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世纪时期文学

  法国通史上的所谓“中世纪”,指的是从公元842年《斯特拉斯堡盟约》签订时起,至公元1515年法王弗朗索瓦一世登基时止,这段为时达五、六百年之久的时间。中世纪时期的法国,正处在封建社会发展阶段。法国在封建化的过程中有两大特点:

  1.进展的速度较快。

  2.比较典型。

  说它快,是因为到十二世纪时,法国的封建制度已进入其成熟阶段;说它典型,则在于法国在封建化的过程中,建立了一种“军事采邑制”,培植了一个中、小封建主阶层。正是在这个阶层的基础上,产生了“骑士制度”,派生出一种“骑士精神”。

  构成法国中世纪时期的文化要素来自三个方面:

  1.高卢——罗马文化的遗风余韵。

  2.基督教文明的滋润和洗礼。

  3.“蛮族”自身的民族文化基因和飞跃力。

  这来自三个方面的文化要素,经过相互排斥、冲撞、融合等,最后以基督教为核心,产生了一种新的意识与秩序,规范人们的思想与行为,对当时的物质与精神予以全面支配,这就是中世纪时期法国文化的特点。中世纪时期的法国文学,便是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产生的。

  一、高卢——罗马文化是法国文学的渊源。

  法国是一个有着悠久文化传统的国家,法兰西民族是一个创造了灿烂文化的伟大民族。源远流长的法兰西文明,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六世纪时,高卢人生活的远古年代。

  高卢人在当时叫“凯尔特人”,他们的语言属印欧语系的“凯尔特语族”。古罗马人征服他们以后,称其为“高卢人”。似此,“高卢人”这一称谓才见于史册。法国历史学家米盖尔先生在其撰写的《法国史》里,对高卢人作了这样的描绘:“高卢人生性暴躁,嗜好战争,单纯,善良却骄傲轻佻”。姑不论这位历史学家的断语是否贴切、中肯,但却为人们了解高卢人提供了一个参照系数。

  从古罗马人的记载中获悉,高卢人在战斗之前都歌唱“第一个勇敢的人”,他们从劳动生活中提炼出姿势优美的舞蹈,他们在祭礼活动中,伴唱着自古相传的歌辞,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语言文学。遗憾的是由于经过漫长的历史和巨大的社会变化,高卢人所创造的这些原始文化至今已荡然无存。至于高卢文学,现在只能从几百个法文的地名和单词,看出一些高卢文字残留的痕迹。

  公元前二世纪末,奴隶制的古罗马帝国开始入侵高卢。公元前一世纪中叶,罗马统帅凯撒,完成了对高卢全境的征服,将其作为一个行省统辖于帝国版图之内,整整达五个世纪之久。古罗马的入主高卢,既给高卢人带来了掠夺,也给高卢人带来了高度发展的“地中海文明”。罗马征服者在高卢,传播了“通俗的拉丁语”,并带来了古代社会的建筑术、织染术、冶炼术、葡萄的种植等各种生产技术,以及数学、物理、天文、化学、哲学、修辞学、历史学等各种学问和关于文学各种类别如史诗、抒情诗、戏剧悲剧、喜剧等方面的知识。古罗马的征服高卢,高卢人有失有得:失去了独立,得到了进步和繁荣。米盖尔说得好:“有几百年间,高卢人忘掉了独立,忘掉了战争,唯独和罗马社会发生联系,并心甘情愿地成为罗马社会在西欧的基础。”米盖尔的话不无含着眼泪的幽默,但事实的确如此。正由于“心甘情愿”,才产生了繁荣、进步的高卢——罗马文化,它为法国文学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公元486年,属于日耳曼部落的法兰克人征服了高卢。这些“只识弯弓射大雕”的新主人,一方面借助于基督教作为其统治的精神支柱,另方面又受惠于高卢——罗马文化流风余韵的耳濡目染,再加上“蛮族”自身的民族文化基因和飞跃力,三者共同合成,从而在文化上,在原来的“通俗拉丁语”的基础上,创建了一种新的语言——罗曼语(古法语);在军事上,开疆拓土,东征西讨,至查理大帝统治期间(724~814)出现了加洛林王朝时期的 “文艺复兴”。

