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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托斯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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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牛顿对科学标准的影响

1 辩护主义通向心理主义和神秘主义的大路

a)辩护主义及其两个极端:独断论与怀疑论

    知识论中的学派区分了两种极不相同的知识:episteme,即已经证明的知识,和doxa,即纯粹的意见。最有影响的学派“辩护主义的”学派将ePisteme列为极高的等级,而将doxa列为极低的等级;实际上,按照他们极端的标准,只有前者才配得上“知识”这一名称。十七世纪一位重要的辩护主义者说:“对于我来说,知道和确信是一回事;我所知道的,就是我确信的;我所确信的,就是我所知道的。达到了知识,我认为就可以称为确实性;够不上确实性,我认为是不能称为知识的。”或者,象一位二十世纪的辩护主义者所说的:“我们不能认识一个命题,除非它事实上是真的。”因此,按照这个学派,知识即业经证明的知识,知识的增长即业经证明的知识的增长,这种增长当然是自行累积的。知识论被称为“认识论”[epistemology],即关于epis-teme的理论,这一事实再好不过地表现出了辩护主义在知识论中的统治地位。单纯的doxa被认为是不值得认真加以研究的:doxa的增长被认为是一个特别荒唐的观点。因为在正统的辩护主义观点看来,进步的标志是合理的episteme的增长以及非理性的doxa的逐渐减少。

    辩护主义者一致同意episteme有价值,doxa没有价值。但在episteme的局限这个问题上,他们却发生了极大的分歧。他们几乎全都认为episteme是可能的,但他们对那些可能被证明的命题的范围却有不同看法。皮浪派怀疑论者认为任何命题都是无法证明的,学园派怀疑论者认为至少有一个命题——“我们不可能知道”——是可被证明的。这些普遍的和准普遍的怀疑论者是认识论上的悲观主义者。“独断论者”要乐观一些。他们有一些人认为,人可以获得关于宗教真理和道德真理的(认识的)知识,但不能获得任何其他知识。还有一些独断论者认为知识还可以扩大到逻辑、数学和尘世的实在;十七和十八世纪的认识论乐观主义者甚至把“尘世的”限制也去掉了,并希望自然界的所有秘密最终都会屈服于理性的探索力。然而还有一些人认为,虽然我们可以获得关于自然律的认识的知识,但宗教、或许还有道德,却注定仍然是武断的doxa。认识论的大部分历史是相互竞争的辩护主义学派之间混战的历史,是围绕着区分以episteme为一方,以doxa即不确定性和错误、徒劳而无结果的争论的渊薮为另一方之间的分界问题而进行的。分界线进而被称为“人类知识的局限”,而doxa这个字眼就被“形而上学”所代替了。

    辩护主义者意见分歧的另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episteme 到底是什么构成的。本质主义认为,episteme必须是最后的终极真理(因而,“证明”便意味着“证明一个命题是最后的终极真理”)。本质主义者认为,对现象的描述无论多么精确,也不能称为“知识”,因而对一个现象理论的论证不能叫做“证明”。有些哲学家认为,托勒密学派的确对天体现象作了十分精确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只是对柏拉图洞穴中的影子的描述,这种描述即使是精确的也仍然只是doxa。这样,人类的心智就有了自己的局限:对某些东西来说,它可以获得(说明性的)确实性,即最终真理;对其他的东西来说,它就只能获得(描述性的)确实性,即现象的真理。正是牛顿本人领导了反对本质主义的伟大圣战;牛顿使“知识”这个字眼扩大到关于现象的已经证明的真理上,即扩大到并非终极真理的已经证明的真理上。我将把牛顿的这种见解称为“防御性的实证主义”。

b)心理主义的辩护主义

    正如我已经指出的那样,独断论为知识立下了极高的标准。在十六世纪宗教战争的动乱中,独断论达到了顶峰,宗教知识明确地意味着是确实的和最终的知识。正如路德所说的:“一个基督徒应该……对他所肯定的东西确信无疑,否则他就不是一个基督徒。”最轻微的怀疑也会被革出教门:“对应该信仰的东西不确信或不领悟,这样的基督徒都要被革出教门。”为了进入天国,人就需要确实的宗教知识;怀疑(更不用说错误了),就会被永远打入地狱。

