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困境

 



  当他到达汉伯雷的时候,这种忐忑不安的感觉已经烟消云散了。他说服自己摆脱了这种感觉,他的依据是:无根据的预测和最终的实现可能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未来是由上帝掌握着的,而并不存在于这份活跃的幻想深处。最糟的事情或许永远不会发生,万一发生了,那么当他落到那一地步时,他将面对着它。
  在离他居住的旅馆不远的地方,找到了汉伯雷报社。他走进去,对柜台后面一个瘦削的、脸色灰黄的年轻人说:“你有过期的报纸卖吗?”
  “你要的是多少期以前的?”
  “就从上一期开始。”
  “有的。你要多少?”
  布兰森思索了一下,然后说:“我要12份。”
  “你意思是说要12份上一期的报纸?”
  “不,我要最近12期的报纸各一份。”
  那人把报纸找出来交给他。布兰森付了钱。回到旅馆,他锁上房门,在靠窗口的桌子上把一捆报纸打开,开始检查起来。他花了一个多小时,逐页逐栏地仔细查阅了每份报纸,什么都不漏掉。
  这些报纸是从上星期起直至三个月之前。报上登载了镇上发生的一起火灾,两三次抢劫和几起汽车偷窃案,镇外的一起自杀案以及40英里外发生的一起惊人的枪杀事件。伯利斯顿和它的附近似乎并没有发生过什么不寻常的事。
  针对这一情况他能想出两种解释。第一种是:提起树下尸体的那个卡车驾驶员听到的或许是发生在其他地方的一件相似的案件,而他误以为是发生在这里。他一想到压在自己身上的犯罪担子可能会卸掉而由另一人承担时,就捞到了一丝希望。
  另一种可能是:卡车驾驶员的故事或许是完全正确的,但他指的是一起比他布兰森所设想的更早发生的事件。那个家伙当时的态度却并无此含意;正巧相反,他给人家的印象是:他所谈的事情是在相当近的日子里发生的,就在最近几天,也可能在前星期。正在倾听的布兰森从卡车驾驶员那里得到的印象是:这项消息还没有来得及过时。
  但是他的头脑再一次感到了一时的晕眩。到现在为止,他一直想当然地认为:可能在进行搜捕的权力机构只追踪了他一段很短的时间;但是,如果事实上他们已经追踪了他三个多月,那现在他们可能就在附近,就紧紧地跟在他后面。或许此时此刻他们正在他家里,向脸色苍白、心烦意乱的多萝西连珠炮似地提问题。
  他坐在房问里,全力对付着他的困境。自始至终,他一直在应付着由自己的耳朵引起的一连串的惶恐不安。现在,他正在设法培养—种抵抗这种不安的力量,此时此刻他能想象出电话线上的嗡嗡声——质问多萝西的人正在动员伯利斯顿或汉伯雷的警察们行动起来。一两天之前,只要想到这点就会使他再次逃跑。但现在他可不跑了。他会静待事态的发展,一直等到早晨,看警察会不会来抓他。
  他必须在那里过夜,因为这时候报社已经关门了。要到明天才能再弄到几份过期的报纸。他打算在没有找到他正在寻找的东西、或没有使自己确信在这里找不到这东西之前,他不得离开汉伯雷。不论要冒多少风险,这件事必须按这种或那种方法解决妥当。
  他把那些毫无用处的报纸扔进废纸娄,擦了擦下巴,决定在晚饭前先刮刮脸。他开了手提箱上的锁,然后怀疑地打量着它。里面的东西摆得齐齐整整,他的行李原封不动,一件都没有短少。从他童年时代起,他对打点行李就挑剔得有点儿荒唐。他和大多数这类人一样,如果有什么东西被翻动过了,他一眼就能看出来。现在手提箱里的东西几乎、但并不完全和他放进去时一模一样。他肯定,手提箱里的东西是被倒空后再放进去的。
