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6期

全国青少年“知荣明耻”活动启动等12则

作者:佚名




  全国青少年“知荣明耻”
  活动启动
  由共青团中央、中央文明办、中央外宣办、国家广电总局等部门指导,“我们的文明”系列活动组委会主办的“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网站(http://rrg.china5000.org.cn)近日正式开通,标志着全国青少年“知荣明耻,我们先行”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全国青少年“知荣明耻,我们先行”系列活动由10项活动组成,包括社会主义荣辱观网络宣传,缅怀先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千家网站“网上祭英烈,共铸中华魂”网上公祭,宣传科普知识、弘扬科学精神的全国青少年网络科普行,引导青少年在“明礼”中辨知“荣辱”的全国青少年“文明之星”礼仪风采大赛,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中华美德故事”征集及系列动漫电视片拍摄,“讲文明、知荣辱”广告、漫画征集,文明之声网络展播计划“八荣八耻”专题网络广播,“知荣明耻”系列讲堂,社会主义荣辱观公益广告发布等。这些活动贴近青少年,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做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实践者和先行者。
  (金卫东摘自2006年3月25日《中国青年报》)
  
  中国将提高农村教师
  待遇和质量
  教育部长周济表示,中国将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提高整个农村教师队伍的质量,同时提高他们各方面的地位和待遇。周济说,目前中国城乡之间的教育还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要努力缩小这个差距,核心问题就是要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质量。近几年,中国政府已组织了大量志愿者赴西部农村担任教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他特别指出,《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建议》规定,城镇的教师有义务、有责任到农村执教,他们在提升高级教师前必须有一段在农村教学的经历。据了解,目前中国各地正在采取相应措施,鼓励大批优秀教师参与到支援农村教育的行动中,这些措施得到了广大教师的拥护和支持。
  (李连生摘自新华社2006年2月28日电)
  
  职业院校将试行
  工学结合半工半读
  教育部近日发文,要求各地各职业院校要紧紧依靠行业企业办学,加强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培养模式由传统的以学校和课程为中心向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转变。积极推进“校企合一”,鼓励“前厂(店)后校”或“前校后厂(店)”。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要积极推进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努力形成以学校为主体,企业和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教学模式。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从2006年开始,各地都要开展学生通过半工半读实现部分学生免费或低费接受职业教育的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各地要推进建立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
  (摘自2006年4月25日人民网)
  
  黑龙江“八荣八耻”将入教材
  哈尔滨市第69中学每一位同学的书包里近日都多了一张学校发放的“荣辱观”卡片,通过这张卡片,同学们对“八荣八耻”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据黑龙江省教育厅介绍,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将被纳入这个省学校的教育内容,相关活动将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
  据了解,黑龙江省教育行政部门将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力争尽快将其引入教材、引入课堂、引入学生头脑。
  (盛荣强摘自2006年3月27日《新华每日电讯》)
  
  四川农村中小学录取不考试
  四川省首份全面和系统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的制度日前出台。这份《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管理的规定》明确提出,农村中小学不准办实验班、快慢班和特长班,也不准给教师下达升学指标。同时严禁以考试录取新生,严禁将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新生录取依据。
  在加强教学管理方面《规定》提出,农村中小学要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保障体育和艺术综合实践等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学校不得随意停课,不准办实验班、快慢班和特长班,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商业活动和未经批准的竞赛活动。
  《规定》指出,有关方面不得单纯以学科成绩、升学率等评价学生和教师,不准给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准以考试分数给学生排名次、座位和布置作业。严禁以考试方式录取新生,严禁将各类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和参考因素。
  (盛荣强摘自2006年3月20日《新华日报》)
  
  贵州不许变相给学生排名
  贵州省教育厅近日明确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高低作为评价、奖励教师的惟一标准,不得向家长和社会发布喜报、红榜等变相排名信息。
  贵州教育厅要求各级政府不得向教育部门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办学业绩的惟一标准;学校和教师不得以学科成绩作为衡量学生素质的惟一标准,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也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学生名次。
  贵州省教育厅还要求各地、各级学校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要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教育教学工作,不准随意增减课时和科目;不准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不准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不准随意增加考试次数;不准选用省教育厅用书目录范围以外的教学用书。
  (张艺生摘自2006年4月1日《新华每日电讯》)
  
  广西高中毕业生
  就读中职一年即可毕业
  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到中职学校就读,招收高中毕业生实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可采取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形式,对学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者,发给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据了解,为减轻学生负担,“十一五”期间,自治区财政将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专门设立中等职业教育政府助学金,用来资助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为方便学生就业,今年,广西将力争使30%以上的自治区级以上重点中职学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学生在考核合格后将同时取得学历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张艺生摘自2006年3月31日《中国民族报》)
  
  安徽全面革新
  “好学生”评价标准
  经过深入调研和专家评议,安徽省首次推出了全面发展、自强励志、科技创新、创业就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艺术等8种类型的好学生概念,并相应拟出了对新类型好学生评选的7项具体评价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省级或省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得者;在“挑战杯”竞赛、奥林匹克竞赛等大中学生科技创新发明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利用自身所学知识,敢于探索,勇于实践,在创业就业过程中具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者;在省级以上重大文体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者;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者。
  另据了解,参评的一般条件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的在校学生,但为体现对反映时代风貌的“创业就业”和“志愿服务”两个方面典型的倾斜,评选条件放宽为近5年内毕业的39周岁以下青年。
  (金卫东摘自2006年4月8日《中国青年报》)
  
  江西制定教师
  职业道德“八不准”
  江西省日前出台《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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