  数典焉能忘祖,树本必须求源。法兰西人之所以素来以拉丁人后裔自豪,法兰西文学之所以雄厚、坚实,就在于他们把高卢——罗马文化视其为渊源的缘故。

  二、“武功歌”中的珍品——《罗兰之歌》

  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学发展轨迹,无一不是由口头文字揭开其序幕。法兰西民族也不例外,流行于十一世纪的口头文学——“武功歌”便是。所谓“武功歌”,顾名思义,即唱颂武士们的功勋彪业之歌。 (武士即骑士)法兰西人在开疆拓土的过程中,这些封建武士骑马掌剑,驰骋疆场,勇猛拼杀,一往直前,产生了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与丰功伟业。特别是封建社会处于向上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他们的武功勋业予以歌唱,是一种历史的必然现象。它体现了法兰西人民要求统一,建立强大的中央集权国家的愿望,宣扬为祖国献身的爱国主义与英雄主义精神。

  在当时流行的众多的武功歌之中,《罗兰之歌》是最典型的范例之作。 《罗兰之歌》由于具备了古代史诗的基本要素——武士的功业和真诚的爱情 (罗兰之妻一听说罗兰战死沙场,立即昏厥倒地,这就是爱情的表现。)。所以,文学史家又将其称之为“英雄史诗”,或“法兰西民族史诗”。

  《罗兰之歌》在当时流传着许多手抄本,经专家们鉴定,以后来英国牛津大学收藏的手抄本最为完善。全诗长达4002行,分二百九十一节,每行十音缀,不押脚韵,系用罗曼语(古法语)写成,编写者为图罗尔杜斯。

  《罗兰之歌》述说法兰克国王查理大帝征讨西班牙时的武功勋业和他麾下骑士们忠勇的英雄事迹。这一情节是有其历史事实作依据的,只不过武功歌中的历史人物与历史事件,经过传颂者的口头不断加工和编写者进一步予以艺术化、典型化罢了。

  查理大帝统率大军在西班牙转战七载,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最后只剩下马度勒王的一支军队尚在负隅顽抗。面对查理大帝的大军压境,马度勒为了免遭灭顶之灾,只得遣使求降,愿向查理大帝称巨。查理大帝同意与其谈判,并接受侄儿罗兰的建议,委派罗兰义父加奈隆前往对方驻地,充当谈判的全权代表。这本来是一项极其光彩的任务。当然,深入敌方驻地谈判,亦存在很大的风险。因为马度勒王异常狡猾,反复无常,有可能玩弄阴谋诡计。

  加奈隆虽然表面上接受了任务,可内心深处却记恨罗兰的推荐,决心予以报复。加奈隆在与对方谈判过程中,与敌人暗中勾结,设下圈套,准备让罗兰中计身亡。在查理大帝率军班师回朝时,罗兰率两万精兵断后。当罗兰率领部队行至隆色伐山谷时,突然枪响,四十万敌军伏兵予以出面阻击。奋战结果。终因寡不敌众,罗兰不仅全军覆灭,而且自己也战死沙场。罗兰在牺牲前,吹响号角,查理大帝迅速回师,荡平了马度勒叛军,回国后,严惩叛徒加奈隆,处以四马分尸极刑。

  《罗兰之歌》之所以在众多的武功歌之中风骚独领,之所以为广大人民群众热忱歌唱,主要在于它是一部歌颂爱国主义与英雄主义的诗篇,它反映了法兰西人的憧憬与追求。在诗篇里,查理大帝是一位被唱颂的理想化的君主形象。他既能捍卫法兰西,又能制服封建领主的叛乱,既英明能干,又身先士卒,这正是当时人民大众所要求的好国王。恩克斯一语中的地指出:“这个歌里歌唱了查理个人身上体现的法兰西的统一——一个不存在的理想的封建王国”。

  罗兰是理想的封建骑士的典型,是一位抵抗外族、忠君爱国思想的体现者。他跟随查理大帝出兵打仗,出生入死,身经百战,充分体现了中世纪英雄性格的特点:忠君爱国,勇敢刚毅。在征讨西班牙的战斗中,他竭力维护查理大帝和法兰西民族利益,把忠于查理大帝、保卫法兰西当作自己的天职,勇猛顽强,视死如归。为了使查理大帝安全回国,他甘愿率领两万精兵断后。在遭到四十万敌军的袭击下,他毫无惧色,英勇迎战。在强大的敌军面前,他和他的两万精兵同仇敌忾,与敌人浴血奋战。他手拿杜伦达剑“在战场上驰骋”。“他杀死了一个又一个,到处都是血流成河”。一场恶战之后,终因寡不敌众,罗兰和他的全部兵马战死疆场。但他视死如归,把摔坏的宝剑与号角放在身下,头朝向西班牙,表示在胜利中战死。