  他又不能绝对肯定,但他仍然认为他的猜测是有道理的:有人开了他的手提箱,并对里面的东西作了迅速和熟练的检查。他们在找什么呢?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找到一个答案,那就是:能证明他有罪的证据。他作了推论:一个小偷是不会费心把里面的东西整整齐齐地放回原处,并锁上手提箱的。只有政府的搜查人员才会尽力遮盖搜查行为。
  他检查了箱子上的几把锁,看是否有凿过或用力撬过。但几把锁上都没有刮过的痕迹,开起来也很方便,会不会是他弄错了?会不会在他上次开过后无意间把手提箱碰撞了一下,从而把它摇松了?以后的几分钟,他在房间里仔细寻找,看有没有摁灭的烟蒂,或是其他可看作表示有人闯进来过的任何东西。他什么也没找到。床和衣橱也没有被翻动过。他没有任何证据。唯一的依据是他大惊小怪地相信一条备用领带是应该从左向右摺而不是从右向左摺的。
  然后,他站在靠窗口的地方,把身子遮住半边,注意看下面的街道,看有没有迹象表示这家旅馆正被监视着。他也没有发现什么。过路的人很多,但根据他的观察,在20分钟内没有同一个人在旅馆门前走过两次。
  当然啰,政府派来监视这个地方的任何人是不必留在外面的。他可以待在这个旅馆里,可能就在走廊里闲荡,摆出一副在等待什么人的神气,也可能就在柜台后面,装得好像是一个临时加班的接待员。布兰森到楼下看了看,在休息处见到的只有两个上了年纪的女士,正在聊着天。他无法想象其中的一个人正在紧紧地追踪一个杀人犯。在柜台上值班的接待员是一个瘦骨嶙峋的小个子,瘦小得可以塞在警察制服的一个裤管里。布兰森走到他面前。
  “我不在的时候有人来找过我吗?”
  “没有,布兰森先生。”
  “领过什么人去我的房间吗?”
  “没有,先生,据我知道没有。”
  “哦。”
  “出了什么事吗?”接待员问,注视着他。
  “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就是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有人在我房间里偷偷地走来走去。”
  “少了什么东西吗?”接待员又问。
  “没有,什么也没有少。”
  接待员如释重负。说:“或许是收拾房间的女服务员吧。”
  “有可能。”
  布兰森低下头来,感到很不自在。旅馆登记簿完全翻开着,几乎就在他鼻子底下的登记簿是朝着接待员放的,写的字是颠倒的,但只过了一小会儿工夫他就意识到他看到的是什么了。他心不在焉的注视着,头脑里乱糟糟的,直到最后他的眼睛看出了上面的字:约瑟夫·里尔登,13号房间。
  “谢谢。”他对接待员说。
  他噔噔噔地走上楼来,坐在自己的床沿上,把手指绞在一起,又放开,心里在试着估计这世界上可能有多少个里尔登。或许有六七千个,或许更多。
  无从知道,没法说清。再说,厂里那个身材过份瘦长、眼睛圆圆的窥探者不一定就叫约瑟夫。他可能叫达德利,或是莫蒂默,或是除了约瑟夫以外的其他任何名字。
  尽管如此,这总是一种令人不愉快的巧合。
  有一小会儿,他准备结帐离开这里,不是离开这个镇,而是到附近一家旅馆去过夜。那可不是十分容易的。汉伯雷只有两家旅馆。现在再上街去寻找住宿的地方是太晚了。
  还有一种办法。他不太认真地考虑着这种办法,他的态度就仿佛是一只陷入困境的老鼠被惹得要去攻击一只小猎犬一样。他可以大胆地去敲13号房间的门,并面对这个里尔登。如果那个家伙是一个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那就万事大吉了。
  “对不起,我弄错了——走错了房间。”
  但是如果住在13号房间里的竟然就是那个独一无二的里尔登,那么一等他开门,他就准备向他提出一些尖锐的问题。
  “你他妈的在这里做什么?为什么到处跟着我?”
