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 刘大魁义法说之具体化

  刘大魁,字耕南,一字才甫,号海峰,桐城人。
  他是“桐城派”的中坚人物;游京师时,以文谒方苞,苞大惊服,力为揄扬,由是名著。后来姚鼐又从之游,以是遂有“桐城派”之目。他可以说是方姚之间的联系。方重在道,刘重在文,而姚则兼擅其美;方局于唐宋,刘出入诸子,而姚亦兼取其长。后人之论桐城文者,往往称方姚,而摈弃海峰,这实在不是公允之论。现在,且看他怎样使义法之说成为具体化?
  义理,是方、姚文论的中心,而在海峰论文则并不如此。海峰谓义理是材料,而不是能事。能事应当在神气音节中求。于神气音节中求行文能事,于是义法之说,便成为具体化了。
  海峰文论之最重要的部分,即是《论文偶记》。而《论文偶记》所说,即重在能事方面。如云:
  行文之道,神为主,气辅之。曹子桓、苏子由论文以气为主,是矣。然气随神转,神浑则气灏,神远则气逸,神伟则气高,神变则气奇,神深则气静,故神为气之主。至专以理为主,则未尽其妙。盖人不穷理读书,则出词鄙倍空疏;人无经济,则言虽累牍,不适于用。故义理书卷经济者,行文之实;若行文自另是一事:譬如大匠操斤,无土木材料,纵有成风尽垩手段,何处施设;然有土木材料,而不善设施者甚多,终不可为大匠。故文人者,大匠也。神气音节者,匠人之能事也。义理书卷经济者,匠人之材料也。
  这一节话很能自占地步。义理,即望溪之所谓道;书卷,也相当于后来惜抱之所谓考据;经济,又是袁枚曾国藩诸人所提到的。他们不是欲合词章、义理、考据而为一,即是合词章、义理、经济而为一。但他则完全撇开不谈。他以为“作文本以明义理适世用,而明义理适世用,必有待于文人之能事”。程子谓无子厚笔力发不出,即是此意。他再以为“当日唐虞纪载,必待史臣;孔门贤杰甚众,而文学独称子游、子夏,可见自古文字相传另有个能事在”。曰能事,曰笔力,那全有赖于文人的手法。
  因此,他不讲材料,而讲能事。
  能事,分成几个步骤:一神气,“文之最精处也”;二音节,“文之稍粗处也”;三字句,“文之最粗处也”。此三者之关系。“音节者,神气之迹也。字句者,音节之矩也。神气不可见,于音节见之;音节无可准,以字句准之”。所以他的所谓精粗,用现在的话来说,实在有些近于抽象具体的意义。愈具体即其最粗处,愈抽象即其最精处。昔人论文,往往只重在最精处而忽其粗迹,但在海峰却说:“论文而至于字句,则文之能事尽矣。”这是昔人未发之义,我们应在这方面阐说一下。
  先论神气。他说:“神气者,文之最精处也。”即是说神气是文的最抽象处。他又说:“神只是气之精处”,那即是说,神比了气更为抽象。同是抽象的名词,所表示的同是抽象的意义,而中间再有最抽象和较抽象的分别。其最抽象者似乎觉得更难捉摸,而同时也觉更为基本,所以说:“神者气之主,气者神之用。”所以说:“气随神转”。
  然而,这样讲法,用了一大堆抽象名词,我们能明白吗?我们总想说得具体化一些。假使不会十分引起误会的话,我觉得他所谓“神”,即是高妙之“法”,而所谓“气”,有些相当于“势”。神与“气”较抽象,“法”与“势”则具体化了。
  法之最具体化的是,是可以指示的断续呼应抑扬起伏诸问题。然而这,只是死法而已!以前魏叔子即已说过:“人知所谓伏应而不知无所谓伏应者,伏应之至也;人知所谓断续而不知无所谓断续者,断续之至也。”(《陆悬圃文序》)那么,只重在这些具体化的法,仅能知所谓断续伏应,而不知更有无所谓断续与伏应者在。知道无所谓断续与伏应者也是法,那即所谓得其神。海峰说:“古人文字最不可攀处,只是文法高妙而已。”又说:“神者文家之宝。”可知文法高妙之处即是神,因为即是无所谓断续伏应之高妙之法。魏叔子再说:“今夫人入坛,履鬼神之室,明神肃森,拱挺异列,若生人之可怖,按以人经之法,颊胲广狭股脚隹尻之相距,皆不差尺寸,然卒以为不若人者,俯仰拱挺终日累年不能自变化故也。”不能自变化,即因土块木偶不得人之神明的缘故。必须体会到古人文法高妙之处,那就得古人之神明了。所以海峰再说:“古人文章可告人者惟法耳。然不得其神而徒守其法,则死法而已。