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7期


一个国税助征员的维权路

作者:猪 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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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通知,我立马联系居委会,了解出具生育证明的有关情况。结果很麻烦,居委会不同意为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出具此类证明。我当时就急了,怎么办?赶快打电话先让老公找找关系。同时,自己立即和另一位女助征员去人教股反映情况。希望领导出面与居委会沟通一下,以公对公的形式去申请,开个证明该是举手之劳吧。
  出乎意料的是,领导居然不同意!只暗示我们动用私人关系去办。现在回想起来,不难理解单位为何一反常态推托此事:签劳务派遣就是要证明我们和国税局没有劳动关系,又怎么能以单位的身份帮我们出具这个证明!
  心事重重地走进家门,老公正在四处打电话找关系。
  放下电话后,老公告诉我,他这边没辙了。见我不做声,他又说:“这种事以前不都是单位给证明的吗,你没去单位问问?”
  我说,领导让我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老公的脸色凝重起来,停了一下,又问:“你们和谁签合同?”
  “KJ劳务公司,听说是市劳动局属下一公司。单位的人说,因为2008年1月1日起要实施《劳动合同法》了,所以现在全市的机关单位、企事业团体都在补办签合同的手续,而且都是指定与这家劳务公司签合同。”
  “哼!什么劳动合同,是劳务派遣吧?国税局也搞这个!”老公说。
  “不会的,我们领导说了,市局也是这样做的,我们区局效仿他们是没错的,而且他们保证以后待遇不变,现在只是完善一下用工的管理制度,补办合同,让我们更有保障而已。”
  我的话虽这么说,那一夜在脑海里却始终缠绕着几个问题:
  为什么单位不肯出具计生证明?
  为什么明明是和国税局的劳动关系,却跑去和不相干的公司签订合同?
  签就签吧,为什么要签合同还必须先交一份与事实相悖的声明呢?
  为什么十三年前国税局可以和我签合约,现在却不能和我签合同了呢?
  
  抉 择
  2007年12月17日 阴转晴
  在签订劳务派遣的动员大会结束后第三天晚上,我突然接到单位的电话,通知我星期一再次参加会议,我就纳闷了:为啥还要开会?是有什么事需再次强调,还是他们漏了什么信息没通知?
  第二次的会议比第一次多了一个身影——JP国税局局长CSM。
  哦!原来,是在本地某网站论坛上,出现了他们认为具有“煽动性的、不切实际”的帖子,他们慌了,担心我们这些人会受到其中言论的影响而起来反抗!到底是怎样一篇文章,会让国税局的领导如此紧张?我很想先睹为快!
  这次的会议,领导们故作大方地留时间让助征员们谈谈要求,原先合并前在SP局上班的助征员们就提出,让单位替他们补齐2003年度以前的社保费。领导很爽快地答应去争取,而对于其他的问题,诸如:以前工龄如何计算了,会不会被归零了?我们到底是劳务公司的员工还是国税局的人员呢?等等,领导们都是含糊其辞,答非所问,或是模棱两可。
  会后,我在别人的帮助下,用百度快照一睹传说中的帖子,听说原来的帖子只在网上待了一天便被删除了,瞧把国税领导吓的!不过,这件事也从一个侧面表明了:国税局的能量不可小觑啊!
  这篇《ST市国税局,你的社会责任感呢?》犹如一颗石头投入平静的湖中,在我的心里霎时激起了千层浪!“劳务派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哪听过,看过?我的大脑飞快地转动起来。对了,老公那天晚上有说过,还有,南方周末的评论有提及过。
  回到家里,我立即把早上发生的事向家里人说,老公对我说“签或者不签,你要考虑清楚。我尊重你的决定。不签,我支持你,签了,我也不会鄙视你的。”
  我问,如果换成是你,你怎么办?
  他先是笑了笑,转而表情严肃地盯着我说:“绝对不签!”
  我又失眠了,脑海里只盘旋着签与不签。如果签了,我可能会太平地度过两年,但两年后的结果却是我无法预料的;如果不签,那我肯定成为出头鸟了,要承受像老公所说的来自四面八方的压力,而且非常可能马上失去这份工作,将我一生中最宝贵的十三年光阴付之东流。
  假设一个女人一辈子可以工作三十年,这三十年的时间应该是人生中最宝贵的时间,是每个人实现梦想的时间,是每个人为自己事业奋斗的时间。
  这三十年对于我来讲,现在只剩下一半了,如果不签,则意味着我又得从零开始。若是在十三年前,我还年轻,有精力,无负担,能承受得住各种打击,但事实是发生在十三年后的我的身上。
  这算是中年危机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摆在我面前的实际生活状况是:四个老人,一个幼儿,一大堆日常开支缴费单,还有一些不可预见的偶然事件,没有钱是万万不行的呀!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怎么办?我该何去何从?
  我辗转难眠,看着熟睡了的宝宝,在某个瞬间,我突然明白了——我不甘心!
  我不甘心被人当猪仔一样卖掉!
  我不甘心亲手把自己十三年的努力一笔抹掉!
  我不甘心坐着等别人随时来判我出局!
  等我的BB长大了,我要告诉她,面对不公平、不合理时,要坚决地喊“不!”
  对劳务派遣说——“不!”
  
