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拉格学派的理论特征

  狭义的布拉格学派是指本世纪20年代后半期以来,参加布拉格语言学会,以及在学术观点,学术活动上跟这个学会有密切联系的一批语言学家和文艺理论家。广义的布拉格学派则包括参加捷克斯洛伐克语言学会等语言学团体,继承布拉格语言学会传统的当代语言学家。
  布拉格学派也称功能语言学派。结构主义语言学的主要流派之一。活动中心是布拉格语言学会。
  形成与发展
  1920年,“莫斯科语言学小组”的创始人雅各布森移居捷克。会同威廉.马捷齐乌斯等人,于1926年10月建立了布拉格语言学会。主要成员除捷克学者B.哈弗拉内克、B.特伦卡、J.瓦赫克、V.斯卡利奇卡、J.穆卡若夫斯基、A.V.伊萨钦科等人外,还有当时侨居国外的俄国语言学家尼古拉.特鲁别兹科依(在维也纳)、雅各布森(在捷克)和S.O.卡尔采夫斯基(在日内瓦)。1929年,学会向第一次国际斯拉夫学者代表大会(在布拉格召开)提交一份《提纲》,全面阐述了自己的理论原则;1930年,他们在布拉格召开的国际音系学代表会议上又详述了自己对语言(尤其是对语音结构)的观点。此后语言学界遂以“布拉格学派”称之。学会自1929~1939年出版了8卷《布拉格语言学会学报》,发表了许多有国际影响的著作,此外,自1935年起还创办了期刊《词与语文》。
  1939年3月德军占领捷克后,学会成员流散,活动中断,至1948年方恢复,其组织存在至1952年。后来,特伦卡、瓦赫克等人以及一些年轻的捷克学者继承布拉格学派的传统,在捷克斯洛伐克科学院以现代语文学部功能语言学小组的形式从事研究工作。
  布拉格学派的鼎盛时期是20年代末和30年代。当时学会同各国语言学界建立了广泛的联系,进行过许多学术交流活动。有些语言学家虽非学会成员,但因观点不同程度地接近布拉格学派,也对功能语言学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如奥地利的K.比勒、法国的A.马丁内和E.班维尼斯特、波兰的J.库里沃维奇、挪威的A.萨默费特、荷兰的A.W.德·格罗特等。
  一般认为布拉格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马泰休斯、尼古拉.特鲁别兹科依和雅各布森,但是也有人把马丁内包括进去。
  布拉格学派接受了索绪尔的基本理论,承认语言是一个符号系统,但不把语言形式与超语言因素截然分开,一方面肯定了索绪尔提出的共时性语言学研究,一方面又反对脱离历史发展过程来谈论共时性,由于语言永远处在运动变化之中,而这种运动又触及语音、词汇和语法各方面,所以共时研究不能绝对地排除演化的概念(如有的成分已经陈旧、正在消亡,有的则产生不久,尚在发展);另一方面,历时研究也不能完全抛开系统和功能等概念。布拉格学派反对哥本哈根学派那种将语言视为封闭性符号系统,脱离符号的实体去研究纯粹的关系等做法,因为语言既然是在一定社会中产生和发展的,那么研究这个系统时就不能不考虑它同社会现实(文化、文学、艺术等等)的联系,不能抛开实体去研究语言结构中的纯关系。在方法上,布拉格学派认为无须再用历史比较法去研究谱系关系和构拟母语,而应采用共时的分析比较法去研究各种语言(包括非亲属语言)的结构特征与发展趋势。他们针对语系的概念,提出“语盟”的概念,认为有些语言虽不一定有谱系关系,但在地理上相毗邻,在音系和语法结构上有近似特征,如巴尔干诸语言,就可以算是语盟。他们还主张在语言研究中把传统的定性分析同定量分析(统计方法)结合起来,以便得出一些贯通性的结论,例如考虑什么是能产型,什么是非能产型等;他们还接受了俄国语言学家库尔德内的功能观,对语言进行结构与功能相结合的研究,以“结构”和“功能”为两个基本点,构建了自己的理论体系。到1935年,该学派便采用了结构主义的名称,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捷克结构主义。后来捷克结构主义走出语言学研究的门槛,利用语言学理论和研究方法来分析文学作品结构。这一学派的理论家认为,文学作品不只是言语或文学性的东西,而是一种系列结构,一种与各种社会环境密切相关的系列结构。这样,捷克结构主义为后来法国结构主义文论的发展,开拓了广阔的前景。
  这个学派颇有影响。美国语言学家鲍林格作过这样的评价:“在欧洲语言学团体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布拉格语言学会,美国语言学的每一项重要发展,都与这一学派的学说有关。”
  布拉格学派在第一届国际语言学会议(海牙,1928)上,第一次把他们的音位学的观点公诸于世,引起很大的反响。该学派集体观点的全面叙述见于他们在第一届国际斯拉夫学会议上所提出的《论纲》。《论纲》强调语言是一种功能体系,评价任何语言现象都应从它所达到的目的,所起的功能着眼。1929年出版会刊《布拉格语言学会论丛》。1935年创办期刊《词和文》。1939年捷克斯洛伐克被德国占领和支解,学会为振奋民族精神,合写了文集《关于语言和诗歌的读物》。1956年布拉格语言学会与斯拉夫语言学会等团体合并,成立了捷克斯洛伐克语言学会。1964年,捷克斯洛伐克语言学会出版会刊《布拉格语言学论丛》。70年代初,学会出版《捷克和斯洛伐克语言学资料》丛书,在第一集中全文刊载了著名的《论纲》。捷克斯洛伐克的语言学是与《论纲》所提出的基本原则相联系的。
  布拉格学派在理论上有如下主要特征:
  首先,注重语言的功能研究。布拉格学派从深入剖析各种语言功能入手,指出文学语言的特点是最大限度的偏离日常生活实用语言的指称功能,而把表现功能放到首位。他们认为,文学创作和文学发展史中,存在着一对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即艺术的自主功能与交际功能的对立与统一。
  其次,类比方法是布拉格学派主要的研究手段之一。他们通过对音位类比的研究,来区分词语和语法的意义,从而达到对语言体系结构,乃至文学作品结构的把握。
  再次,把共时性语言学研究与历时性语言学研究结合起来。注重探讨共时性语言体系的历史发展过程。布拉格学派认为,揭示语言本质的最佳研究途径是对语言体系作共时性分析。然而,他们在日内瓦学派的基础上又前进了一步,强调共时性的分析不可能否认历史进程对语言体系的影响,要正确理解语言的结构和功能,就必须深入探讨历史的语言环境。
  又次,转向读者。在布拉格学派后期出版的著作中,读者在审美活动中的特殊作用已引起关注。穆卡尔茹夫斯基指出,一部作品印刷成书,只具有潜在的审美价值。只有在读者阅读的审美活动中,这种价值才能得以实现。由于各个历史时代审美标准的不同,即便是同时代人,也存在着年龄、性别、社会经历等方面的差异,所以审美价值是可变的、不确定的。这无疑已预示出当代接受美学的基本观点。
  研究方法的特点
  他们把索绪尔研究学的研究方法运用到文学研究领域中来。把文学区分为两个部分:内容和形式,突出形式的作用。把文学定义为形式的艺术。这一定义有三层意思:一是内容不能决定形式,内容不能创造形式;二是形式有不受内容支配的独立自主性;三是形式可以决定内容,创造内容。内容是形式的内容。
  他们往往在寻找一组组相互对立的关系,由此展开研究,并且侧重其中一个。例如,对语言的分析,它们区分出诗歌语言(文学语言)与实用语言(生活语言),把两者对立起来,侧重诗歌语言。
  在对叙事作品的结构研究中,形式主义文论家也把结构分为两种:情节结构与叙述结构。他们从语言学角度出发,认为情节结构是对事件的描写,是行为依照时间次序和因果关系的发展,纯属语意的。叙述结构是语意材料在特定作品里的表现。情节结构比叙述结构抽象,是一种宏观把握;叙述结构比情节结构具体,是一种微观呈现。以描写爱情故事为例,情节结构是文学史上此类故事共有的情节构成,叙述结构只是单部作品中此类情节的具体描写。形式主义强调的是情节结构。这一点对后来的结构主义的形成影响很大。
  在方法论上,形式主义和布拉格学派虽然继承了索绪尔的一分为二的辩证方法,但比索绪尔又前进了一大步。索绪尔的研究是基本上排斥社会历史环境对语言学的影响的,他大致把语言的共时性研究放在一个相对静止的情境之中。形式主义和布拉格学派则有所不同。俄国形式主义在研究文学体裁等艺术形式时,已注意到从史的角度去探讨,布拉格学派则强调共时性语言学研究不可能脱离历史的演变。他们的研究,尤其是后者,是一种空间和时间交融在一起的研究。
  什克洛夫斯基的主要形式主义文艺理论观点:
  什克洛夫斯基是前苏联著名的文艺理论家,俄国形式主义的奠基人物之一。什克洛夫斯基的形式主义文艺理论观点主要有如下四点:
  一、文艺的自主性。什克洛夫斯基认为,文学是一个独立存在的自足体。一方面,文学作为客体是独立于创造者和欣赏者之外的,另一方面,它也是独立于政治、道德和宗教等各种意识形态及上层建筑,甚至还独立于社会生活的。什克洛夫斯基的名言是:“艺术永远是独立于生活的,它的颜色从不反映飘扬在城堡上空的旗帜的颜色。”传统文学研究主要有两种倾向,摹仿说和表现说。模仿说认为文学是对现实的一种反映,表现说认为文学是作家心理的自然流露。什克洛夫斯基的文艺主体性的观点对当时文学工具论的批判。
  二、文学性。文学性的俄国形式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的方面。所谓文学性是指:文学之所以成为文学,或者说文学区别于非文学的性质。什克洛夫斯基从语言角度入手研究文学,认为文学和非文学的区别在于语言。语言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文学语言;二是实用语言。实用语言倾向简练经济,采用形象往往是为了达到长话短说的效果;而文学语言的特征是拒绝简化,以达到一种“陌生化”的效果,使得感知的过程得以延长和加强。
  三、对“内容与形式”二分法的反对。俄国形式主义文论认为,内容和形式是密不可分的。传统内容和形式的二分法会导致两个错误的后果,一方面把形式与内容理解为器皿和液体的关系。形式成为一种可有可无的装饰物。另一方面把内容当作艺术之外的现实事实去研究。俄国形式主义否定了形式与内容的二分法后,进而代之以材料和手法(程序)的概念。从创作过程看,文学是材料与手法的一种结合。作家把在自然界和现实生活中得到的体验和感受等作为创作的材料,然后用独特的艺术表现手法进行加工和表现,最终形成艺术品。因此,艺术手法在材料变为艺术品的过程中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四、艺术程序。什克洛夫斯基把对现成一切旨在引起一定审美效果的艺术安排称之为艺术程序。艺术程序对作品是否具有艺术性和审美效果起着决定的作用。什克洛夫斯基说:“艺术就是程序的总和。”艺术程序是为着艺术的目的并服从于本身的审美任务的。什克洛夫斯基并不把艺术程序等同于艺术技巧,艺术技巧只能算作艺术程序的一部分。只有反常化程序与增加感觉的难度和延时的复杂形式的程序才是艺术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