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2期
百年教育强国梦
作者:李 梁 许桐珲
但全国60%到80%的中小学都在农村,义务教育的重担由乡镇和县级政府承担,他们的经费从何而来?这部法律开了一个政策口子,允许他们“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在城乡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
而在1990年代初的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中,“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收取杂费”的口子固定下来,从那时到现在,杂费以各种名目在学生们的缴费单上出现,成为农村乃至城市居民的主要开支之一。
“收费”拨乱反正
乡镇政府的财力匮乏确是现实,自1989年到1993年间,国家建立乡(镇)级财政预算后,乡镇财政入不敷出,县财政会予以少量补助,1994年“分税制”改革完成后,财权上移,县乡政府财源剧减,深陷教育经费不足困境。
此时,国家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到20世纪末要达到4%以上。
1992年后,乘着第二轮改革开放的东风,我国的教育事业也开始驶入快车道。2000年基本实现“两基”——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这一宏伟目标摆上桌面,但对基层而言,这也是一道紧箍。
自1995年起,基层教育收费风开始愈演愈烈。弱小的乡镇财政无法满足农村义务教育的需求,政府向农民征收教育费用成为常态。
有关部门曾清理过教育收费的名目,除教育附加费、杂费和课本费外,还有赞助费、考试费、补考费、住宿费等;一些重点中小学还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择校费,强制代收保险费等。
南京大学社会学系张玉林教授估算,上世纪90年代10年间,全国对农民征收的“教育附加费”和各种“教育集资”,最保守的估计也在1500亿元。
而1993年《纲要》规定的4%以上的目标,一直未能实现,根据国家公布的资料,实际上在《纲要》公布当年,这一指标比上年还有所下降,此后一直徘徊在2%到3%左右。
在农村,许多学校是农民自己建起来的,教师的工资和办公费用也由农民来分担,但令他们尴尬和无奈的是,他们的孩子,仍然不能顺利就读———许多家庭为供孩子上学,终年生活在贫病之中。
1998年,张艺谋电影《一个都不能少》风行大陆,为上世纪90年代的农村教育,刻下了一个深切的注脚,片中反映乡村教育的凋敝和老师学生的艰辛,令人嘘唏。
新世纪的努力
2001年1月,中国政府向世界宣布如期实现“两基”的战略目标。但随之而来的是一场关于教育收费和教育公平的论战,不免费的义务教育成为焦点。
此后,中央政府顺应民意,通过税费改革取消了农民身上的教育附加费。农民负担开始减轻,但对乡镇政府而言,财政状况也是“雪上加霜”。张玉林说,乡镇财政困境,一个关键的原因就是无法承受的教育经费。与张玉林的判断相印证,2001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一项调查发现,农村义务教育实际上是农民自己负担,全部义务教育投入中,乡(镇)一级的负担高达78%,县财政负担约9%,省地负担约11%,中央财政只负担了2%。
税费改革后,“乱收费”的新名词迅速进入人们的眼帘。国家发改委多次统计显示,教育乱收费举报,连续数年居价格举报首位。从中央各部委到各级地方政府,紧急通知、调查组、举报电话再加上三令五申,一年年治理风暴刮过,效果却有限。
中央制止“乱收费”的行动,最后演变成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博弈。中央电视台报道称,8月29日,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在公开场合把乱收费的矛头直接指向地方政府:“我调查的结果是,中小学乱收费主要是地方政府的乱收费。不是学校在乱收费,都是地方政府逼着学校乱收费。”
事实上,一些地方政府不仅对中央部委的相关规定置之不理,连取消教育附加费都在暗中抵制。
对收费“义务教育”的广泛批评浪潮中,制度变革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并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
从2001年起,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主体,重心开始从乡镇一级上移到县级政府,教师工资由县财政发放。但积弱已久的县级财政同样无法承受义务教育的重担,相关的改革仍在继续,中央和省市政府,有望承担起更多的责任。
今年3月5日全国人代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表示,从今年起,免除国家扶贫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书本费、杂费,并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到2007年在全国农村普及这一政策。
而对义务教育法的重新修订,也成为义务教育向免费回归的重中之重。
按教育部明确的时间表,“十一五”期间实现真正免费的义务教育,从进展来看,各种利益主体的博弈仍在继续——8月份征求意见稿中“不得收取学费、杂费”的条款,到了10月份修订草案中措词是“逐步免收杂费”。
此外,修订草案中对义务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也没有作硬性规定。杨东平教授的看法是,“修订草案比征求意见稿明显有了后退。”
种种迹象显示,虽然人们的心情已迫不及待,但受制于国情,免费义务教育的恩泽,惠及全国的孩子仍需时日。
可喜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已先行一步。广东在该省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农村开始免费义务教育试点,并在2008年秋季推广到全省农村。
江苏也酝酿从明年起,在经济薄弱的农村地区进行免费义务教育试点。
苏州是第一个宣布为义务教育全面“埋单”的地区。市委书记在9月8日宣布从2006年秋新学年开始,苏州市享受义务教育的孩子不仅免学费、杂费,教科书费也将全免。
免费义务教育,一场跋涉了100年的路,终点毕竟在望。
(摘自2005年11月24日《南方周末》)
责编:熊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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