  对,这样做可能会成功。里尔登没有证据是不敢指控他什么的。如果已经掌握了证据,那么他,布兰森,现在就已经被逮捕了。到现在为止没有人认为可以拘捕他,这一事实使他处于一种有利的地位,即使只是暂时的有利地位。
  他带着突然下定的决心离开了自己的房间,匆匆地顺着走廊走到13号房间,敲了敲门。他已下定决心准备大闹—场,如果出现的是那张熟悉的面孔。他又敲了敲门,敲得更响,更不耐烦了。没有回音。他把耳朵凑在钥匙孔前,听不到任何声音。
  他敲得时间更长些,声音也更响些。没有声音。房间里没有人。他试试门上的把手,可运气不佳,门仍旧关得严严的。
  走廊转弯处传来了脚步声。布兰森赶忙奔回自己的房间,把自己的房门虚掩着,他从隙缝向外张望。一个身材矮胖、挺着大肚子的人噔噔噔地走过13号房间,然后继续往前走。布兰森把门关上并锁好。他坐在床上,凝视着他的手提箱,苦思冥想。
  最后,他把一张椅子摆在门的把手下面,作为附加的措施,然后爬上床去。上床前他又向窗外看了许久,没有发现有人监视的迹象。
  这一晚上他根本没有好好休息。他惦念多萝西和两个孩子,头脑中想象他们现在在作什么,以及要到什么时候他才能再见到他们。他就这样处于警觉和半清醒的状态躺了几个小时,渐渐消失在一连串荒诞的梦中,但一丁点儿声音就会使他完全醒过来。到天亮的时候,他感到眼睛有点儿肿胀,情绪颇为低落。
  早上8时30分,报社一开门他就到了那里。回到旅馆后,他把一大卷过期的报纸扔在房间里,然后下去用早餐。有十来个人在那里聊天和吃早餐。
  这些人他一个也不认识。他想,这一伙人的名字都有可能叫里尔登。
  吃过早饭后,他匆匆上楼,一份一份地在报纸中找着。这些报纸几乎追溯到一年之前。没有一份提及他的罪行。一份也没有。出于警方自己知道的最好的理由,他们可能把这项消息压着——但似乎没法相信他们竟会在那么长的时间里把消息封锁得那么严密。
  他依旧觉得他必须用这种或那种方法了解情况。但是他只想到一种有把握和确定性的获得基本事实的方法。这是一着险棋,如果他有勇气去下的话。这就等于把他的脑袋往狮子的嘴里塞。他可以大胆地和直率地到警察局去打听那件事!
  如果他使用一个假名字,并且编出一个合适的故事来使他的好奇心变得颇有道理,他会不会侥幸成功呢?把自己说成是—个专门写侦破疑案的作家,并请他们协助提供有关阿琳·拉法奇的材料,这个主意怎么样?天哪,太过份了!他可以想象出警察的反应。
  “嗨,你怎么知道这件事的?报纸上还没有登过哪!你怎么会知道被害人的姓名的?我们自己还没有认出她来呢!先生,看来你知道的事太多了,这对你是不利的。只有一个人才能知道那么多——做这件事的那个人!”