  罗兰躺在那株青松下,

  面向西班牙,回忆着往事:

  他想起,攻占的广大河山,

  想起美丽的法兰西故乡,

  想起同族的英雄骑士,

  想起英雄的查理大帝,

  是他把自己抚养成人。

  诗篇通过罗兰这一英雄形象,歌颂了保卫祖国、抵御外侮、为民族舍身战斗、不惜牺牲的英雄精神,反映了法兰西人民要求统一、建立强大中央集权国家的愿望和进步要求。每一个民族都有其珍贵的精神财富,《罗兰之歌》之所以为一代又一代人们歌唱,就因为在这中间有着没有成为过去的东西。

  《罗兰之歌》之所以成为千古绝唱,还在于诗篇运用了民间文学中的浪漫主义手法,如对罗兰的勇敢和他嫉恶如仇的鲜明立场的浪漫主义夸张,不仅没有削弱作品的真实性和可信性,相反使得这一英雄形象更加引人注目。从而使得诗歌的内容与表现形式,形成有机的统一,同步而协调,配套而和谐。诗歌语言、简洁明快,了无渣滓。对比法、重叠法的反复运用,加深了读者的印象。尤其是诗歌的写景,均为叙事、抒情和人物心理刻划服务,更是叫人拍案叫绝。如“群山高耸,峡骨阴森,岩石深赭,窄道愁人”的诗句,把查理大帝对罗兰尸体留在西班牙边境的失落心情,渲染得恰到好处,衬托得恰如其份。情景交融于一炉,既表现了查理大帝难舍难分之情,也使读者进入情境之中。有人说,文学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亲爱的读者,你在这部法兰西文学“开山”之作里,一定能悟出一些什么来的。

  三、骑士文学的两束奇葩——

  《破晓歌》和《特里斯丹和绮瑟》

  法国中世纪时期的骑士文学,是骑士制度的精神产物,法国由于建立了骑士制度,派生出一种所谓“骑士精神”。这种骑士精神,从某种角度上看,代表了法兰西的“民性”。骑士文学就是这种骑士精神的折射和反映。所谓骑士精神,就其实质而言,可谓是一种“冒险精神”,它表现为:对于正义事业和爱情,进行奋不顾身和孤注一掷地追求、庇护和斗争。如果说,武功歌中的《罗兰之歌》侧重于表现对正业事业的斗争;那末,骑士文学中的《破晓歌》和《特里斯丹和绮瑟》则例重于对爱情的追求。

  《破晓歌》是法国南部普罗旺斯人抒情诗中的精华。就普罗旺斯人的抒情诗而言,不仅产生的时间早,而且“当时对拉丁语系各民族,甚至对德国人和英国人都是望尘莫及的范例” (恩格斯语)。普罗旺斯人的抒情诗,大多反映的是骑士们的生活和理想,所以又称它为“骑士抒情诗”或“宫廷诗”。

  《破晓歌》的作者,据说是贝特朗·德·阿拉玛农和韩波·德·瓦克拉。这首抒情诗主要描述骑士与意中人 (宫廷遣妇或小姐)幽会后,在天将破晓之时,两人即将分手之际的对唱,所以又译成《黎明曲》。恩格斯对《破晓歌》的评价是:《破晓歌》就是普罗旺斯情歌的精华,它们以鲜明的色彩,描绘骑士如何睡在他的情人——别人之妻的床上,而侍者守在门外,一见天色破晓,便通知武士,叫他悄悄地溜走,不要被人发觉,别离的场面是歌中最精采的地方”。

  是的,是白天了;但那人又怎样?

  哦,因为你要从我的身边起床?

  我们为什么要起床——因为曙色朦胧?

  我们为什么要躺倒——因为夜色来临?

  爱情,无视瓜暗,把我们带到这里,

  尽管光明,也应该使我们继续在一起。

  光明没有舌头,但到处是目光,

  如果它不仅仅能看,也能讲,这也许是它能讲的最糟的东西,

  那就好吧,我情愿留下不去,

  我是这样地爱我的名誉和心,

  我离不开那有着我的心和名誉的人。

  难到生意就必须使你远离?

