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许多关于史学史的著作,其中有专门讨论个别作家的,也有或多或少一般地讨论成群的作家的(以讨论某一民族、某一时期为限,或讨论整个“普遍”史的史学史)。我们不仅有书目性的著作或博学性的著作,我们也有批判,其中有些是非常出色的,尤其在德国的科学著作中是如此,它们最为警觉,在知识的领域中没有一个角落不被探索到了。因此,我不能把从基础上来研究这个题目作为我的计划的一部分:我只想对我所读到过的那些有关这一讨论的书籍和论文写出一种附录或批判性的诠释。我并不是说,这些书籍和论文就是一切,甚至也不是说,只有它们是重要的,而是说,它们的数量当然是相当可观的。通过这种诠释,一方面,我将试图准确地并根据我所说明过的原则确立这样一种历史的方法,关于这种方法,我看到,甚至在最佳的著作中也还存在着混乱与困惑,因而引起了判断上的错误,至少是引起了计划上的错误;另一方面,我将试图撮要地勾画出各主要时期的轮廓,一则为了给已确立的方法举出例证,再则为了给以前讨论理论时所提出过的概念加以历史性的阐释,否则那些概念是会时而在这里时而在那里显得有些抽象的。
在从方法方面的划界入手时,首先我将注意到,在这样一种史学史中,我们不能用那种适合文学史的眼光去看历史著作,即,不能把它们看成个人情操的表现,即,不能把它们看成艺术的形式。毫无疑问,它们也是个人情操的表现或艺术的形式,它们有充分的权利作为文学史的一部分;哲学家们的论著和体系及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布鲁诺、莱布尼兹、黑格尔的著作就是这样的;但在这种情况下,两者都不被看作历史著作和哲学著作,而被看作文学著作和诗歌作品;对同一作家说来,构成不同历史体裁的价值的经验量尺是不同的,因为,在文学史中,一位柏拉图的地位总比一位亚里士多德的地位更为重要,一位布鲁诺的地位总比一位莱布尼兹的地位更为重要,因为一位柏拉图和一位布鲁诺具有更多的热情,他们的艺术问题也更丰富多采。在许多文学史中,这种不同的研究方法没有被遵守,历史家被人从历史方面去谈,而不从文学方式方面去谈,哲学家被人从哲学方面去谈,而不从文学方式方面去谈,这件事实的起因是,在这类著作中,人们用支离破碎的汇集代替了本来是批判性的和科学性的作品。但这两种面貌之间的差别之所以重要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人们由于不经心地把这一种历史的价值量尺移用到另一种历史,因而容易作出错误的判断和褒贬,而那都是没有正当理由的。在古代及后来一段时间里,人们对于波里比阿是不很尊重的,原因就是,和孪维的词藻华丽或塔西陀的感情奔放比起来,“他写得不算好”,就是一个例子,同样,在意大利,人们过分夸赞某些历史家,其实,和那些不考究格式、文体粗糙、却是认真的学者比起来,他们不过是些散文写得正确优美的作家而已。乌里奇① 的论古代史学的早期著作虽则写得恹恹无生气而且噜嗦,但有很大的价值,他在讨论过了古代史学的“科学价值”之后,也用大量篇幅谈到了它的“艺术价值”;但他按照当时的美学观点用来解释作为艺术的史学的某些法则是有武断成分的;除此以外,显而易见,他所研究的第二个主题和第一个主题并不是结合在一块的,而只是并列在一道的,和讨论历史方法的各段一模一样,那些段落也是没有联系的,而只是并列在一道的;它们在按自己的方式研讨过历史思想的形成、材料或“启发”的汇集以至最终的“理解”之后,就着手讨论“阐述”的形式,这样做时就不知不觉地继承了文艺复兴时期研究艺术史的修辞性论著的方法。这类论著的主要代表是沃西阿斯的著作(1623年)。我们在注意到历史家的著作的不能令人满意的史学方法时有时不免提到它们的文体,不免把荣誉给予那些具有显著文学价值的作品;但随时谈及、讨论、表征和消灭却是次要的,不是史学的正当职能的一部分,史学的目的是发展史学思想。
① 《古代史学的特征》(Charakteristik der antiken Historiographie)柏林1833年出版。