  然后,他们会把他作为一个主要的嫌疑犯拘留起来,最终会发现他的真实身分,这样等于羊入虎口。这太危险了,也太愚蠢了。到电话亭去给他们挂个电话怎么样?这倒是个好主意。他们可不能通过一英里的电话线把人抓起来,尽管他们很想这样做。如果他聪明些,不把电话挂得过长,不给他们以有利的机会,他们也将设法追踪他的电话而把他抓起来的。
  生活真是活受罪。他想。
  公共汽车站旁边的电话亭将是最好的场所。一个极妙的策略是查看一下那里的时间表,然后就在有两辆或三辆公共汽车预定开出的时间以前给他们挂电话。如果警察全速赶来,一心想抓住在场的任何可疑的人,他们或许会情不自禁地得出错误的结论,然后飞也似的赶到镇外去追赶那些公共汽车,而这时候他已在旅馆里反复思考他的下一步行动了。
  好吧,他将试上一试,如果运气好的话,他将促使他们在电话中泄漏一些重要的情况。譬如说,如果他问警长:他是否需要一些有关在树下发现骨头的那起案件的线索,而如果那个警长显示出兴趣、或是向他提出反问、或是企图不让挂电话的人挂断,那就证明了骨头已被发现这一残酷的现实,以及当局确是在开展工作这一事实。
  决定这样做后,他认为没有理由再拖延了。他走出房间,转过身子,顺着铺了地毯的走廊迅速地走着。他走到13号房间的门口时,正好房门打开,里尔登从里面走出来。
  里尔登没有流露出一丝惊奇的神气,说道:“啊,真想不到会碰到——”
  他没有再说下去。布兰森猛的一拳正好打在他的牙齿上,这猛烈的一拳是由恐惧和愤怒混合在一起而产生的。里尔登跌回到自己的房间里。
  布兰森充满了极端的绝望,向他扑上去,又打了他一拳。这一次是打在下巴上。这一拳打得既重又准,它本来可以把比对方更大更重的人击昏。
  但是尽管里尔登长得又高又瘦,他可是个经得起打的家伙。虽然他遭到了突然的袭击,他依旧拒绝倒下去。他摇摇晃晃,四处挥舞着胳膊,拼命想重新振作起来。
  布兰森力图充分利用自己的有利形势,不让他有一丁点儿机会。愤怒给了他自己从未知道的力量。
  他对准他的咽喉猛击一拳。里尔登发出了一下刺耳的、沙哑的咳嗽声,似乎要倒下去了。他把一只手举在空中,好像竭力想喊出声,但是发不出声音来。
  布兰森又打了他三拳,里尔登才倒下去。布兰森弯下身去看他,一面呼哧呼哧地喘着气。他回头一望,看到房门大开着。他走到门口,顺着走廊张望了一下。一个人也没有看见。没有人去报警。他小心翼翼地关上门,然后回到他的对手身边。
  他站在里尔顿身旁,一面揉了揉指节,一面低下头沉思地看着他。他的内心仍旧十分激动,神经也很紧张。他断定那个家伙是一个十分精明、十分固执的追踪者,精明固执得令他感到不安。如果不利用目前的处境,不把那条追捕的猎犬甩开一段时间,那是愚蠢到绝顶了。
  目前他正处于极为有利的地位,可以把里尔登永远除掉。一个人犯了谋杀罪只能被处决一次,他不会由于两起谋杀案而上两次电刑。但是他没法让自己认真地考虑就在此时此地把里尔登杀掉。哪怕为了100万美元他也不能那样残酷地肆意杀人。他可不能为了解救自己而杀掉里尔登。里尔登摊手摊脚地躺在地下,双眼紧闭,嘴唇上淌着血,短上衣敞开着,露出了一只挂在腋下的小皮套,里面有一把自动手枪。布兰森好奇地看着那把枪,但没有去碰它。
  布兰森走到对方的行李箱跟前,把它打开,发现里面有一打手帕,几条领带和旅行时常用的一切必需品。他用领带和手帕把里尔登的两只手腕和脚踝缚在一起,并用一些软的东西塞满他的嘴。等他结束这一切时,里尔登正在发出吸气的声音。
  布兰森迅速地搜了他的身,找到了他的皮夹,并仔细地翻开来查看。几张纸币,两三封没有什么特殊吸引人兴趣的信,几张注明收讫的帐单,一张折起来的汽车保险单据,几枚邮票,一张狭长的、外面套有玻璃纸的卡。布兰森一看那张卡就觉得脑后的头发都竖了起来。卡上印有一只凸出的鹰,一串数字号码,以及几个字:美国联邦政府军事情报局约瑟夫·里尔登天啊,军事情报局和一起普通的卑鄙的谋杀案有什么关系?这叫他摸不着头脑了。他能想到的唯一可能的解释是:当杀人案涉及某一个干绝密工作的人时,军事情报局就接管了警察局的权限。但这似乎不大可能。据他所知,警察局在执法时对其他一切情况是一概无动于衷、漠不关心的,如果世界上最伟大的科学家杀害了自己的母亲,他们也会送他上电椅的。
