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国有史以来,吾尚未见一本、一篇甚或一页对袁(世凯)有正面评价之书。有之,或自不才始也”;对近代史稍有涉猎的读者不难看出,这句话的句式,乃戏仿谭嗣同的名言:“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这个戏仿者,便是当代史学名家唐德刚先生;而对袁世凯“正面评价之书”,便是他写于1998年的《袁氏当国》。
长期以来,有关袁世凯的著作、论文,尤以论述自戊戌变法至洪宪改制之间史事者,幾莫不以全盘否定为宗旨,厉声痛骂袁氏告密(出卖谭嗣同等人)、卖国(接受日本的“二十一条”?)、窃国(改制当皇帝)的诸般劣行。然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由于史观上的调整及新史料的发现,经杨天石、房德邻、孔祥吉、茅海建等史家“联名”“辩护”,袁世凯在戊戌政变中犯下告密罪、与日本磋商“二十一条”时犯下汉奸罪的指控已被驳回;唐德刚此时犹然自诩己作为“正面评价”的开山之作,且此书又题为《袁氏当国》,那么,可以想见,对于袁氏最大一宗罪状——在共和年代突然开倒车、做皇帝,唐德刚此书将会有一番与众不同的阐释。拜读毕,窃谓此书固非人云亦云,然亦非强求立异、刻意翻案者,实在是深具“同情之理解”的“一家之言”。
所谓“同情之理解”,指的是唐德刚在“读破千卷史书”後,既已对洪宪登基前後之时局(历史事实)洞若观火,乃能结合自创之中国社会“转型”说(历史哲学),用以“正面评价”袁世凯及同时诸人乃至那个时代。唐德刚认为,三千年来中国经历过两次“转型”。第一次,即“废封建,立郡县;废井田,开阡陌”,使中国“从一个高等群居动物的部落主义(Tribalism)转向一个以自由农业生产为主的经济制度;和中央集权,以高度科学化的文官制度为骨干的,天无二日、民无二主的宇宙帝国(UniversalEmpire)”(唐德刚著《晚清七十年》,第37页,岳麓书社版),这次转型肇端于战国时的商鞅变法,完成于汉武帝时的“盐铁专卖”,历时二百馀年。第二次,则肇端于辛亥革命,将“从帝国制度转入一个民主代议制度”。此一转型,在唐氏看来,虽历时近百年,犹未告成;如舟行三峡间,沿途尽是激漩急湍,凶险万状。然唐氏又坚信,“不论时间要拖多久”,此一转型必将完成,因为,这次转型“是客观存在的,是任何人和事都改变不了的”(本书第92页,後仅标页码)。袁世凯在民国建立後践踏法律、悍然改制,正是转型期内必然会出现的怪现状之一种,无足诧异;正如此後蒋介石的个人独裁,虽是“比传统帝制还不如的寡头政治”,但毕竟是时代的反映,是转型中“不可或缺的恶政(anecessaryevil)”(97页)。前途光明,道路曲折;革命尚未成功,同志尚须努力。二语,庶幾为唐氏历史哲学的宗旨,然更可视作他对中国之爱的真情流露。他常常强调,“历史学家也是人嘛”,著书立说哪能毫无情感呢。由此,在“理解”唐氏的历史哲学之後,我们更易体察到他对人物及其时代的深切“同情”。
据其所述,袁世凯之称帝,可概括为:为时所逼,为人所诱。
民国建立,首任总统为孙中山。但是,孙中山以及他的同志都明白,“袁世凯那时在国民心中的声望,似乎还在孙公之上”(37页),以当日之混乱局势,舍袁世凯外,实无真正压得住台面的人物。袁世凯“声望”之隆,不仅在于他掌握了最精锐的部队——北洋六镇,更得益于他一手操办了清室逊位的大事——唐氏称为“不流血的宫廷政变”。以此,民国才能在武昌首义後迅速建立,而全国不致陷入旷日持久的内战,于国于民,袁氏此举功莫大焉。鉴及于此,孙中山只作了45天的临时大总统,便辞职让贤,与参议院诸君一道敦请袁世凯出任总统。但是,孙中山并非全无机心者,为防止袁世凯日後专权过甚、妨害三权分立的民主制度,特地制订《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将原订效仿美国之“模范”制度——总统权力甚大,改为法国的内阁制——首相当国。