  哦,那是爱情最可怕的恶疾。

  穷人、丑人、虚假的人,爱情

  都容忍,但容忍不了忙碌的人,

  你既要做生意,又要作爱,可就

  错极了,就像结了婚的人又去追求。

  《破晓歌》的重要意义,不在于它的“婚外恋”,而在于它强调了爱情应以感情为基础。正是因为这种以感情为基础的爱情,是对封建等级婚姻的一种叛逆,才使其具有爱情的美学品味,人们肯定它的也就在于此。

  《破晓歌》的艺术魅力,也不在于这种分手时的难舍之情,而在于它道出了对爱情的执着和真诚。读者细细地咀嚼,这对情人分手时的对唱中,对爱情的看法,其美学品味是多么地发人深思。可以这样下个断语,《破晓歌》内涵深湛,语言清新,比喻形象。直露中见真诚,含蓄里藏韵味。所以说,无论从思想到艺术,《破晓歌》的确是抒情诗中的精华。《特里斯丹和绮瑟》是流行于法国北部的宫廷小说的代表作。这是一种协韵体的诗体小说。其主要内容为反映骑士们以贵妇人为热恋与崇拜的对象,对了博得贵妇人的欢心,虽赴汤蹈火,也在所不惜。与此同时,这些驰骋疆场的武士们向意中人求爱时,则又表现得非常适度的文雅和礼貌,诸如谈吐得体,用语典丽,风度翩翩,趣味显得高雅文静。宫廷小说又称为“骑士叙事诗”或“骑士传奇”。宫廷小说产生的时间虽晚于普罗旺斯抒情诗,但成就亦很显著。可说是南北诗歌交相辉映,构成了骑士文学的主要组成部分。宫廷小说的出现,反映了十三世纪法国封建贵族的生活和精神面貌的变化。贵族阶级从过往的崇尚武功、爱好征战与狩猎、转变到醉心于奢华的生活,并且开始欣赏文学艺术。从这个意义上看,无疑是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特里斯丹和绮瑟》是宫廷小说的代表作。它主要描写国王玛克的侄儿特里斯丹、一位勇敢英俊的青年航海去为叔父玛克迎娶新娘——邻国的金发公主绮瑟。在归途的船上,特里斯丹因误食了为金发绮瑟与国王玛克结婚准备用的一种特制的神秘饮料,从而和金发绮瑟之间发生了热烈的、永不变心的爱情。可是,特里斯丹又不得不将金发绮瑟送去和叔父玛克成婚。国王玛克与金发绮瑟完婚后,发现了绮瑟和特里斯丹的这一秘密,大怒之下,将二人双双逐出王宫。特里斯丹和绮瑟栖身于荒林之中,虽生活艰苦,然相爱幸福。直到国王玛克饶恕绮瑟,将她接回王宫为止,真可说是棒打鸳鸯两地飞的了。特里斯丹被迫出走异域他乡,永不回来。他在异乡和一位也名叫绮瑟的姑娘结了婚。这位姑娘长着一双洁白的手,就叫她白手绮瑟。有一天,特里斯丹被毒刃刺伤,生命危在旦夕。他知道只有金发绮瑟能够救其命,故派人去请金发绮瑟。他和派去的人约定:如接回了金发绮瑟,船进港时就挂上白帆,否则就悬黑帆。白手绮瑟出于妒忌,一见回港的船上挂上了白帆,就迫不及待地跑到病床旁边谎言欺骗特里斯丹,说船进港时悬的是黑帆。等到金发绮瑟赶来时,特里斯丹已经绝望而死,悲痛欲绝的金发绮瑟也倒在情人的身傍死去。

  故事以两位恋人的爱情悲惨遭遇,歌颂了“比生死还强烈的爱情”。从他们的悲剧性的结局看,全书是对那种爱情不以感情为基础的封建婚姻,无疑是一种强烈的控诉和批判。整个故事情节娓娓动人,它为后来的长篇小说打下了基础。

  四、喻意小说中的瑰宝——《玫瑰传奇》

  十三世纪法国文坛上流行一种“喻意小说”。所谓“喻意小说”,即用人的形象、言语、动作、表现一种抽象的概念。喻意小说带有惩恶劝善性质,所以又有人称它为“训诫小说”。在当时流行的喻意小说中,《玫瑰传奇》不失为一部上乘之作。

  《玫瑰传奇》分上、下两部,由两位作者写于不同的年代。上部写于十三世纪二十年代,作者为吉约姆·德·洛丽斯,相传是一位传教士。他是用自身的一段爱情经历为题材,采用隐喻的表现手法,用“玫瑰”代替心目中的少女,以“情人”对“玫瑰”的追求,比喻自己对少女的爱情。他还将各种促进爱情的因素如“美貌”、“坦率”、“文雅”、“慷慨”和阻挠爱情的因素如“吝啬”、“嫉妒”、“坏嘴”、“胆怯”等都加以拟人化,将整个故事假托于梦境之中。上部整个故事以“情人”追求“玫瑰”而不得结束。从思想意义上看,整个故事情节还停留于骑士文学中那种“典雅”式的爱情复述。就艺术表现上而言,这种隐喻和写梦的表现手法,对后世文学的影响却很深远。