  不管怎样,这个追捕者暂时被阻往了。能阻住多久,那就要看他,布兰森,能多快地转移到他们抓不到的某一地方去。他把皮夹放回里尔登的口袋,把他塞到床下,然后偷偷地向门外张望了一下,没有发现周围有什么人。他离开了13号房间。
  他冲进自己的房间,拎起手提箱,匆匆地扫视了一下四周,看看有没有东西遗忘,然后赶紧跑到休息室去结帐。接待员动作缓慢,无精打采,似乎决心要试试布兰森有多大耐心。布兰森被挡在柜台前时,情不自禁地向四下里警惕地张望着,看走廊上会不会出现一个追踪者,并且似乎在期待着楼上会传来大叫大嚷的声音。他抓起注明收讫的帐单,匆匆来到公共汽车站,发现在50分钟内没有公共汽车开出。接着他又来到火车站碰碰运气。一个半小时内也没有火车开出。
  那就意味着不必要的耽搁。被追踪者的本能警告他尽量不要在汉伯雷多逗留一分钟。他暂时打消了向警察局挂电话的念头。电话是可以在任何地方挂的,哪怕是在1000英里以外。挂这类电话时,距离越远,就越能增加乐趣。
  要在里尔登脱出身来以及在追捕他的权力机构把镇子封锁之前离开这里。他决心沿着预定先开的那辆公共汽车的路线走。他将会在四、五英里外登上那辆公共汽车。这样,如果此后的50分钟内里尔登能设法掀起一阵大叫大嚷的话,那也足以使他能躲开这场逮捕了。地方当局会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公共汽车站和火车站巡视,追查所有的出租汽车以及盘问出租汽车司机。
  他疲惫地走出了镇,保持着有力的、迅速的步伐,心里只想在天黑之前与多萝西通个电话,问问她和两个孩子在做什么。他还想问她有没有人来缠住她打听他在哪里。他又一次在不知不觉间显示出缺乏犯罪人的那种熟练性;他从未想到过去偷一辆汽车,迅速地逃走,把汽车丢在某一个大镇上,然后再偷一辆汽车以便把水搅混。他这一辈子只偷窃过一次,那是在他6岁的时候,偷的是一只大苹果,结果害得他肚子痛了好一阵子。
  从另一方面看,如果情况正如他所期望的那样,带一点外行的做法倒可能会给他一点儿好处。
  在警察局看来,死硬的犯罪分子的做法在一定范围内是可以预料得到的。他们会根据自己想象出来的逻辑作出如此这般的反应。而新手的行为则是无法预料的。曾经多次坐牢的人会本能地想到用刚偷来的汽车迅速逃离现场,而初犯的人则可能作出任何事情,什么事情都可能,甚至会堂而皇之地迈开双腿走路。因此布兰森就迈步走开了。
  他一开始很走运。走了20分钟后,一辆被撞瘪的、开起来呼哧呼哧响的小轿车追上了他,停下来,问他要不要搭车。他接受了,坐在一个红面孔、红脖子、喋喋不休的人旁边,并老老实实地告诉他:他正在从容地走着,等待公共汽车赶上来。
  “你打算上哪里去?”红面孔问他。
  “随便哪个大镇。”布兰森拍拍他的手提箱,“我是挨家挨户串门的。”
  “你卖什么?”
  “保险单。”
  难道要他不加思索地撒谎的处境和盘问永远也不会结束吗?“愚蠢的骗局。”红面孔声明说,“我的妻子几乎被说动了心,准备替我保一大笔险。去你的吧,我对她说。为什么你要我死了比活着对你更有好处?讨厌的骗局,我说。让一个女人从死人身上享受既得利益,那是不对的。这个世界上的麻烦已够多了,用不着再请人把一个家伙塞进棺材里然后发一笔财。”
  “我卖的是火险和盗窃保险。”布兰森随意说道。
  “啊,那就完全不同了,先生。这有点儿道理。我的舅舅现在在迪凯特。他过去有一个堆干草的棚,一场大火把它全烧光。由于他气量小得一个子儿也不肯花,他损失了好多……”
  他没完没了地谈着。轿车吱吱嘎嘎、砰砰嘭嘭,还发出打嗝似的声音,一英里一英里的向前行进。他把四十多年来发生的每一起重大火灾都列出来,并加以详细的描述。最后,他认为保火险还划得来,不过保盗窃险可不合算,因为这一带小偷不多。
  “我看在别地方偷起来容易些。”他说,“即使小偷也不会跑一大段路,结果反而使自己不容易偷到手。”
  “不用锁门上闩,那准是不错的。”布兰森评论说,“杀人案怎么样?这里多不多?”