这部《约法》由宋教仁起草,他就是那个汲汲于担任内阁首相以架空袁世凯的人。然而,宋教仁是“一流的政治家,却是末流的政客”(62页),他到处演讲,声言要组织清一色的国民党内阁,且不讳言“加强党务,宣传夺权”。袁世凯此时虽未萌称帝之心,但绝不甘心做一个内阁负责制下的“虚君”,因此,宋教仁旋即被暗杀,也就不足为奇了。当然,并无证据表明袁世凯直接下令杀宋;然其事为“袁党”主谋,则事实确凿,不容诡辩。不过,孙中山因此发动“二次革命”,兴兵讨袁,在唐德刚看来却是大大的不对。他借用袁世凯的话,说:“共和国家以道德为基础,以法律为范围。就司法方面言之,非推究权案始末又经法庭公开者,不得轻加论断。就行政方面言之,非考求此案原委实与法律违反者,不宜信口雌黄”;孙中山此举,不啻视法律如废纸,欲以军事手段代替刑事侦判,直可称之为“叛军”矣。袁杀宋固为一错,国民党以暴易暴,也是一错。唐氏乃曰,“历史不是数学,两负不能变成一正”,“此例一开”,“三错、四错随之而来,就变成武力至上、军阀混战了”。杨度尝谓,宪法之可贵,在于“贤者不能逾法而为善,不肖者亦不能逾法而为恶”(《君宪救国论》);梁启超很佩服这句话,说“于立宪精意,能一语道破”(《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孙中山固为“贤者”,然罔顾国法,虽“为善”亦无足取也。至此,“第一次内战”开始,袁世凯与孙中山彻底翻脸。两方军事实力对比,国民党莫望北洋之项背,故不期月,袁世凯便平定了“叛乱”。孙中山奔日本,开始“联日倒袁,搞分裂活动”(83页)。战乱虽平,袁世凯之心却不能平:原来,共和之世,大家仍不讲法律,犹“须由枪杆决定一切”,这与帝制有何本质区别呢?此可谓为时所逼,袁世凯渐萌背叛共和、转回帝制之心。
袁世凯身边,善于揣摩上意(readhismind)者,不乏其人,杀宋教仁固然是他们的功劳,推动帝制当然也少不了他们。除了众所周知的筹安会、请愿联合会,他们还从美国引进一位高人,为帝制给出了学理上的根据。此人便是一流政治学专家、时任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院长、後来差点被推选为美国总统候选人的古德诺教授(F.J.Goodnow,1859——1939)。他被请到中国作了一年半调研,写出一篇《共和与君主论》,广征博引,结论曰:“中国如欲保存独立,不得不用立宪政治。而从其国之历史习惯、社会经济之状况与夫列强之关系观之,则中国之立宪以君主制行之为易,以共和制行之则较难也”(章伯锋、李宗一主编《北洋军阀》第二卷,951页)。吾国近代一直有崇洋之风,流被所及,袁世凯亦不例外。民主先进国家中第一流专家今亦赞同帝制,对此前“又想,又怕;又默认,又否认”(170页)的袁世凯来说,不啻服用了一颗超级大力丸,再经其子袁克定、智囊杨度等狂热分子一通天花乱坠的鼓吹,袁世凯终于把持不住,做出遗臭万年的事体。此可谓为人所诱也。
当然,虽可谓被逼被诱,袁世凯决不能以吾国足协惯于借口之“负该负的责任”逃罪,他必须负全责,盖“士君子为政,治国安邦,自应有其立身从政的原则与主见,而曰为小人所误,终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而已”(152页)。不过,唐氏之议论若止于此,犹算不上真正的“同情之理解”。他的高明,在于厘清史事,取得对袁氏当国的“同情”後,能够表示出对近代史乃至整个中国历史的深刻“理解”:辛亥革命後,绵延数千年的帝制在表面上虽被废除,但中国要进入真正的民治时代——即完成第二次“转型”——仍需很长很长的时间方可奏功。袁氏痴梦固不久长,百年亦嫌其短矣。
唐氏之论,固可是者是之,非者非之。然其确具“同情之理解”,不愧为“通古今之变”的“一家之言”,则窃心许焉。简雅可诵之文字,引今证古之妙喻,尤其馀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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