樗與狸狌 吾有大樹




 
  【惠子謂莊子曰:“吾有大樹,人謂之樗。其大本臃腫而不中繩墨,其小枝捲曲而不中規矩。立之塗,匠者不顧。今子之言,大而无用,衆所同去也。”】

  這節對話如果看作是上節對話的繼續,那是很有意思的。

  上節交鋒惠子吃了個虧,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就不免有些惱羞成怒。因此,這番話就不那麽有“君子風度”了。前番話,他把莊子比作大葫蘆,雖然寓有虛而中空、用途不大的意思,但畢竟還說是魏王特別贈送的,在葫蘆裏它是個奇種,還算是很給莊子面子的。這回,他一上來就把莊子比做大樗(chù)樹,樗俗稱臭椿樹。《成疏》:“栲、漆之類,嗅之甚臭,惡木者也。”樗不僅氣味難聞,而且木質粗硬,不耐水濕,古人通常只把它伐了當柴燒。《詩·豳風·七月》:“采茶薪樗,食我農夫。”一般的樗樹只能當柴燒,那麽,大的樗樹能不能派點大的用處呢?惠子說,根本不行。“其大本擁腫,而不中繩墨。”“大本”,是樹的主幹。“擁”,本義是抱。引申爲圍裹,又引申爲聚集。“擁腫”,就是表皮突起,圍聚成一塊塊的,就是長了一個個瘤子,李頤注爲“盤癭”。《今注譯》引近人奚侗說:“‘擁’當作癰”。其實不必去兜這圈子也解得通。這個“擁腫”義,與後來所說的“臃腫”,形容物隆起或肥大笨拙是不同的。因爲表皮長滿疙瘩,所以不能做成大塊的方料或板材。“繩墨”是木匠劃長線的工具,“不中繩墨”就是劃不出長線,做不成棟梁。豈但如此,“其小枝捲曲,而不中規矩”。規畫圓,矩畫方,但畫的方圓較小,樗樹的枝幹捲曲,連做些圓棍方條都不行,真是一無可取之處。因此,“立之塗,匠者不顧。”“立之塗”,不是說這棵大樗樹本來就長在大路上,而是說即使讓它長在人來人往的交通要道上,木匠走過也不屑一顧。《現代版》譯爲:“長在大路邊多年了,木匠走過,熟視無睹。”對“立”字的假定義,沒能譯出。“立”在這裏是使動用法,“立之”即“使之立”,含有假定義。顯出這假定義,可以看出惠施對莊子的貶損是多麽厲害。還不僅如此,這回,惠施是直呼其名了。“今子之言,大而无用,衆所同去也。”非但毫不留情面,而且簡直是下判決書了。“衆所同去也”,跟我們在文化大革命中耳熟能詳的“衆叛親離”,“必定被革命群衆所唾棄”、“不齒於人類的狗屎堆”等等,也已經很接近了。

  惠施這段話盛氣淩人,露出了他達官貴人的顔色,可見他是被刺痛、被激怒了,但也顯出了他的心虛。前番話還舉例辯理,這番話就有點以勢壓人了。他最後一句總結的話,實際上提出了兩個衡量真理的標準。一是有用,有用即真理。二是大多數人認可、贊同,真理在大多數人一邊。或者,在宣稱能代表大多數人的強權一邊,譬如他惠施。這兩條真理標準,都是實用主義的。因此,杜威如果多一點中國古文化知識的話,是可以從兩千多年前的惠施那裏找到其思想淵源的。前面莊子說他“猶有蓬之心”,依世見爲轉,真是非常的中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