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5期

快感的政治纬度

作者:陈家琪




  《快感大转移——妇女和因果性六论》(The Metastases of Enjoyment)是斯拉沃热·齐泽克的一本文集,其中对“快感的政治纬度”的论述,堪称书中最为精彩的一页,而且是贯穿全书的一个主题。
  齐泽克的论述是从阿尔都塞给哲学的新定义说起的:在阿尔都塞看来,哲学不再是“理论实践的理论”,而是“代表了政治斗争(阶级斗争)”的实践(该书77页,下引此书,只注页码)。就是说,以前把哲学理解为“指导实践的理论”或本身就是一种作为“理论实践的理论”都有失偏颇,因为哲学本身的理论性就体现为实践活动(政治斗争或阶级斗争)的“自指性”,除此之外并不存在游离于政治斗争与阶级斗争之外的理论;其中一个经典的例证就是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我们针对这一学说所采取的每一立场,包括纯粹理论的立场,都已经是在进行阶级斗争了;它涉及到‘拥护某一方’。这就是为什么不存在不偏不倚的客观立场来让我们描述阶级斗争的原因。”(201页)齐泽克自己也认为,并不存在可以逃避暴力的中立的信息媒体,凡针对某种强制想使一种自由的选择成为可能的,其本身就已经打上了不可简约的暴力的烙印。比如二○○四年八月在伊拉克境内曾发生过一起武装分子绑架一名法国记者的事件,理由是要法国政府废除他们制定的《伊斯兰头巾法》,认为这一法令是一强制性的文化帝国主义的“暴力”;但反过来看,要求伊斯兰女性必须在公众场合戴面纱以维护“群体的同一性”又何尝不是一种“暴力”?齐泽克举的例子更极端,那就是东非部分地区直到今天还要坚持的通过“阴蒂切开术”来标志女性成熟的做法。齐泽克说,这里所涉及到的其实是个体权利的自我同一性与群体的所谓文化同一性在竞争(也就是政治斗争)中的选择。他之所以支持“主体”这一概念,就在于“选择”总是不可避免的;当海德格尔哲学为了反对人与世界的二分而大讲“人在世界中”时,齐泽克说,“人在世界中”就是人的初始选择,因为人也可以选择不在世界中,比如“一个精神病患者就不‘在世界中’,他缺乏向世界开放的空间”(240页)。所以主体的选择与政治斗争(阶级斗争)之间有着一种原初的关联性。
  但这又和“快感的政治纬度”有何关系呢?
  齐泽克首先区分了“快感(enjoyment)”与“快乐(pleasure)”这两个词。他举的例子是:“在天主教国家,通奸——就其仍没有公开化而言——是一种无罪的快乐;惟一的问题在于秘密地干,因为‘你不知之事也就假定无害’。相反,在新教国家里,通奸双方都感受着一种可怕的罪恶,他们自己感到这种行为是一种变态,它预示着破坏自然秩序平衡的危险;但同时,也正是这种罪恶感无限地增强了他们的快感……”(227页)这就是说,“快感”是一种在挣脱“自指性”的“罪感”中所享受到的“快乐”。所以他更愿意把“enjoyment”写成“enjoy-ment”,以显示“快感”是一种“状态”,一种离开了“事物本身”(通奸)而对“罪感”自身的享受,就如女高音歌唱家在歌剧咏叹调中一旦把自己完全投入到声音之中时,也就超越了意义(咏叹调的歌词)而成了单纯的对声音的享受一样。齐泽克还以康德与拉康的区别来说明这二者的不同: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认为对一个生性放荡的人来说,也许只有绞刑架才能抑制他的非法性欲;拉康的看法恰恰相反,他说,“一种真正的情欲的激情甚至会因为绞刑架而被激发……”
  按照拉康的思路想下去,重点就转向了快感观念中政治的一维。