  事隔四十年后,下部由一位名叫让·克洛比奈的市民接着上部的故事内容续撰下去:“情人”经过了种种努力:包括借助“财富”去博取“玫瑰”的欢心,直到最后“爱情”战胜了“嫉妒”、“坏嘴”和“危险”,“情人”终于获得了“玫瑰”。下部完成后,与上部联结起来成为一个整体,称之为 《玫瑰传奇》。

  下部的贡献在于:它增添了“自然”和“伪善”两个角色,特别是加强了在上部无足轻重的“理性”的地位。而且在上部比较单调的“典雅”爱情中,增添了许多针砭时弊的社会内容,这就大大地加强了作品的现实性。《玫瑰传奇》之所以是喻意小说中的瑰宝,奥秘全在于斯。《玫瑰传奇》全书均用诗体写成,共有二万一千三百余行。

  五、中世纪时期知名的书面文学作家。

  中世纪法国书面文学作家以特罗亚、玛丽·德·法兰西、吕特伯夫、傅华萨、奥尔良和维永等较为知名,其中尤以十三世纪的平民诗人吕特伯夫和十五世纪的流浪诗人维永的作品,被认为是个人抒情诗的最早的优秀之作。

  特罗亚(1135?~1191?)是十二世纪法国知名的诗人。据说他在1160年前后曾写过一部故事诗《特里斯丹》,惜已失传。此后,他又先后写了《艾莱克与艾尼德》(约1160)、《克里赛》(约1165)、《坐刑车的骑士》(约)1168的、《带狮子的骑士》(约1170)和《圣杯的故事》(约1182~1190)等骑士传奇的作品。这些故事诗均用的是八音节诗体写成,有一个贯串全诗但又不是中心人物、即传说中的大不列颠国王伊瑟。特里亚笔下的伊万和朗斯洛是体现骑士精神理想的典型形象,为博得意中人的青睐和垂爱,伊万历尽艰难险阻;朗斯洛则甘愿坐在牛车上当众受辱,真可说是爱情至上者。总之,中世纪法国封建阶级理想中的“典雅爱情”和骑士们的道德情操,在这位骑士文学作家的笔下,被渲染得淋漓尽致,巨细无遗。

  玛丽·德·法兰西是法国十二世纪下半叶女诗人。出生于法国,长期生活在英国国王亨利二世的宫廷,英国人称她为“玛丽·德·法兰西”,即法国的玛丽。她与特罗亚属于同一时代,也都是写的以不列颠骑士的爱情为题材的故事诗。但她采用的样式则是精练的短篇故事诗,即通常所谓的“簌歌”。这种“簌歌”短者百余行,最长者也不过千余行。现存有她的短篇故事诗十二首,约于1180年结集出版。她的短篇故事诗着重从嫉妒、忍让、自我牺牲等不同侧面描写爱情,较少冒险情节,表现了女性作家阴柔之丽的特色。

  《金银花》为其短篇爱情故事诗中的代表作品,主要讲述特里斯丹恋爱的故事:特里斯丹被国王玛克赶出宫廷,藏身森林,得知心爱的绮瑟要出宫散步,将刻有自己名字的胡桃树枝掷于她必经之路。被迫嫁给国王玛克的绮瑟发现这个信息,遣开随从,逃进森林与特里斯丹相会,重温旧情。此外,这位女诗人还根据民间故事编译成一部寓言集,题为 《伊索》。这些寓言诗表明,她虽身为宫廷诗人,却不满现实。她的社会政治观点中含有同情市民阶层和劳动人民的因素。她以狮、狼、鹰等贪婪而凶残的动物比喻封建贵族领主、地方行政官司法官等,称他们为“富有的盗贼”;而以惨遭欺凌、只知哭求、不敢反抗的绵羊象征平民。一般说来,她的寓言诗停留于奉劝强权者节制,偶尔也流露出愤怒的反抗意向。可以看出尽管她出身高贵,但不乏一颗同情底层人的人道主义的心。

