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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托斯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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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科学史及其合理重建



1 竞争的科学方法论;合理重建作为历史的指导

    在当代科学哲学中,流行着好几种方法论;但它们都与十七世纪甚至十八世纪中人们所理解的“方法论”大不相同。当时人们希望方法论能给科学家提供一本机械的规则薄以解决问题,边种希望现在已放弃了:现代方法论,或“发现的逻辑”只是由一些评价现成的已经明确表达出来的理论的(可能甚至不是紧密结合的、更不是机械的)规则组成的。这些规则或评价体系,还常常作为“科学合理性的理论”、“分界标准”或“科学的定义”。当然,在这些规范规则的立法范围之外,有经验心理学和发现的社会学。

    现在我来概述四种不同的“发现逻辑”。每一种发现逻辑在决定(科学地)接受及拒斥理论或研究纲领的规则上都有其特点。这些规则早有双重作用。首先,它们起着科学诚实性的法典的作用,这一法典是不容违背的;第二,它们起着(规范的)编史学研究的硬核的作用。我想集中谈一谈的是它们的第二个作用。

a)归纳主义

    归纳主义是最有影响的科学方法论之一。归纳主义认为,只有描述了确凿事实的命题和由确凿事实无误地归纳概括出来的命题可被接纳到科学体中来。归纳主义者接受一个科学命题时,是把它当作已经证明的真命题而接受的;若非已经证明,他便拒斥这一命题。他的科学严密性是严格的:命题要么必须由事实证明,要么必须由其他已经证明的命题演绎地或归纳地导出。

    每一种方法论都有其特定的认识论问题和逻辑问题。例如,归纳主义必须毫无疑问地确立“事实”(“基本”)命题的真理性和归纳推理的正确性。有些哲学家过分专注于自己的认识论问题和逻辑问题,以至于从来都没能对实际历史发生兴趣;如果实际历史不符合他们的标准,他们甚至会轻率地主张我们整个的科学事业应重新开始。还有一些人不加考虑地采取某种不成熟的方法,以解决这些逻辑问题和认识论问题,他们致力于历史的合理重建,却未意识到他们方法论的逻辑-认识论的弱点(甚至是站不住脚的)。

    归纳主义的批评主要是怀疑论的:与其说这种批评在于揭露一个命题是虚假的,不如说在于揭露它是未经证明的,即伪科学的。当归纳主义的历史学家撰写一门科学学科的史前史时,他可能大大地依赖这种批评。并且,他经常借助于某种“外部的”说明,如关于天主教教会的阻碍影响的社会-心理学理论,来说明早期黑暗时代——人们沉溺于“未经证明的观念”的时代。

    归纳主义的历史学家只承认两种真正的科学发现:确凿的事实命题和归纳概括。这些,而且只有这些,才构成了他的内部历史的支柱。一写历史,他就要寻找这类命题和概括-要找到这些是相当困难的。只有当他找到了这些,他才能动手建造他那美丽的金字塔。革命在于揭露(非理性的)谬误,然后就将谬误从科学史驱逐到伪科学史中,驱逐到纯信仰的历史中;在任何领域中,真正的科学进步都开始于最近的科学革命。

    每一种内部编史学都有其独特的成功典范。归纳主义编史学的主要典范是开普勒对第谷·布拉赫的周密观察所做的概括;牛顿又通过归纳概括开普勒的行星运动“现象”而发现了自己的万有引力定律,安培通过归纳概括自己对电流的观察而发现了电动力学定律。近代化学也被一些归纳主义者认为实际开始于拉瓦锡的实验及他对这些实验的“真实说明”。

    但归纳主义的历史学家提不出一个合理的“内部”说明以解释为什么人们在最初的实例中选择了某些事实而不选另外一些事实。在他看来,这是一个非理性的、经验的外部问题。作为一种“内部的”合理性理论,归纳主义与许多不同的补充的经验的或外部的“问题-选择”理论是一致的。例如,粗陋的马克思主义观点认为“问题-选择”是由社会需求决定的,这同归纳主义是一致的;实际上,有些粗陋的马克思主义者把科学史的主要阶段同经济发展的主要阶段等同起来。但是,事实的选择不必由社会因素来决定,它可能由科学之外的知识影响来决定。有一种“外部”理论认为,问题的选择主要是由先天的或任意选择的(或传统的)理论(或“形而上学的”)框框决定的,归纳主义同这种外部理论也同样是一致的。

