族为主体民族的多民族聚居区,维吾尔族占总人口的95.5%。如今闻名遐迩的“乐器村”——加依村里别具特色的多种手工艺乐器正是千百年来这里的人民勤劳、智慧汗水的结晶。新和县依其艾日克乡加依村——民族乐器村,国家级非物质文化民间艺术之村,是新疆最富有地方特色的民间乐器制作地之一。
  加依村制作乐器的历史悠久,早在300年前,农民就边从事生产,边制作乐器。现全村215户村民有105户从事乐器制作。主要制作的乐器有都塔尔、弹拨尔、萨塔尔、热瓦普、达普和卡龙琴。民间艺人制作的乐器音质优美,装饰图案繁复美观,远销疆内外,是该村农民致富增收的重要途径,也是新和民间艺术的一个亮点。2006年3月,新和县的民族乐器制作被列入自治区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申报国家保护名录。2007年加依村有望被评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1]
  目前加依村的105户乐器制作户,每年平均共销售制作的乐器达20000余件,平均每户收入达8000元左右,多的达到20000元,少的也在6000元以上。全村乐器年产值150万元,产品畅销哈密、吐鲁番、河南、北京等疆内外市场,成为远近闻名的民族乐器专业村。[2]
  新疆新闻在线网2007年8月31日消息说:“新和县依其艾日克乡加依村以乐器制作带动农家乐等特色旅游项目的开发。目前,加依村有105户村民从事乐器制作,在前不久举行的第四届阿克苏龟兹文化旅游节旅游纪念品展示会上,加依村民族乐器深受来自德国、法国、韩国、日本等22个国家的旅行商的青睐。”[3]由此可见,加依村民族乐器有很广的市场潜力,民族乐器制作文化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二、加依村民族乐器制作文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加依村民族乐器制作在其发展中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较为明显的问题,有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加依村民族乐器制作文化的长久发展。其具体问题表现如下:
   (一)缺乏品牌,缺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虽然加依村种类众多的乐器为演奏和表现丰富的维吾尔族乐曲做出了各自的贡献,这些维吾尔族乐器都是中华民族乐器宝库中的明珠,但是由于缺乏品牌,加依村民族乐器制作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其名声还不够响亮。据笔者调查,村民们把制作好的乐器集中到自发的几个村民代表手中,拿到乌鲁木齐大巴扎、和田、上海等地销售。村民们没有将制作的各种民族乐器注册商标,更没有树立起品牌意识。虽然加依村村民制作的每把乐器上都刻着制作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但这些只是比较粗浅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能够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一旦非加依村制作乐器的其他人抢注了“加依村”的商标,那么加依村这个民族乐器村的发展将受到不可预测的阻碍。这是我们一定要警醒的。
   (二)民族乐器手工制作工艺面临失传威胁
  据新华网报道,近年来,由于市场需求的下降以及农村劳动力的外流,越来越多的加依村村民逐渐放弃乐器手工制作工艺,使得很多乐器的制作工艺面临失传威胁。由于受到外来文化的强烈冲击,许多年轻人不愿跟着父辈学习传统手工技艺,而沉醉于现代时尚文化的包围中,从而使这门手工绝活面临后继无人的尴尬局面。
   (三)民族乐器制作没有形成规模,没有成立专业制作队伍
  据笔者调查,105户制作民族乐器的加依村村民,农活忙时干农活,农闲时才制作乐器。做工精细的乐器要花15~20天做好,做工粗糙一点的乐器要花7~8天时间。由于是各家各户分散制作,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也没有成立分工明确、以制作民族乐器为职业的专业化制作队伍。
   (四)宣传力度不够,民族乐器制作事业起步晚,发展比较缓慢
  由于新和县是阿克苏地区比较小的一个县,前几年还一直是贫困县,近两年财政状况才有所好转。因此在加依村民族乐器文化方面,宣传力度不够,政府进行财政支持的力度有限。以前,村民们主要是以农业生产为主。十六大以来,党的富民政策给村民带来了希望,才激发了制作传统民间乐器的热情,村民们这才纷纷拜师学艺制作乐器。由于起步晚,民族乐器制作发展相对迟缓。
  
  三、加依村民族乐器制作文化发展的建议
  
  据新疆新闻在线网9月21日消息:“2007年以来,新和县把发展旅游业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了旅游景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截止到目前,旅游业直接收入已达400万元。”[3]
  针对加依村的这次实地考察情况,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树立品牌意识,促进民族乐器制作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文化品牌的开发,要进行文化意义的整理与解释,要在文化意义上形成品牌,不断增加文化的内容。品牌开发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持续的开发资源的价值,持续的开发负载文化价值的产品,持续的推出依托品牌的产品整合方案。利用文化意义的传播带动文化品牌的传播。树立“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观念,创立和发展有竞争力的文化品牌。 [4]政府要科学引导,积极协助加依村村民,当务之急是注册“加依村”民族乐器商标。英吉沙小刀之所以那么出名,也跟其早早注册商标,已经树立起响亮的商品品牌有关。政府应该大力扶持加依村民族乐器制作事业,组织成立一支专门制作各种维吾尔族乐器的队伍。专门化制作会比各自为政带来的收入要高。这样村民就可以用赚来的钱,雇佣其他人为其干农活,他们就可以专心制作民族乐器而不用担心农忙了,这样也有利于民族乐器制作文化的发展。
  例如,政府可帮助村民成立一个专门制作民族乐器的公司,由村民选举公司法人代表。如有可能,政府可引导村民建立起分工明确、产销分开的规模化制作乐器机制,政府要提供从原材料到后续销售的“一条龙服务”,让其民族乐器制作逐渐步入专业化、规模化的道路。但要记住这一条根本之道:加依村民族乐器制作必须是手工制作,不能搞机械化大生产。机械化生产是会提高乐器制作的生产效率,但是会极大地破坏民族乐器的文化内涵和手工艺魅力。据笔者调查,目前加依村的乐器制作是手工制作,没有精密的仪器,全靠制作者的手感,这手感就是技巧,也是一种绝活,是任何仪器也无法比拟的。正因为如此,加依村的民族乐器制作在2006年被列入了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
  (二)强化民俗特色意识,努力保持民族乐器村的原始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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