  2007年12月19日 暴风雨
  至今,我对2007年12月19日星期三下午发生的事仍记忆犹新,仿佛是昨日的事情一般。
  那天下午才上班,人教股就电话通知所有的助征员与临时工到楼下集中,我默不作声地来到楼下,只见大家都带着会议要求的五样资料。WLW清点人员,并安排我们搭乘相应的车辆,就在她转回头与我四目交接时,她才意识到漏掉我了,随便指了一辆车对我说,你就上这辆车挤挤吧。
  真是天意!我微笑地走上前,对她说,我不去签劳务派遣。
  她愣了一下,“你为什么不早说?现在才说,你让我如何处理。你不要影响到别人。”说完,她马上安排HYY与我对话,急急地走开,像赶鸭子似的把其他人都指挥上了车,临了还不忘撂下一句:“去好好想想,想通了自己再过来吧!”
  我目送着那些车离去,心想,从此我与他们就算是分道扬镳了,最后的结局会如何,就让事实来说话吧,时间会证明一切的!
  “你为什么不签?都说过了,这只是规范一下手续,签了合同后,我们局以后每年还得为你们多支付额外的费用呢。你可要考虑清楚,现在过去还来得及呀,跟大伙一起去签,别让人给落下了,会吃亏的。”HYY说。
  她的话把我的思绪给拉了回来,定了定神,将藏在我心里已好几夜的那句话吐了出来:“这不公平,也不合理,所以我拒绝签劳务派遣!”
  就是这个很简单的理由,让我失眠了好几夜;
  就是这个很简单的理由,让我鼓起勇气对这种黑暗的社会潜规则说“不”;
  就是这个很简单的理由,使我选择了一条与其他人不同的路;
  就是这个很简单的理由,让局里的领导在与我谈话时哑口无言。
  而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就是凭着这个很简单的理由与他们对峙,不论他们是态度强硬地炮轰我,还是语重心长地规劝我。
  很快,CSM与YYJ都找我谈过话,劝我看清时下的大势,应随大流而行。
  从我拒签劳务派遣之后,我是既要应付工作方面的事情,还要分神应战领导的每次召见,真是压力巨大,身心俱疲呀!
  在当时,新闻媒体开始关注这方面的事件了,既有对我有利的报道,也有打击我信心的报道。
  在局领导的多次要求下,我本着对他们处于执行者地位的理解,于2007年12月29日即2007年度最后一个工作日,我向人教股递交了一份个人声明,在这份声明中,寥寥数语阐明我有十三年工龄,并拒绝签订不公平、不合理的劳务派遣协议。
  只要挺过2007年,到2008年就好了!这是我当时的真实想法。
  
  经济制裁
  2008年2月3日 阴雨
  原本以为,进入2008年,《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了,单位就不敢再逼迫我签劳务派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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