    有一种激进的归纳主义,它指责说,一切外部影响,不论是知识的、心理的、还是社会的,都造成了不能容忍的偏见:激进的归纳主义者只允许空虚心灵的〔任意〕选择。激进归纳主义反过来又是一种特殊的激进内部主义。后者认为,一旦发现对一个科学理论(或事实命题)的认可受到某种外部影响,就必须撤销自己的认可:证明了有外部影响,就意味着认可是无效的。但是,由于外部影响总是存在的,因此激进内部主义是乌托邦,而且,作为一种合理性的理论,激进的内部主义自己摧毁了自己。   为什么一些大科学家高度评价形而上学,甚至,为什么他们出于在归纳主义者看来十分奇怪的原因认为他们的发现是伟大的?当激进归纳主义的历史学家面对这个问题时,他就会把这些“错觉”问题交给心理病理学去解决,也就是说,交给外部历史去解决。

b)约定主义

    约定主义允许建立任何把事实组织成某种连贯整体的鸽笼体系。只要可能,约定主义者便永远不想触动这种鸽笼体系的中心:当由于反常入侵而出现困难时,他只是变更一下外围阵容,并使其复杂化。但约定主义者并不认为任何鸽笼体系是被证明为真的,而只认为它是‘约定为真的”(甚至可能认为既非真又非假)。革命的约定主义认为不必永远坚持一个给定的鸽笼体系:如果这一体系笨拙到了无法忍耐的程度,而且如果有人提出了一个更简单的体系来代替它,就可以放弃这一体系。这种约定主义在认识论上,尤其是在逻辑上,比归纳主义要简单得多:它不需要正确的归纳推理。真正的科学进步是累积的,发生在“已经证明的”事实基础层的;理论层的变化只起工具的作用。理论“进步”只在于方便(“简单性”),而不在于真理内容。当然,也可以在“事实”命题层上引进革命的约定主义,在这种情况下,接受“事实”命题是根据决定,而不是根据实验“证明”。但这样,如果约定主义者要坚持认为“事实”科学的增长与客观的事实真理有关,他就必须在他的科学游戏规则之上发明某种形而上学的原则。否则,他势必要陷入怀疑主义或至少某种激进的工具主义。

    (澄清约定主义与工具主义之间的关系是很重要的。约定主义依赖于这样一种认识,即错误的假设也可能有真实的推断;因而错误的理论也可能有巨大的预测力。因此约定主义者不得不正视对错误的竞争理论进行比较的问题。他们大多数人把真理和真理的表征混为一谈,并意识到自己持有某种实用的真理理论。波普尔关于真理内容、逼真性和证认的理论最终为一种在哲学上完美无缺的约定主义打下了基础。另一方面,有些约定主义者没有受过足够的逻辑学教育,因而不能认识到,有些命题虽未被证明,但可能是真的;有些命题具有真实的推断,但可能是错误的,还有一些命题是错误的,但又近似于真。这些人选择了“工具主义”:他们认为理论既不真又不假,只不过是预测的“工具”。这里所定义的约定主义是一种哲学上健全的见解;而工具主义则是它的一种退化的形式,它建立在由于缺乏基本逻辑能力而引起的哲学混乱的基础上。)

    革命的约定主义是作为柏格森主义的科学哲学而问世的:口号是自由意志和创造力。约定主义者的科学道德法典没有归纳主义者的那样严格:它不禁止未经证明的臆测,允许围绕着任何虚构的观念建立鸽笼体系。而且,约定主义不给被放弃的体系贴上非科学的标签:科学的实际历史中被约定主义者认为合理的(“内部的”)部分要比归纳主义者认为合理的部分多得多。

    约定主义历史学家认为,重大发现基本上是新的更为简单的鸽笼体系的发明。因而,他总是对简单性做比较:鸽笼体系的复杂之处及其被较简单的鸽笼体系所革命地取代,便构成了他的内部历史的支柱。