  吕特伯夫(1230?~1285)则是十三世纪一位著名的平民诗人。生平事迹已不可考。大致知道他出身贫寒。据说,他是一个专业的行吟歌者,用简陋的小提琴沿街卖唱,也到贵族府邸中演唱,吕特伯夫最有价值的诗作是个人抒情诗,主要有《吕特伯夫的贫困》、《吕特伯夫的婚姻》、《吕特伯夫怨歌行》和《吕特伯夫之死》等,这些诗集都是抒写他贫穷潦倒的生活和悲苦的情怀。如“我没有被子,也没有床……我的床就是稻草”。从这些坦率、直露的诗句里,读者是可以看出他生活的困境和悲寂的心情。吕特伯夫生活在一个动乱不宁的历史时期,战争、饥荒、瘟役等使庶民百姓挣扎于水深火热之中。因此,吕特伯夫的个人抒情诗,既表达了真切、深刻的个人情怀,也间接地反映了人民的苦难。在法国文学史上,在诗歌中这样强烈、真实和诚恳地表现个人内心活动的,以他为最早的范例。评论家认为吕特伯夫和后来十五世纪的诗人维永,是法国个人抒情诗的创始者,他们的作品是十九世纪末叶现代派抒情诗的渊源。

  傅华萨(1333或1337~1405)出身于法国北部瓦朗谢纳地方的小市民家庭。年轻时立志成为闻见录的作者。“闻见录”是当时流行的一种历史著作体裁,但与编年史有很大的差别。功夫不负苦心人,倾毕生精力,终于完成了《闻见录》的宿愿。全书共四卷,第一卷记录1325~1378年间的英法战争;第二叙述1378~1385年所发生的大事;第三卷则是1385~1388年间,作者在法国南部国境以外的贝亚恩地区的旅行以及当地郡主的宫廷生活的记述。第四卷写到1400年,记录了作者晚年的一些事迹。其中以第一卷最为重要。它的内容涉及法国历史上的“百年战争”前半期的几次大战役。作者系直接利用采访材料,只是未予以辨别。因此,严格地说起来,《闻见录》只能看成轶闻传说的记录,相当于中国的“野史”,不能算作真正的历史著作。

  《闻见录》的主导思想是讴歌骑士精神及其武功勋业,以及描述贵族生活的豪华和喜庆宴饮的盛况。照理,在那个法国历史上战乱频仍的年代,作者应该多反映人民大众的真实生存状况,才真正肩负了历史工作者的“铁笔春秋”的使命。所以有人讥评《闻见录》,在这本书里只看见贵族的狂饮,听不见人民的悲号(朗松语),真可说是一语中的。从文学欣赏角度看,《闻见录》不失为一部划时代的巨著。尤其是作者的如椽之笔,关于描写千军万马的战争和豪华宏大的节庆场面,这也是作者的一种天赋。另外,作者所塑造的人物形象都栩栩如生,这也是一种艺术匠心的表现。再加上行文的流畅自然,给读者也是一种艺术享受。公平地说,《闻见录》确是一部丰富多彩,有声有色的故事录。从文学史的角度来说,傅华萨的这部作品与它同时流行的类似的《闻见录》,实际上是继盛极而衰的宫廷小说之后,兴起的一种新型小说。

  奥尔良 (1394~1465)是一位宫廷文学的知名诗人,他是奥尔良公爵的儿子。他虽出身贵胄豪门,但却命多舛,丧父亡妻,接踵而至。这些遭遇,均在其诗歌里留下忧郁的阴影。特别是他作为英军战俘,以人质被扣押达二十五年之久,也算是艰辛历尽的了。只到四十七岁,才为其家族用重金将他赎回,可是却已是“笑问客从何处来”的陌生者了。奥尔良为人,性情温柔敦厚,一生专心致志地自乐于文艺创作之中。“塞翁失马,安知非福”。他写了许多优美的小诗,文辞清丽,音调铿锵。虽豪壮之气不足,但却给人以欣赏精致的艺术品的乐趣。他的诗,可说是中世纪时期宫廷文学中的一颗明珠。

  维永(1431~1464?)是十五世纪著名的抒情诗人。《大遗言集》(1461)是他的代表作。这位诗人,一方面才华横溢,一方面又行为不检。他一生入狱几次,差一点判处死刑,只是由于怜才,才使其留下一条性命。他终生浪迹江湖,故有“流浪诗人”之称。在《大遗言集》里,他以玩世不恭的口吻诉说自己的经历,表示悔恨自己半辈子的狂放无行,有改邪归正的意思。可是隔了一年,他又被投入监狱。维永诗歌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感情的真实流露,坦率、直陈。虽是亦庄亦谐的口吻,但给人感受的却是发自心灵深处的咏唱。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所以,他和吕特伯夫一道,被文学史家看成是法国个人抒情诗的创始者。他的《绞刑架上之歌》,正由于是发自于灵魂深处的呼声,所以,路易十一下诏赦他出狱。