这种历史和语文文献学史或学问史之间的差别是比较不明显的,但不是比较不确实的;要永远好好懂得我们所已说过的意义,差别不是分割。在涉及其他我们将要予以排除的东西时,应该理解这一警告,我们没有必要每走一步就重提一次警告;因为历史与语文学有联系是无可否认的,这种联系不比历史与艺术或历史与实际生活的联系少。但这并不妨碍语文学本身成为材料的收集、重排、提炼而不成为历史。由于这种性质,它是文化史的一部分而不是思想史的一部分。不把它列入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大学、神学院、文献学院、学术和编辑事业的历史是不可能的,不把它列入其他完全实际性质的制度和记录也是不可能的。所以,弗埃特在他的关于近代史学的近著中①排除了“纯语文学的研究和批判史”,他是做得对的。这并没有妨碍他去利用那样一份蕴藏,那份蕴藏是适应比翁多②学派或毛里尼③学派或德国学派在十九世纪时所已达成的寻找资料的方法上的完善程度的。我们从瓦赫勒④ 的古老的和札实的著作中所能看出的混乱和缺乏发展的情形,或许就是因为他没有分清这种差别之故,这种差别在其他方面也是有用的。瓦赫勒的著作虽则命名为并被设想成“文艺复兴以来欧洲的研究史和历史艺术史”,但终于象份情报汇编或图书目录的样子。
① 《新史学史》(Geschichte der neueren Historiographie),慕尼黑及柏林、奥尔登堡,1911年出版。
② 比翁多,F.,原文Biondo,Flavio,(公元1392—1463年)意大利人道主义史学家。——译者
③ 原文为Maurini。——译者
④ 瓦赫勒原文为Wachler,其著作为:《欧洲文艺复兴以来的历史研究和艺术的历史》(Geschichte derhistorischen Forschung und Kunst seit der Wieder-herstellung der literarischen Culturin Europa)。但此书名英文德文不一致。——译者
史学史与实际趋势或社会政治精神趋势史之间的差别所将遭遇的障碍比较复杂。这些趋势确乎混杂在历史家的著作中,至少也在他们的著作中留下了痕迹;但这正是由于我们很难看出那种使界限分明所不可缺少的分界线之故。这类趋势,这类社会政治精神是内容方面的,而不是历史的理论形式方面的;它们作为史学的成分不如作为活动及其发生的历史的成分大。当马基雅弗利试图理解事件的进程时,他是一位历史家;当他假定并希望有一位建立强大的民族国家的君主并以此作为他的理想、把这一点反映在他的历史中时,他是一位政治家,至少是一位政论家。这份历史,当其描绘那一理想及随之而来的鼓励和教导时,它就随时变成了寓言(寓言教导人)。因而马基雅弗利的书半属文艺复兴时期的思想史,半属文艺复兴时期的实际史。这种情形不仅出现于政治的和社会的史学中,它也出现于文学的和艺术的史学中,因为世界上也许没有一位批评家,不论他的观点多么不怀成见和开阔,在其敏锐的判断和再造中能不显出对当时的文学革新方向的倾向。当他这样做时,即使在同一本书、同一页书、同一句点上,他就不再是一位批评家而是一位实际的艺术改革家了。这种解释与愿望的和平共处只有在一种历史,即哲学史中才是不可能的,因为,在那里,当历史解释和哲学家的倾向有所不同时,这种不同就表明了解释本身是不充分的,换句话说,如果哲学史家的理论和他所认为他在解释其历史的各种理论有冲突,他的理论就必然是错误的,因为他的理论恰恰不能证明那些理论的历史是正当的。但这一例外不能消灭其他领域中的差别;事实上,它反而确认了那种差别,它不是一种经验意义的例外,象它的外表一样:思想辨别情操与意志,并与情操和意志有区别,但是与本身无区别,因为它恰恰就是差别的原则。这种史学史和实际趋势史之间的差别在方法论上的必然结果是,把属于实际趋势史的考虑引入史学史应当被认为是错误的。在这里,我觉得弗埃特在我所引证过的那本书中在一定程度上犯了错误,因为他在书上把他的材料分为人本主义的,政治的,派系史的,帝系的,地方志的,新教的,公教的,耶稣会的,启明的,浪漫主义的,博学的,抒情和主观的,民族的,国家至上的和史学的等等。