    在约定主义者看来,科学革命的范例是哥白尼革命。约定主义者竭力证明拉瓦锡革命和爱因斯坦革命也是用简单的理论取代笨拙的理论。

    约定主义的编史学不能合理地说明为什么人们在最初的实例中选择了某些事实,或为什么在各个鸽笼体系的相对优劣尚不明确的阶段,人们便试用了某种特定的鸽笼体系而不是其他的鸽笼体系。因此,约定主义同归纳主义一样,与各种补充性的经验的一“外部主义的”纲领是一致的。

    最后,约定主义的历史学家象他的归纳主义同事一样,经常碰到“错觉”的问题。例如,约定主义认为大科学家靠他们想象力的激发而得出理论是“事之常情”,那么,为什么他们常常声称他们的理论是由事实推论出来的呢?约定主义者的合理重建与大科学家本人的重建常有出入——约定主义的历史学家把这些错觉的问题交给外部主义者去解决。

C)方法论证伪主义

    当代证伪主义是作为对归纳主义和迪昂派约定主义所作的逻辑-认识论的批评而出现的。批评归纳主义的根据是,它的两个基本假定,即可由事实“推出”事实命题的假定和可以有正确的归纳(增加内容的)推理的假定,本身就未被证明,甚至可以证明是谬误的。批评迪昂的根据是,对直觉简单性进行比较只能是一件主观趣味的事情,而且这种比较过于含糊、以至于无法以此为根据作出任何严格的批评。波普尔在他的《研究的逻辑》一书中提出了一种新的“证伪主义的”方法论,这一方法论是另一种革命的约定主义:其主要区别在于它允许约定接受的是事实的、时-空上单称的“基本陈述”,而不是时-空上普遍的理论。按照证伪主义者的道德法典,只有当可以使一个理论同一个基本陈述相冲突时,该理论才是科学的;如果一个理论同一个已经接受的基本陈述相冲突,就必须淘汰该理论。波普尔还指明了一个理论要具备科学的资格所必须满足的另一个条件:它必须预测新颖的事实,即根据先前的知识所不能预料的事实。因此,若提出不能证伪的理论或“特设的”假说(这意味着没有新颖的经验预测)便违反了波普尔的科学道德法典,正如提出未经证明的假说便违反了(古典)归纳主义的科学道德法典一样。

    波普尔方法论的巨大吸引力在于它的清晰和有力。波普尔科学批评的演绎模型包括经验上可证伪的时-空上普遍的命题、初始条件及其推断。批评的武器是否定后件式:无论归纳逻辑还是直觉简单性都不能使这幅图画复杂化。

    (证伪主义尽管在逻辑上是无懈可击的,但在认识论上也有自己的困难。在它的“独断的”原始形式中,它假定了由事实而来的命题的可证明性,因而理论的不可证明性就是一个错误的假定了。在波普尔的“约定主义的”证伪主义中,它需要某种(通方法论的)“归纳原则”以给它接受“基本陈述”的决定提供认识论的力量,并把它的科学游戏规则同逼真性大致联系起来。)

    波普尔派历史学家寻求伟大的、“大胆的”、可证伪的理论,寻求伟大的否定的判决性实验。这些就构成了波普尔合理重建的骨架。在伟大的可证伪的理论中,波普尔派所喜爱的典范是牛顿和麦克斯韦的理论,瑞利、金斯和维恩的辐射公式,以及爱因斯坦革命。他们喜爱的判决性实验的典范是迈克耳孙-莫雷实验,爱丁顿的日食实验,以及卢默和普林希姆的实验。想把这种朴素证伪主义变成系统的编史学研究纲领的是阿伽西。尤其是,他预测(或者说“逆测”)道,每一重大实验发现的背后都有一个与该发现相矛盾的理论;一个事实发现的重要性要由该发现所反驳的那个理论的重要性来衡量。科学团体对事实发现的重要性所作的价值判定,例如对伽伐尼、奥斯忒、普里斯特利、伦琴和赫兹等人的发现所作的价值判定,阿伽西似乎只按表面价值予以接受;但他不承认下面这种“神话”,即这些发现都是偶然的发现(如人们对前四项发现所说的那样),或这些发现都是确认性证据(如赫兹最初对自己的发现所认为的那样)。这样,阿伽西就得出了一个大胆的预言:所有这五项实验都是对他所要揭示的(甚至在许多场合实际上他认为是已经揭示的)理论的成功反驳,有几项甚至是有计划的反驳。