  六、市民文学的两颗明珠——

  《列那狐的故事》和《巴特林笑剧》

  从中世纪中叶开始,随着城市的建立和发展,市民阶级在法国产生并不断壮大,它与封建统治阶级的矛盾和斗争也日益加剧,反映市民阶级生活和斗争的市民文学便应运而生。

  市民文学具有鲜明的阶级特性,代表市民阶级利益,反映市民阶级情绪,趣味和世界观。市民文学在中世纪时期的法国文学中,最富于生气,最具有独创性。它体裁不一,内容丰富活泼。在寓言、故事、笑剧等方面,均不乏杰出之作。《列那狐的故事》和《巴特林笑剧》便是市民文学中的两颗珍珠。在中世纪最后几百年间,市民文学由于它自身的活力,逐渐成为法国文学的主流。

  《列那狐的故事》是中世纪时期法国市民文学中最著名的讽刺故事诗。它产生于十二世纪七十年代,在民间流传过程中,经很多人加工,至十三世纪中叶,汇集成包括二十七组故事,三万余行的长诗。该书的表现手法是以动物故事讽喻现实社会。把动物拟人化,借描写动物世界,来影射中世纪封建社会各阶层的人生世相。如狮王诺勃勒象征昏庸专横的国王;雄狼依桑格兰则影射封建权贵;而鸡、兔、猫、鸟等则代表底层受压人民。列那狐则具有市民阶级的特点:它机智、狡诈;既敢于和狮、狼斗争,又不断欺凌弱小的鸡、兔等。

  在和雄狼的斗争中,它利用雄狼又贪又蠢的特点,以求自己生存。有一次,列那狐从车夫那里骗来了几条鱼,正准备就餐时,雄狼闻风即至,要列那狐将鱼让给它吃。列那狐说,这种鱼只有出家人可以享受,狼为了想吃鱼,就答应当出家人。列那狐就让它先举行剃发仪式,用滚开的水浇了它一头,痛得它半死。狐狸又要狼举行守夜礼,大冬天在河边守夜,用尾巴去钓鱼,就能把鱼钓到了。这条既贪又蠢的雄狼,把尾巴放在河里,守了一夜,到第二天早晨,河水结冰了,不仅没有钓到鱼,连狼尾巴都给河水冻住了。人们赶来的时候,狼又没办法逃跑,因为尾巴结冰冻住了,最后把尾巴挣断了才算逃了这条命。

  列那狐敢于戏弄狮王,趁狮王在打盹的时候,它把狮王缚在树上,待狮王呼救时,列那狐又假装好人去救它,做好做歹都是它,哄得狮王团团转。列那狐蔑视狮王的权威,把狮王悬赏它首级的告示没有放在眼里,并用计将狮王派去缉拿它的狗熊勃伦弄得满头血污。

  列那狐对弱小动物又给以欺侮、残害。它和雄猫合伙弄到了一根香肠,被猫独吞了,列那狐找机会截断了猫的尾巴。公鸡商特克莱用计从列那狐的嘴里溜掉了,它气不过,一下子咬死了公鸡的十四个儿女和鸡小妹科珀。

  列那狐还深通处世哲学,它与格令巴猪谈到它本想做一个行为道德合乎上帝法律的好人,但一看到现实生活中“谎话在国王的宫中最流行,爵爷、贵妇、教士、文人都在说谎”,而“永远说真话的人,他在现在的世界上是不能通行的”,所以它“也哄骗说谎,不然便只能在门内坐着了”。

  通过列那狐的一系列的活动,作品真实地反映了中世纪封建社会急剧变化时期、市民阶级与封建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和市民阶级上、下层之间的冲突,作品成了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由于该书描摹动物生动形象,维妙维肖,影射现实真实深刻,再加上故事性强,戏剧性大,讽刺深刻,故至今仍受读者喜爱。

  《巴特林笑剧》则是市民文学的又一颗明珠。笑剧又叫“趣剧”或“闹剧”。它以表现人情世态见长、风格诙谐、泼辣。这出笑剧着重表现巴特林律师的诡计多端。笑剧是从巴特林律师贫困生活开始写起的。主人公巴特林是一切巧言惑众、诡计多端的律师代名词。