    十七世纪的科学知识被它的大多数代表人认作神学知识的一个组成部分:多数科学家,如笛卡儿、开普勒、伽利略、牛顿和莱布尼茨都在探索上帝的宇宙蓝图。因此,科学知识也就意味着是已经证明的和最终的。正如麦克劳林所说;自然哲学引导我们认识宇宙的创造者和统治者。研究自然就是探究他的艺术……自然哲学的虚假图式,可能会把我们导向无神论,或引起一些对人类有最大危害的关于上帝和宇宙的见解,并且这些虚假图式经常被用来支持这类见解。

    终极真理是偶然的还是必然的,也就是说,上帝创造世界是否完全根据他的自由意志,成了十七世纪科学家-神学家的中心问题。牛顿派赞成前者,笛卡儿派赞成后者。

    这样,辩护主义的认识论就有两个主要的问题:如何发现(最终的)真理和怎样证明它就是这种真理。辩护主义的认识论可以用它的两个主要问题加以刻划:(1)知识的基础问题(辩护的逻辑),(2)知识增长的问题(方法问题,发现的逻辑,启发法)。   “辩护的逻辑”是要解决当发现了真理的时候,如何辨认它的问题。唯一存在的知识的典范,欧几里得几何学,是演绎地组织起来的。这提供了一个明确的解答:确立一些真理的支撑点(让我们称之为基本命题)以及由这些基本命题到其他命题的安全的真理传递手段即某种无误的逻辑。但应在什么地方寻找基本命题?应该在具有很多内容的强有力的命题中寻找呢?还是应该在具有很少内容的较弱的接近重言式的命题中寻找呢?在前一种情况下,自然的即时的直觉力一定要非常强,以便确立这些基本命题。在后一种情况下,逻辑一定要非常强,以便在传递过程中增加基本命题的真值。赞成第一种方法的学派的主要问题是要证明他们的基本命题是正确的,赞成第二种方法的学派的主要问题是要证明增加内容的归纳逻辑是正确的。

    但是,怎样才能“证明”一个基本命题是真的(即使不是绝对最终的真)?怎样才能“证明”一个推理是正确的?

    独断论者在这一问题上有深刻的分歧。有些人认为,通过以某种可能以机器来代表的客观心理来检验命题或推理本身(就象存在于“第三世界”中的那种命题和推理),上述两个问题都是可以确定的。的确,正如三个世纪之后所证明的那样,逻辑的一个重要部分至少在一种较弱的意义上是可以用这种方式加以检验的。但是莱布尼茨派对于一种可以判断任何命题真伪的普遍判断机器的梦想却从未实现。这就是独断论者退而求助于一种新的、心理学的“第二世界”标准的原因。

    为了理解这一标准,让我们切记,独断论者一贯坚持人是有能力的,有感觉、理智或接受神启的能力,这些能力各别地或共同地使人能够认识我们称之为“基本命题”的真理。但所有这些能力都可能给人以错觉,这是人人皆知的。因此,独断论者制定了一个特设的理论:当人的能力处于“健康的”、“正确的”、“正常的”或如他们后来所说的“科学的”状态时,它们就不会给人错觉。如果“健康的”、“正确的”、“正常的”或“科学的”心理认为基本陈述是真的,那么,基本陈述就被证明了。也就是说,确定一个命题究竟是否被真正地证明了,要对发现者的心理进行检查:如果发现者的心理是“科学的”,那么,这个命题就被接受了。

    一切独断论派别都同意,有某些类型的命题是可由正确的心理识别为真的。但对于可能的基本陈述类型以及对于什么是正确的心理,他们却有分歧。这两个问题产生了两种独断论的研究纲领:探求基本命题的标准的研究纲领和探求正确心理的标准的研究纲领。

    有两个以探求基本命题为中心的重要研究纲领:一个是探求“纯感觉陈述”的经验论者的研究纲领,另一个是探求先验的第一原则的理性主义者的研究纲领。

    关于正确心理的标准,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理论。亚里士多德以及斯多葛学派认为,正确的心理就是医学上健康的心理。笛卡儿认为,正确的心理主要是在怀疑论的疑问烈火之中经过锤炼的心理,然后,它才能在纯思想的最后孤独中[发现]自己以及上帝的引导之手。培根派认为,正确的心理就是清除了一切内容的白板,这样它才能不加歪曲地接受自然的印记,等等。这样,就可以用其所特有的这种精神疗法来刻划一切独断论学派,通过这种精神疗法,独断论者让心理做好准备,以便在神秘的交流过程中接受已经证明的真理的恩惠。

