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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變論第四
 

  曰:“二有一乎?”

  曰:“二無一。”

  曰:“二有右乎?”

  曰:“二無右。”

  曰:“二有左乎?”

  曰:“二無左。”

  曰:“右可謂二乎?”

  曰:“不可。”

  曰:“左可謂二乎?”

  曰:“不可。”

  曰:“左與右可謂二乎?”

  曰:“可。”

  曰:“謂變非不變,可乎?”

  曰:“可。”

  曰:“右有與,可謂變乎?”

  曰:“可。”

  曰:“變只?”

  曰:“右。”

  曰:“右苟變,安可謂右?”

  曰:“苟不變,安可謂變?”

  曰:“二苟無左又無右,二者左與右奈何?”

  曰:“羊合牛非馬,牛合羊非雞。”

  曰:“何哉?”

  曰:“羊與牛唯異,羊有齒,牛無齒。而羊牛之非羊也,之非牛也,未可。是不俱有,而或類焉。羊有角、牛有角。牛之而羊也、羊之而牛也,未可。是俱有,而類之不同也。

  “羊牛有角,馬無角;馬有尾,羊牛無尾。故曰:羊合牛非馬也。非馬者,無馬也。無馬者,羊不二,牛不二,而羊牛二。是而羊,而牛,非馬,可也。若舉而以是,猶類之不同。若左右,猶是舉。

  “牛羊有毛,雞有羽。謂雞足,一。數足,二。二而一,故三。謂牛羊足,一。數足,四。四而一,故五。牛、羊足五,雞足三。故曰:牛合羊非雞。非有以非雞也。與馬以雞,甯馬。材不材,其無以類,審矣。舉是亂名,是謂狂舉。”

  曰:“他辯。”

  曰:“青以白非黃,白以青非碧。”

  曰:“何哉?”

  曰:“青白不相與而相與,反而對也。不相鄰而相鄰,不害其方也。不害其方者,反而對,各當其所,若左右不驪。故一於青不可,一于白不可。惡乎其有黃矣哉?黃其正矣,是正舉也。其有君臣之于國焉,故強壽矣。

  “而且青驪乎白,而白不勝也。白足之勝矣,而不勝,是木賊金也。木賊金者碧,碧則非正舉矣。青白不相與而相與,不相勝,則兩明也。爭而明,其色碧也。與其碧,甯黃。黃其馬也。其與類乎?碧其雞也,其與暴乎!

  “暴則君臣爭而兩明也。兩明者,昏不明,非正舉也。非正舉者,名實無當,驪色章焉,故曰:兩明也。兩明而道喪,其無有以正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