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0期
《苏武传》注释商兑
作者:孙富中
一、匈奴留汉使郭吉、路充国等,前后十余辈。
课本注释:“[十余辈] 十余人。”
检《汉语大词典》中“辈”字词条义项有:“量词。批;群。《史记·张耳陈余列传》:‘使者往十余辈,辄死,若何以能得王?’”《史记·匈奴列传》《汉书·匈奴传》记载:漠北之战后不久,匈奴遣使和亲,汉丞相长史任敞献计使匈奴,欲趁匈奴新破而迫其称臣于汉,单于闻之大怒,留任敞而不遣。公元前110年,汉武帝巡边,兵至朔方,派郭吉告单于,公然挑战,单于怒杀主客见者,而留郭吉不归,迁之北海之上。公元前105年,汉使路充国佩两千石印绶使匈奴,护送前入汉病故的匈奴使者灵柩。单于疑心汉杀其使,乃留路充国不归。在此前后,汉使两使入匈,“一吊单于,一吊右贤王,欲以乖其国。使者入匈奴,匈奴悉将致单于,单于怒而尽留汉使”。公元前100年苏武使团百人入匈被扣留,最后一同返汉有常惠、徐圣、赵终根等九人。可见匈奴前前后后扣留汉使中身份较低之人,史籍多不载,数量之大,远在有名立传者之上。前后被匈奴扣留的汉使也远远不止十多人。
北京大学中文系编《两汉文学史教学参考资料》、郭预衡主编高等院校文科教材《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7)、王步高等主编《大学语文》(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6)等都将“十余辈”注释为“十几批”。
因此,笔者认为人教版教材宜将“十余辈”解释为“十几批”。
二、方欲发使送武等,会缑王与长水虞常等谋反匈奴中。
课本注释:“[方欲发使送武等] 汉正要打发派送苏武等人以及以前扣留的匈奴使者等的时候。发、使、送,都是动词。”
从内容上看,本传前文有“武帝嘉其义,乃遣武以中郎将使持节送匈奴使留在汉者”,“武与副中郎将张胜及假吏常惠等募士斥候百余人俱,既至匈奴,置币遗单于”。苏武等人已经到了匈奴,并且拜见了单于,奉上了厚礼,但由于单于“益骄”,令人大失所望,苏武立即打点行装准备归汉,怎么可能还要汉朝廷再送他们出使匈奴呢?很明显课本注释有误。后文“缑王者,昆邪王姊子也,与昆邪王俱降汉;后随浞野侯没胡中,及卫律所将降者,阴相与谋劫单于母阏氏归汉。会武等至匈奴,虞常在汉时,素与副张胜相知,私候胜”,交代苏武等人为什么会受牵连,被匈奴扣留。因此,应是匈奴正要打发使者护送苏武等回国的时候,恰巧在匈奴发生了缑王与长水虞常等谋反的事件。
再从语法角度来考虑,“发使”与“送武等”是前后相承的事件,“使”当理解为“使者”。
北京大学中文系编《两汉文学史教学参考资料》等将该句注释为“正要打发使臣护送苏武等回国”。
因此,笔者认为人教版教材中该句应注释为“正要打发使者护送苏武等回国的时候。发、送,都是动词。”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10003)