    波普尔派的内部历史反过来立即由外部历史的理论作了补充。因此,波普尔本人解释说(从正面)(1)对科学理论的主要外部刺激来自非科学的“形而上学”,甚至来自神话(这一点后来主要由科依列作了出色的说明),(从反面)(2)事实不构成这类外部刺激,事实发现完全属于内部历史,是作为对某个科学理论的反驳而出现的,所以只有当事实同先前的某种预料相矛盾时,事实才能受到注意。这两个论点都是波普尔的发现的心理学的基石。费耶阿本德发展了波普尔的另一个有趣的心理学论点,即竞争理论的增值可能由外部加速内部的波普尔式的证伪。

    但是,证伪主义的外部补充理论不必局限于纯知识的影响。必须强调,(对不起,阿伽西,)关于科学进步的原因,证伪主义与归纳主义一样都是同粗陋的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一致的;唯一的区别是,在归纳主义看来,可以用马克思主义来说明事实的发现,而在证伪主义看来,可以用马克思主义来说明科学理论的发明;而事实的选择(即证伪主义者所认为的“潜在证伪者”的选择)主要是由理论内部地决定的。

    “错觉”(认证伪主义的合理性理论的观点看认为是“错的”)给证伪主义的历史学家造成了一个问题。例如,为什么有些科学家相信判决性实验是肯定和证实性的,而不是否定和证伪性的?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证伪主义者波普尔比他的任何前人都更精细地论述了(他的“第三世界”中的)客观知识与其在个人心中歪曲了的反映之间的分离。这样,他就为我区分内部历史与外部历史开辟了道路。

d)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

    我的方法论认为伟大的科学成就是可以根据进步的和退化的问题转换加以评价的研究纲领;科学革命在于一个研究纲领取代(在进步中超过)另一个研究纲领。这一方法论对科学提出了一种新的合理重建。通过同证伪主义和约定主义进行比较,这一方法论得到了最好的描述,该方法论认证伪主义和约定主义中都借用了必要的成分。

    这一方法论向约定主义借用的是,允许根据约定不光合理地接受时-空上特殊的“事实陈述”,而且可以根据约定合理地接受时-空上普遍的理论:实际上,这成了理解科学增长的连续性的最重要的线索。评价的基本单位不能是孤立的理论或理论的合取,而是“研究纲领”。研究纲领有一个根据约定而接受的(因而根据暂时的决定是“不可反驳的”)“硬核”,有一个“正面启发法”。正面启发法限定问题,草拟辅助假说保护带的建立,预见反常并成功地将其转为证例。所有这一切都要根据预定的计划进行。科学家列举出反常,但只要他的研究纲领不减势头,他大可不理睬它们。决定他的问题选择的主要是纲领的正面启发法,而不是反常。只有当正面启发法的动力减弱时,才予以反常较多的注意。以这种方法,研究纲领方法论便能够说明理论科学的高度自主;而朴素证伪主义者的支离破碎的猜测和反驳却不能。在波普尔、沃特金斯和阿伽西看来是外部的有影响的形而上学的东西,这里却成了纲领的内部“硬核”。

    研究纲领方法论给科学游戏画了一幅同方法论证伪主义者所画的大不相同的图画。最好的开棋招数不是一个可证伪的(因而是一致的)假说,而是一个研究纲领。纯粹的(波普尔意义上的)“证伪”不应该意味着拒斥。纯粹的“证伪”(即反常)可以记录下来,但不必根据它来行动。波普尔的重大否定判决性实验不复存在了;“判决性实验”是一尊称,授予某些反常当然是可以的,但这只能是在事过之后很久,只能是在一个纲领被另一个纲领击败之后。波普尔认为,一个判决性实验可以表述为与一个理论相冲突的业经接受的基本陈述;而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认为,任何业经接受的基本陈述都不能独自给科学家以拒斥一个理论的权利,这种冲突可能带来一个(或大或小的)问题,但决不会带来“胜利”。自然界或许会喊不对,但人类的智慧(同韦尔和波普尔所说的相反)可能永远都能喊得更响。有了足够的智慧和某种运气,任何理论,即使是错误的理论,都可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受到“进步的”辩护。波普尔的“猜测与反驳”的模式,即先由假说尝试,继以实验证谬的模式应予摈弃:在实验实施之时,更不必说在实验实施之前,一切实验都不是判决性的(从心理上讲或许例外)。

