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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晉語六
7、范文子論勝楚必有內憂
 

  鄢之役,晉伐鄭,荊救之。欒武子將上軍,范文子將下軍〔一〕。欒武子欲戰,范文子不欲,曰:“吾聞之,唯厚德者能受多福,無德而服者眾,必自傷也〔二〕。稱晉之德,諸侯皆叛,國可以少安〔三〕。唯有諸侯,故擾擾焉,凡諸侯,難之本也。且唯聖人能無外患又無內憂,詎非聖人,不有外患,必有內憂,盍姑釋荊與鄭以為外患乎!諸臣之內相與,必將輯睦〔四〕。今我戰又勝荊與鄭,吾君將伐智而多力〔五〕,怠教而重斂,大其私暱而益婦人田〔六〕,不奪諸大夫田,則焉取以益此﹖諸臣之委室而徒退者,將與幾人〔七〕﹖戰若不勝,則晉國之福也;戰若勝,亂地之秩者也〔八〕,其產將害大,盍姑無戰乎!〔九〕”

〔一〕 上下,中軍之上下也。傳曰:“欒書將中軍,士燮佐之。”又曰:“欒、范以其族夾公行。”

〔二〕 不義而彊,其弊必速。

〔三〕 稱,副也,副晉之德而為之宜。諸侯皆叛,不復征伐,還自整修,則國可以少安。

〔四〕 不復征伐,無所爭也。

〔五〕 力,功也。將自伐其智,自多其功。

〔六〕 暱,近也,私近,謂嬖臣。大謂增其祿。婦人,愛妾也。

〔七〕 徒,空也。與,辭也。幾人,言必多。 案:“幾人,言必多”,發正卷一二:“‘必’字疑‘不’之誤。言委室徒退而不作亂者有幾人乎﹖”攷異卷三:“案‘必’當作‘不’。”

〔八〕 亂地,亂故地也。秩,常也。

〔九〕 產,生也,言其生變將害大臣。

  欒武子曰:“昔韓之役,惠公不復舍〔一〕;邲之役,三軍不振旅〔二〕;箕之役,先軫不復命〔三〕:晉國固有大恥三。今我任晉國之政〔四〕,不毀晉恥,又以違蠻、夷重之〔五〕,雖有後患,非吾所知也〔六〕。”

〔一〕 韓之戰,秦獲惠公,在魯僖十五年。

〔二〕 楚敗晉師於邲,在魯宣十二年。師敗軍散,故不能振旅而入。

〔三〕 晉人敗狄于箕,先軫死之,故不反命於君,在魯僖三十三年。

〔四〕 任,當也,武子時為上卿。

〔五〕 違,避也。蠻、夷,楚也。

〔六〕 不能慮遠。

  范文子曰:“擇福莫若重,擇禍莫若輕〔一〕,福無所用輕,禍無所用重,晉國故有大恥,與其君臣不相聽以為諸侯笑也〔二〕,盍姑以違蠻、夷為恥乎。”

〔一〕 有二福擇取其重,有二禍擇就其輕。

〔二〕 不相聽,謂惠公不與慶鄭相聽以隕於韓,先縠不與林父相聽以敗於邲,先軫不與襄公相聽以亡於箕。

  欒武子不聽,遂與荊人戰於鄢陵,大勝之〔一〕。於是乎君伐智而多力,怠教而重斂,大其私暱,殺三郤而尸諸朝〔二〕,納其室以分婦人〔三〕,於是乎國人不蠲〔四〕,遂弒諸翼,葬於翼東門之外,以車一乘〔五〕。厲公之所以死者,唯無德而功烈多,服者眾也。〔六〕

〔一〕 鄢陵,鄭地。

〔二〕 三郤,錡、犨、至也。尸,陳也。產將害大是也。

〔三〕 納,取也。室,妻妾貨財。

〔四〕 蠲,潔也,不潔公所為。

〔五〕 翼,故晉都,匠麗氏也。厲公侈,多外嬖,反自鄢,欲盡去群大夫,而立其左右,欲以胥童、夷羊五、長魚矯為卿,故殺三郤。長魚矯又以兵劫欒書、中行偃,將殺之,公不忍,使復其位。魯成十七年冬,厲公游于匠麗氏,欒書、中行偃執公。十八年正月,使程滑弒公,葬之以車一乘,不成喪也。

〔六〕 烈,業也。服者眾,謂魯成十二年會于瑣澤,敗狄于交剛。十三年敗秦于麻隧。十五年盟于戚,會吳于鍾離。十六年敗楚于鄢陵,會于柯陵伐鄭。十七年同盟于柯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