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9期
伦理和科学
作者:彭家勒[法]
在19世纪后半期,人们常常梦想建立科学伦理学。我们不满足于歌颂科学的教育功效,也不满足于人类精神为其自身的改进从看来是真理的东西中得到的好处。我们依靠科学使道德真理达到不容置辩的境地,就像科学对于数学定理和物理学家所陈述的定律所做的那样。
宗教能对信仰者有巨大的威力,但是并非所有的人都是它的信徒。信仰仅能强加于少数人;而理性却会给一切人留下烙印。我们必须致力于理性;但我的意思并不是指形而上学家像肥皂泡一样美丽而短暂的构思,它们使我们欢愉一时,旋即就爆裂了。唯有科学牢固地建设着:它已构造了天文学和物理学;今天它正在构造生物学;明天它将以同样的方法建设伦理学。科学的法规将毫无争议地处于支配地位;没有人能够反对它们,我们将不想去反对道德准则,就像我们今天不想去反对三垂线定理和引力定律一样。
另一方面,有些人把一切可能的邪恶都与科学联系起来,他们把科学视为伤风败俗的学校。这不仅是因为科学过分地强调物质的重要性,而且也使我们丧失了尊敬的意识,因为我们只尊敬我们不敢去看的一些东西。但是,科学的结论不会否认道德吗?正如一些著名的作家所说,科学将使天空的繁星黯然失色,或者至少使它们丧失了它们的全部神秘,把它们归结为普通的气体喷发状态。科学将揭露出造物主的舞台效果,从而使造物主失去他的某些威严。让孩子们窥视舞台两侧不是什么好事,这会引起他们怀疑用来吓唬孩子的怪物的存在。如果我们允许科学家按照他们的意思去做,那么立即就会没有道德。
关于一部分人对科学充满希望而另一部分人对科学怀有畏惧,我们有什么看法呢?我毫不犹豫地回答:它们同样是没有根据的。不可能有科学的道德;也不可能有不道德的科学。
这里就有道德家长期碰到的困难。他们力图证明道德准则,我们必须原谅他们,因为这是他们的职业。他们希望把伦理学放在某些东西的基础上,就好像它能够以除它以外的某种东西为基础一样。科学向我们表明,由于以这样的方式生活,人只能贬低他自己的价值。如果我不在乎贬低我自己,如果你认为退化的东西我却认为是进步的,情况会怎样呢?形而上学家迫使我们遵循人的一般准则,据说这个准则已经被发现了。对此可以作出回答:我宁可服从我自己的特殊准则。我不知道形而上学家将作何答复,但是我能够向你保证,他们将不会有最后的答案。
宗教的伦理学比科学或形而上学更幸运吗?人们之所以服从它,是因为上帝对它有支配权,是因为上帝是能够克服一切阻力的主宰者。这是一个证明吗?难道我们不能认为:起来反对全智全能的上帝是好事;在朱庇特和普罗米修斯二者之间,真正的胜利者是遭受磨难的普罗米修斯吗?而且,屈从压力并不是顺从;使人心悦诚服不能靠命令。
我们也不能把伦理学建立在社会利益、祖国概念、利他主义的基础上,因为还需要证明,人们为什么必须献身于自己作为其中一员的城邦,或者为什么要为他人的幸福而献身。逻辑学也好,科学也好,都不能向我们提供这些证明。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正是赤裸裸的自私自利道德、唯我主义道德,才是软弱无力的,因为我们毕竟不能保证唯我主义者是最好的,因为还存在着并非是唯我主义者的人。
因此,一切教条的伦理学,一切论证的伦理学,预先注定要遭受失败;这正像一个只有传动机件而没有发动机的机器一样。能够使所有连杆和齿轮机件运转的道德发动机,只能是某种可以感受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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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被要求用理性论据证明我们热爱我们祖国有正当的理由时,我们可能会不知所措。可是,让我们设想我们的军队是战败者,法国遭到入侵,我们会怒火中烧,热泪盈眶,我们再也听不进任何东西了。倘若一些人今天认为这是强词夺理,那无疑是由于他们缺乏想象力,他们想象不到这一切灾难。如果不幸及上天的惩罚迫使他们亲眼看到这些,那么他们的心灵便会像我们的心灵一样地进行反抗。