    然而,应该指出,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比迪昂的约定主义更加锐利:一个纲领是进步的还是退化的,或一个纲领是否超过了另一个纲领,对于这个问题的评价,我注入了一些波普尔式的硬成分,而不必让迪昂的不能明确表达出来的常识来判定什么时候应该放弃一个“框框”。也就是说,我给出了一个纲领内的进步和停滞的标准,并且给出了“淘汰”整个纲领的规则。只要一个研究纲领的理论增长预见了它的经验增长.也就是说,只要它继续不断地相当成功地预测新颖的事实(“进步的问题转换”),就可以说它是进步的;如果它的理论增长落后于经验增长,即它只能对偶然的发现、或竞争的纲领所预见和发现的事实进行事后的说明(退化的问题转换),这个纲领就是停滞的。如果一个研究纲领比其对手进步地说明了更多的东西,它就“胜过”了其对手,也就可以淘汰这个对手(说将其“暂时搁置”起来也行)。

    (在一个研究纲领内部,一个理论只能被一个更好的理论所淘汰,即被一个比先行理论具有超余经验内容的理论所淘汰,这些经验内容有一些随后得到确认。而为了一个理论被另一个更好的理论取代,甚至并不一定要在波普尔的意义上对第一个理论进行“证伪”。因此,进步的标志是证实超余内容的证据,而不是证伪性的证据;经验“证伪”和实际上的“拒斥”变成了两码事。在一个理论被修改之前,我们永远无法知道该理论在哪一方面遭到了“反驳”,而且一些最有趣的修改是由研究纲领的“正面启发法”引起的,而不是由反常引起的。光是这一不同就有重要的后果,它使得科学变革的合理重建同波普尔的重建大为不同。)

    要断定一个研究纲领什么时候便无可挽救地退化了,或什么时候两个竞争纲领中一个对另一个取得了决定性的优势,是非常困难的,这尤其是因为不应要求纲领步步都是进步的。在这一方法论中,正如在迪昂的约定主义中一样,不可能有即时的(更不必说机械的)合理性。不论逻辑学家证明有矛盾,还是实验科学家对反常的判决,都不能一举打败一个研究纲领。人只能事后“聪明”。

    谦虚在这一科学道德法典中的作用较在其他科学道德法典中的作用更大。必须明白,一个对手,即使大大地落后,也有可能卷土重来。一方的任何优势都不能被认为是绝对确定的,任何纲领都有失败的可能;同时,任何纲领也都有胜利的可能。因此,固执象谦虚一样在较大的范围内是“合理的”。然而,竞争双方的比分应予以记录,并随时公布。

    (在此,我们至少应谈一下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的主要认识论问题。象波普尔的方法论证伪主义一样,目前它体现了一种颇为激进的约定主义形式。要把实用的接受和拒斥这种科学游戏同逼真性联系起来(即使是微弱地联系起来)需要加上某种超方法论的归纳原则。只有这样一种“归纳原则”才能将科学由一场纯游戏变为认识论上合理的运动,由一些为寻求知识趣味而采取的轻松的怀疑论的棋法变成一种较严肃的可错论者接近宇宙真理的冒险。)

    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跟任何其他方法论一样,构成了一个编史学研究纲领。接受这一方法论作为指导的历史学家要在历史中寻找竞争的研究纲领,寻找进步的和退化的问题转换。在迪昂派历史学家只从简单性(如哥白尼学说的简单性)中看出革命的地方,以研究纲领方法论为指导的历史学家要寻找超过退化纲领的大规模的进步纲领。在证伪主义者看到一个判决性的否定实验的时候,以研究纲领方法论为指导的历史学家要“预测”出并没有什么判决性的否定实验,在任何所谓的判决性实验背后,在理论与实验之间任何一场所谓的战斗背后,都隐藏着一场两个研究纲领之间的持久战。只是在事过之后,证伪主义的重建才将战争的结局与某一个所谓的“判决性实验”联系在一起。