    由于辩护主义认为,知识的增长是自身累积的,因此就不存在不同于辩护逻辑的发现的逻辑;辩护主义者认为“发现就是证明”。他们某些人所说的“发现的逻辑”或“启发法”通常不过是在积累的科学增长开始之前的预备性精神疗法。这种方法有两个后果,都是这种辩护主义世界观的基础。第一,辩护的逻辑成了评价科学心理的东西,也就是说,不是检验发现,而是检验发现者,检验他是否经历了适当的预备性精神疗法。这样,一种低劣的启发法和错误的心理学就充当了辩护的逻辑。第二,如果人们放弃了一个理论,那么,这一事实本身就证明了这个被反驳的理论并不是一个真正地与真理进行科学交流的结果,因而精神疗法是失败的。因此,每一个科学变化就都被认为是从错误的信念到正确的信念的转变,是从伪科学的心理状态到科学的心理状态的变化。

C)辩护主义的可错论

    在十七世纪中,许多思想家认为,在重大问题中应该放弃辩护主义的标准。宗教、道德以及政治事务中的独断论在上个世纪中导致了残酷的战争、屠杀和混乱,结果产生了宽容的怀疑论的启蒙运动,这种宽容的怀疑论的启蒙运动认为,任何人都不能证明自己的观点绝对正确,不能证明将自己的反对者当作异端加以杀害是合法的:人人都有自己信仰的权利。古代怀疑论者关于可错性和不作判断的学说复活并流行起来了。所有的证明,神学的、科学的、甚至数学的,都受到了怀疑。

    另一方面,在日常的人类事务中不能因为缺乏知识而不作判断,这变得越来越清楚了:“那些在确知自己的事业能够成功以前不肯行动的人……只能无所事事、坐以待毙。”那么,为什么不接受怀疑论者的看法,认为episteme是不存在的,而要与怀疑论者相反,指出有关的似真的doxa是存在的,不应仅仅因为它不是episteme而加以拒斥呢?在十七世纪中,许多人似乎准备探索这条道路并发展某种可错论。神学家马丁·克利福德在1675年写道:“自从宗教改革以来,随各种意见而来的全部灾难都完全是由这样两个错误引起的:把我们认为是真理的一切东西都当成是绝对无误的,把我们认为是错误的一切东西都看成是一钱不值的。”皇家协会的住会哲学家格兰维尔在同一年也争辩说:“假如我说,我们对自己的实验和探索的期望不过是要得出很大的可能性和有希望获得一致同意的那种或然性程度。那么无把握和不确定性也不会使我变成一个怀疑论者,因为怀疑论者教导说,没有一件事情会比其他的事情具有更高的或然性,因此对一切事情都不要同意。”洛克把“知识”或“科学’一词留给已经证明的最终真理,并认为“自然哲学不能成为一门科学”。但是,与怀疑论者不同,他主张自然哲学可能具有“或然性的微光”(意指有“真实的可能性”)。“由于我们的知识不足,所以我们就需要一种别的东西。……判断可以补充知识的缺乏。”

    但是,doxa,即纯粹假说的标准应该是什么?在这个问题上,十七世纪的可错论者不必开辟一个崭新的天地。他们继承了古代的一个理论即托勒密天文学。这个理论虽然没有被看成是最终真理,但还是由于它所预言的成就受到了尊敬,或象人们所说的那样,由于它在“保全现象”方面所获得的成功而受到尊敬。按照用以评价这种“假说”的标准,如果一个假说与事实是一致的,则这个假说就是可接受的。但这样就产生了进一步的问题。例如,假如几个假说都同样与事实一致,那又怎么办呢?在托勒密传统内部,不同的学派都碰到过这种情况。对此,人们提出了两种类型的解答。一个是西奥恩的解答:接受还与某个独断论学派的已经确立的第一原则一致的假说;另一个是托勒密的解答,它建议选择其中较简单的假说。这两个学派在中世纪的阿拉伯-犹太天文学中继续争论。阿威罗依及其信徒为一方,而梅莫尼德斯则是另一方的最有影响的代表人物。实际上,某些独断论者想要规定假说必须与已经确立的episteme相一致,而不管是否存在着其他假说。因此,十六世纪的亚里士多德派的耶稣会会员为假说的可接受性提出了下列标准:假说应该(1)与事实一致,(2)与亚里士多德物理学一致,(3)与《圣经》一致。第二个要求后来被放弃了,第三个要求也被贝拉明的(为了适应哥白尼理论而提出的)任何关于现象的doxa都不可能与任何关于最终实在的episteme相矛盾的看法所避免了。但这样一来,与事实一致(或更确切地说,与“现象”一致)以及简单性就成了假说的唯一标准。

