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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一晉語五
8、郤獻子分謗
 

  靡笄之役,韓獻子將斬人〔一〕。郤獻子駕,將救之,至,則既斬之矣。郤獻子請以徇,其僕曰:“子不將救之乎?”獻子曰:“ 敢不分謗乎〔二〕!”

〔一〕 靡笄,齊山名。魯成二年,晉郤克伐齊,從齊師於靡笄之下,戰於?。獻子時為司馬,將斬人以為戮,罪在可赦。

〔二〕 言欲與韓子分謗共非也。言能如此,故從事不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