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秦汉文学


  第一章 秦代文学

   【教学设想】本章内容不多,主要介绍秦代文学的概况,一般不讲作品。

   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的国家。鉴于春秋战国时期纷争不断的历史教训,秦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又筑长城,修驰道,颁令车同轨,书同文,划一度量衡。这些措施对于加强政权的统一,具有积极的进步意义。但与此同时,秦统治者在文化文学上采取极其野蛮的政策。一方面他们“杀豪强、毁名城、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镝,铸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过秦论》);另一方面“废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过秦论》)。不只烧书,又进而坑儒。《史记·秦始皇本纪》载,仅始皇三十五年一次即将“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秦之坑儒,非止一次。秦的文化专制,因焚书坑儒而发展为文化恐怖,在中国历史上,造成空前的文化浩劫。此后15年间,战国百家争鸣结束,诸子异说绝响,《诗》、《骚》抒情传统也随之消歇。加之秦代较短(37年),所以秦代文化、学术不发达,其文学也很不发达。
   当然,说秦代文学是一片沙漠,也不属实。秦代也还有一些文学成果值得注意、肯定。
   1、《吕氏春秋》(见文学史教材171页);
   2、李斯《谏逐客书》(见文学史教材173页);
    【鲁迅说:“由现存者而言,秦之文章,李斯一人而已。”(《汉文学史纲要》)】
   3、刻石铭文(同上)
   总之,“秦世不文”(《文心雕龙·诠赋》)既是秦的政治特征,又是秦的文学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