    这些标准尽管是非常不能令人满意的,但却体现了阐述关于doxa的批评标准的一个有希望的开端。十七世纪的一些思想家准备接受家教事务中的怀疑论、科学和实际事务中的可错论,对于不仅在自然哲学范围内而且在法律、历史等范围内发展一些评价doxa的法典的兴趣也提高了。但这个萌芽中的附有可错论的怀疑论很快就蜕变成一种奇怪的准辩护主义。继刚刚引证的可错论的论点之后,人们并未阐述关于doxa的有趣的新批评标准,并未阐述接受、拒斥、尤其是比较可错的理论的规则。可错论者很快就发展了一种对doxa的第二世界的评价:好的doxa是由好的心理所接受的,这种好的心理与辩护主义的好的心理完全是一样的。但是,既然他们认为关于好的doxa的标准与关于episteme的标准是一样的,这种准辩护主义的可错论与独断论之间的区别就仍然只是语词的区别。

    为了更好地理解早期可错论向辩护主义的退化,我们应该切记本质主义者把命题分为两类:被证明是最终真理的命题和不是最终真理的命题。由于真理、最终真理和已经证明的真理的这种基本合成,可错论的主要问题不全是象波普尔现在的逼真性概念那样估计(通常是谬误的)命题与真理的差距,而是要估计命题与最终真理的差距。当格兰维尔谈到“逼真性”或“或然性”程度时,他指的是与最终真理的差距。所有较好的doxa如托勒密的或哥白尼的天文学都被假定是同等真实的:虚假命题可能具有大量可以比较的真理内容这种观点,是波普尔的观点,它与当时那个时代的观点是不相容的。这种早期可错论的问题是命题与被证明的最终真理的距离有多近,而不是与真理的距离有多近。

    残余的怀疑论者又怎么样呢?让我们记住,当可错论者准备重视doxa时,怀疑论者却不这样做。但他们也不得不设法解决实践行动的问题。几乎没有怀疑论者主张由不作判断必然得出放弃行动的结论。他们中没有人象休谟那样戏剧性地阐述理论和实践的分离。休谟认为,我们根据由自然造成的信念行动,关于事实问题的信念(或关于价值判定的信念)“是把心灵置于[某种]环境中的必然结果”。于是怀疑论者宣称,所有事实陈述“都显然是不能够证明的”。但它们可以得到“来自经验的、无可怀疑、无可反对的论证”的支持,在这一意义上,它们是可以得到证明的。因此,自然的证明弥补了理性证明的缺乏、因而,怀疑论者就可以服从自己的已经证明的自然信念。并根据这种信念行动。在书斋中,这种援和了的休谟式的怀疑论者是真正的怀疑论者,而走出书斋,他就是一个务实的人,依赖于证明。然而,“证明”的标准是心理主义的,而这种心理主义不能与辩护主义的心理主义分开、事实上,休谟式地区分理论与实践就是区分怀疑论的理论与以“内心确信有把握的假说”为根据的独断论的实践。

    在辩护主义庇护之下的可错论与怀疑论的这种奇怪的统一应对思想史上的许多混乱负责。是什么导致了这种统一?使可错论和怀疑论屈服于独断论的是什么?回答很简单:是牛顿的胜利。牛顿的胜利打垮了怀疑论和可错论;又给了辩护主义二百五十年的寿命;把宽容的启蒙变成了好战的启蒙;把真正的可错论的决定性发展推迟到了爱因斯坦以及波普尔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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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王E书@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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