    研究纲领方法论同任何其他科学合理性的理论一样必须由经验的-外部的历史作为补充。任何关于合理性的理论都不能解决为什么孟德尔遗传学五十年代在苏俄销声匿迹了,为什么某些研究遗传种族差别的学派或研究经济外援的学派六十年代在盎格鲁-撒克逊国家中声名狼籍了这类问题。还有,要说明不同研究纲领的不同发展速度,我们可能需要求助于外部历史。科学的合理重建(在我所用该术语的意义上)不能够面面俱到,因为人不是完全理性的动物,即使当他们合理地行动时,他们也可能对自己的合理行为抱有错误的理论。

    但是研究纲领方法论在内部历史和外部历史之间进行了分界。这一分界明显不同于其他合理性理论所做的分界。例如,坚持一个“已被反驳的”或矛盾的理论,在证伪主义者看来是(令人遗憾地常见的)非理性的现象,因此,他将这种现象交给外部历史来解决,按照我的方法论,这种现象很可能被从内部解释为对一个有希望的研究纲领所进行的合理辩护。再如,成功地预测新颖的事实构成了一个研究纲领的重要证据并因而构成了内部历史的关键部分,而对归纳主义者和证伪主义者来说,这却是不相关的。归纳主义者和证伪主义者认为,事实的发现在理论之前,还是在理论之后,这并不重要:只有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才是决定性的。一个理论碰巧预见了一个事实发现,这种历史巧合的“非理性的”影响是没有任何内部意义的。这种预见构成的“不是证据而[仅仅]是宣传”。让我们再以普朗克对他自己1900年的辐射公式不满作为例子。普朗克认为这个公式是“武断的”。在证伪主义者看来,这一公式是一个大胆的、可证伪的假说;普朗克对它的不满是一种非理性的情绪,对此只能用心理学来解释。然而,按照我的观点,可以从内部说明普朗克的不满:他的不满是对“特设3”理论的合理谴责。再举一个例子:在证伪主义看来,不可反驳的“形而上学”是一种外部的知识影响,而按我的方法,它是对科学进行合理重建的一个重要部分。

    迄今为止,多数历史学家倾向于把某些问题的解决看成是外部主义者的专利权。甚为常见的同时发现就是这些问题中的一个。对于这个问题,粗陋的马克思主义者有一个很不费力的回答:一旦出现了对某一发现的社会需求,就会有许多人在同一时间做出同一发现。那么,什么东西算是一个“发现”,尤其是一个重要发现,这要取决于一个人的方法论。在归纳主义者看来,最重要的发现是事实的发现,而实际上,这类发现经常是同时做出的。在证伪主义者看来,重要发现在于发现一个理论,而不是发现一个事实。一旦发现(更确切地讲,是发明)了一个理论,它就成了公共财产;好几个人便会同时检验这个理论,并同时作出(次要的)事实发现,这是再明显不过的事情了。而且,一个已经发表的理论对于设计高层可独立检验的说明而言是一个挑战。例如,如果有了开普勒的椭圆和伽利略初步的动力学,几个人同时“发现”了反平方定律,这并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一个问题状况是公开的,那么几个人同时得出了问题的解,这根据纯粹的内部理由就可以说明。然而发现一个新问题可能就不那么容易解释了。如果认为科学史是由竞争的研究纲领组成的,那么大多数同时发现,不论是理论发现还是事实发现,便可用这样一个事实来说明,即研究纲领是公共财产,许多可能互不相识的人在世界的不同地方都研究这些纲领。但是,真正新颖、重要、革命性的发展却很少是同时做出的。只是由于错误的事后认识,一些所谓同时发现的新颖纲领才被看成是同时发现的:事实上,它们是不同的发现,只是后来才合成了一个发现。

    与此相关的一个问题是领先权的争论,为什么把领先权的争执看得如此重要并花费这样多的精力,这个问题是外部主义者喜爱的一个猎场。归纳主义者、朴素证伪主义者或约定主义者只能从外部说明这个问题;但根据研究纲领方法论,有些领先权争执问题是重要的内部问题,因为在这一方法论中,哪一个纲领第一个预测了新事实,哪一纲领只是后来迎合了届时已旧的事实,这个问题对合理评价变得至关重要。有些领先权争执可由合理的利害来说明,而不只是用虚荣及对声誉的贪婪来说明。这样,下面的事实就变得重要了,例如,第谷的理论只是事后成功地说明了业已观察到的金星的盈亏和地球与金星的距离,这原先就被哥白尼派准确地预言了;再如,笛卡儿派设法说明了牛顿派预测到的一切,但只是事后才说明的。牛顿光学理论也是事后说明了惠更斯派预见并首先观察到的许多现象。

