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2期
百年教育强国梦
作者:李 梁 许桐珲
张百熙将此归结为“教育”。被任命为管学大臣不久,他便将酝酿已久的教育振兴计划进呈朝廷。
1904年,清政府颁定《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儿童自6岁起受蒙学4年,10岁入寻常小学修业3年。埃各处学堂一律办齐后,无论何色人等皆应受此7年教育,然后听其任为各项事业。”义务教育自此在华夏大地生根发芽。
中华民国成立后,很快接受了义务教育“免费”的观念。1912年9月29日,教育部公布《学校征收学费规程》16条,明确规定:“初小、师范、高等师范免收学费”,并对高小、中学、大学、实业学校、高等专门学校的收费标准作了具体规定,对成绩最优者,还由学校减免学费。
许多学校成立后,仿发达国家给学生添置校服,令贫寒学生苦不堪言。1919年6月,北京政府教育部向各省区发文,要求学生不必一律制服:“国民学校施行义务教育,以普及为主旨,实无一律着制服之必要。”
时值内忧外患,各级学校的建立和发展举步维艰,直到1930年代,现代学校仍然堪称凤毛麟角。安徽大学教授张德元说,“一般来说一个县里只有一所中学,小学有两所就不错了。”而在百业凋敝的农村,生活稍像样的农民,也只能把孩子送到私塾,念上两年“子曰诗云”。直到1949年,全国学龄儿童的入学率也仅20%。
学校只有富人家的孩子才上得起。张德元教授的父亲当时进了县立高级学校(相当于今天的初中),一年下来也要几十块大洋。农村的孩子就读于私塾,只要一年给先生交上三四斗米,中秋春节时上上贡即可。
民国义务教育面虽窄,但政府财政在学校经费投入和老师待遇上却较高。张德元举例,“当时普通警察一个月两块银洋,县长一个月20块银洋。而在国立小学,校长一个月可以拿到40块银洋,普通老师拿的俸禄比校长少,但要多过县长。”
不过自新式教育开办以来,对其“食洋不化”的批评就一直存在:代价昂贵、普及教育遥不可及,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教育的内在精神并未更新,等等。平民教育家陶行知曾激烈抨击为“培养小姐、少爷、‘高级废物’的教育”。
为普及新式教育,1935年5月,国民政府行政院修正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大纲》及《民国24年度中央义务教育经费支配办法大纲》。计划拟于10年期内使全国学龄儿童逐渐由受一二年制义务教育而达于四年制之义务教育。
计划还未行,八年抗战始。
1939年7月28日,抗战相持,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师范学校毕业生服务规程》21条。其中规定:“6岁至12岁之学龄儿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纳学费。”“已逾学龄未受基本教育之人民,一律受补习教育,免纳学费。”
国民政府还规定:“教育经费之最低限度,在中央为其预算总额15%,在省区及县市为其预算总额30%,其依法律独立之教育基金并予以保障。贫瘠省区之教育经费,由国库补助之。”战祸连绵,这一规定,最终并未执行。
直到近10年后的1948年8月,国民政府教育部通令各省市教育厅局:遵照宪法第164条之规定,即教育、科学、文化经费,中央不得少于总预算之15%,省级不得少于25%,县市级不得少于35%。但这只能是纸上文章———此时的国民党政府已是风雨飘摇。
人民公社撑起“免费”教育
新中国奠基,私塾此后被全面取缔,中国开始仿照苏联模式建设中国特色的现代教育。
建国之初,百废待兴。为了实现迅速普及初等教育目标,1951年10月,政务院颁布《关于学制改革的决定》,将工农速成学校、业余学校、识字学校等正式纳入学校系统,形成工农速成教育、成人业余教育和正规教育三足鼎立之格局。
经过三年国民经济恢复,1952年,全国学龄儿童入学率已达49.2%,小学毕业生升学率高达96%。“这一指标,已经和改革开放后的同类指标相当。”张德元教授说。
1956年1月,面对国内经济的良好发展态势,教育部印发雄心勃勃的《十二年教育事业规划纲要》,准备“7年内在全国基本普及义务教育”。到了9月份的中共八大,基本上普及更变成了“普及义务教育”,时间也延长到12年。
对于农村孩子来说,这是一段好时光。“当时中小学教育收费低,公共保障好,由上级政府负责教育经费,村民象征性交点钱,即使交不起,中小学也有助学金可以申请。”张德元说。
人民公社成立后,教育、卫生医疗到水利建设,全由公社包干,“免费”教育的“好时光”仍然持续,一直到“文革”结束。
期间惟一的波折发生在1960年代初——当时从中小学教育到大学教育,在“大跃进”风潮中急剧膨胀,教育规模瞬间扩充数倍,随后“三年自然灾害”,教育规模又急剧萎缩,大批学生被迫失学,小学毕业生的升学率由1952年的96%骤降到1962年的42.6%。
1964年,毛泽东发表著名的甲辰谈话,对农村教育没有受到足够重视提出批评。而在“文革”中,大批知识分子和知识青年从城里下放到农村的广阔天地,农村学校大量设立,民办教师也大量出现,全国农村迅速形成了大队办小学,公社办初中,区委会办高中的新格局。农村学龄儿童的入学率和升学率陡然攀升,前者从1962年的56.1%上升到1976年的97.1%,后者则由42.6%升至94.2%。
“当时的教育基本免费。”在“文革”中度过小学时代的张德元教授说,“我上小学的时候,一个学期学费是两毛钱———语文和算术两本教材,每本一毛钱,算起来只相当于农民抽的两三包烟钱。”
而教师工资同样由县财政负担。“文革时期公办教师工资由县财政全包,民办教师收入分两部分,一部分为补贴,从7元涨到14元、21元钱,由县财政局出,另一部分算工分,由生产大队负担。”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张玉林说,“教师工资占教育经费80%的比例,县财政承担下来很能解决问题,所以当时尽管工资水平低,但基本不拖欠。”
虽然学生上学近乎免费,但教学质量却低。“文革”时期的中小学,一半以上的时间上课,主要是语文、算术,另一半时间用来学工、学农、学军:随贫下中农下地,到工厂劳动,或者扛着红旗和部队一样拉练,一天步行三五十公里。
“义务教育”推开收费大门
张德元教授1978年上高中,学费每年5块钱,数年不变。1981年上大学,更是享受到了“国家全包”的待遇:从洗脸盆、茶缸到床上的被子,全是公费。除此外,一个月还发17.5元,足够他一人伙食费。“当时工人一个月才30元钱。”张德元说。
1978年,庞大的中国社会主义航船从计划经济的航路上回转,大包干拉开了经济改革的大幕,教育战线随之开始“拨乱反正”。
大包干改变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农民生产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生产突飞猛进,但过去由公社负责的教育医疗和农田水利等公共产品,却一下子无人提供了。
自1978年肇始的教育改革,重点放在重建高等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上。农村地区的中小学被大幅撤销和合并,教学人才和资金迅速向城镇回流,造成农村学龄儿童的入学率和小学毕业生升学率持续下降。当时中央在改革过程中迅速注意到了这一现象,连续发文要求加强农村小学教育。
面对这种情况,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要求:“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中小学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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