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6期

两个美国与政治自由主义的困境

作者:许纪霖




  当然,罗尔斯早就预见到私人的价值(善)与公共正义(正当)之间并非那样井水不犯河水,他所论证的政治自由主义,设定了一条核心的基本原则:“正当优先于善。”也就是说,当自己的宗教、道德或哲学学说与社会正义原则发生冲突的时候,普遍的正义相对于特殊的善,拥有无可争辩的优先性。然而,问题在于,“正当优先于善”,只是自由主义的特殊信念,而不是社会普遍的规范认同,不要说各种宗教学说坚信信仰的绝对优先性,社会的正当性只可能来自宗教价值上的善,而且连社群主义、施特劳斯的古典政治哲学等各种保守主义,都反对抽离善的价值观念来预设正当的优先性。“正当优先于善”这条政治自由主义的第一原理,在一个价值多元的自由主义社会里面,它本身就具有高度的、甚至是不可通约的分歧性。当今美国社会的主要分歧,几乎都发生在文化道德领域。那些善与善之间的价值冲突,以“是否正当”的政治方式体现出来,而且无法用法律或政治的普遍正义原则来裁定它们。
  政治自由主义的正义原则,来自各种宗教、道德或哲学学说的重叠共识,然而,由于价值上的分歧,有些可以通过理性的合理对话形成重叠共识,有些则不可通约,难以形成共识,比如同性恋问题、堕胎问题就是这样,越是涉及到世界观的核心价值,就越是难以找到共通点。罗尔斯之所以认为在不同信仰的人群中间,能够形成“重叠共识”,乃是有一个“政治人”的预设:相信每个人都是理性的,有可能按照公共理性来进行公共对话,以“正当优先于善”的方式进行价值选择。然而,即使美国这个有着两百多年立宪民主历史的国家,由于多数人依然是基督教徒,凡是涉及到文化政治的诸多社会问题,他们更多的不是从法律的程序正当性,而是从上帝那里寻求选择的答案。薛涌在书中分析说,美国是一个基督教立国的国家,但后来的历史发展使得宗教一分为二,一个是理性宗教,相信政教分离,他们大多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社会精英,基本上是一批投票给克里的自由派,主要分布在东西海岸的大都市里,特别是新英格兰地区。另一个是情感宗教,其信徒大多是一些投票给小布什的基督教福音主义者,他们云集在南部和中部地区,生活在半封闭的小城镇里,每个周末要上教堂,向上帝祈祷。
  两个美国,两种宗教。克里所抓住的只是理性化的美国,这个美国相信罗尔斯,相信“正当优先于善”。就像很多中国人以为纽约、波士顿、洛杉矶就是美国一样,他们也以为理性化的自由主义代表了美国精神。殊不知还有另外一个美国,另外一种美国精神。那就是小布什所依靠的美国,基督教福音主义所代表的情感宗教精神。这些生活在乡下的传统“杨基佬”,平时是沉默的大多数,在《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洛杉矶时报》这些全国性大报上,看不到他们的踪影,听不见他们的声音。但是他们确确实实地存在,每当选举年的时候,这些相信信仰高于一切、善优先于正当的虔诚教徒们,就成为了左右白宫的力量。这次决定布什和克里最后命运的俄亥俄州,虽然经济衰退,但多数选民最终还是选了布什。他们所做的选择,不是功利自由主义的“经济人”选择,也不是政治自由主义的“政治人”选择,而是相信上帝、相信信仰高于一切的“宗教人”选择。正如一位俄亥俄州选民所说:“这四年我收入少了三分之一,但我不会责怪布什。工作来了又去,但信仰却是永恒的。”
  在文化道德问题上,政治自由主义的价值中立政策,实际结果是对文化激进主义和价值虚无主义的宽容。自由主义对它们的步步退让,使得后者不断挑战政治和法律的底线:先是自由堕胎,然后是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大麻合法化?自由克隆后代?……这些在政治自由主义看来属于个人自由选择的非公共性问题,已经或者即将成为公共问题的焦点。
  当文化激进主义步步紧逼,而自由主义只能对此保持绥靖政策的时候,就产生了保守主义的强烈反弹,保守主义在精英层中,表现为施特劳斯的古典贵族政治哲学对罗尔斯主流自由主义的挑战,在民间草根阶层,则是基督教福音主义的再度崛起。这两股势力,一个是强烈质疑从自由主义到后现代主义的保守主义思潮,另一个是诉诸信仰和情感的宗教大众,它们正是小布什政府的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