在上述各种划分中,只有一部分属于史学的概念或能恰当地化为史学的概念,而大部分则是涉及社会和政治生活的。因此,我们看到,这本书缺乏严谨的组织,却是非常生动和有独创性:它的划分一个接着一个,没有充分的逻辑性、连续性和必然性,那些划分不是一种假定它们并通过它们来自行发展的单一思想的结果。反之,如果杂在其中的真正的史学部分被取消,下余的部分当然就会组织起来,但是作为社会和政治史组织起来的而不再是作为史学组织起来的,因为那时历史家的著作就只是作为表明写作时的趋势的文件而加以查考的。举例言之,马基雅弗利(还是采用同一个例子吧)那时就会以意大利爱国者及绝对权力的拥护者的身分出现,而维科(比马基雅弗利伟大得多的一位历史家)则根本不能出现或很难出现,因为他和当时的政治生活的关系是远离的和平平常常的。
我所说的话可以扼要地这样说,就是,史学史既不是文学史,也不是文化史、社会史、政治史、道德作为史等实际性质的历史,但它当然就是所有这些东西,因为历史具有不可分裂的统一性,虽则它的重点不在实际事实方面,而在史学思想方面,这才是它的固有的主题。
我们已经知道,这些差别有时被忽视了,结果很坏;当我们指出了或回忆过这些差别之后,我们现在必须对于另一些差别提醒一下,那些差别是没有合理依据的,它们不是照亮了史学史而是把它弄晦涩了,给它带来了麻烦。弗埃特(我再一次引证他,虽则错误不是他所特有的)宣称,他只在当史学理论和史学方法似乎对现实的史学产生了影响时,他才在书中讨论了它们。象戏剧理论史很难说就是戏剧史一样,史实史(他所采用的方法的根据就在这里)很难说就是史学史。他认为这一点可以用事实证明,就是,理论和实际往往是分道扬镳的,例如洛普·德·韦迦的戏剧理论和现实戏剧作品就截然不同,据说这位西班牙戏剧家虽则崇拜诗歌艺术,当他坐下来写作的时候,“他却把正确的规则束之高阁”。毫无疑问,这是一种貌似正确的说法,以前我自己也受了它的诱惑;但,当我再想一遍之后,我认为这是荒谬的,现在,我象一个批评自己曾经犯过的错误的人一样,满怀信心与满有根据地认为这是一种错误。这种说法的基础是把艺术作品和历史作品作了错误的类比。艺术是想象的产物,它大可以和艺术理论区别开,那是反省的产物;有艺术天才的人产生艺术作品,有思辨才力的人产生艺术理论,在艺术家身上,思辨才力常常劣于他们的天才,因此,他们做的是一件事,说的是另一件事,或说的是一件事,做的是另一件事,我们不能因为这是一件两种不协调的思想间的不一致,决不是一件思想与想象活动之间的不一致,而责备他们在逻辑上不一致。但历史和历史理论都是思想的产物,它们彼此约束,犹如思想既是一个,它就受到自己的约束一样。因此,没有一个历史家不是或多或少地以一种反省的方式具有其历史理论的,因为,不必说得太细致,每一个历史家都暗含地或公开地在进行反对其他历史家的争议(反对对于一件事实的其他“说法”和“判断”),如果他自己对于历史是什么和应当是什么没有一种引证到历史理论的概念,他怎么能够进行争议或批评别人呢?反之,一个艺术家只要是一个艺术家时,他就不进行争议或批评,而只进行造型。有时候很可能被说明的史学理论是错误的而被叙述的历史反而是写得很好的。当然,这是不一致的,但其不一致的程度和史学中某方面有了进步而另一方面落后的情形是一模一样的。反之,可能历史理论非常好而历史本身则不好;但这和史学在某方面感到并要求一种较好的方法而在其他各方面遵循旧方法的情形是一样的。史学史是历史思想的历史;在这里,把历史理论和历史区别开是不可能的。
弗埃特宣称他已排除的另一件事是历史哲学。他并没有说明排除的理由而只让人知道是已排除了,因为他显然认为历史哲学没有纯粹的科学性质,是缺乏真实性的。但是,不仅所谓“历史哲学”是关于历史的错误概念,相反的自然主义的或决定论的概念及前述各种假历史的形式,即语文性历史、诗歌性历史、修辞性历史也是关于历史的错误概念。我没有发现他把这些东西从他的历史中排除得比他所真正排除了的关于历史的神学的和超验的概念(即历史哲学〕多一些;事实上,他是经常引证到历史哲学的。公正与逻辑要求全部排除或全不排除,要求真正全部排除而不仅在字面上予以排除。但是,可以说,全部排除是不明智的,因为历史的历史怎么能够写得这么空洞无物呢?