  “发生过几起,都是由喝酒或女人引起的。只有一起没有破获。”
  “是哪一起,嗯?”布兰森问,希望终于能听到一些值得一听的消息。
  “它发生在8年或是10年以前。”红面孔轻而易举地作了回答, “老杰夫·沃特金斯遭了一顿毒打,没有说什么就死了。警察去寻找一个到处打短工的流浪汉。一直没有找到。”
  “他们发现的那个埋在树下的女孩子是怎么回事?”
  红面孔把注意力从公路上转过来,惊奇地盯着他瞧了一阵子:“是哪个女孩子?”
  “也许这不过是一个谣传。”布兰森说,“几天以前,我无意中听到有人谈起在伯利斯顿镇外的一棵树下发现了一个女孩子的骨头。”
  “那是什么时候?”
  “我不知道应该是什么时候发生的。至少在一星期之前,也可能是几个月之前。那个家伙似乎不是在说很久以前发生的事情。”
  “他是在信口开河。”红面孔肯定地说。
  “有可能。”
  “如果他说的话有点儿根据,那么那个故事就会像草原上的大火那样在周围l00英里传开。”红面孔坚定地说,“在这些地方,人们是非得谈点儿什么不可的,而且他们的谈锋很健。那种事是肯定会传到我耳朵里来的。”
  “但是,你没有听到?”
  “没有,先生。你准是听错那个家伙说的话了。”汽车开进了一个乡镇,它比汉伯雷小,但比伯利斯顿大。红面孔看了他的乘客一眼,“这里怎么样?”
  “如果你不往前开了,这里也可以。”
  “我还可以再带你40英里。以后你得再走12英里才能到达城里。”
  “那敢情好。我愿意碰碰运气,或许还能搭上另一辆车。”
  “打算去很远的地方,是吗?是不是认为在这个镇上兜揽不到多大生意?”
  “跟你说实话吧,我有点儿讨厌小地方啦。我看在大地方生意会好些。”
  “不能说你做得不对。”红面孔说,“你的工作单位不向你提供汽车吗?”
  “提供的——我留在家里让我妻子用了。”
  “她保了你的险吗?”
  “当然保了。”
  “女人!”红面孔沉着脸说,“一伙贪得无厌的人。把男人的东西全都拿走。”
  他不说了,不停地咬着下唇。车子穿过乡镇,越开越远,这很合布兰森的心意,他觉得车子开得越远越好。驾驶员继续闭口不言,显然被女性的罪恶惹恼了。
  他们来到离开刚开出的那个乡镇大约30英里处,也就是离开红面孔的目的地还有10英里的地方。在这里,他们开到一条宽阔笔直的大道上,有两辆汽车停在那里。轿车喀嚓喀嚓地越开越近了。
  一个穿制服的人从围在这两辆车子旁的人群中走出来,站在道路中央。这是一个州警察,他举起一只手,不准车子过去。
  “怎么啦?”红面孔把车停下来了,其中停着的一辆汽车突然启动起来,然后开走了。又一个州警察出现在第一个州警察的身旁。两个人小心翼翼地走近轿车。从他们的态度看来,他们对车中的乘客比对轿车更感兴趣。
  身材较高的一个往车内看了看,对红面孔说:“嗨,威尔默,你好吗?”
  “还过得去。”红面孔说,不十分高兴,“这次想搞什么鬼名堂?”
  “别发火,威尔默。”对方劝告他,“我们在找一个人。”他向布兰森打个手势,“认识这个家伙吗?”
  “我应该认识他吗?”
  “他和你乘坐一辆车,是不是?”.“当然啰。你想为这事大吵一场吗?”