  这些保守主义的力量,本来是一盘散沙,分散在学院的边缘和民间的草根,不要说没有建制化,连组织化都谈不上。然而,小布什政府上台以后,以白宫为中心,保守主义终于获得了建制化的机会。特别是“九一一”以后,小布什以反恐战争为借口,为美国制造了一个外部的敌人,自由制度和基督教文明的敌人,并且大打新“政治正确”的爱国主义牌,试图以保守的基督教价值观,重新将上帝召唤回世俗社会,整合美国的道德基础和价值基础。
  去年,亨廷顿发表了他的新书《我们是谁?美国国家认同面临的挑战》(中译本由新华出版社出版),这位美国学院保守主义权威人物将“文明冲突”的视线从国际社会外部转向了美国社会内部。在他看来,美国的国家认同,过去有四个组成部分:民族(不列颠民族)、种族(白人)、文化(基督新教)和政治(美国宪法),经过一个多世纪中欧、南欧、东欧移民、拉丁美洲移民和亚洲移民所带来的文化多元主义的冲击,如今只剩下一个东西:共同的政治信念。这也是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立论的基本事实基础。不过,在亨廷顿看来,仅仅靠政治信念立国是非常危险的,当初的罗马帝国、苏联帝国就是因为缺乏共同的民族和文化,而靠国家意识形态的粘合力维持整合,最后这些帝国无一例外,通通崩溃解体。为美国之未来忧心忡忡的亨廷顿大声疾呼:要坚决抵制国家认同中的文化多元主义和政治自由主义,坚定地捍卫盎格鲁—基督新教文化在美国社会中的核心地位,这一由“五月花号”船带来的原初定居者的文化,正是美国国家的立国之本。显然,亨廷顿这本书提出的观点,为白宫的基督教复兴做了理论上的背书。
  一方面是文化激进主义的咄咄逼人,另一方面是保守主义的强大复兴,自由主义何去何从?相信价值中立的自由派何去何从?这次民主党的败选,不仅是克里个人的失败,而且是其背后的政治自由主义理论的重大挫折。自由主义所预设的“正当优先于善”只能是一半美国人的公共理性,无法整合另一半美国人,因而在如今冲突最激烈的道德价值问题上,自由主义显得左右为难,拿不出一个让多数人服气的方案,这正是政治自由主义的现实困境所在。
  理性的美国,情感的美国。这是两个美国,也是同一个美国,分别体现了美国精神的两个侧面。这是美国有活力之处,也是麻烦之处。搞得好,理性与信仰、精英与草根,可以形成良性的互动和平衡的互补;搞得不好,冲突频频,威胁国家的社会道德整合。自由主义如今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整合另一个美国,另一个信仰的美国、基督教的美国;是如何回应文化道德价值问题,不再是用消极的办法,用括号将善的问题搁置起来,将之放逐到私人领域,而是积极地面对价值的分歧,重新将之置于公共领域予以对话和讨论,寻找自由民主生活最一般的伦理基础和价值底线。
  马克斯·韦伯当年指出现代性就是“祛除魅力”的过程,自由主义本质上是一种“祛魅”的产物,是世俗化时代的公共宗教。它相信随着世俗化的发展,人会越来越告别传统的宗教、信念和情感,成为“理性人”,这也是自由主义对自由民主秩序理性王国乐观其成的缘由所在。然而,自由主义忘记了韦伯当年对“祛魅”以后“价值诸神”冲突的忧虑,世俗化越是深入,神圣、超越这些价值之物不仅没有退出历史舞台,反而以更尖锐的方式表现出来。自由只能提供给人选择的可能,民主赋予人以平等的尊严,但它们并不能因此给人的生活带来意义,告诉你美好的价值何在。而只有有价值、有意义的生活,才是完美的人生。然而,现代性的世俗化以工具理性的方式摧毁了人的内心世界和社会道德生活的完整性,使得价值危机在民主化以后格外地凸现出来。“九一一”事件所触动的是世界不同文明之间“世俗社会最深处的一根宗教神经”(哈贝马斯语),而布什、克里之争所反映的,正是在一个多元文化的民族国家内部同样的问题:世俗社会的“价值诸神”冲突。
  二○○四年美国总统的选举,预示着美国的自由主义不得不面临新的突破,在实践层面期待着一位像罗斯福、肯尼迪一样能够改变美国历史的伟大总统,在理论层面则期盼着一位自洛克、康德、罗尔斯以后有能力开创自由主义新生命的一代大师。不过,这一切都可望而不可即,或许几年,或许几十年,将是下一代人看到的故事。
  (《右翼帝国的生成:总统大选与美国政治的走向》,薛涌著,广西师大出版社二○○四年版,29.00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