    所有这些例子都说明了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怎样把其他编史学认为是外部的许多问题变成了内部问题。不过有时内部问题和外部问题的分界线也向相反的方向移动。例如,可能有一个实验(由于没有一个更好的理论)被立即作为一个否定的判决性实验而接受下来。在证伪主义者看来,这种接受是内部历史的一部分;而在我看来,这种接受不是合理的,必须由外部历史来说明。

    注释。研究纲领方法论既受到了费耶阿本德的批评,也受到了库恩的批评。库恩认为:“[拉卡托斯]必须规定在特定的时间可用来区别退化的研究纲领和进步的研究纲领的标准,等等。否则,他就是对我们空谈一通。”实际上,这些标准我是规定了的,但库恩的意思可能是“只有加上-时间限制(表面上是-退化的问题转换的东西,可能是-更长的进步时期的开端),[我的]标准才有实际力量。”由于我没有规定这种时间限制,因此费耶阿本德断定我的标准不过是“辞藻装璜”。马斯格雷夫在一封信中也提到了相关的一点,这封信对我早先的一份草稿提出了一些重要的建设性批评。他在信中要求我说明,比如,独断地坚持一个纲领到什么程度,就应该“从外部”来说明,而不再“从内部”来说明了。

    让我尝试说明为什么这种反对与题无关。在一个退化的纲领被一个对手超过之前,甚至之后,一个人都可以合理地坚持这个纲领。不该做的是否认该纲领的公开记录很差。费耶阿本德和库恩都把对一个纲领的方法论的评价同建议该做什么的确定的启发法混为一谈。冒一下风险是全然合理的:掩耳盗铃才是非理性的。

    这看起来好象是支持那些坚持退化纲领的人,其实不然,因初他们大多只能是暗自坚持。一般来说,固执地坚持自己观点的论文,或者通过特设的语言调整来吸收反证据(或者甚至吸收竞争的纲领)的论文,科学刊物的编辑应该拒绝发表,研究基金会也应拒绝给予金钱资助。

    通过区分合理地(或诚实地)坚持一个退化的纲领和非理性地(或不诚实地)坚持一个退化的纲领,上述意见也对马斯格雷夫的异议作了回答。这些意见还进一步阐明了内部历史与外部历史之间的分界。它们证明内部历史本身就足以表现为一部独立的科学史,包括退化的问题转换。外部历史说明为什么有些人对科学进步抱有错误的信念、以及这些信念可能怎样影响他们的科学活动。

e)内部历史和外部历史

    我们已经扼要地讨论了四种科学进步的合理性理论或科学发现的逻辑,说明了每一种理论怎样为科学史的合理重建提供一个理论框框。

    因此,所谓确凿事实的发现及所谓归纳概括,构成了归纳主义者的内部历史。事实的发现,鸽笼体系的建立,及其被所谓更简单的鸽笼体系所取代,构成了约定主义者的内部历史。证伪主义者的内部历史则突出了大胆的猜测,突出了据说内容总是不断增加的改进,尤其是成功的“否定的判决性实验”。最后,研究纲领方法论强调重要研究纲领之间长期的理论和经验竞争、进步的和退化的问题转换、以及一个纲领对另一个纲领的逐渐胜利。

    每一种合理重建都为科学知识的合理增长提供了一个独特的模式。但所有这些规范的重建可能都必须要由经验的外部理论作为补充以说明剩下的非理性因素。科学史总要比它的合理重建丰富。但是合理重建或内部历史是首要的,外部历史只是次要的,因为外部历史的最重要的问题是由内部历史限定的。外部历史对根据内部历史所解释的历史事件的速度、地点、选择等问题提供非理性的说明;或者,当历史与其合理重建有出入时,对为什么产生出入提供一种经验的说明。但是,科学增长的合理方面,要完全由科学发现的逻辑来说明。

