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读《法老的咒语》




  我太懒,不愿意轻易动身外出,不是万不得已也肯定不会上医院。有些情况是必须到专科医院去看的,但是又心想,既然出门了还不把平日里总闹我的其他小病也给看了?所以起身出门的时候就准备在外面看它一整天病,大病小病全看完。当然我没忘记带本书去。由于跑的地方很多,为图轻便,所以带了一本很薄的科普小书,这就是杨澜主编的“电视图书”,名字叫《法老的咒语》。

  看了3个病,在等候排队的间隙里居然把书看完了,也没有出现一个人傻坐着没书看的局面。真好。

  书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法老的咒语》,围绕是否真的有“咒语”这个迷信展开,是真正的科普性质,吸引眼球的读物,我自然不感兴趣,这类话题我只对埃及的考古才有兴趣。

  书中后一半的篇幅被两个主题占据:其中之一是印加帝国的木乃伊。

  初看这个题目我被吓了一跳。印加帝国怎么也有木乃伊?并且开始时间竟然在“公元前7000年”。无论这个数据是否准确,但事实是这个木乃伊与埃及木乃伊根本不是一回事,不可同日而语。我们熟悉的埃及木乃伊是人工制作的,经过药物处理;印加的木乃伊则是全天然,依靠当地的自然气候条件放在山顶风干而成的。假如它们是同样工艺的话,我马上就会质疑我的“全球文明同源”顺序。好在它们不是同类,吓得我差点出一身冷汗。不过,由于木乃伊在这么久之前就在地球上存在,我们倒是可以怀疑木乃伊的风俗很早之前就有了。我的意思是,中东在这个时期也可能有了木乃伊(在北非确实也发现了一些年代久远的自动风干的木乃伊),但是很可能埃及人发现自然风干的办法不保险,所以最终改为对其进行药物处理了也未可知。

  以上是一个例子。对一些表面上的阻碍若不甚了解,与其被朦胧的假想吓倒,还不如不去理会。我的意思是,假如我原先约略知道印加有年代久远的木乃伊很可能就会放弃“文明同源”的探索,加入人云亦云的队伍里去,但事实上此木乃伊非彼木乃伊。一句话,由于牵涉面过于广泛,探索工作应该宜粗不宜细,宜“卤莽”不宜“严谨”。“严谨”将使人寸步难行。当然,这并非鼓励人胡思乱想,而是适度猜想、尊重逻辑、避免拘泥保守而已。

  看此书是半个月前的事情了,我已经忘记具体触动我的一些细节。依稀记得印加帝国那里是用死人管理国家的,就是让这些木乃伊享有极高的荣誉和地位,甚至还给它们吃饭、娶亲、洗澡,甚至让他们过性生活!然后拿它们当傀儡使用。当然“它们”也参加各种仪式与活动。这是祖先崇拜的极端表现,同时也是道德社会的产物。在这样的社会中,统治国家并非难事。但我相信这个习俗或者统治方式并不十分久远,或许只有几百年。

  据说创建木乃伊祖先崇拜的第一个帝王是印加历史上最辉煌的人:帕查库蒂。他生活于15世纪。

  让人高兴的是,印加帝国国王的称呼也是“太阳之子”。这个称呼一如全球的其他区域,从古埃及到两河流域,再到希腊和东亚,凡是三千年前的帝王必被认为是“太阳之子”。这个时间痕迹也提示了在大约三千年前的世界很可能是一个人类可以真正自由来往的地球村!

  1532年西班牙人来到南美,这里的“死人文化”随之消亡。

  书的最后一部分是“女法老”,讲述埃及历史上著名的女法老哈特史伯素。我在埃及旅游时曾经在埃及博物馆里抚摩过她的石像嘴唇,冰凉而生硬,但也令人心颤。她曾经一直戴着假胡须,这个尴尬暗示了她的累赘。那是3000多年前的事情。

  我一直不太相信有母系氏族公社时代。那至多是一种生活方式、经济方式,但在政治上女人从来没有获得过主动权。我怀疑,人们长期把精神上的崇敬留给了女人,但对于真正现实里的权威却只奉献给了男人。所以古代社会总体上看起来会是一种二元社会,分为精神层面与现实层面,并行不悖。一旦有人越过那条约定俗成的界限,就会引起巨大的骚乱。

  女人可以作为女神来崇拜,但降临到人世作为法老来统治世界却是人们所不能接受的。所以哈特史伯素尽管贵为法老的女儿,并最终把王位还给了她的继承人,但她依然受到非议,几乎所有她的雕像都遭到了人为的毁坏。

  哈特史伯素的父亲萨特姆斯一世是埃及历史上最伟大的征服者,他统治下的版图曾经北至幼发拉底河,南至奴比亚。一如古代王室兄妹婚或者父女婚,哈特史伯素与同父异母的哥哥结婚,即萨特姆斯二世。由于丈夫早逝,继子年幼,哈特史伯素不得不走上了历史的舞台,所以才有了我们今天的谈资。历史的丰富多彩,多是因为偶然的意外。

  哈特史伯素与一个平民的那段爱情常常受到人们的关注,我认为女王的爱情也是女人的爱情,国王的爱情与普通人的爱情并无本质区别,所以我对此并不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