这样一种历史除了是科学的史学反对不甚科学的公式的挣扎以外,还能是什么呢?当然,前者是主角,但一出戏只有主角而无与主角对立的角色怎么能演出呢?即使历史语文学不直接被考虑而只被回溯到语文学,即使诗歌性历史只被回溯到文学,即使修辞性或实际性历史只被回溯到社会和政治史,我们也永远必须考虑那些不同心灵结构常常变为对真实界的确认的改变,那是为了换取真正的和正当的历史的价值而采取的,是赋有这种价值的。在这种意义上,它们就依次变成了决定论的或超验论的历史观,两者都是对其他一切概念的合乎逻辑的或不合逻辑的表达,结果就变成了彼此辩证地相等的,经常出现在历史家的眼前,因为历史思想进步的永恒条件和永恒迹象寓于它们的运动,它从超验论或假内在论过渡到纯内在论,以便回到它们那里,进入一种更为深刻的内在论概念。因此,据我看,从史学史中排除各种历史哲学是不能自圆其说的,正同从历史哲学中排除各种史学理论不能自圆其说一样,史学理论是史学所获得的关于对它自己的认识:我认为,这是由于它们的性质相同,事实上,由于它们和历史是等同的,它们不是历史的偶然成分或物质因素,而正是历史的本质。关于这一点,可以从佛林特的《法国历史哲学》一书找到证明。他是从一种与弗埃特的假设或许相反的假设入手的,就是:他研究历史哲学而不是研究历史,但发现保持二者间的堤防是不可能的。因此,当人为的障碍被清除时,他的论著就象一条单一的河流一样,使我们看到了历史上的法国思想的整个历史,在这份历史中,卢梭和罗兰、孔多塞和伏尔泰,奥古斯·孔德和米什莱或托克维尔同样有份。
在这一点上,也许有人会提出异议(虽则弗埃特没有提出这种异议,但在他的心灵深处说不定有这种异议),认为我们所期望于史学史的主要不是一种历史思想史而是一种具体历史的历史:是关于马基雅弗利的《佛罗伦萨史》的历史、是关于伏尔泰的《路易十四时代》的历史、或是关于尼布尔的《罗马史》的历史:历史思想史将是一种一般史,而我们所要的则是一种专门史。但是我们应当仔细注意这种要求的意义和实现这种要求的可能性。如果我着手去写马基雅弗利的《佛罗伦萨史》的历史,涉及它所讨论的特殊材料,我就将重写佛罗伦萨的历史,批判和补充马基雅弗利所写的,这样,举例言之,我就将成为一位维拉里、一位达维松或一位萨尔韦米尼。如果我着手去写伏尔泰的著作中的材料的历史,我就将批评伏尔泰,写一本新的《路易十四时代》,如同菲利普森所已写过的。如果我着手去考查和重新思索尼布尔的著作中的特殊材料,我就将成为一个新的罗马史学家,一位蒙森或(以最近的作家为例吧),一位埃克托尔·派斯或一位加埃塔诺·德·萨克蒂斯。但是,难道这就是我们所要求的吗?当然不是。但若这不是我们所要求的,如果那些历史中的特殊材料是不必加以考虑的,那末,除了孕育它们的“方式”,除了用以造成他们的叙述的“心灵形式”因而是他们的理论和他们的历史“思想”以外,此外还有什么呢?
如果这一真理被人们所承认(我看不出怎样能对它有异议),我们就无法不承认一种终极的结果了,这种结果虽则常在某些人的心目中引起一种似是而非之感,但在我们的心目中却不是这样的,因为,我们发现,它是完全符合我们所已保卫过的历史与哲学同一那一概念的。一种非思想的思想难道是可以设想的吗?把历史家的思想和哲学家的思想加以区别难道是可以被允许的吗?世界上难道会有两类不同的思想吗?坚持历史家的思想只想事实, 不想理论,不说别的,单是对上述真理的承认也不容许这样坚持:上述真理是,历史家至少永远既想历史理论,又想历史事实。但这种承认使历史家在想他的历史理论时,必须去想他所叙述的全部事情的理论。事实上,他不理解它们,他就无法叙述它们。弗埃特赞美了温克尔曼的贡献,他是第一个构思一种艺术史、构思一种纯精神活动的历史而非构思一种艺术家的历史的人,弗埃特也赞美了詹诺内的功绩,他是第一个试图写作一部法律演变史的人。但这两位作家之所以获得进步,乃是因为他们对于艺术和权利具有一种新的和较为敏锐的概念之故,如果他们在某些问题上写错了,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始终同样精确地去想那些概念。