要在自家于读时微会之。”读时怎样微会呢?所能微会的又是些什么呢?于是海峰再于高妙之法与死法中间,提出一个“势”以说明其关系。此所谓“势”,其意义即相当于气,所以他说:“论气不论势不备。”本于势以论法,则其所以需要断续伏应之处便可不烦言而喻,而于古人文法高妙之处也不难体会得到。因为这是语势之自然。韩愈所谓气盛言宜,即是如此。后人专从“言宜”上着眼,所以只讲“法”;假使重在气盛上着眼,便应讲到“势”。气盛势壮,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皆宜。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皆宜,即是古人文法高妙之处,所以说:“神只是气之精处”,所以说“气者神之用”。能体会到这些文法高妙之处而暗与之合,不仅行文合法,抑且可以立格。因为具体言之则是“法”,抽象言之即是“格”。又因为读书时得古人之神,那么行文时也能传自己之神。王世贞《艺苑卮言》所谓“熟读涵沪令其渐渍汪洋,遇有操觚,一师心匠,气从意畅,神与境合”,也有这种意思。不过海峰不仅重在摹肖古人,他知道古人之神各不相同,即今人之神也有分别,甚至作者因于临时之感兴而每篇之神也不相致。于是再说到气随神转。──“神浑则气灏,神远则气逸,神伟则气高,神变则气奇,神深则气静”,这样说,所以“神者气之主”。由立格言,得其神而气自随之;由行文言,得其势而法自随之。所以气与势成高妙之法与死法中间的媒介。所以说,“神只是气之精处”。
  海峰所谓文法高妙,所谓神,都是从熟读涵泳体会得来。不过涵泳体会仍令人无入手之处,于是他再由神气讲到音节字句,以使抽象理论之具体化。音节字句是以前望溪所不大提到,以后惜抱仅偶或提到的问题,而海峰则于此大加阐说。欲由音节问题以使声之高下皆宜,由字句问题以使言之短长皆宜,都从极浅近极具体的地方入手,以进窥古人文法高妙之处;这即是海峰文论之特点。“音节者神气之迹也”,“神气不可见,于音节见之”,所以他说:“音节高则神气必高,音节下则神气必下。”求神气于音节,而神气可有着手之处。“字句者音节之矩也”,“音节无可准,以字句准之”。所以他说:“一句之中或多一字,或少一字;一句之中或用平声,或用仄声,同一平字仄字,或用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入声,则音节迥异。”再求音节于字句,而音节也变为比较具体的方法。明代“秦汉派”的文人,知道重在字句方面,然而只成为剽窃,即因他摹拟其迹,而不是由字句以定音节,由音节以窥神气的关系。明代“唐宋派”的文人,知道重在神气方面,然而又只成为死法,又因虚构其神,而不是求神气于音节,求音节于字句的关系。如海峰之论于下植其基,于上明其变,深处说得浅,浅处说得深,自然无“秦汉派”摹拟之失,而也不必在死法上讲究,落入时文的蹊径中了。
  海峰这种主张,是在古文范围以内比较完善的文论。盖后世文人既以古文相号召,则势不能不取则于古作。然而取则古作,学其字句则嫌太似,学其法度又怕太拘,若欲学其精神则理论虽高,奈苦无下手之处。论文到此,真入穷途。所以桐城文人在音节字句上以体会古人之神气,则学古有途径可循;同时再在音节字句以体验已作之是否合古,于是作文也有方法可说。海峰所谓“学文而至于字句,则文之能事尽矣”,正应如此看法。
  以神气为之本,则音节字句皆文之能事,而非初学入门之阶;以音节字句为能事,则神气原非不可捉摸的名词,而不致堕入迷离恍惚之境。由前者言,是示人以作古文之法。所以说:“近人论文不知有所谓音节者,至语以字句,则必笑为末事。此论似高实谬。作文若字句安顿不妙,岂复有文字乎?”由后者言,又是示人以学古文之法。所以又说:“积字成句,积句成章,积章成篇。合而读之,音节见矣;歌而咏之,神气出矣。”
  这样论文,所以下启姚曾,而尤以曾国藩的主张为最有关系。曾国藩谓“为文全在气盛,欲气盛全在段落清。每段分束之际,似断不断,似咽非咽,似吞非吞,似吐非吐,古人无限妙境难于领取。每段张起之际,似承非承,似提非提,似突非突似纾非纾,古人无限妙用,亦难领取”。(辛亥七月日记)又说:“雄奇以行气为上,造句次之,选字又次之,然未有字不古雅而句能古雅,句不古雅而气能古雅者,亦未有字不雄奇而句能雄奇,句不雄奇而气能雄奇得。是文章之雄奇,其精处在行气,其粗处全在造字选句也。”(咸丰十四年正月实四日《家训》)我们假使再看下面海峰说的一些话:
  奇气最难识,大约忽起忽落,其来无端,其去无迹。
  读古人文于起灭转接之间,觉有不可察识处,便是奇气。
  凡行文多寡短长抑扬高下,无一定之律,而有一定之妙,可以意会而不可以言传。学者求神气而得之于音节,求音节而得之于字句,则思过半矣。其要只在读古人文字时,便设以此身代古人说话,一吞一吐皆由彼而不由我。烂熟后,我之神气即古人之神气,古人之音节都在我喉吻间。合我喉吻者,便是与古人神气音节相似处,久之,自然铿锵发金石。
  就可知道曾国藩的方法,全从此处得来。文到“无一定之律而有一定之妙”,这不是活法是什么?然而此种活法,正是从音节字句上玩索得来的。唐荆川《董中峰侍郎文集序》所谓:“气转于气之未湮,是以湮畅百变而常若一气;声转于声之未歇,是以歇宣万殊而常若一声”。这即是海峰所谓“不可察识处”。明人论文,讲到学古方面,自以此论为最高,亦最切实。海峰有取于是,而不取震川鹿门的见解,正是桐城文论之高处。
  上所云云,只是学古而已,至于自运,则又不能为古人所范围。他一方面要熟读古人之文,以使“我之神气即古人之神气,”,以使“古文之音节都在我喉吻间”,然而一方面却绝对不许袭用古人一言一句。他本于韩昌黎所谓陈言务去之说,本于李习之所谓创意造言之说,对于遣词造句处处欲戛戛独造,不袭前人已陈之言,于是这样讲字句问题,便只成音节之矩,而不是剽窃之护符。桐城之文一方面须程于古,一方面又适于时;一方面虽有类于因,而一方面实同于创,其原因即在于此。他说:
  文贵去陈言。昌黎论文以去陈言为第一义。后人见为昌黎好奇故云尔。不知作古文无不去陈言者,试观欧苏诸公曾直用前人一言否?
  《樊志铭》云:“惟古于词必己出,降而不能乃剽贼,后皆指前公相袭,自汉迄今用一律”,今人行文,反对用古人成语,自谓有出处,自矜典雅,不知其为袭也,剽贼也。
  大约文字是日新之物,若陈陈相因,安得不目为臭腐!原本古人意义,到行文时,却须重加铸造。一样言语不可便直用古人。此谓去陈言,未尝不换字,却不是换字法。
  他看出了文字是日新之物,他又看了了古人作文之法;因此,他便绝不被复古的口号所蒙蔽。他以为诗可用陈言,文则绝不可用陈言;时文可用陈言,散体古文则绝不可用陈言。古人之难即在于读之甚熟之后,却须另作一番言语。正以如此之难,始能“终古常见而光景常新”。明代“秦汉派”的文人也见到这一点。屠隆谓“借声于周汉而命辞于今日”,(《文论》)李维桢谓“句意超今人而不必袭迹于古人”,(《许觉父诗序》)但以语言变迁的关系,易范而铸,大非易事,所以“秦汉派”于这方面不易有成功。这又因“秦汉派”不注重“言之短长”的问题之故。他们不知道一句之中多一字或少一字,则音节迥异,自然更不会知道再进一步,由音节以窥神气。所以不是剽窃字句落于摹拟,便是见到而不能做到,仅示人以目标,而不能指人以途径。
  桐城文人于音节字句中讲作文法,故不必泥于起伏照应;又于音节字句中求合语文法,故不妨自铸新词,不必落于剽窃摹拟。这即是桐城文的成功。盖昔人写文,不用标点符号,又不能分段分行,于是只有在文章中间,注意这些问题。必须在文辞的组织上有可以代替标点符号的作用,有可以代替分段分行写的作用,始能使人一览了然。他们文章之所以能通顺,即因注意这些问题的关系。能注意这些问题,于是一方面以古为程,尽管力求通顺,易于断句,易于明其通篇的脉络,却不必如语录体之不文。一方面以创为高,尽管戛戛独造,自铸新词,却又不必如樊绍述一流之流于艰涩。这是桐城文章的优点,也即是海峰所谓求音节于字句的意思。
  姚鼐《与石甫书》云:“夫道德之精微,而观圣人者,不出动容周旋中礼之事。文章之精妙,不出字句声色之间,舍此便无可窥寻矣。”(《借抱尺牍》八)然则桐城文人之于字句音节上讲究,原也是不得不然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