  他为了骗取一点布料,让妻子和自已能穿上一套新衣裳,耍尽了诡计。他跑到一家布店里去,利用他如簧之舌,居然从布商手里赊购了一些布料。临走时,他对店主说,你到我家取款时,我一定准备一只烤鸭作为佳肴以示酬谢。回家后,他嘱付妻子准备来个概不认帐的手段来对付布商。过了一些时候,布商兴冲冲地跑来他家取布款。妻子出面应付,他则装病躺在床上。妻子对布商说,我丈夫生病不起已很久了,怎么会跑到你家去赊布料呢?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布商不仅没有吃到烤鸭,还被对方赖了帐。返回店里查帐时,确实是赊了布给他。因此又再重度来取款,巴特林还倒打一耙,说布商无中生有,将布商赶出家门。

  笑剧进而又巧妙而合乎逻辑地把戏剧情节转到新的笑料上去。牧童偷了布商家的羊,布商到法院控告,牧童请巴特林当辩护律师。他向牧童面授机宜,要牧童在回答法官提问时,一味地学羊叫。法院开庭时,布商一眼见到巴特林,竟把控告之事置之脑后,专心致志地找着巴特林索回布款,他俩在这边大吵大闹,那边法宫提审时,牧童老是以羊叫声作回答。结果弄得堂而皇之的法庭上被争吵声,羊叫声所遮盖。法官无法听清审问回答,只好最后宣布退庭以结束此闹剧。巴特林计谋成功了,当他向牧童索取律师诉费时,聪明的牧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是一味地学羊叫来回答。

  很显然,这纯粹是一出闹剧。从笑剧的构思看,巴特林还是作为肯定的对象予以刻划的。象他这一类型人物,实际是各种困难的征服者。也就是说,遇到什么难题都难不倒他,是一个应变能力极强的人物。它具体地再现了中世纪时期法国城市生活图象和市民阶级的精神风貌。狡计战胜了所谓的社会道德,智慧击败了愚蠢,这应该说是《巴特林笑剧》给人的启示。

  七、中世纪时期宗教文学一瞥

  宗教文学,不言而喻,是以布道为其宗旨,利用文艺形式来普及宗教宣传的一种文学,故有宗教文学这一称谓产生。在法国,宗教主要是天主教。 《圣经》自然就成了宗教文学的“活水源头”。宗教文学是以“圣经”为内容,以及有关基督教教规教义通过文艺形式予以布讲。法国还在封建化过程之前,基督教就已深入社会各阶层,所以宗教文学的产生也就比其它文学出现得早一些。法国文学现今仅存的最古老的几个书面文献,就有两个是宗教文学作品:即二十九行诗歌的《圣女欧拉丽赞歌》(880年前后)和二百四十行的诗歌《圣徒列瑞行传》(1040年前后)

  宗教文学的样式,它随中世纪历史的发展而有所发展。十二世纪以前的宗教文学,大抵是一些叙事的故事或传记:如“圣徒传”、“圣经故事”、 “虔诚”故事三种。十二世纪以后,随着城市的兴起,宗教宣传亦相应地采用了市民喜闻乐见的戏剧形式,于是出现了宗教瞻礼式的宗教戏剧。其中较有影响的是十四世纪的“奇迹剧”和十五世纪的“神秘剧”。前者以描写《圣经》里圣母及圣徒们的故事为主要内容;后者以叙述耶稣诞生、受难和复活的故事。宗教文学的作者大多是传教士,间或有少数民间诗人。宗教文学,一般都用拉丁文写作。从思想价值上说,宗教文学是不足取的,不外乎是倡导清心寡欲,描绘人生无常。劝导人们修养宗教道德。但确也起到一些心理平衡作用。从艺术上讲,宗教文学的象征手法和梦幻形式却对世俗文学产生了深远影响。

  中世纪时期的法国文学,从整体上讲,虽然取得重大成就,为法国文学开了一个很好的头。然从整个法国文学发展过程看,它毕竟还处在起始阶段。无论从文学形式,还是艺术技巧而言,均不无稚嫩,粗糙之嫌。如叙事诗歌风格较单调,戏剧形式也嫌简陋;对人世生活的描绘,对人物性格的刻划,也还属于“粗线条”。特别是把抽象的品质或事物的拟人化,人物不免流于概念化。此外,矛盾解决求助于非现实的因素,以宗教意识的插入,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作品的魅力。艺术手法上,普遍采用隐喻手法,也就显得单调、呆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