    不论科学史家想解决什么问题,他首先必须重建客观科学知识增长的有关部分,即“内部历史”的有关部分。正如已经证明的那样,什么构成了他的内部历史,这取决于他的哲学,无论他是否认识到了这一事实。关于知识增长的大多数理论都是关于独立的知识的增长理论:一个实验是不是判决性的,根据可资利用的证据一个假说是不是高度或然的,一个问题转换是不是进步的,这都丝毫不依赖于科学家的信念、个性和权威。对任何内部历史来说,这些主观因素都毫无意思。例如,“内部历史学家”记载普劳特的纲领是连同它的硬核(纯化学元素的原子量是整数)及其正面启发法(推翻并取代当时用于测定原子量的错误的观察理论)一起记载的,这一纲领后来得以贯彻到底。内部历史学家不会在普劳特是否相信当时的“实验技术”得到了“仔细的”应用、实验发现得到了恰当的解释、反常将立即被看成纯假象这种问题上浪费时间。内部历史学家将认为这一历史事实是第二世界的一个事实,而第二世界的事实只是它在第三世界中的对应物的漫画。这类漫画出现的原因不是内部历史学家的事情;他可以(在脚注中)把为什么某些科学家对他们所做的事情抱有“错误的信念”这一问题交给外部主义者来解决。

    因此,在构造内部历史时,历史学家是高度有选择性的:他要删去一切按他的合理性理论看来是非理性的东西。但是,这种规范的选择还算不上是充分圆满的合理重建。例如,普劳特从未明确表达出“普劳特纲领”:普劳特纲领不是普劳特的纲领。不仅一个纲领的(“内部的”)成功或(“内部的”)失败只能以事后之明鉴加以判定:而且纲领的内容经常也只能以事后之明鉴来判定。内部历史不仅仅要选择从方法论上予以解释的事实,有时可能还要选择根本地改进了的事实。这可以用玻尔纲领来说明。1913年玻尔可能根本没有想到电子自旋的可能性。没有电子自旋,他手头的问题已应接不暇了。然而,历史学家用事后之明鉴来描述玻尔纲领时,应将电子自旋包括在纲领中,因为电子自旋与纲领的最初大纲很自然地相符。玻尔在1913年本可以提出电子自旋,他为什么没有这样做,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值得在脚注中加以注明。(然后这种问题或者可以通过指出客观的、与个人无关的知识发展的合理理由从内部来解决;或者可以通过指出玻尔个人信念发展中的心理原因从外部来解决。)

    指出历史与其合理重建之间的不一致的一个方法是在本文中叙述内部历史,而在脚注中按历史合理重建的观点指出实际历史是怎样“举止不端的”。

    许多历史学家会对任何合理重建的观念都表示厌恶。他们会引用博林布鲁克勋爵的话说:“历史是以实例教诲人的哲学。”他们说在探讨哲学之前,“我们需要多得多的实例”。但是,这种归纳主义的编史学理论是乌托邦。没有某种理论“偏见”的历史是可能的。一些历史学家寻找确凿事实的发现、归纳概括,另一些历史学家寻找大胆的理论和判决性的否定实验,还有一些人却寻找重大的简单性,或寻找进步和退化的问题转换;所有这些人都有某种理论“偏见”。这种偏见当然可以被各种理论的折衷变体或理论的混杂掩盖起来:但无论折衷主义还是理论混杂都不等于无理论的观点。一个历史学家所认为的外部问题常常清楚地引导人们看出他未言明的方法论:一些人要问为什么一个“确凿的事实”或一个“大胆的理论”恰恰在它实际被发现的时间和地方被发现,其他人要问为什么一个“退化的问题转换”能在长得令人难以置信的时期内广受欢迎,或为什么一个“进步的问题转换”却“毫无道理地”不被承认。已有人长篇累牍地讨论了这样一个问题,即科学是否只是在欧洲出现,如果是的,为什么;但是,如果不根据某种规范的科学哲学清楚地给“科学”作出定义,这种研究就只能是一些混乱的杂论。外部历史最有趣的问题之一就是规定出使科学有可能进步的必要的(当然永远也不会是充分的)心理条件,甚至社会条件。但是要阐明这一“外部”问题,就势必要涉及某种方法论的理论,某种科学的定义。科学的历史是以规范的方式加以选择和解释的事件的历史。这样,迄今被忽视了的对竞争的科学发现的逻辑进行评价的问题,以及由此而来的对竞争的历史重建进行评价的问题,便获得了头等的重要性。现在我就来讨论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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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王E书@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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