  齐泽克这本书的重点就在于要把政治的关系与性的关系联系在一起。他在该书“导论”的一开始就说:“我们从哪儿才能掌握最纯粹意义上的‘作为政治要素的快感’呢?”于是他提到了纳粹时期的一张照片:一个惊恐万状的犹太男孩被一群德国人逼在了一个角落里,于是我们就看到了照片上不同的人的不同表情:一个人是直接的白痴般地“欣赏”着这个孩子的恐惧;另一个人则明显地也感受到恐惧(也许他担心下一个会轮到他);第三个是在用假装的冷漠来掩饰自己的好奇;最危险的是有这么一个年轻人,因为他的表情中既有羞愧、厌恶,也有吸引和一种超过了直接快乐的痴迷。这种复杂的、犹豫不决的表情正好对应了弗洛伊德所注意到的那种人在讲述某种酷刑时所特有的“快意的恐怖”——尽管连他自己也并没有意识到。其实这些表情后面所掩盖着的“快意”,也是在任何一处围观的街头斗殴,特别是调戏、甚至侮辱妇女时都能看到的。
  这种“快意的恐怖”就其所具有的“快感”而言,显然有着原始的生殖力的因素,很受欢迎的电视片《动物世界》中哺乳动物的争斗早就表现出了这一点。看来最为强烈的自然冲动无非一是对个体生命的爱,二是对物种延续的爱;当然就人类而言,这种爱中所具有的快感也许更多转化为文化心理上的因素,于是也就从这种原始的生殖力的快感上转移和发展出两个相互关联的系列,这就是政治和性。
  先说政治的系列。一般来说,我们可以把家长式的统治方式(而这种统治又往往是男权制的)区分为两种:“法律上的父亲”和“原始的父亲”,前者不讲享受,也忽视了快感的纬度;后者作为“快感的主人”是淫秽而又真实的统治者。“法律上的父亲”代表传统的秩序,而近代以来所有象征性的革命,“从法国大革命到俄国革命”,都是在用“原始的父亲”取代“法律的父亲”。齐泽克说,弗洛伊德的《图腾与禁忌》所告诉我们的,就是曾被“法律的父亲”废掉了的“原始的父亲”终于又回来了。齐泽克不但认为“原始的父亲”是现代的一个后革命的现象,是抛弃了传统的象征权威的一个后果,而且非常深刻地看到了“今天”,“原始的父亲”大量存在于“极权主义的”政治运动中,也存在于各种新时代的教派中。
  如果说“法律上的父亲”代表着秩序的话,这里面也应该区分开“成文法”与不成文的、淫秽的、秘密的“法律精神”(不是现在所通称的“潜规则”,而是一种需要在“站在哪一边”、“对谁有利”上心领神会的法律精神,或理解制定法律的目的)。比如发生在阿布格莱布监狱和关塔那摩美军基地的虐俘事件,从“成文法”的角度看,肯定是不允许也无法理解的;但从那种不成文的、淫秽的法律精神来看,不但是允许的,而且是鼓励的,因为它代表着最纯粹的“共同体利益”,并一定会竭尽最大的压力来迫使每个个体顺从这种群体认同的不成文法。其实美国早就有大量电影表现这方面的冲突,比如罗伯·雷纳导演的《好人寥寥》(A few good men)和丹泽·华盛顿、布鲁斯·威利斯主演的《紧急动员》(The Siege)就都曾给我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在这二者的冲突中,有的人只认同成文的法律条令并装出不知道后面还有不成文的法律精神的样子来表达自己的政治意识;有的则坚定地维护法律精神(共同体利益)而不断限制直至将成文法则(比如宪法)视为一张废纸。齐泽克说,“周期性地违反公法是社会秩序所固有的,它承担着后者稳定性的条件这个功能”(67页)。就是说,对任何一种社会秩序来说,真正能把共同体团结起来的,从来就不是对“公法”(父亲的法律)的认同,而是对“周期性违反公法”的某种特殊形式(用精神分析的语言来说也就是某种特殊的快感形式,其中包括对谎言的共享)的认同。齐泽克接着说,“纳粹共同体依赖同样的集体犯罪,它由参与共同犯罪而引起,并排斥那些不准备接受田园牧歌式的共同体阴暗面的那些人:夜间的大屠杀、迫害政治反对派,简而言之,所有这一切,‘每个人都知道,然而没有人想大声说出来’”。作者说,法则的淫秽的另一面总会以不同的方式展示出来,比如美国,据说全部权力精英(政客、经理、军官、记者、最富有的人等等)每一年都会在旧金山的某个封闭的地方集会一周,在这期间每个人都把社会仪式的尊严抛开,“沉湎于淫秽的游戏……酗酒、穿女人衣服跳舞和唱粗俗的歌曲、讲‘下流的’故事……”(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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