因此,科学不能自行创造道德,也不能自行而直接地削弱或消灭传统道德。但是,它能不能施加间接的影响呢?我刚刚所说的已表明,它能够通过某些机制起作用。科学能够产生新的感情,这并不是说这种感情是可以证明的;但是,因为各种形式的人类活动都反作用于人自身,使人的灵魂获得更新。每一行都有职业性的心理,庄稼汉的感情不同于金融家的感情,因此,科学家也有他的特殊心理——我是指他的感情心理,这种感情心理中的某些东西会感动仅仅偶尔与科学接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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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所说,科学以普遍性作为目的。在特殊事实面前,它将要认识普遍的规律,它将要追求越来越广泛的概括。乍看起来,这似乎只不过是一种智力习惯;但是,智力习惯也具有它们的道德影响。如果你变得习惯于不怎么去注意特殊的、偶然的东西,因为你对它不感兴趣,那么你将自然而然地认为它几乎没有什么意义,不把它看做值得追求的目标,甚至不屑一顾。作为始终高瞻远瞩的结果,可以这么说,我们变得有远见了;我们不再盯着微不足道的琐事了,由于我们再也不理会它,我们不会陷入使它成为我们的生活目标的危险之中。于是,我们自然而然地发现我们自己倾向于使我们的特殊利益服从于普遍利益,这确实是伦理学的一条准则。
其次,科学对我们还有另外的用处。科学是一项集体事业,而不可能是其它。正像一座不朽的丰碑,建成它需要几个世纪,为此每个人必须携带一块石料,在某些情况下,这块石料需要耗费人的毕生精力。因此,这使我们感到,科学需要必要的合作,需要我们和我们的同代人齐心协力,甚至需要我们的祖先和我们的后继者共同奋斗。我们理解到,每个人只不过是一个战士,仅仅是整体的一小部分。正是我们共同感到的这种纪律,造就了军人的精神,把农民的粗俗灵魂和冒险家的无耻灵魂改造成使他们能够具有各种各样的英雄主义行为和献身精神。在十分不同的条件下,科学能够以类似的方式导致慈善行为。我们感到,我们正在为人类的利益而工作,结果在我们看来,人性变得更可爱了。
对此有赞成者和反对者。对我们来说,如果科学在人们的心灵内不再是软弱无力的,在道德问题上不再是无关紧要的,那么它能没有有益或有害的影响吗?首先,每一种感情都是排他的,它能不引起我们丧失对情感以外的一切的洞察吗?毫无疑问,热爱真理是一件伟大的事情,但是,为了追求真理,如果我们牺牲其他无限宝贵的东西,例如仁慈、虔诚、对邻人的爱,那将是什么样的事态啊!在听到任何灾变,例如听到地震时,我们会忘记受难者的痛苦,而只想到震动的方向和振幅;如果地震揭露出某些未知的规律,那么我们几乎会认为这是交了好运。
这里有一个马上会想到的例子。生物学家毫无顾忌地进行动物解剖,在许多老太太的眼中,这是一种罪过,科学的任何好处,无论是过去的还是将来的,都不能证明它是正当的。她们认为对动物表现出没有怜悯心的生物学家,对人必然也是残忍的。她们无疑犯了错误,我知道许多生物学家都是和蔼可亲的。
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一种责任冲突,现实生活每时每刻都向我们揭示出这一冲突。人的伟大之处在于有知识,人要是不学无术,便会变得卑微渺小,这就是为什么对科学感兴趣是神圣的。科学能够治愈或预防不计其数的疾病。另一方面,造成痛苦总不是善良之举(我没有说死亡,我说的是痛苦)。虽然比较低等的动物无疑没有人的感觉灵敏,可是它们也值得怜悯。只有通过大致的折中方案,我们才能够使我们自己从责任冲突中解脱出来。即使对于低等生物,生物学家也必须仅仅用于实际有用的实验;同时在实验中,必须用那些尽量减轻疼痛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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