  “喂,威尔默,让我们好好谈谈,行不行?我不是你的老婆,用不着听你训斥。你就爽爽快快地回答我们一两个问题。你是在哪里找到这个家伙的?”
  “在汉伯雷镇外让他搭车的。”红面孔承认说。
  “是吗?”州警察小心地打量着布兰森。他的同伙也打量着他,“你跟我们要找的人的容貌特征多少有些相似。你姓什么?”
  “卡特。”
  “干什么的?”
  “我是保险推销员。”
  “是这样。”红面孔证实说,很乐意作一些不怀好意的支持,“我们一直在谈论这件事。我跟他说了,那个爱讲话的滑头家伙当时怎样打算说服梅西靠我的尸体发财,而且——”
  “卡特,是吗?”州警察说,不理睬那个红面孔,“叫什么名字?”
  “卢修斯。”布兰森告诉他,从只有上帝才知道的什么地方找到了这个名字,然后赶紧说出来。
  那么迅速地回答倒使提问的人感到有点拿不准了。他们相互对望了一眼,然后又仔细打量着布兰森,显然在头脑里把他和电台里介绍的容貌特征作比较。
  “你在汉伯雷干什么?”其中一个问道。
  “兜售保险单。”布兰森作了一个怪笑,“或者说在设法兜售。”
  他谈到这一胡编出来的生意时装得还不错。任何人只要能极好地控制神经,再加上有大量的实践,那就够了。然而,他的内心却为自己新发现的才能感到遗憾。他天生讨厌说假话的人。
  “有什么东西可以证明你的身份吗?”警察说。
  “恐怕没有。我身上没有。我把大部分个人证件都留在家里了。”
  “手提箱或皮夹里一点都没有?没有信件、卡片,或是这类东西?”
  “很遗憾,都没有。”
  “奇怪,一个到处飘荡的家伙竟没有一件东西证明他是谁?”个子较矮的警察抿上嘴,对他的伙伴使了一个警告的眼色。“我看你还是从这辆破车里走出来吧,卢修斯·卡特先生。”他猛地把车门拉开,作了个权威性的手势,“我们要更仔细地看看你和你的东西。”
  布兰森下了车,头脑里在说:“这下子完了!
  这下子完了!”在他身后,红面孔坐在驾驶盘前,看来恼火了。身材较矮的州警察把手伸进车子里,把手提箱拉出来,扔在路上,而另一个警察则警惕地在几码外站着,手放在枪上。逃跑是没有用的。
  “请把皮夹和钥匙拿出来。”
  布兰森交给了他们。
  对方小心地清查了他的证件,满意地咕哝了一声,对他的伙伴说:“什么卢修斯·卡特,胡扯!
  就是这家伙,里查德·布兰森。”他挥挥手,示意要红面孔离开,“开车吧。”
  红面孔伸出一条胳膊,把开着的车门砰的一下重重地关上,然后通过车窗嚷道:“破车子,见你的鬼!这辆车子是我自己买的,花的是我自己的钱。作为一个纳税人,你的车子也是我买的——”
  个子较高的州警察把脸贴近红面孔的脸,十分平静、十分缓慢地说:“开车吧,威尔默,你是个大孩子啦。”
  威尔默猛地把车子发动,向布兰森和两个州警察挑衅似地怒视了一眼,然后开走了。
  “上车吧,先生。”身材较矮的州警察说,指指那辆巡逻警车。
  “为什么要我去!你们认为我作了什么?如果你们抓住了我什么把柄,说吆!”
  “到了总局你就会知道一切了。”州警察厉声说,“我们可以因为怀疑你而扣留你一天,上车吧。”
  布兰森不再争辩了,钻进了巡逻警车。矮个子跨进汽车的后座,坐在他旁边。另一个州警察坐在驾驶员的座位上,啪的一下打开一个开关,对着一个手提话筒说道:“9号车,希利和格雷格。我们刚找到布兰森。现在把他带回来了。”



《怪异武器》作者:埃里克·弗兰克·拉塞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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