例如,当温克尔曼为美假设一种抽象的、固定的有形理想时,他把艺术家的精神活动形体化了,他又不顾艺术家本人的气质、历史环境和个性,写出了一份艺术风格的抽象历史。詹诺内没有能抛弃教会与国家的二元论。我们无须醉心于其他过于特殊的例子,一眼就可以看清楚,古代的史学是符合古人关于国教、伦理、及整个真实界的概念的; 中世纪的史学符合基督教的神学和伦理学,十九世纪前半的史学符合唯心主义的和浪漫主义的哲学,十九世纪后半世纪的史学符合自然主义的和实证主义的哲学。因此,就历史家而论是无法区别其历史思想和哲学思想的,二者在叙述中是浑然一体的。但是,就哲学家而论,也无法保持这种差别,因为我们都知道,或者至少在说,每一个时期都有它所特有的哲学,那是那一时期的意识,因而是它的历史,至少是它的历史萌芽;或者照我们所已说过的说,哲学和历史是重合的。如果它们是重合的,那末,哲学史和史学史也就是重合的;这一方面不仅不能与另一方面相区别,甚至也不是从属另一方面的,因为它跟另一方面是一体。
哲学的史学业已开始张开双臂,在欢迎和迎接历史家们的著作。它一天比一天更懂得,一份不把希罗多德、修昔底德和波里比阿包括在内的希腊思想史是不完备的,一份不把李维和塔西陀包括在内的罗马思想史也是不完备的,一份不把马基雅弗利和圭奇阿尔狄尼包括在内的文艺复兴思想史也是一样。它一定要把双臂张得更开阔,它甚至应把中世纪的那些杳小的史学家也纳入自己的怀抱,他们注释了《主教列传》或《主教任迁史》或《圣贤传》, 或者能对基督教的信仰作见证,自然,在这方面,他们是按自己的能力和方式行事的,但不比伟大的奥古斯丁按其自己的能力行事差。它不仅应该接纳圣徒传的作者们,甚至也应接纳那些愚纯的语文学家和社会学家,他们在过去几十年中使我们感到高兴,并象斯宾塞或海克尔在他们的体系中所做的一样,能为实证主义的教义作见证。把概念这样加以扩大和把材料这样加以充实之后,哲学的史学就能表明,哲学是一种扩散到全部生活的力量,它不是某些哲学家的特殊发明和憧憬,它将获得从来没有过的手段,去实现它和整个历史运动的紧密结合。
史学史也将从这种扩大得到好处,因为它将在哲学中找到自己的指导性原则,利用它的手段,它将既能理解一般历史问题,又能理解它的作为艺术史和哲学史、经济史和道德生活史等各种不同面貌的问题。另找说明的准则是徒然的。弗埃特在他的著作结尾时瞥视了一下最近的史学,即1870年以后的史学,他在其中辨认出了一种新的意识,那种意识给予政治的和军事的力量以最高的地位,并标志了旧日自由主义的终结;辨认出了这种意识由于达尔文关于生存竞争的学说而加强了;辨认出了一种更为强烈的经济和企业生活的影响和世界政治的更大的紧张程度;辨认出了埃及和东方学的发现的反响,那些发现帮助人们否定了把欧洲当作世界中心的错觉,帮助人们否定了种族理论的吸引;如此等等。这种种看法都是对的,但没有触及最近的史学的心与脑,而只绕着它的躯体在打转。我已说过,它的心与脑是自然主义, 是认为历史文化受了并应受自然科学的鼓舞的理想。这是确实如此的,以致弗埃特本人就在这个偶像前烧了几炷香,哀求能有一部象一架好机器那么美好的、能与赫尔姆霍兹的《音调理论》那样的物理学书媲美的历史形式。实际上,自然科学的理想并不是完美无缺的而是历史思想所已经历并将经历的危机之一。历史思想是关于发展的辩证法,决不是一种利用原因的决定论解释,这种解释什么也解释不了,因为它什么也不发展。但是,不管我们对这一层怎样想法,可以断定的是,惟有自然主义——即自然主义的批判——能为解开过去十年中史学的症结提供线索;前面列举过的同样事件和历史运动,由于经常是镶在自然主义思想的框子里的,所以它们是按它们的特殊方式行事的。
在其他方面,完全为了实际的原因,例如材料太多,研究各种不同的材料要有不同的训练和造诣等,对哲学史和史学史用不同的著作加以书面的研究,那是谁也不会禁止的,甚至是有益的。但被实际在表面上拆散了的东西,思想却真正统一了;这种真正的统一化就是我所想要叮咛的,我从没有起过迂腐的念头,要去订出著书的规则;书中应当包括什么,排除什么,著者全宜按共不同的意向自己全权去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